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间枭雄 (走过青春岁月)
- 类型:都市重生
- 作者:走过青春岁月
- 入库:04.12
陆子琪想要起身相送,顾天佑却温柔将她按住,温柔说道:“乖,好好睡一觉,也许做个美梦我就回来了。”
行至街上,深夜的建邺华灯正盛,左顾右盼竟无一人。正要去取车,忽听路边一声胡音入耳,甩脸一看,却是个中年人忽然出现在那里,身着一身古雅长袍虚坐于路灯下,手抱二胡刚开启第一个音符。
琴音阵阵,如泣如诉,仿佛一人在耳边低语讲述半生飘零,一世豪杰的故事。
顾天佑仿佛被钉子钉在原地,一动不动听着。中年人的胡音初始婉转凄凉,闻之顿觉心情沉重如山。随后高亢凌乱起来,宛如狂魔尖啸又似幽魂诉冤。于凌乱无章间明心见性,贪、嗔、痴、妄纷至沓来,欲望缠绵无尽无休。过不一刻,胡音又一转,却是否极泰来一派祥和,好似老僧诵经,正直、和雅、清彻、清满、周遍远闻,及至耳畔令人心旷神怡。
顾天佑的拳握紧又松开,随后又握紧,胡音三变,顾天佑的拳三紧三松。
胡音凄婉时,只觉得心头哀伤难以自禁,有泪难流,气血腾跃不住向五官七窍涌动,整个人有一种难以抑制要手舞足蹈的冲动。所幸心头沉稳如山岳不为所动,而后默使明王不动身诀窍握拳于双手,血气沉于双足,登时清醒过来。随后胡音变的凌乱高亢,沉下去的气血再次活跃起来,躁动难安直逼心头。顾天佑再运明王不动身迫使气血入四肢,全身如僵硬是不动。
最后胡音再变,这次却是一派祥和,通身暖融如烈日融雪,气血随之难以自控,浑身舒泰松软,懒洋洋竟不愿再动一念。唯独一心不二,仍旧难以撼动。直至胡音止,心中仍是一片清明。猛然惊醒着了道儿,立即握紧了拳头。
“他竟连看家的本事都传你了,难怪能压住气血,挡住我的胡音三变。”中年人手腕一翻,收了胡琴。
夜色下,那张惨白的脸格外显眼,一双黑漆漆的眸子却比这夜色更深邃,有着一种妖异的魅力,吸引着顾天佑的目光。而顾天佑此刻只觉得精神无比亢奋,体力充沛莫名,虽然汗流浃背却是全身通透舒泰。
中年人轻哼一声,忽然前踏一步,身上长袍竟无风自动,如波浪般从上到下,下一秒钟,中年人脚下陡然发力,板油马路上竟留下一个深深的脚窝,顾天佑眼前一掌影一晃,意识到不妙,全凭本能的挥出一拳打在那掌上。
砰地一声,中年人凌空倒翻一个跟斗,扬声赞道:“好拳!”随即站定,又道:“这一拳已有那半疯子五分火候。”
顾天佑心跳如鼓,全身的气血翻涌如潮,收摄心神勉力控制,竟不敢发出一言,只怕一张嘴就控制不住汹涌的气血。
这一拳竟将全身的体力都透支了。
中年人正是那晚在山中别墅与明王一起那人,只听他和声道:“别担心,我没有恶意,我循着那两个孽障的踪迹找到这里,果然遇到你,刚才只是出手试探一下你的本事,看来就算我不出手,你自己也能打发那俩孽障。”
顾天佑气血渐平,终于能够开口说话:“您来了。”
中年人点点头,道:“我这辈子正如刚才那阙三变中的头一阕,飘零江湖独来独往,几乎从不欠人情,只有那么一次欠了明胖子的,我们之间或敌或友,他还从未求过我什么事,我道他这次为何肯为你破例,却原来是传了衣钵在你身上。”
顾天佑对他的话半信半疑,刚才情况极其凶险,若没有明王不动身,自己恐怕早在第一阙胡音中迷失自己。转念又想,这位要是真有心谋害自己,刚才只需再出一拳半掌的天佑哥多半小命难保。这么一想,看来他又不像说的假话。
中年人看着顾天佑眼神闪烁惊疑不定,冷若冰霜的脸上竟挤出一丝微笑来,道:“怎么?你觉着你的本事已经高强到值得我千里迢迢来算计你?”
顾天佑顿时恍然,是啊,这人的本事已近道似玄,全然超出了科学社会所能理解的范畴,倒有些像武侠小说中的奇学本领。
中年人将背后胡琴拿在手上,道:“琴音乱心,音律制人,你觉着玄妙,其实并不复杂,就好像人们听到美妙音乐就会随之起舞,这是老祖宗遗传下的本能反应,我的胡音融进了我几十年浪迹天涯对人生和音律的感悟,当然,还用了一点催眠之术。”
顾天佑深吸一口气,双手抱拳道:“多谢您手下留情,也谢谢您之前仗义援手。”
中年人微微点头算作还礼,道:“我知道你叫顾天佑,你却不知道我叫胡三变,这对你可不大公平。”
原来他叫胡三变,这倒跟他那胡琴绝技想通,也不知是不是真名字。顾天佑再施礼道:“我就叫您胡大叔吧。”
胡三变一摆手:“我六十多岁的人受你一声叔也是应当,但我不喜欢被人这么称呼,你也不必跟我这么客套,我来见你只是为还明胖子的人情,那些想要你命的人昔日都曾是我的下属,如今我已命那俩人传话给其他人,若再对你出手,我必定不饶。”
顾天佑连忙称谢。
胡三变忽然问道:“你就是这么谢人的?”
顾天佑眨巴眨巴眼睛,反问:“泰国一月游,包吃包住包玩儿,您看够诚意不?”
胡三变把胡琴一背:“这才像话。”又道:“忙一晚上,饿了,找个地方打打牙祭,带你去个妙趣无穷的所在。”
第一百一十四章 吃货,夙愿
秦淮河畔的占鳌楼果然是个妙趣无穷的所在。
昏黄的路灯照着路边古旧的楼阁,飞檐如拱,灯笼和酒旗高挑半空,舒缓的苏州评弹叮叮当当地敲在心头。
顾天佑算是开了眼界了,想不到这世上竟有这么会吃的人。更没有想到这个本领通玄看似冷冰冰中年大叔却长了颗文艺青年的心。完全不像明王口中那个冷酷癫狂不择手段的妖魔。
一盘臭豆腐,一碟红油猪耳,一盘江刀,一只黑白芦花鸡,一壶女儿红,先钱后菜,会钞的时候竟花了八千多块。当时吃了一惊,细一打听才知道不是店家心黑,而是这位嘴巴太刁钻。
臭豆腐以鹅油熏烤成干,三磅以上的生蚝调汁,胡先生不吃味素,只爱这调调。江刀是刚上岸的活鲜,三两一条的,两千八一斤;那只鸡炖的更有讲究,整副的沛县黑羊骨加西洋红参吊汤,羊要现杀的,红参必须是足两的,黑白芦花鸡要当年的小公鸡,一根杂毛都不许有。红油猪耳算最简单的,但也大有文章,他只吃耳根部位肥瘦相宜略带脆骨的那一角,一盘猪耳竟用了八十多个猪耳朵。
胡三变夹一块臭豆腐放进口中,怡然自得的:吾本俗人,有臭豆腐吃,就成了俗仙人。
他吗的,四百八一盘的臭豆腐,这个俗仙人当的够超凡脱俗的。
胡三变吃一块猪耳朵,尝一口江刀,浅酌一口号称五十年陈酿的女儿红,又品评起建邺这座城市来。
每个城市都有它独特的味道,燕京咸,上海甜,重庆辣,奉天满街猪肘子味道。胡三变说他有个朋友最爱南宁,说那个地方有股“砂锅狗肉”的味道,说起建邺之秀美,玄武湖独占半边。但要说美味,这座占鳌楼不愧独占鳌头之名,一个鲜字足矣。
一壶酒告罄,芦花鸡没了两条腿和翅膀,脑袋上少了鸡冠子,脖子上短了两条细活肉,四条江刀悉数阵亡,一盘猪耳朵只剩下红油闪亮。臭豆腐是开胃小菜,一上来就被大屠杀了。
酒足饭饱,已是下半夜两点半。
胡三变不住酒店宾馆,领着顾天佑七拐八绕来到秦淮河畔一家古旧建筑前,幌儿上有名头:凤楼。转身告别,登楼前说道:“泰国一月游,你答应我的,什么时候动身就来接我。”
顾天佑含笑点头,问:“这里不需要我替您结账?”
胡三变从兜里摸出个黑漆麻乌的玩意儿,丢给顾天佑道:“这个东西你拿去玩儿。”
顾天佑接在手中,左看右看,这东西似铁非铁,似木又非木,石头也不是,沉甸甸硬邦邦,有点近似某种野兽的爪子,却又质感坚硬的不似骨质。手指悄悄发力,竟丝毫不能奈何。不由好奇问道:“这是什么?”
胡三变道:“这是地底奇兽黑甲皮子的爪子,有奇毒,却能辟邪祟,带在身上百病不生,若中了毒用它化水喝一口就解。”
顾天佑还是没搞清楚这是个什么玩意,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位身上拿出来的东西没有普通物件儿。连忙递回去道:“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胡三变并不伸手接,道:“帮你赶跑俩人,受你一个月优待,吃你一顿美味,就该给你点好处,不然我现在就去帮你杀个仇人好了,反正阎王不欠小鬼债。”
杀个人这三个字被他用严肃又幽默的口气说出来,就好像宰只鸡那么简单,一家一等于二那么真实。
顾天佑只好将这东西揣进兜里。?????
刑侦总队小会议室,徐晓曼正在给每个人面前的水杯续上茶水,到了顾天佑身边时,悄悄在手臂上掐了一下。戴晓楼正襟危坐,眼观鼻,鼻观口,分明瞧见了却只作未见。特调组组长李云清表情肃然,手中拿着一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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