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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小玩家 (吹个大气球9)


  王安在大二时,就当上了系学生会的主席,在系里也算得上一号人物。
  可谁能想到,到了今时今日,以前在大学里不显山不露水的施克朗和周易,已然奔着小康大踏步前进,而他王安,却是文不成武不就,甚至连份稳定的收入都没有。
  话说这三个星期来,他成天这么愉快地给秦风一家当免费劳动力,连王安自己都有些想不明白,他干嘛要这么做,现在被周易这么一笑话,他不由觉得自己真是挺贱的……
  施克朗虽然话很少,但显然比周易要稳重得多。
  见王安一脸想跳楼的表情,他连忙开口帮周易挽救人品,对王安道:“王安,周易他跟你开玩笑的,你别往心里去啊。你的能力,我们这群同学最清楚。以你的才华,以后只要稍微认真点工作,努力干上三五年,我保证肯定能出头!”
  王安笑了笑,心里却更难受了。
  怎么就混着混着,就混得连条狗都不如了呢?不该啊……
  王安正低落的时候,秦风和秦建国刚好推着推车进来。
  为了能让客人提前体验一下坐在店门口吃烤串的感觉,这几天来,秦风每天都很有计划地把摊子朝店面的方向慢慢移动,平均每天多往里面走5米左右。
  走着走着,到了今天,推车距离店门口也就20来米的距离了。
  而秦风之所以敢这么做,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东瓯市市区晚上的风向,基本上都是从十里亭路外面往里吹,所以哪怕店里还有油漆味,只要被风一吹,气味就会被吹往摊子的反方向,基本上不用担心油漆会影响到客人的食欲。
  见到秦风,施克朗马上抛下王安,上前谈起了正事:“小风,这边差不多了,明天就能弄完,你看是不是先把剩下的钱结了?”
  “是吗?”秦风朝店的方向看了眼,见原先的木板门已经被崭新的卷帘门代替了,不由眼睛一亮,说,“我先进去看看,你们还有哪些东西没弄完?”
  “灯具还没装好,还有厨房的灶台,楼上的热水器、坐便器,这些明天早上才会运过来,也反正这些东西,装一下很快的。”施克朗一边说着,和秦风并排走向店铺。
  开门进屋,秦风闻了下气味,觉得散得差不多了,然后转头看了眼朝内侧的墙壁,伸手一指道:“还有电视机,我让你买的液晶,你有没有找到?”
  “有是的,不过很贵啊,一台要6000多。”施克朗道。
  秦风倒是不意外,04年的液晶电视还算是极其新鲜的产物,全年全国估计也就只卖出不到50万台,以国内的人口基数来看,这玩意儿在04年绝对属于土豪家具,餐饮店里卖这么一台东西,足当得起奢侈两个字。
  “钱……确实是个问题,不过该买还是得买啊。”秦风心里略微挣扎了一下,但还是很快就下了决心,“买吧,别替我省钱。”
  施克朗笑道:“那我就买了啊,40寸对吧?”
  “对,如果没有的话,就问问没有没更大的。反正我的要求就是只大不小,这东西是放在店里让客人看的,客人要是觉得太小不好看,那就真的花冤枉钱了。”秦风说着,再次指了指墙面,“电视机装的时候,位置别太高,要让人坐着就能看到,就跟在家里一样,不然装得太高,客人得仰起头才能看,不方便。”
  施克朗问:“位置装这么低,不怕被客人弄坏了啊?”
  秦风道:“店里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是消耗品。”
  施克朗被这话震到了,顿时对秦风肃然起敬。
  秦风在楼下转了一圈,又到楼上看了看,见一切就绪,来来回回重新再观察了一圈,果真还想到一件挺重要的事情:“招牌给我挂到正中央,二楼窗户下面。”
  “做成灯箱好不好?”施克朗建议道。
  秦风想了想,回答道:“招牌灯箱也要,晚上可以放到巷子口指路,店面的招牌话,还是用招牌大字比较突出。”
  “你还想找人给你提字?”施克朗有些不理解,这种小店,花这种钱显然太不值得了,他忍不住提醒道,“现在写大字可不便宜,一个字最少得两三千块。”
  秦风却是嘴角一咧,很平静地说道:“招牌字我自己就可以写,明天下午我把字拿给你,你让复印店照着做就行。”
  “哟,这么有自信啊?”施克朗瞬间明白了,他心里虽然挺怀疑秦风的书法水平,不过毕竟拿人钱财,也就不好说什么泼冷水的话,于是便干脆地一口答应了下来:“好,那就明天下午一点,我去你家拿字,顺带把我们的工钱结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 招牌字

  心里装着事,就容易醒得早。秦风是清晨4点半才睡下,但早上10点就起来了,比王艳梅还早了半个钟头。刚起来的时候,秦风脑子晕乎乎的,有点摸不着自己到底是起来干嘛,脑子里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这个点应该先去菜市场把食材运回家,以免去晚了,又让痴心不改的猪肉大叔久等。
  迷迷瞪瞪走到客厅,苏糖正横卧在沙发上看电视,一双白白的发长腿微微曲着,可依然仿佛占了身体长度的一半以上,秦风瞅了一眼,整个人顿时多清醒了三分。
  “你今天没上课?”秦风问道。
  “今天是星期六啊!”苏糖把引人犯罪的腿放下来,笑嘻嘻道。
  秦风气虚不振地轻轻点头,动作跟飘似的,移步卫生间。
  七八分钟后,解决完所有卫生问题出来,秦风终于恢复了神清气爽。
  趁着爸妈还没起床,先和苏糖来个甜蜜的早安吻,亲过之后,秦风就让她赶紧好好学习去。
  “真讨厌啊……”苏糖嘴上虽然这么说着,可还是乖乖听话,关掉了电视机。
  对恋爱中的女孩子来说,男朋友的话比老妈可管用多了。
  秦风对自己的调教有方感到十分自豪,和苏糖腻歪了2分钟,就先出了门。
  骑上王艳梅的电动小三轮从停车场出来,秦风一路慢行,等来到菜市场,时间已经过了10点半。菜市场这会儿正是最清闲的时候,早上的高峰期已经过去,中午之前的最后一拨人又还没来,所以往常摩肩接踵的菜市场过道,这会儿可以直接骑着小三轮进去。
  秦风推着车来到猪肉刘的摊子前,里头摆了一大堆的食材。
  “你们昨天生意又做到很晚吧?”猪肉刘问道。
  “是啊。”秦风点了点头,“差不多4点才收摊,我出来的时候我爸妈都还没醒。”
  猪肉刘神情微微一黯,轻声嘀咕:“你妈这日子过的,白天和晚上都颠倒了。依我看还不如在这里开店好,赚得也不比跟你们一起摆摊少。”
  秦风淡淡一笑,没多说什么。
  王艳梅都和老秦同志结婚了,猪肉刘再怎么望穿秋水,那也是无济于事。
  两个人一起,把将近250斤重的货物搬上三轮车,秦风和猪肉刘对了一下账,直接把钱结清后,便马上离开。回家的路上,秦风顺带买了毛笔和墨水,还有两刀质量一般的宣纸。等回到小区,秦风一个电话上去,先把秦建国叫下来,父子俩一起,把堆成小山的食材,分几次搬回了楼上。
  待到重体力活干完,秦风把文房四宝往桌上一搁,秦建国见了,不解地问道:“买毛笔干嘛?”
  秦风回答:“写招牌。”
  秦建国闻言,反正和昨天的施克朗如出一辙,甚至脸上那种“我不相信”的成色,还要更明显几分。秦风毕竟是他亲自养大的,秦风会不会写毛笔字,秦建国觉得自己最有发言权。在秦建国的印象中,他只给秦风买过一次毛笔,那还是秦风上小学时的事情,所以在愣神了片刻后,秦建国不由呵呵一笑,说道:“招牌字哪有这么容易写?”
  秦风微笑着,很平静道:“试试看嘛。”
  正在厨房里做早午饭的王艳梅听到爷俩的对话,这时也好奇地走了出来,想看看秦风的毛笔字能写到什么程度。王艳梅和秦建国不一样,她一直就觉得秦风的字写得很漂亮,所以还颇有些期待。
  在家人面前,秦风并不需要刻意地表现什么。
  先把新买回来的毛笔笔头用热水洗得松散开来,然后找出家中不多的几张废报纸,往桌上一摊,也不用什么砚台,秦风直接就提笔放进小墨水瓶里蘸墨,前戏完毕,秦风很随意地在废报纸上,写下了“后巷油炸烤串”6个字,不过落笔之后,秦风自己却先微微摇了摇头。
  “唉,太久不写,只剩七成功力了……”秦风叹了口气。
  前世上大学那会儿,秦风本想着毕业后去当中学老师,所以大学期间,他花了三年时间苦练三笔字(毛笔、钢笔、粉笔)。在书法这块上,秦风属于相当有悟性的类型,那三年里,他的书法水平几乎每年都能上一个台阶,虽然还达不到可以拿出去卖钱的地步,但至少已经有了自己的风格,用来煳弄外行,已经相当够用。
  站在一旁的秦建国,目瞪口呆了好几秒,才总算回过神来,一脸惊奇地问秦风道:“小风,你这毛笔字……什么时候学的啊?”
  王艳梅戳了戳他的胳膊,责怪似的道:“你到底怎么当爸爸的,这也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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