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别不同,也意味着另类,这些词语总是伴随着孤独,苏景祯现在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一群群的同学都在互相聊天,只有他静静的站在学院门前的仿罗马柱子边上。
虽然他在亚裔或者说是华裔里面算是个大帅哥,身材也高大,但东西方的审美从来就不再同一根平衡线上,所以大帅哥现在没人搭理。
苏景祯静静的在心里为自己默哀,然后跟在大部队后面亦步亦趋,爬上了旁边的奔驰大吧上,这资本主义就是有钱,连学生出游都用的奔驰。
“嘿,伙计,你是亚裔?”车上的座位有限,苏景祯旁边的座位上坐下来一位同学,一坐下来就热情的打着招呼。
“你好,我是中国来的学生,叫我苏就可以了。”苏景祯往里面挪了挪,这位同学可是个非常壮硕的西方硬汉。
“噢……叫我约翰,北卡人,一个叫戈尔兹伯勒的小地方,估计你没听过。”硬汉约翰坐下来就介绍着自己,跟他的形象正好相反,说话一点都不硬。
就这样,苏景祯认识了在纽约大学的第一个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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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游览
其实苏景祯自己有点不自信,从外貌学上面说,人只要帅到一定的程度上,那么就会突破国界与人种,这些不再是阻碍人与人交流的界限。
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社会里面有很多,只不过苏景祯自己没有留意挖掘,所以才会觉得自己是孤独的,不合群的,但爱美之心人人有之,颜值高的人总会获得比别人多的机会,无论是哪方面的。
有了约翰开头,在苏景祯座位附近的同学也纷纷加入了他们的聊天。
“你是中国人?噢,那实在太好了,下次去唐人街你可以帮我们点菜,我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一种菜好吃。”这是吃货麦克。
“别一上来就说吃的,苏,你们中国人都会功夫么?为什么唐人街里面会有那么多的武馆?”这是旁边一个黑人姑娘。
苏景祯凌乱了,自己这么受欢迎?还是他们比较少见亚洲人?
“我们一个个问题来,一个个解决,我刚来纽约,也不知道唐人街那边的菜馆有什么东西是好吃的,不过有时间我们可以去逛逛,还有就是大多数中国人其实不会武功,而且武功也没有电影里面说得那么玄乎,其实就是一种技击搏斗的技术,跟德国双手剑、泰拳那些东西差不多的。”
“德国我知道,泰拳是什么鬼?”吃货麦克一看就是不关心功夫的,只关心吃。
“我知道,我知道。”旁边的一个美国大妞举手说话了:“我小的时候父亲带我去学过,我记得那个武馆有教跆拳道、泰拳、空手道、柔道,后来我学了动作漂亮的跆拳道。”
“呀,蜜雪儿,你还会功夫?”同学们都惊讶了,因为这可是体重超过八十公斤的美国大胖妞。
“后……后来嫌辛苦,就没学了……”大胖妞声音一下就变弱了,缩回去了自己的座位里面去。
同学们本来想笑的,可一看她自己缩回去了,又不敢了,要知道真要是嘲笑了她,那可能就会触犯法律的,歧视肥胖是犯法的。
苏景祯不知道这些,不过大家一下就静下来了,他当然知道是有问题出现了,想了想就顺着麦克的话题说下去道:“这其实就跟拳击差不多,只不过每一个行业总有最顶尖的人才是吧,就跟泰森一样,不过他也不是无敌的,所以你们不要太迷信功夫。”
苏景祯当然知道这些同学为什么会知道功夫,李小龙的电影在美国创下票房新高,加上武功这种在好莱坞电影里面首先出现的东西,所以才会造成一种假象。
功夫或者说武功、武艺,这种东西能不能打?苏景祯自己的感觉就是能,但你说能不能打遍天下无敌手,一出手就所向披靡,那就是开玩笑,要知道杀人的技术可不单只有中国有。
“得了吧,不说这个,说吃的,我以前的数学老师是一位中国人,我知道中餐非常好吃,你们先冷静一下,我不是说我们国家的东西就不好吃。
我的意思是,中餐它的花样,不是,款式,也不是,种类,OK,种类很多,我吃腻了披萨,早上披萨,中午赶时间还是披萨,晚上父母没在家,还是披萨,这种生活糟糕透了。”麦克知道大家为什么一下就不敢说笑了,于是便岔开了话题。
“对对对,除了披萨就是汉堡,牛肉汉堡、鳕鱼汉堡、鸡腿汉堡,天……要不就是薯条可乐,虽然我对吃的无所谓,但吃多了的确比较腻。”坐在苏景祯旁边的约翰也埋怨着自己平常的食谱了。
“所以你们懂得,中餐的花样很多,西红柿跟蛋,就这两个材料,他们中国人能给你作出好几种不同的菜,噢……一想起来我就流口水了。”麦克满脸的回忆,一副看见美食垂涎的样子。
同学们听见就好奇了,大胖妞蜜雪儿也从座位上爬了起来,追问道:“西红柿和鸡蛋能做成什么菜?”
约翰用手肘碰了碰旁边的苏景祯,让他回答。
苏景祯想了一下就说道:“我自己的话,应该能做三种吧?西红柿炒鸡蛋、西红柿鸡蛋汤、西红柿蛋卷,哦,蛋卷其实也能做成蛋角,勉强算四种?”
“哇……”
“这不可能吧?两个材料怎么做四种不同的菜?”大家都不信了。
黑人小姑娘首先不信了:“苏,你没说谎吧!”
“这谎言很容易就被人戳破了,没必要。”麦克在旁边帮苏景祯辩解。
美国大妞蜜雪儿也说话了,她也有点不相信两种食材能做成四种不同的菜式:“苏,要不下次聚会你露一手?”
“这没问题!”苏景祯大方的答应了。
“不用等聚会啊,我们可以去唐人街的中餐馆,然后叫苏帮我们点这样的菜就可以了啊。”麦克这个吃货一下就想到了更好的办法。
“我没问题,无论是自己做还是去唐人家,不过我自己是吃惯了,不觉得有什么好的,你们喜欢就行了。”苏景祯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
“那一会参观完东村我们就去?”麦克迫不及待的说着。
“这要看学校的安排,不知道下午他们要去那里,要是远的话就来不及。”约翰看了看车头方向的座位,学长学姐在车头,没有参与到他们的讨论之中。
“还是等聚会吧,要不晚上你们找个地方,有厨房就行,我自己做就行了,有同学可能不喜欢吃这个的,去唐人街就有点强人所难了。”苏景祯想了一下,觉得要说明一下,口味这东西是因人而异的,麦克喜欢的,别人未必就一样喜欢。
“等会再说这个,我们到了。”约翰看见车子进入了一个地下停车场,叫停了同学们的讨论,准备站起来下车了。
“其实学校距离东村这么近,为什么我们要坐车?”苏景祯有点不明白,一街之隔啊,怎么不走路过来?
“还有其他的景点啊,又不是纯粹来看东村。”麦克拍了拍苏景祯的肩膀,一脸鄙视。
苏景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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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新朋友(求推荐)
东村,苏景祯是不喜欢这里的,从一下车开始他就讨厌这里。
附近路边走过的路人,或者远处房子边下聚会的人们,身上都纹着各种刺青,有的甚至是剃光了头发,在光脑壳上面下笔。
这里是朋克音乐的发源地,也是朋克文化的圣地。
苏景祯对这种文化毫无兴趣,但他的同学就不一样了,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一些跑去参观楼房下的涂鸦,一些与路人交谈,看样子是想纹一个相同的刺青。
苏景祯有一次赶到了孤独,他甚至勉强不了自己假装喜欢这一切,可一想到要是自己头上也来这么一个图案,嘴唇上也上几个钉刺,再加上五颜六色的洗剪吹,他就抗拒得不行,假装也假装不了。
同学们也不会一直照顾他的想法,所以他又变成了一个人,站在路边的树底下,安静的看着街上人来人往。
“嗨,苏……你还好吗?”正当他在研究之前路过的那个女人脖子上的纹身会延伸到身上什么部位的时候,身边有人和他打招呼了。
“嗨,蜜雪儿,你怎么不跟同学们去参观?”苏景祯回头一看,是美国大妞。
蜜雪儿摊了摊手,自嘲的示意了一下自己的身材说道:“你看我这个样子,适合玩朋克么?”
苏景祯看着身高一米七多,体重一百六十多的胖妞,撇了下嘴,耸了耸肩膀。
“那就剩我们俩没地方去了?找个地方坐坐?我刚来纽约,还不习惯这里呢。”苏景祯四下张望,在找地方坐。
“那实在太好了,站着太累了,特别是我这样的。”蜜雪儿挺大方的,还一直自黑。
“那边,树下有张长椅子,我们去那边坐。”苏景祯找到了休息的地方。
“噢,苏……其实要不是看着你的脸,我会认为你是一个英国来的绅士。”蜜雪儿也看见了那张椅子,两人一起走过去,路上蜜雪儿还对苏景祯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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