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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罪 [全本精校] (三天两觉)


  “不必了,我现在就搬。”天一说着话,绕道旁边的一个书架后面去了。
  伯爵高抬脚轻落地,在尽量不踩着书的状况下跟了过去,“现在?在这晚上?您……”他刚要问,你搬家干嘛反而锁门呢?一个魔法阵就映入了眼帘。
  “上帝保佑……”伯爵在胸前画了个十字:“大师,您这是要干嘛?”他现在明白自己第一次敲门的时候天一为什么没出来开了,原来是在忙这个没听见。
  “我要把这栋屋子移动到另外一个地方。”天一回道。
  “哪儿?”伯爵脑补的答案是——地狱。没办法,天一那黑袍巫师的造型,黑发黑眼的长相,各种神经质似的行为,在中世纪的欧洲人眼中,那绝对不会是什么代表正义和天堂的人物。
  “不要惊慌。”天一说道。
  伯爵也不奇怪为什么对方会知道自己心里惊慌,他没有否认,只是说道:“您的……嗯……法术,有没有危险?”
  “这不是我的法术。”天一居然这么回答,不过他随即就道:“设计这个法阵的人,是这个时代最为杰出的魔法师。”他说的是实话,随着历史的进程,天一的书店也是与时俱进的,在每一个时代,他都会找一些合适的人选,将书店中的黑色科技分享给他们,来改造和升级书店的配置。
  看着伯爵的精明形象荡然无存,一副乡巴佬进城似的样子傻站在那儿,天一补充道:“没有危险,你可以放心,很快就完。我仍然会传送到罗马城中,只不过是换个地方而已。”
  “上帝保佑……”伯爵又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这就是信仰的重要性,一个有信仰的人,在逆境面前,会双手合十,念一句:“南无阿弥陀佛”,或者就是画十字架,喊喊耶稣的名字。而没有信仰的人就只能大喊:“坑爹呢这是”!
  “让我看看……芹菜、洋葱、油腻的假发、肥佬的双下巴……”天一往魔法阵当中一锅冒着泡的沸水里添着“配料”。
  伯爵看着他最后扔进去的东西,嘴角抽动:“请问……肥佬的双下巴难道是人的……”
  “……晒干了的肠子……啊?你说什么?”天一一边问着,一边像拉消防水管似的从一个麻袋里拽出一根超长的肠子,怎么看这玩意儿都像是人类身上的……
  “不……没什么……”伯爵不问了,他觉得自己的吐点实在太低了,刚才听着大眼球被蹂躏的声音就差点没忍住,跟现在这种情景相比,刚刚那只能算是小场面。
  “马蹄、小麦、麝香、女人的头发……”天一抓起一团棕色的头发:“我个人很喜欢棕发妞儿,但这儿的妓女身上味儿太大,让人提不起性趣。”他说着把头发也扔进了沸水。
  伯爵内心已经放弃去追问这些东西分别取自何处的想法了,他隐约感觉到,自己好像招惹上了不得了的人物。
  什么圣殿骑士,教皇,国王,大家心里都清楚,一帮凡人而已,但此刻自己眼前的可是个活阎王,心狠手黑,杀人如麻,而且真的会巫术!
  伯爵的世界观被完全颠覆了,别以为中世纪的人开口闭口就去提超自然现象,他们就真的见过超自然现象。当他们亲眼见到时,受到的刺激绝对比现代人大得多,心理承受能力也脆弱得多。
  “好了,我要开始传送了。”天一把所有需要的材料都扔进了锅里,站在魔法阵中间,摇头晃脑地念叨了一串恐怕只有鸟才能听懂的咒文。
  下一秒,伯爵就感觉到了,脚下的地面,在震动……


  第十二章 漩涡中心的男人
  博热伯爵回到住处时已是凌晨,这一夜的奇诡经历让其长期处于紧绷状态的神经有一种突破界限后被崩断的感觉。
  他瞪着眼睛,心绪久久不能平复,一想到那个黑发的男人天一是真正的巫师,伯爵的太阳穴都会突突直跳。
  回想起“传送”时的场景……那一锅沸水飘散出令人作呕的恐怖气息,每一样放进去的材料都浸透了邪恶,地上的魔方阵如同涂鸦般画满撒旦的符号,那些拗口又冗长的咒文无疑都是来自地狱的音符。而偏偏是这样的组合,居然真有效果!当伯爵再次打开书店的时候,已然来到了距离那肮脏小巷甚远的罗马另一角。
  太阳升起时,伯爵才渐有倦意,他昏昏沉沉地睡去,噩梦不断。中午醒来时,他头疼得厉害,起来后胡乱吃了些东西,便匆匆独自出了门。
  伯爵要再去见一次之前卖给自己情报的人,他想打听清楚,天一究竟是个什么来历。
  那个消息灵通的情报贩子叫“鹦鹉”,没人知道他的真名,反正大家就这么叫他。他五十多岁,一口蜡黄的劣牙,从没养过鹦鹉,我想即便养过,也早就被他当下酒菜吃了。
  出门后一路还算顺利,伯爵来到了城中的“烟囱”酒吧,那是一幢木结构的房子,离马路稍有些距离,门外,一个披头散发的酒鬼坐在地上,背靠着墙,伸手说道:“赏个酒钱吧,老爷。”
  面对这种人,伯爵自然是无视,他推门走进酒馆时,可以听到那个醉鬼在其身后的低声谩骂:“真是位高贵的吝啬鬼,假如他身上铜臭全无,便不会对人们有半点用处。”
  屋内和大多数酒馆一样乌烟瘴气,即使现在还只是下午两点,酒馆才刚刚开始营业,酒鬼们却已经占满了大半个屋子。
  博热伯爵径直走向了酒保,那是个留着灰白连鬓胡子的中年男子。
  “需要点儿什么?这位老爷。”那时的酒保,眼光基本都很毒辣,他们往往在昏暗的环境中工作,但却可以精确地将那种身无分文、犯了酒瘾的穷光蛋和走进来小酌一杯的有钱老爷分辨出来。
  “我在找某个人。”伯爵回道。
  “我这儿可没有‘某个人’这种酒卖。”酒保回道。
  几枚金灿灿的钱币被伯爵摆到了桌上,酒保瞬间两眼放光,在有人注意到这里之前,他的一只大手就盖了上去,压着钱,迅速撸到靠近自己这一侧的桌子边缘,那些金币统统落进了他另一只手的掌心。
  酒保随便拿起一枚,边盯着伯爵的眼睛,边将金币放进嘴里咬了咬,眼神数变,然后把钱收了起来,说道:“名字?”
  “我找‘鹦鹉’。”伯爵回道。
  酒保当然知道,这是指人,不是指鸟,不过听到这个名字以后,他的脸色变得很怪:“他死了。”
  “什么?”伯爵惊道,他昨天上午才见过鹦鹉,并花钱买下了关于那家“书店”的情报。
  “昨天下午,有人在教堂附近发现了他的尸体。”酒保说道。
  “死因呢?”伯爵说道。
  “这问题你该去问治安官。”酒保的话就到此为止了。
  …………
  离开了烟囱酒吧,博热伯爵的心头又蒙上了一层阴霾,上午才见过的情报贩子,下午就死亡了,如果是谋杀的话,难道这件事又跟自己有关?
  过去几个月来,伯爵的后脑勺一直有一只眼睛在监视,不知道也就罢了,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了,伯爵反而变得疑神疑鬼起来,仿佛每一个和他有过接触并遭遇不幸的人,都有可能是被自己牵连的。
  但人都已经死了,博热伯爵身为一个通缉犯,自然是不太方便去调查的。没办法,看来对天一这号人物的了解,只能凭自己眼见为实了。
  心情忐忑地来到了书店的新址,推开那虚掩的店门,伯爵探头进去,里面还是老样子,书海卷林,满墙满桌满地,供人下脚的地方甚少。
  天一正坐在他的办公桌后面,一手托着下巴,手肘支撑在扶手椅上,另一手拿着一封信正读着。
  “大师……”伯爵叫了他一声。
  天一打了个哈欠,放下信,叹了句:“可悲的诗人。”
  伯爵知道他在说信的内容,随口问道:“写信给您的是一位诗人吗?”
  “一个可怜虫罢了,少年时便家道中落,在政治上又站错了队,遭到放逐,无法返乡。去年亨利七世死在了锡耶纳,这个可怜虫的希望也随着日渐式微的神圣罗马帝国君主一同玩完儿了。我看他这辈子就注定只能在长诗里宣泄自己的情感,二十年前那个女人离开他时,他就是这样,如今依然如此……”天一用无奈的语气说道:“这些文人的骨气往往让人觉得悲壮而且好笑,我曾经跟他说,妥协和卑躬屈膝的小人过得会比他舒坦,他却回答我: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天一笑道:“我觉得这句话早晚会流行起来,你不这样想吗?伯爵先生。”
  伯爵听了半天,也不知道天一在说些什么,只是打着哈哈道:“我相信您那位诗人朋友的境况终究会好转起来的。”
  “不,我不希望他的情况变好。他是天才,所以他应该死得越惨越好,晚景凄凉,客死他乡那才是正道,同情和叹惋才是世间庸人们乐于给予的,只有这样的遭遇,才会使他被后世视为伟大的文学巨匠,并被无数人颂扬。”天一道:“要记住,伯爵先生,人生完美的成功人士,接受的往往只有指责、敌视和嫉妒,无论他们做什么决定,办什么事,都会被挑出毛病来,都会被当成另有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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