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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神医 (平湖秋月)



林昌盛说道:“唐暄啊,之前你救了我,老头子我也没好好感谢你。今天来了这里,就不需要客气,把这儿当成自己家一样。”

唐暄连忙回道:“治病救人,做医生的本分而已。林老不必介怀,您能请我过来吃饭,我已经非常开心了。”

“对了,我跟叶老打听过你,他说你是医神医世家唐家传人?”林昌盛问道。

唐暄点点头,道:“我正是唐家本代传人,唐镇是我爷爷。”

林昌盛赞赏着说道:“后生可畏啊,怪不得年纪轻轻,医术就如此了得,着实厉害。你爷爷唐镇当年年轻的时候,也是意气风发,曾在燕京扬名,当时很多官员商人都排着队请他看病呢,就连邓公都找他看过病。只是可惜我当时不在燕京,未能一睹其风采。没有想到时隔这么多年之后,竟然能在燕京遇到他的后人,而且还救了我这条老命,看来一切都是缘分啊!”

老爷子原来当年在燕京这么风光,可以的啊!

听完林昌盛的话,唐暄在心中感到震惊。因为林昌盛说的这些事情,他反而倒是不知道,老爷子并没有跟他吹嘘过在燕京的经历。

实际上老爷子向来都是一个淡泊名利的人,年轻的时候也曾悬壶济世,不求名利。但是在见识过了人世间太多的灰暗之事后,便有些心灰意冷,一气之下回了家再也不肯离开外出游走四方了,只是在家那边开了一家医院治病救人。

后来,他想把儿子培养起来,培养得比自己更加出色。

可惜的是,唐暄他老爹走得早,连这担子都还没挑起来就挂了。

于是,所有的压力自然就落到了唐暄的肩膀上。

然而,经过这几十年的发展,中医早就大不如前,彻底衰落,被西医已经踩在了脚底之下。

唐镇意识到,必须得有人站出来位中医重新正名!

若是再年轻几十岁,他当然是第一个出来扛起改革大旗,问题是他老了。

没办,这事情自然就落到了唐暄的身上,这就是唐镇为什么非要唐暄继承家业,做一名医生,来燕京行医的原因了。

如果想要推动中医顺利进行改革的话,那么首先就必须得在燕京打下一方天地,扬名立万!

“或许真的是美眸之中天注定的吧。”唐暄也感慨了一句,说道。

现在,他似乎越发有些明白老爷子的想法了。

“对了,宇婧的伤疤,你打算怎么治疗啊?”这时,林昌盛开口问道。

林宇婧也是满眼期待地看向唐暄,想知道他打算用方法来去除疤痕。

要知道这伤疤很多专家看过之后,都说没办法彻底去除。即使是用最先进的技术,依然会留下一些,所以她也就懒得去理会了。

她只能变相地安慰自己:伤疤,是一名战士的荣耀见证!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二章 神药啊!

没有一个女人不爱美,即使是身为铁血军人,巾帼英雄的林宇婧也不例外。

现在听到唐暄说能够给她将疤痕全部去掉,恢复如初,她当然也是期待不已,有些兴奋了。

“这个简单,基本没有什么难度。”唐暄说着,从自己身上把那一瓶护肤要给拿了出来,道:“这是我们唐家特制的护肤药粉,其药引子是一种金蚕,所以也叫作金蚕药粉。此药不仅可以瞬间止血,还能保证伤口不留疤痕,使新生出来的皮肤变得跟婴儿的肌肤一样娇嫩。然后过一段时间后,新生的皮肤颜色就会变得跟周围的皮肤一样。到时候,便不会再有什么疤痕了,一切恢复如初,完全看不出一点受过伤的迹象来。”

“这药……真有这么神奇?”听完唐暄的这一番讲解之后,林宇婧盯着唐暄手上这个古色古香的小瓶子看得一阵出神,既惊讶又怀疑地说道。

唐暄笑着回道:“这是当然的,就是这么神奇。不信的话,咱们现在就可以试一试。”

“好!”林宇婧不愧是女中豪杰,巾帼英雄,立刻就点了点头。

唐暄说道:“不过你手上的疤痕去除起来可能会有点疼,因为我必须把你结疤处的多余那些肉给挑掉,你得忍着点。”

“我没有问题的。”林宇婧说着,手上一转,就多出了一把锋利的小刀来。

小刀不大,尺寸是飞刀那般大小,看起来很精致,锋利的刀身上还透露着寒芒。

看到林宇婧这一手很炫酷的亮刀动作,唐暄眉毛一挑,在心底感慨道:嘿哟,这女人竟然还是个用刀高手啊!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林宇婧这一手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亮刀动作,外人看着或许只是耍得漂亮而已,但是唐暄看在眼里,就知道她绝对是顶尖的用刀高手。

这可比起那些玩刀的杂技演员厉害多了,唐暄相信,只要她想用这把小刀来杀人的话,那绝对是一息之间的事情,估计别人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就在这儿吗?”

唐暄看了看林昌盛之后,说道。

“没事,你们不用看我,就在这儿吧。我去给你们拿个垃圾桶过来,等一下啊。”

林昌盛说着,起身去拿垃圾桶。

唐暄想想也是,老人家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看一下这个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

等到垃圾桶拿了过来,在下面放好之后,唐暄拿过了小刀来,对着林宇婧说道:“你忍住啊,真的很疼的!”

要把整条疤痕上的肉全部挑掉,这当然很痛了,一般人恐怕都没这个勇气。

“没事,子弹我都挨过,这算什么。”林宇婧轻描淡写地说道。

可以啊,看来这女人还真是出生入死,执行了不少很危险的任务。

如今虽然是太平盛世,看起来一片祥和,可其实依旧是暗流涌动。

有很多事情,没有披露报道出来,是因为事关机密。民众不知道,没看到,但是不代表这些事情就不存在。

有很多军人在外执行危险的任务,也有很多的警察在奉献着自我。

每一个晚上的万家灯火,民众们能够安然生活,所谓的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在帮忙负重前行而已。

不说曾经的战争年代,就说如今的和平年代。平均每年都有四百多个警察因公牺牲,四千多个警察因公负伤。更不要说那些戍守边疆的军人,在外执行维和任务的部队等等。有些事情没有大张旗鼓地报道,并不代表就没有发生。

唐暄承认每个群体都有坏人、败类,但不能因此而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吧,普通老百姓当中也有不少败类啊!

这是全世界的现象,每个国家都这样,或者说这就是人类。

说句诛心点的话,如今这个年代氛围变了。可以很坦白的说,一个警察救人牺牲和一个娱乐明星去世的事情同时发生的话,绝对是后者上头条,引起无数人的围观、讨论和缅怀。

我们缅怀英雄,对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更要把那些抹黑群体的败类人渣打进臭水沟里,让他们永远也翻不了身。

唐暄在心中叹息了一声,然后缓缓下刀。

他一向都是一个爱国主义者,可惜有些事情他也无能为力,因为这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博弈。

锋利小刀刚刚落到那疤痕上,轻轻往下一划,那一条疤痕立马就被破开了,有鲜血流了出来。

唐暄用余光瞄了一眼林宇婧,发现她依旧是面不改色,表情没有丝毫的变化,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当真是巾帼英雄,这都快有点关老爷刮骨疗毒的风采了。

看到林宇婧的表现之后,他在心中顿时又是敬佩不已,这个女人确实非常得厉害。

唐暄的速度很快,落刀的部位也很精准,那一条肉疤痕没一会儿就被他整条给挑了下来。

此时,林宇婧的手上已经是流出了不少血来。

唐暄立马打开了药瓶,然后往伤口处洒了点药粉上去。

见证奇迹的时候再次到来了,神奇的一幕又发生了。

只见那一条原本还在向外流血的不小的伤口,立马就不流血了,有一层血痂瞬间成形,一切都只是在眨眼之间而已。

“这么神奇?”这一回,饶是连见多识广的林昌盛都看呆了。

厉害的止血药不是没见过,但厉害到这个地步的是真没见过。

这药粉才刚洒上去呢,不仅血不流了,血痂还在一瞬间就形成了。

林宇婧也是看傻眼了,刚刚自己的手还流血不止呢。

要知道这个伤口可绝对不算小,一般而言要靠止血止住的话,肯定都是先上药,然后接着用绷带缠住的。

然而,现在唐暄只是倒了一点药粉上去而已,整个伤口处的血液立马就凝固变成了血痂,这简直就是奇迹!

在两人目瞪口呆之中,唐暄说道:“你这个伤口有点大,有点深。所以,血痂脱落的时间可能会长一些,估计得等到明天早上血痂才会脱落。”

“什么?明天早上血痂就会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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