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哪位先生要买“不离,不弃”这对戒指啊?”声音透着干练!好在没有妩媚,这身装扮要是在透着妩媚,那就绝对是个妖精了。
“您是这里的老板,买戒指的是我!不知道这对戒指多少钱,因为刚才你们的经理说了,交了保证金之后,价格需要您来定!”丁一上前说道。
“呵呵!先生真年轻,可算是年少有为,不知道先生您认为这一对戒指价值几何呢?”珠宝店的女老板把问题反问过去。
“这个……”丁一被问愣了,这还真不好说。价值几何?想了一下丁一说道:“也许是我见闻少,但这样的宝物可算是无价宝!我那屈曲一千万真的有些少了!”
“好好!没有想到您年轻但说话还是很实在的,现在你有资格和我聊关于这件珠宝的事情了,那么我们办公室谈吧。李经理把这对戒指送到我的办公室里!”女老板由始至终都没有看到那个暴发户。
丁一随着女老板来到办公室,这到是挺简单的一个办公室,只有一张桌子,一个老板椅,加之一套休息沙发!一个茶几,再无其它。
“不知道先生贵姓?喝点什么?”女老板到是很客气,但语气之中的冷谈还是能听出来的。如果不是丁一想要买戒指,估计这样的极品女人都不会看他一眼。貌似这个女人谁都不会看。
“呵呵!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丁一!是个农民,想买贵店的这对戒指送给我的媳妇。”听到丁一的话,女老板明显手中的动物一顿,然后继续倒水。
“我姓许,是这间珠宝店的老板。叫我许姐吧!至于这对戒指的事情,我想我们应该好好谈谈,本来呢这件商品是一件非卖品的,要不然也不会定下这么奇怪的规矩,当然了,所有人或物都有一个价值的,这对戒指也是一样。
古人曾说过:宝物有德居居之!有些时候不只是人挑宝,其实宝也在挑人!我本身是挺希望这对戒指找到一个好的归宿,而丁先生挺对我眼缘的,可以看出您很爱您的夫人,这样有情有义的男人现在可不多见了。就像刚才外面那人,他一辈子也许都不会知道什么是真情。当然了,我说这么多的原因就是,这对戒指除了金钱之外还要换取一些其它的东西。”
“什么东西?您说!如果我有能力的话一定会找来,如果没有,那么只能说我和这对戒指无缘!”丁一听完许老板说的话,点点头表示认可。
“这就好办了,除了一千万的保证金之外,还需要一株灵药!所谓的灵药就是一种药达到一定的年份,吸天地精气,在中医行内叫灵药!人参,灵芝,何首乌都可以!年份不得低于二百年!如果年份更高的话会补差价的!”
丁一没有想到对方居然提出这样的要求,说实话,难不难?真的不难!自己空间之中别说二百年的人参,自己用三年时间还培育一株千年人参!当然那株人参打死他都不会卖的。现在还在那块地中一直生长着,每次丁一进去。小人参就像有灵气一样,对着他招枝飘动。
“这个!许姐,看来我是没有办法了。别说二百年的,就是五十年的人参现在都不多见,一株纯百年的人参价植已不可估量。更何况是二百年的,所以我还是放弃吧!”丁一说的很干脆,当初给刘老炮拿人参,那是因为他有信任的人,费老。
现在一个外人,丁一绝对不会拿出来的,原因就是匹夫无罪,怀壁其罪!自己还不想招人惦记!老话说的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呵呵,我也知道这要求强人所难,但没办法,这对戒指的作者玉大师提出来的要求,单以这对戒指而言,如果真正上拍的话。过亿不成问题,而过亿的华夏币大约也就是一株人参的价值,不论是这戒指还是人参都是世间罕物,因此我这个老板只能按人家的要求卖货。”
丁一点点头说道:“许姐,你说的我理解,但是我真没办法,我一个农民,你要说让我种点家参我还可能,这野山参。我都不敢想的事情,看来我给我媳妇只能换一件礼物了,只是看过这对戒指之后,再看其它的也下不去手了!”
说完丁一站起身继续说道:“许姐,既然买卖没做成,那就打饶了,我还有事儿就先离开一步!”
“呵呵!可以!估计这对戒指一进半会还卖不出去,要是丁先生有幸得到人参,可以随时来买!价值你已知道。我就不送了。您的钱我们会原封不动的返到您的卡中。”
“不用送!”说完丁一离开。
只是丁一不知道的就是,在丁一离开之后,许老板拿起电话:“哥!今天我发现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今天有人买咱们那对不离不弃戒指了。你猜不到是谁?我告诉你啊,是丁一!是哪个丁一啊,就是那个丁一啊!不过他没有拿人参出来,而是说他没有!不过我看来他好像特别喜欢这对戒指,想来这几天会来买的!”
丁一出得门外之后,回头看了一眼珠宝行,说实话,丁一刚才差一点就答应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丁一心中有种警惕的感觉,所以丁一一口否认自己有人参,宁愿放弃那对戒指也不愿意冒险,不过走出门之后,丁一确实有些空落落的,他是真喜欢那对戒指。
可惜啊可惜啊!丁一也没了继续逛街的心思,还是回家吧!
No.134 小要饭的
“来个肉夹馍!”路过一个小摊,正好看到卖正宗的肉夹馍,没有想到这个世界也有这东西,前世的时候丁一就特别喜欢吃。买了一个尝尝味道,还是很正宗的。
“再来两个!”既然味道好就多买两个。拿着装好的肉夹馍转身离开,但是怎么感觉自己的脚这么沉呢?好像什么东西拉自己的裤子。
低头一看,一个小小的人儿正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自己,或者说看自己手中的肉夹馍。小家伙看样子也就三四岁的样子。不大一点,身上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小脸像只小花猫,最吸引丁一的就是那双眼睛,纯静无邪的眼睛。
“怎么了?”丁一蹲下身子看着小家伙,小家伙也不说话,就看着丁一手中的肉夹馍,看来是饿坏了,因为丁一已经听到小家伙肚子发出咕咕的声音。
“饿了啊?”本来丁一想给把手中的肉夹馍给这个小孩子,不过看到另外一处,有一名年纪大约二十多岁的青年乞丐盯着这里,丁一知道,这是遇到传说中的丐帮了,看这个小孩儿饿成这样,就知道,对方根本就不怎么给这个孩子吃食。就算自己现在给这个孩子肉夹馍,估计他也吃不到。
“要不要哥哥带你吃好吃的?”丁一伸出手,认真的说道,小孩儿看样子是听懂丁一的话,把手指咬在嘴里,萌萌的看着丁一,好像在考虑要不要走,虽然小孩儿很脏,已经看不清这个孩子到底长的什么样,但是那一双卡通的大眼睛,让丁一心生好感。
最后在天人交战之后,小孩儿回头有些害怕的看了远处的青年乞丐,好像在抉择要不要跟着眼前这位让自己很有好感的大哥哥走!或许是丁一身上平和的气质感染了这个小孩子,或许是他真的饿了,总之,小孩儿把手交给了丁一。
要知道,小孩子其实从内心上来说只愿意把自己的手交给熟悉的人或者是认为安全的人,他们有一种本能上的感知。哪怕你装的再像,小孩子也能感觉到好坏善恶!
丁一冷冷的看着那边的青年乞丐,被丁一那一眼瞪的直接转身就离开的乞丐,丁一笑了!带着一个脏兮兮的小孩儿,向前走!他记得刚才来的时候不远处有个小吃街,那里有很多适合这么大孩子吃的食物。
小孩子的肠胃本来就脆弱,而且恶了这么多天,小家伙不适合吃不好消化硬的食物,所以丁一正找一些流食类的食品。看到前面出现的“米源粥铺”。小孩子吃一些粥还是可以的!
进到屋子里的丁一成了很多人的焦点,好在丁一的穿着打扮本身就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一身朴素到让人看到就会想起农民的服装,加上身边跟着一名脏兮兮的小孩子,这样的组合更像是一对逃难的。
“来两晚皮蛋粥,再来一张鸡蛋饼!”丁一对着过来的服务员说道,看着那名服务员和自己故意保留的距离,丁一笑笑!
“小家伙,别着急,吃的马上就来了!”刚说完话,服务员就把丁一叫的东西拿上来。自己留了一碗粥,然后帮着小家伙把东西都摆好,看着小家伙有些笨笨的拿起勺子,没办法,丁一拿起勺子,一点点的喂这个小孩儿!
小家伙真的饿了,吃起东西像只小狼,很快一碗粥一张饼就被吃掉了,然后盯着丁一的碗,丁一笑笑,又慢慢的把自己碗中的粥喂给小孩儿。
“能不能告诉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听到丁一的问话,小家伙抬起头看了一眼丁一,然后又继续吃饭!看到自己居然还不如一碗粥,丁一鼻子动动,接着又问道:“呵呵!想不想以后天天吃好吃的?”
这个问题比较有诱惑力,小家伙抬起头大大的眼睛之中很是认真的看着丁一,看了很长时间,最后还是没言语,继续喝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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