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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都市最强仙尊 (八度星辉)



而事实上,现在林逸翰恨不得将秦铮挫骨扬灰、抽筋扒皮,只是苦于没有那个机会,这会儿待在家中,他的脸色仍旧很铁青。

纵然距离比赛时间已过去整整两天,他依然放不下心中介怀,每时每刻都想着送秦铮下地狱找阎王爷讨论人生。

“玛的,狗杂种,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你去阎王爷那里忏悔,你现在很意气风发是么?但是你的好日子也快到头了,没有没有猜错的话,很快就会有人前去收拾你。”

灯光下,林逸翰身处自家卧室里,书桌柜上放着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一边浏览着论坛帖子里的内容,一边咬牙切齿地骂道。

今天是黄莺的生日,他比谁都清楚,从早上七点钟等待晚上七点钟,他也没有接到黄莺的邀请电话。

看来,今晚的生日宴会,黄莺根本没打算邀约他?

脑海中想到礼拜五那天下午在球馆里,黄莺和秦铮眉来眼去的,他便被气得肝疼,他有种预感,黄莺或许开始接纳秦铮那个废物了?

这让他极其不甘,他苦苦追求黄莺快两年时间,连黄莺的手都没有牵过一次。

这眼看心目中的女神和秦铮那个废物越走越近,他在不甘的同时,也间接恨上了黄莺。

不过,他不敢将心中的恨意表现出来,纵然现在他对黄莺颇有怨言,却没有作死地去找黄莺理论。

他知道,惹恼了黄莺,对他的未来更不好。

父亲林广义曾给他安排下一个任务,务必利用大学的四年时光,让黄莺成为他们林家人的媳妇。

想起之前林广义给他安排的任务,他便强行压下去找黄莺理论的念头,默默地忍受着内心中的不甘与痛苦。

他此刻非常想不通,黄莺干嘛不去选择他?而去选择秦铮那个废物?

即便礼拜五那天下午在篮球场里被秦铮一番狂虐,可是在他的内心深处,仍认为秦铮是个胸无点墨的废物。

“玛的,现在的女人都喜欢犯贱,一个废物而已,也不知道黄莺那个贱人干嘛去跟他交好?”

灯光下,林逸翰基于愤怒的原因,连带着智商和情商都下降了。

他忽略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往往太过容易得到的东西,人们都不怎么去珍惜。

这点……不止男人,女人更是如此。

太过容易得到的东西,大家都不懂得珍惜,这个思想理论,也可以运用到恋爱观上面。

林逸翰平日里追求黄莺追求的那么殷勤,是个人都晓得他林家大少爱慕的女人是黄莺。

而黄莺又是个喜欢挑战的女人,太过容易得到的男人,她不怎么待见,相反那种对她若即若离,能给她带去神秘感和心动感的男人,才是她所喜爱与追求的。

黄莺不同于那些拜金女,也不是那些单纯的小女生。

从小在军政世家里长大,让她看透了人性的险恶,以及社会上那些无处不在的潜规则。

她不缺钱,不缺势,更不缺追求者。

像她这样的完美女人,所嫁给的东西必然非常纯粹,那便是爱情!

(本章完)


第123章 尴尬的任务


往往像这种只‘嫁给爱情’的女人,是非常难以追求的,因为她们什么都不缺!

那些用金钱攻势便能轻松得到一个女人贞操的伎俩,施展在黄莺身上,只会让她觉得俗气及恶心,而不像那些拜金女一样拼命地去巴结有钱人。

另外,鉴于从小在军政世家里长大,社会上那些无处不在的潜规则她也看得非常透彻。

那些用甜言蜜语便能俘获一个女孩芳心的伎俩,施展在黄莺身上,同样行不通。

就像网络里说得一句话很到位,年龄大了,早已过了用耳朵谈恋爱的年纪。

黄莺的岁数虽说不大,今年也不过才刚22岁,但她出身显赫,必定让她有着同龄人所没有的成熟心智,见得世面多,眼界自然就跟着放高。

所以说,想泡上黄莺这样的完美女人,那不是有几个臭钱便能搞定的,更不是无条件地付出就能感动她,继而让她脱光衣服和那个男人上床。

撩这样的高分妹,需要精湛的套路、技巧、外加自身的优秀素养齐聚一身,甚至要故意与她产生距离感,营造神秘感,才能追到她这样的高分女人!

而秦铮,做得就要比林逸翰出色许多。

他从没有刻意地去讨好黄莺,更没有公开表示过他所爱慕的女人就是黄莺。他和黄莺之间始终保持着一点距离感,没有刻意地讨好,也没有故意的与她疏远。

甚至在某些时候,他往往能给黄莺带去心灵上的震撼!

比方说当日在九龙医院里徒手治好快要死翘翘的苏子阳,再比方说礼拜五比赛那天三记舍我其谁的霸气灌篮!

这些画面,均让黄莺感到吃惊和好奇,她如今的确非常好奇秦铮到底是个怎样的男人?貌似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难倒秦铮的。

不知不觉中,秦铮将他自身的优秀基因通过某种方式‘低调’地展现出来,无形中在黄莺心目中留下浓墨的一笔,致使黄莺每次闭上眼睛的瞬间,脑海里第一个闪现出的身影是秦铮,而非林逸翰那个傻比。

与此同时。

林逸翰关掉笔记本电脑,活动了一下筋骨,本想叫上蒋天元、周涛他们去学校里看看,结果门外传来敲门的声音。

他打开门,赫然发现是父亲林广义。

“爸。”

林逸翰恭敬地叫了声,在偌大的林家,让他感到畏惧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他父亲林广义,另一个则是他爷爷——林昭德。

因为他目前所得到的一切,均是这两个人给予他的。

卧室门前,林广义夹着一根软中华香烟,看到林逸翰的脸色苍白而铁青,便说道:“逸翰,最近几天我发现你的脸色很不好,是不是生病了?”

除了平日里对林逸翰的要求很苛刻以外,在内心深处,林广义还是比较疼爱林逸翰的。

因为在林家第三代小辈当中,林逸翰的表现最为耀眼。

林逸翰的那几个堂弟和堂哥,能与林逸翰一较高下的,仅仅只有一个而已。

那是他大伯家的儿子,目前在林氏集团里任职商业总监一职。

只不过林昭德偏爱林逸翰,对他大儿子家的那个孙子,不怎么感冒。

若非如此,林昭德也不可能在他七十岁大寿那天,当场宣布林逸翰将是他们林家的第三代接班人。

这份虚荣,让林逸翰在同龄人眼中宛如神灵一般的存在。

他的几个堂弟和堂哥,在平日里均是可劲地巴结他,只希望跟林逸翰混个脸熟,将来林逸翰执掌偌大的林家后,能给他们一点肉汤喝喝。

这会儿林逸翰听到父亲林广义的话,当下有些恼怒道:“没有生病,还不是因为秦家那个废物,他坏了我的好事。”

“哦?怎么个情况?”

林广义询问,随后道:“逸翰,你是不是在担心苟家和潘家的悲惨遭遇会复制到我们林家人身上?”

苟家和潘家相继走向灭亡,这件事林广义在发生的当天便已得悉,心中的想法和林逸翰一样,也认定是秦铮从中作梗,这让他很惊讶,以前秦铮就是个不学无术的废物,脑子明显不够用,现今却在弹指间灭掉苟家和潘家,不知他利用什么方法得到那两本黑色笔记?然后又将苟家、潘家送往深渊。

秦铮的这一系列操作,让林广义对他刮目相看,看来以前那个猪脑子的秦家少爷,终归是长大了?

纵然现在秦铮变得挺可怕,他并不担心秦铮有那个实力扳倒他们林家。

比起苟家和潘家而言,他们林家在杭湖城的地位,足以用根深蒂固来形容,一个小小秦铮想让他们林家步入苟家、潘家的后尘,那只能是痴人说梦话。

想到此处,林广义宽慰道:“逸翰,虽然我不得不承认秦家那个目中无人的狂妄小子确实比以前成熟多了,也难对付多了,但是你也不用太过担心,他目前还没有那个实力对我们林家怎么样,至于他想利用祸害苟家和潘家的办法祸害我们林家,只能说他想多了。”

林广义弹了弹烟灰,不屑地说道:“一来,我们林家没有那种形式上的笔记本。二来,即使他那里有我们林家一些不正当的证据,也扳不倒我们林家,我们林家在你老太爷那辈便开始运营各种人际关系,长江三角洲这一带的大人物,都和我们林家有些渊源,就算他再用祸害苟家、潘家那种方式祸害我们,也翻不起多大的浪花,甚至他自己还会惹火烧身,届时不用我们去收拾他,自会有人宰了他的小命,真以为我们林家在长江三角洲这一带混迹这么多年,是吃干饭的不成?”

“爸,我不是在担心这个问题,就像你说得,就算他得到苟家和潘家那种形式上的笔记本,也对我们林家造不成太大威胁,仅仅是走一趟检察院罢了。”

林逸翰正色说道:“我现在生气的主要原因,是他那个废物最近几天和黄莺走得很近,这眼看黄莺对他有点意思,让我,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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