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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爸的荒野生涯 (水月涟漪)


  再说了,这里有灵灵在呢,这个小妮子的自然亲和力可是非常高的,狮子面对她都能分分钟变成小猫咪。
  “事不宜迟,咱们赶紧走吧,尽量在天黑之前找到一处合适生存的地方。”
  萧凌风边走边说,“东非高原,海拔较高,由于地势高,温度较低,气压不会太低,但上升气流较弱,不容易成云致雨,同时温度较低,令空气中水汽含量较少,因此温度降水都达不到热带雨林的标准,所以就成为了热带草原气候。”
  东非高原是受赤道低压带和信风交替控制。并不是常年受赤道低压控制的,所以每年6-10月份,气压带、风带向北移动,东非高原处于北半球的部分受赤道低压控制处于湿季,南半球部分受信风影响处于干季。11月到次年5月正好相反。
  “这里的温度差不多在30度左右,跟撒哈拉相比还是蛮不错的,而且昼夜温差差距也并不是很大。”
  萧凌风巡视着周围,“环境倒是不错,视野总的来讲还算开阔,我唯一担心的就是周围这些高耸的枯草,这些都是大型猫科动物藏匿的地点。”
  “总得来讲,这些猫科动物通常不会袭击人类,但是也有例外,现在我能做的就是赶紧找一处合适过夜的宿营地。”
  萧凌风等人朝着前方走去,这里并没有多少动物出现,也就证明还没有走到野生动物出没的地方,非洲草原上的动物是全世界最多的地方。
  这里的羚羊跟角马以及斑马野牛的食草动物超级多,而现在正是8月,也是这些生物迁徙的时候,只要继续前行不难发现这些家伙。
  而此行萧凌风等人带着的东西不多,只有一把军刀一个水壶而已,这些东西还是上次在阿尔卑斯的背包中寻获的物品,有了这些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最起码做点烹饪,取水饮用很方便。
  ......
  晌午的烈日高挂,前面的空气像是在燃烧,没走多久萧凌风等人开始出汗。
  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水,萧凌风说道,“东非现在正是旱季,周围见不到什么雨水,这个季节角马等生物开始迁移,狮子跟鬣狗这样的捕食者也会趁机捕捉一些角马,希望我能有机会看到狮子捕食的场景。”
  “当然,旱季的到来,也变相的让我们失去了寻找水源的机会,这四周没有发现河流之类的,而且也没有发现有任何水果可以解渴。”
  野外求生最重要的不外乎那几样,水,火,庇护所,食物,如果在荒野长期求生这些东西缺一不可,而现在萧凌风等人一直都在寻找,希望能找到一处适合生存的地方。
  当然,水这种东西暂时就不指望了,估计一时半会也找不到。
  “你觉得我们在哪里过夜比较好?”段雪蓉边走边问道。
  走了有一段时间了,周围还是一些枯草,并没有发现有其他生物,不过段雪蓉有种错觉,总感觉被什么在暗处盯着,有种莫名的毛骨悚然。
  “正在找,尽量离开地面的那种或者根据周围的地形做一个庇护所。”萧凌风回答道,这里的环境都不适合做庇护所。
  这里都是草原居多,没有很大的树木,在野外离开地面可以避开那些夜晚出没的蛇虫,但是这一点对大猫来说没什么用,因为这些大猫可以爬树。
  非洲有狮子跟猎豹,这些家伙都会在夜间出没,即使庇护所健在树上也无法完全隔离这些家伙。
  “风哥,你确定这是非洲吗?为什么一只动物都没见着?”
  “我也想这么问,这里到底是不是非洲啊怎么看起来像是一个废旧的巨大农场?”
  “农场也该有房屋之类的吧,这里可没有房屋什么的,至于动物嘛,慢慢看不就知道了。”
  “动物的话,非洲最危险的莫过于非洲二哥了,这东西的格斗技巧很厉害的,**啥的运用很娴熟。”
  “我见过一个视频,小羚羊被一只鬣狗咬破菊花,肠子从肚子里掏了出来,当时那小羚羊竟然还没死!”
  众人在发弹幕的时候萧凌风不小心触怒了一个家伙!

第200章 暴怒的平头哥
  一直寻不到庇护所的最佳位置,萧凌风迫切的遥望,不小心忽略了一个藏在草丛间的小生物。
  只感觉脚下软软的,随即听到一声怒吼,一个黑白相间的小动物朝着萧凌风袭来。
  “呜呜!”
  一只大约半米长的小家伙,正在拼命撕咬萧凌风的鞋子。
  脚上穿着牛皮靴,倒也蛮厚实的,不过这个小家伙蛮执着的,基本咬住就不放松了。
  “这个是什么?臭鼬吗?”段雪蓉俯身盯着这个不大的小兽。
  “它可不是臭鼬,这家伙是平头哥,世界上最无畏的生物。”萧凌风一脸的苦涩,刚才走路没看脚下,竟然一不小心踩到了它。
  “平头哥?”段雪蓉好奇的眨眨眼,而后斜眼道,“你是从哪听来这么稀奇古怪的名字?又是非洲二哥,又是平头哥的,这小生物长得明明就很像臭鼬啊。”
  “这个看起来挺可爱的小家伙可不是臭鼬,它是蜜獾!世界上最大胆的生物,这货基本都走在干架的路上,鬣狗狮子都敢怼,不过它的战斗力跟狮子啥的没法比,一般下场都比较凄惨。”
  萧凌风望着一直在撕咬自己牛皮靴的小家伙,也是一脸的无奈。
  蜜獾雄性平均体长98厘米,雌性平均体长91厘米,雄性肩高39厘米,雌性肩高35厘米,雄性体重914千克,雌性体重510千克。背部为灰色。它的皮毛松弛而且非常粗糙,体型和獾的体型相当。
  蜜獾身体厚实,头部宽阔,眼睛小,外观看不出耳朵,有个外观平钝的鼻子。雄雌间的体型差异甚大,雄性的体重有时是雌性的二倍。蜜獾身体粗壮似獾,爪子强壮,可以捣毁蜂巢,坚厚的皮肤和粗糙的毛可以抵御蜂群的攻击,因喜食蜜蜂幼虫和蛹而得名。
  “我去,平头哥竟然怼上了风哥,这下有好戏看了。”
  “蜜獾会掏裆的,风哥小心自己的命根子。”
  “走路怎么这么不小心,遇到这么一个家伙,惹到蜜獾要么杀死它,要么被它咬死,没有第二种情况!”
  “这家伙的皮肉很厚的,狮子也不能轻易将其杀死。”
  “其实风哥可以尝尝蜜獾肉,这个据说非常好吃的。”
  “实话跟你说了吧,蜜獾的皮毛很硬,一点也不柔软,而且这家伙的肉就跟轮胎一样,不好吃的。”
  蜜獾通常在非洲和亚洲的南部和西部出现。吉尼斯世界纪录把它命名为“最大胆的动物”。这种动物表面看起来很可爱,实际上几乎会攻击所有东西,它很聪明能够知道敌人的弱点。例如,当面对的是一个男人它会攻击他的**。它也是为数不多的使用工具的一种动物,例如用原木作为梯子。
  蜜獾喜食蜜蜂幼虫和蛹,它们会不顾自身的安危直接冲进蜂箱—这往往不幸的导致其死亡。蜜獾能杀死幼年尼罗鳄,而且它是非常有效的蛇杀手。它只需要15分钟就可以吃掉1.7米的蛇。这些动物的凶猛在自然界众所周知的,甚至没有哪只豹或狮子可以轻松杀死它们。
  “呼呼~!”
  蜜獾低吼着,正在拼命撕咬萧凌风的鞋子,一旦惹到这家伙就会遭受到其无休止的攻击,最后不依不饶的开始粘着你。
  “朋友们,我相信如果我把这么可爱的小家伙给杀了,估计你们能把我宰了,毕竟平头哥的名号在这里,我现在唯一担心的是它会用出名绝技来对付我。”
  说道最后萧凌风英俊的脸颊上露出一抹尴尬。
  “哈哈,我们都懂的,其实风哥你今天穿的太多了,非洲这么热,完全可以跟在荒岛上穿的一样嘛。”
  “我好怀念风哥穿裤衩时候的样子呀,尤其是那一身健壮的肌肉,想想都让人觉得脸红呢!”
  “我就这么跟你说了吧,风哥在穿裤衩,肯定会被平头哥吧那东西给咬烂,不信你让风哥试试。”
  “我不信,还有谁不信”
  “1带我一个!”
  “1......”
  “风哥,你看大伙这么众志成城,你给我们展示一下怎么样?”
  这只蜜獾一直都在怼萧凌风的牛皮靴,至于掏裆技能还没用过一次,可能是这家伙不会,也可能它把自己的敌人当作是牛皮靴了。
  至于杀了这只蜜獾,不过分分钟的事,而萧凌风却不会这样做,因为他很敬佩蜜獾的无畏精神,啥都不怕,惹到我了就不死不休。
  当然,若是单纯的甩掉这家伙,萧凌风还是很有把握的,爬树爬墙都可以甩掉它,蜜獾虽然能够刨坑,却不会攀爬,即使爬树也怕不太高。
  “好了,咱们继续上路吧。”萧凌风苦涩一笑,一瘸一拐的带着蜜獾走路。
  现在这蜜獾死死的抱住鞋子,说什么都不肯下来,萧凌风即使是万般无奈对这家伙也是无可奈何,只能这样走。
  “这小家伙看上去也并不凶残么,它好可爱啊!”段雪蓉倒不觉得蜜獾凶残,主要是它的牙齿并不怎么锋利,当然这是跟狮子鬣狗相比。
  蜜獾咬了半天也没能把萧凌风的鞋子咬穿,总之这家伙是不会轻易松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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