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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无敌神医 (小笔如来)


  小方走了,柯队长觉得有必要借此机会与马义进行一番推心置腹的长谈,于是他找了个借口把解军山和鲍晓东也支开。
  “小马哥,你觉得小方这人怎么?”他若有所思地问马义,然后不等马义回答他就接着说:
  “小方是一名非常优秀的战士,除了因为他身体比较单薄,在搏击方面比较弱外,其他的都非常优秀,射击、伪装、侦察,犹其是战地救护和通讯方面,他甚称专家。在部队里,我们每一个人都很喜欢他,都希望他在这条道路上走得更远……”
  马义岂能不明白队长的意思,他有些哭笑不得。他不知道怎么向队长解释,这是小方的隐私,他不能自作主张地将它公之于众,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地听着柯队长象个碎嘴婆婆一样在自己耳边唠叨……
  “小马哥,以你现在的本事,你应该有女朋友吧?”终于,柯队长觉得大道理讲得差不多了,就转而关心马义的终身大事,其实也是想从侧面了解马义的心理是不是出现了偏差。
  “我曾经有未婚妻。”马义回答。
  “哦。”柯队长松了口气,小马哥的心理是正常的。
  “但是因为她嫌贫爱富,最终抛弃了我,跟一个老板跑了。”马义接着说道。
  “格登!”柯队长刚放下的心又堵回嗓眼,他在某本书上看到过,一个人在情感上受的创伤,是他改变自己性取向的一个重要诱因。
  柯队长喝了一口水,润润喉,又准备开始他并不擅长的思想工作。
  “队长,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请你放心吧。如你所说,小方是一名优秀战士,我作为一名医生,我可负责任地告诉你,小方除了身体有隐疾,她的心灵是健康的,我也是一个正常的健康的男人。”马义知道自己再不表态,柯队长可能会与自己碎碎念念到天亮。
  “呃……”
  柯队长没想马义会这么直截了当,当即被噎得无话可说,老脸通红,坐在那里不知所措。
  “你们……那个……”柯队长晃晃脑袋,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他明明看到小方对马义流露出爱慕之情,这种情感可是情侣之间才会有的,两个大男人之间暧昧,不会是有基情?
  难道是因为刚刚从战场上撤出来,神经骤紧骤松,自己产生了错觉?
  “队长,你是一个好领导,对战士关爱有加。放心吧,在不久的将来,小方将会给你带来一个巨大的惊喜。”
  马义拍拍柯队长的肩膀。柯队长没有听明白马义的意思,以为只是马义为小方治好隐疾,小方不用面临被迫退伍的悲剧,于是他由衷地对马义说道:
  “小马哥,你真是我们小分队的福星。我是一名粗人,不懂得该如何向你表示感谢,我给你行个军礼吧?”说罢,起立,立正,面向马义,抬手敬礼。
  柯队长一个标准的军礼,让马义受宠若惊。
  这些日子以来,马义经历了太多,爱情遭到了背叛、受到了饥饿与死亡的威胁,曾经象一条丧家犬一样逃亡……
  曾经给过他帮助的人,是和他一样是身份卑微的人,曾经尊重他的人,也是和他一样是弱势的人,他们只是相互守望,相互取暖。柯队长是堂堂华夏特种部队的军官,他发自内心的对自己的尊重,其中的份量简直铿镪厚重,马义似乎感到前所未有的激动与自豪,心中的喜悦都是沉甸甸的。
  ……
  “你说什么?马义并没有去泰国,仍然在大余乡?”孟天熊对付天尚的话半信半疑,马义逃到了泰国是步高放出的消息,他与马义有血海深仇,以他的性格,如果马义还在华夏境内,绝对不可能放弃对马义的追杀。
  “孟哥,千真万确,小东在大余乡的亲戚范毛焦,昨天被马义一刀砍断了双腿,现在范毛焦还在医院里躺着呢。”付天尚说道。
  “他怎么招惹上了马义?” 范毛焦这个人孟天熊听说过,不过是大余乡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土鳖混而已,仗着几分蛮力称霸乡邻。没想到马义会砍了他双腿,这也足以说明马义多么心狠手辣。
  “他本来是想到板栗村找马义算帐,为自己儿子讨还公道的,可是当时马义已经离开,白雪的家人似乎也收到风声躲了起来,范毛焦一犯浑,差点就将他们房子点了。第二天,马义重返白家,查到是范毛焦带人上门搞事,他找上范毛焦,直接斩了范毛焦的双腿。”付天尚解释。
  想想范毛焦的惨状,付天尚心里直打鼓,因为那天他也去了板栗村,还和村民发生了冲突,自从范毛焦出事他就一直惴惴不安,生怕马义找上门来。马义心太狠,手段毒辣,令人为之胆寒。
  混混不是革命英雄,其实他们最贪生怕死,平时靠咋呼唬人,一旦遇上狠辣角色,他们就会怂。
  “这小子可是够狠的,有仇必报,出手无情,是个人物,可惜他已经与我们三金帮结仇。麻逼造的,这次整个三金帮都被步高这老小子忽悠上贼船了。”孟天熊一阵自言自语。
  “孟哥,要不要将情况上报给东方帮主?”付天尚现在就盼着马义早点死,马义多活一天,他就多一天死亡威胁。
  “不。难道我们天堂几百号兄弟搞不掂马义?我不相信他有三头六臂。步高这老小子不是说马义逃到泰国去了吗?老子非要将马义的人头摆在他的面前,我气不死这个老小子。”
  孟天熊沉吟片刻,否决了付天尚的建议。他得意地微仰起头,双目微闭,憧憬着自己拎着马义的人头,出现在步高面前时的销魂一刻,他仿佛看到步高在自己面前吃瘪的狼狈,垂头丧气,如丧考妣。
  “哼,和我斗?小样!”孟天熊用鼻子哼哼。
  这些年,他一直与步高不对付,步高的玄堂地处富庶省份,堂口富得流油,孟天熊的堂口虽然名字销魂,其实南云省是华夏最贫穷省份之一,天堂的油水很少,孟天熊早就想挪位了,可是步高一直在东方帮主面前进馋言,让他的愿望一再落空。
  这次是个好机会,如果马义落在自己手里,不仅能好好地羞辱步高一番,同时也可以借机赢得东方鑫的赏识,最后如他所愿,派他到如滨海一样发达的城市坐镇。最好是与步高互换,他不是一直嘲笑自己一条裤子穿几年,戴个劳力士都是山寨的么?那就让他来尝尝不能将钱当纸花的贫困日子是什么滋味。
  “孟哥,你真打算这么干?”付天尚还心有余悸,明显底气不足。
  “怂货!”看到自己的手下畏畏缩缩的,孟天熊气不打一处来。
  “舍得一身刮,敢把皇帝拉下马,马义不是神不是鬼,也不是皇帝,他再能打,能打得过我们几百号兄弟?拷,牛B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不用兄弟们动手,咱们几百号人一人一口唾沫就能将他淹死!
  不过这小子报复心强,不是什么好鸟,要弄就把他弄死,否则后患无穷。让兄弟们带上枪,不要活的,死的就行。”孟天熊眯着三角眼,一道凶狠的精光一闪而过。
  “是,孟哥。”
  孟天熊的豪言壮语唤起付天尚的暴戾之气,他挺起干瘦的胸膛,领命而去。
  

第四十二章 少女怀春

  天麻麻亮,天地灵气经过一夜的沉淀,髓洗,更加空灵和清新,很适合给小方治病,马义决定再一次给小方施针。
  小方是军人,本来就有早起的习惯。更因为有病,昨晚队长没有安排她执行警戒任务,她于心有愧,起得比谁都早,此时正伏在营地附近的草丛里,准备猎些野物给队友们改善伙食。
  功夫不负有心人,小方终于等来了一只野鸡,这只野鸡羽毛华丽,泛着金属光泽,正高昂着头,拽着长长的尾巴,边“咯咯”地鸣叫,边走出藏身的草丛。
  小方一阵窃喜,悄悄举枪瞄准,她正要扣动扳机射击,眼前的野鸡突然惨叫着张翅一跃而起,接着跌落,头沾地,扑腾着翅膀,它的头似乎受到了致命的重创,抬不起来,没扑腾几下就没有动静了,小方正疑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耳边传来马义的声音:
  “杀鸡焉用宰牛刀,你一枪轰过去,还不得将它轰碎了。”
  “小马哥,原来是你。”小方看到马义出现在她身后,顿时明白野鸡为什么会突然暴毙了,小马哥的牙签能直接杀敌,杀一只小小的野鸡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马义微微一笑,几步上前捡起野鸡,然后对小方说:“野鸡交给解军山处理吧,趁现在空气好,我再给你施一次针。”
  经过一晚上的思想磨合和情感沉淀,小方已经不再感到羞涩,她落落大方地跟在马义身后,趁马义将野鸡交给解军山处理,她先进入自己的帐蓬,当马义进来的时候,她已经躺在床上,衣服的扣子已经解开,她已经作好了受针的准备。
  马义却没有急于施针,而是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深色瓶子,从中倒出一粒药丸,放入小方的嘴中。
  “先把这药服了,然后我再给你施针,这样效果会更好。”马义说。
  药丸刚到嘴里就迅速溶化,一股清新的草药味瞬间淹没了小方的味蕾,接着舌尖上生出一股温泉般暖暖的细流,细流再缓缓地由口腔四周的脉络进入小方的经脉,向昨天马义给她下针的穴位汇集。唇边还遗留有奇异的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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