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这是怎么了?”那位妇人关切地问道。
“偶感风寒,不碍事,调养一段日子就好。”方诚轻描淡写道。
那妇人也是心思简单之人并未往深处想,却是相信了他的说辞。
……
夜半三更,山洞外呼啸着的风将柳公子惊醒了,他豁然起身掀开了压在身上的羊皮。
举目望去,只见几堆篝火烧的正旺,大部分商队的兄弟都已经睡下了,呼噜声、磨牙声此起彼伏。
不过他却出乎意料地没有看见方诚的踪影,心里不免有些七上八下,以为是自己福薄,连仙师也弃他而去了。
他再往长生落塌的地方看去,发现小姑娘此刻睡的正香,恬静的面孔在火光的照耀下有着别样的美感。
“可惜她却是个林妹妹。”柳公子没由来地,便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本消遣读物中的人物。
那时候他尚在祖地求学,有位教书先生私下里最爱编故事。
他的那一箩筐故事,后来整理出十余卷,印刷成一本本线装书全城售卖,倒也吸引了许多大家闺秀捧场。
时至今日,他还记得那位先生的书坛雅号,叫什么“唐七先生”。
原本柳公子还以为先生排行老七,后来才发现不是,那位先生最爱在每一卷故事扉页写道:“读书人的事,能叫偷吗。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唐七先生。”
噼里啪啦
火堆中传来一阵湿柴炸裂的声音,将柳公子从回忆中惊醒。
这时候他才注意到,山洞口坐着一个人,正是那位之前不见踪影的陈仙师。
于是柳公子便如同猫一般垫着脚尖,缓缓地挪着步子,走到他的身后,这时一阵醇厚的酒香扑鼻而至。
“仙师怎么独自在此饮酒,不觉得寂寞?”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方诚将怀中的酒囊轻轻一抛,头也不抬地丢给了柳公子。
“仙师也听见唐七先生的诗句?”柳公子顿时愣住了。
“原来这首诗是唐七先生所著啊。”方诚微微一笑。
“唐七先生还有诗云: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柳某一直以此句警醒自己,闯荡出一番事业再衣锦还乡。”柳公子似乎十分崇拜那位唐七先生。
“果然是个妙人。”方诚顿时确定了自己的想法,这位唐七先生只怕是来自地球的一位同乡。
他乡遇故知,此为人生一大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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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当时明月在
直到第二日午后,沙暴褪去之后,他们才重新。 X
柳公子等人出了山洞才发现,所有的东西几乎都被沙丘所掩埋。
他们都有些后怕,没有预料到这次的沙暴会来的这样猛烈,因此对方诚都充满了感激之情。
“柳公子,我们就此别过吧。”
还未到漠海,方诚便与商队的话事人请辞。
“陈仙师,您这是何意?”柳公子脸色微变,还以为是自己招待不周。
“随缘而至,缘尽于此。”方诚如是道。
柳公子便张了张嘴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最重只是叹息了一声。
“这枚玉符你且收好,若是你的后辈有慧根,让他前往九夷山来寻我。”方诚见他神色有些失落,便从怀里取出一枚玉符交给他。
柳公子顿时大喜过望,珍重地将玉符收入怀中,又深深地鞠了一躬“仙师高义。”
“漠海之行后,你就回乡娶妻生子,做个富贵翁吧,可别死在了荒野。”方诚又交代道。
柳公子此人一看便不是多福多寿之人,他难得送出一场机缘,可不想就此断绝了。
“多谢仙师指点。”柳公子心头一颤,似乎猜到了方诚话中的深意。
这一趟若不是有方诚在,只怕整支商队都会被沙暴无情地吞噬。
虽然这条商路十分暴利,但也得他们每次都这么幸运才行,一失足便是千古恨。
“好了,有缘再见。”方诚该交代的也交代了,便牵着马往南方走去。
“陈仙师,柳永回乡之后,必会为仙师立下生祠,日日焚香祈祷。”柳公子在他身后喊道。
方诚闻言,高举起一只手臂,随意地摆了摆手。
此去经年,若是能再相逢已不知是何夕。
“师兄,你为何送他玉符?要知道怀璧有罪。”
离开数百丈之后,长生有些不解地问道,她虽然年幼,但一些粗浅的道理还是明白的。
“我已对他种下灵引,那枚玉符也只能被他的直系血脉开启,若有人想鸠占鹊巢,别有用心前来九夷山求仙缘,只是自寻死路。”方诚不以为然道。
长生便沉默了,第一次发现这位师兄是如此的陌生,仿佛芸芸众生在他眼里也只不过是过眼云烟。
“仙缘便意味着永恒的孤独和寂寞,一万年太长,我只论朝夕。”方诚看穿了她的心思,温言细语道。
“师兄,如果我有一天跟不上你的脚步,你也会把我忘记对不对。”长生有些后知后觉。
“有些人活着是为了成为历史,或者是一座丰碑,以为这样就能名传万古,被后人所传颂,其实声名之类皆是虚妄,唯有地仙永恒。”方诚淡然一笑。
“我明白了”虽然方诚的话听起来似是而非,但长生却感觉自己有些领悟了。
所以她无比地渴望,自己能够早日踏上修道之路。
不求同行,只求称心如意,念头通达。
……
九夷山,无尘剑宗。
公孙婴端坐在竹塌前,目不转睛地盯着半空中的一枚铜镜。
铜镜之中所呈现的正是方诚与长生二人走在沙丘上的画面。
自从收到了血书之后,公孙婴便特意安排一具分身紧跟在方诚的身后,时刻保护着他的安全。
从方诚的一言一行之中,公孙婴看到了宗门的未来和他的地仙之资。
要知道整个修真界数以万亿计修士,地仙大能总数尚且不足百位,当下具有地仙之资的盖世天才也绝不会超过三百人。
虽然拥有成为地仙的潜质并不意味着就能够成为地仙,毕竟万载以来,突破地仙之人尚不足五指之数,但也足以说明方诚是位可塑之才。
“你的师兄,危险了。”铜镜中方诚话音刚落,公孙婴便叹了口气道。
坐在远处沏茶的兮云听了这话顿时有些着急,起身凑到公孙婴的面前,双手抓住她的手臂晃了晃:“那师尊您快想想办法,救救师兄。”
“他的心境已经接近地仙,但修为却远远不够。当修为无法支撑起他对境界的感悟,便会引发心魔作祟。”公孙婴摇了摇头,显然也是并无良策。
一旦成为万劫宗师,便意味着劫难如影随形,谁也不知道劫数会在何时降临。
而这些劫数对于应劫之人都是一种磨厉,最终都会变成他们精进的踏脚石。
公孙婴唯一担忧的是,方诚的劫难接踵而至让他应接不暇,最后误入歧途弃道入魔。
“这可如何是好?”兮云为此担忧不已。
“你师兄他此行短则一年,长则三年五载必定会返回宗门,到时候有我在一旁护持着,他便不会有走火入魔之虞。”公孙婴这般安慰她道。
虽然公孙婴未曾经历男欢女爱之情,但能够修成地仙,又岂能没有一刻玲珑心,她一眼便看出了兮云早已是情根深种。
“我看未必,若是师兄他有了红颜知己,只怕十年八载也不会回山了。”
“你啊,一个姑娘家这样数落你师胸也不嫌害臊。”
公孙婴不禁莞尔,打趣她道。
兮云顿时低下了头没有说话。
“彦青一心求道,并非良配,你还是早做打算吧。”这时候公孙婴又劝道。
“若是师兄一生求道,兮云也很欢喜,只要能常伴他左右便心满意足了。”兮云显然是一根筋。
她毕竟还年轻,不知道有些事情无法勉强。
“哎,你这痴儿。”公孙婴无奈地叹了口气,爱怜地摸了摸她的长发。
即便身为地仙大能,她也有许多无能为力之事,比如道侣。
漫长岁月里,公孙婴曾经遇到过无数风流人物,但也只是点头之交。
只因那时候她也是一心求道,无暇顾及其他。
然而万载悠悠而逝,她曾经结识的那些风流人物都已经埋骨多时了,唯有她一人登临地仙之境,亘古长存。
每每想起此事,公孙婴即是庆幸又是遗憾。
修道之途皆寂寞,唯有地仙永恒。
方诚能明白这一点,便已经算是开悟了。
他此去南域,一来是既定的因果,另一方面未尝不是另一种磨砺的方式。
“师尊,一开始我就知道,师兄便是我的一场劫数。”兮云恍然间也算开悟了,明白了自身的因果轮回。
“那你又何必勉强。”
兮云久久没有回答,只是怔怔地看着那枚铜镜。
但她脸上有些倔强的神情,却似乎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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