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上天?陈虎大汗,不过心中还是挺高兴的,随后再次感谢了一下。
……
两个小时后,陈虎与虎比回到了水塘处,平头哥立即从前者的脚上跳了下来,跑到水边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显然早就口渴了。
陈虎则拿着一根木棍,下到捕鱼陷阱中,轮到了四条淡水鱼,这次收获不怎么样,四条鱼都只有手掌大小,勉强够一餐。
看来狩猎的计划,要提前开始了,陈虎一边用匕首处理着淡水鱼,一边在心中想到。
在荒野之中,除了火焰以外,淡水和食物的重要性可以说是排在首位的,如果缺少食物,陈虎就没有办法继续探索周边环境。
当然,现在暂时还不缺少食物,但狩猎的计划,要开始提到日程上了。
随后,陈虎带着鱼和平头哥,来到上游的小溪中喝了点水,随后开始返回营地,中途采集了一些非洲马铃薯、冰草,等回到营地后,太阳已经向着地平线落下,时间已经到了五点多。
看来今天算是废了!
回到猴面包树前的陈虎笑了笑,平头哥立即跑进树洞,随后趴在了地上,显然今天累惨了,这一幕只看的直播间内的游客们是心疼不已。
“虎爷虐待平头哥!我抗议!”
“抗议无效!没看到主播也很累吗?”
“一楼眼里只有动物,还有没有虎爷这个人类?”
“说得对!我的眼里只有平头锅!”
……
陈虎摇了谣头,随后开始做晚饭,四条烤鱼、非洲马铃薯和冰草,三种食物虽然不是很丰盛,但填饱肚子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半个小时后,淡水鱼和马铃薯相继烤熟,陈虎将两条鱼分给早就等在一边的平头哥,随后在火光的照耀下,开动了起来。
此刻,外面的天色渐暗,奔波了一整天的陈虎,却是有些疲惫,主要是白天阳光很烈,而到了晚上,气温又开始急剧下降。
因为有火堆在,陈虎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温暖,倒不觉得冷,而平头哥作为本土生物,拥有厚厚的皮毛,更加不在乎气温。
晚饭吃完后,陈虎便向直播间内的游客们说道:
“晚安吧,大家明天见!”
在一片888的弹幕中,陈虎关闭了直播间,随后躺在降落伞和荒草铺成的床上,目光看向正在角落呼呼大睡的平头哥,然后笑道:
“看样子,在过几天都养不起你了,既然这样,那明天就开始狩猎吧!”
显然,他已经绝对明天来一点激烈的,要知道,在非洲大草原上狩猎,也被叫做……玩命!
……
☆、第173章:开始狩猎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出现后,陈虎便睁开了双眼,随后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来后,肩部与脖子左右摆动了一下,顿时发出噼啪的响声。
接着便打开了直播间,游客们除了在第一时间抢龙椅、抢沙发之外,不少人发出弹幕问道:
“虎爷,今天准备往那个方向探索?”
“应该是北方,目测那个方向虎爷探索的了最少。”
“反对楼上!是东方才对,主播要向着祖国的方向前进!”
在游客们的目光中,陈虎拿着黑曜石匕首,离开了树洞,随后走到不远处的一颗灌木下,随后将匕首咬在口中,三下五除二爬上了树梢,选了一根粗细正好合适的树枝将其砍断。
这一幕的出现,立即使得游客们感到奇怪了起来,怎么大清早的砍树?难道是柴火不够吗?可树洞里储存的干柴,还有不少呢。
当陈虎将那根小臂粗细的树枝带回营地后,见到许多游客正开口询问着,不由回答道:
“现在,我打算制作一把长矛。”
长矛?这不是武器吗?一瞬间,游客们纷纷激动了起来。
“书魔破天大帝:我靠!主播终于要开始狩猎了!”
“盛辉红星:表示我的小钢炮,早已饥渴难耐,厮杀吧!我的虎爷!”
“穿个背心好复杂:鸡冻!虎爷赶紧做好武器,今天我们要见到你吃到真正的肉!”
“恐怖愤仔:吃肉+1”
……
陈虎笑了笑,回到猴面包树洞后,用黑曜石匕首将那根小臂粗的枝条处理了一下,清除外面多余的枝杈,变成一根带有韧性的棍子。
虽然比不上橡木,但只是作为长矛木柄的话,还是勉强够用的,接着,陈虎拿出上次捡来的牛角,用匕首慢慢绕圈,花了将近二十分钟才将尖角弄断。
牛角像弯刀一样,陈虎只能选择最上面的一个部分作为矛头,也是最锋利的尖角。
却见,那段黝黑的尖角有将近十公分长,随后,陈虎将木棍的一头削了削,刚好可以严实合缝的卡进中空的牛角之中。
长毛的制作,便完成了,整个过程之花了一个多小时,而树洞外面,太阳已经从地平线慢慢升起,显然新的一天已经开始了。
不久后,陈虎带着新制作的牛角长矛、两柄牛骨双锤、黑曜石匕首,以及……虎比,踏上了征程,第一次开始狩猎活动。
此刻,远攻、近战的武器,全都具备,昨晚休息一夜的陈虎,精神头十足,就连左脚上的平头哥,也带着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一人一獾离开营地后,直接杀向水塘,那里每天都有许多动物前来饮水,绝对是天然的狩猎场,陈虎花了半个多小时赶路,抵达水塘后,便在不远处的草丛中潜伏了起来。
在前方不远处,那头被盗猎者杀死的黑犀牛依旧躺在地面上,此刻依然有许多食腐鸟类,正在上面啄食着,陈虎的计划,就是打算守着黑犀牛的尸体,等待猎物们自己送上门来。
秃鹫、乌鸦、这两种鸟类,显然不在他的猎物之中,虽然前者体积也够大,但秃鹫的肉,绝对不怎么好吃,而且十分恶心。
比如斑鬣狗、非洲猎犬等掠食者也吃腐肉,但绝大多数时间还是会自己捕猎的,而不像秃鹫,基本上天天吃腐肉。
就好像蜜獾一样,这家伙偶尔也客串一下食腐动物,但它的肉,绝对好吃的爆炸!陈虎看了看左脚上的虎比,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平头哥察觉到他的目光,立即示威一般的扬了扬锋利的爪子,好似再说,有种你试试看?
好吧,回到正题,陈虎紧紧抓着牛角长矛,蹲在草丛中默默等待,现在非洲大草原正直夏季,黑犀牛的尸体,仅仅过了两天,便已经开始腐烂。
除了食腐鸟类以外,大量苍蝇开始飞舞,直播间内的游客们见到这一幕,纷纷觉得恶心。
“虎爷,咱能不能换个地方狩猎啊?”
“对!太恶心了,见到那些苍蝇,我的密集恐惧症又犯了!”
“呵呵,现在还只是苍蝇,等过几天就生蛆了,我听说蛆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是牛肉的三倍,烤一烤,吃起来就像爆米花。”
“楼上去死!你大爷的!老子正在吃爆米花,直接吓喷了!”
“233”
……
陈虎无语,似乎上一世的那位德哥就曾吃过蛆,自己要不要也试试呢?还是算了,毕竟是有系统的男人,他就算再饿,宁愿吃蚂蚁也不吃蛆!
当然了,有条件的话,用油炸一炸,或许可以……好吧,陈虎蹲在距离犀牛尸体三十多米外的草丛中,胡思乱想着,但双眼却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
黑犀牛的尸体虽然腐烂发臭了,但陈虎有鼻窦炎,却是嗅不到什么味道,但这种臭味却可以飘出十几公里远。
就算这个地方发生过枪击,相信某些饥肠辘辘的掠食者,还是会忍不住过来,陈虎安静的等待着,没过多久,便见到一头成年疣猪,慢慢走了过来。
那头疣猪的体重将近三百斤,绝对称得上是一个大家伙,而且头部占了体长的三分之一,嘴上两颗宛如匕首一样的獠牙,正向上弯曲着,一看就知道不是好惹的。
但陈虎却将这头疣猪,视作为第一只猎物,而平头哥却是跑到一边去挖马铃薯了,虽然这个二愣子战斗力破表,狮子、鬣狗都敢怼,但想要靠它来捕杀这些体型庞大的猎物,明显不靠谱。
却见,那头长相凶恶的疣猪,靠近黑犀牛的尸体后,立即赶开那些食腐鸟类,随后来到犀牛的腹下,长着大嘴又拱又扯了起来。
疣猪和野猪一样,都是杂食性动物,虽然大部分时间以植物、草根为首,但也可以吃肉、甚至是腐肉。
当那头疣猪开始进食后,陈虎便知道机会来了,于是立刻从草丛中跃出,手中的长矛,就好似一柄标枪一般,瞬间脱手而飞,猛地被他投扔了出去!
嗖!!
凌空飞来的牛角长矛,犹如利剑一般,直直的射向正埋头大啃腐肉的疣猪,击中的位置,正是……菊花!
……
☆、第174章:玩命的男银就是帅!
当牛角长矛跨越空间距离,刺进疣猪菊花的那一刻!
这个世界的时间仿佛停止了,直播间内数百万游客纷纷睁大的双眼,只见下一秒,那头疣猪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声。
昂!!!
作为在泥浆中打滚过的疣猪,防御力十分强悍,全身上下,除了眼睛、喉咙以外,只有菊花是唯一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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