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子是来捣乱的吧,有理查德.杰弗森这样的世界名将,还有罗志远这样的华夏新星,他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家伙站出来开口就是让所有参赛者十分钟?”一名观众不满道。
“你们看这小子的穿着,一身阿迪王运动服,加上一双不知道真假的nike运动鞋,这哪里是运动员的打扮,明明就是个吊丝大学生嘛。”有眼尖的好事者像是发现新大陆一般,大声地嚷道。
“哈哈,居然真的有阿迪王这个牌子,我还以为是调侃呢。”有人忍俊不禁,乐道。
“许教授呢,许教授看看他的身体指标怎么样。”有人想起了刚才说话的许教授。
许教授习惯性地扶扶镜框,说道:“体脂率百分之十,算是普通人里很健康的了,但是和专业运动员一比,就差太远了。双腿肌肉虽然发达,能够有不俗的爆发力,但也只是和普通人比。简单来说,是个很健康的小伙子,但是根本不能和专业马拉松运动员比较。”
这个答案在众人的预料之中,一名浓眉大眼的大汉粗嗓门骂道:“这小家伙现在装模作样的,也不怕待会儿丢人?”
“小伙子,这你就不懂了吧。”一名老人以一副“我吃过的盐比你见过的米还多”的口吻说道:“这就是这男孩厉害的地方。他只是一句话就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就算他这次跑了最后一名,但在赛后的报道中,他都会说本届马拉松赛上除了冠军之外最吸引眼球的焦点。这就叫炒作,懂不懂?这就和当年那个什么姐一样,借着谩骂讥笑的名声上镜出名。现在的年轻人啊,为了出名,真的是不择手段,真是可笑、可耻、可悲呐,实在是令老夫鄙夷!”
老人说到最后,还看似痛心地将黄木拐杖重重地拄在地上。周围的人都不知道,这名老人年轻时候为了出名,曾经自编自导一场将自己年迈的母亲亲手推进河里,再假装路人勇敢下河救人的拙劣闹剧。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老母亲母爱如山,故意隐瞒了其中的细节,只怕他现在都还在牢里服刑。
其他运动员也冷冷地看着宋秋,罗志远的实力他们是服气的,而且也知道在江城这块地方,罗志远是地头蛇,惹不起,但宋秋不一样,他只是个无名小辈,竟然敢当着上万人的面夸下这种海口,不说宋秋能不能做到,这都是对他们极大的轻蔑和侮辱,这代表他们这群人在宋秋眼里都是不入流的马拉松选手。
“哼,口气挺大的,就不知道有几两本事。”一名运动员冷哼道。
“待会儿如果他真的追上来,我是说如果啊。那咱们哥儿几个就给他使个绊子,把他围到里面,故意挤他摔跤,让他好好的丢一下脸。”有肚子里冒坏水儿的运动员奸笑着提议道。
“这……”有运动员有点犹豫。
“有什么这、那的,他都这样看不起我们了,咱们不让他学点儿‘好’?NBA里的新秀还要被老球员教训呢,咱们这就是让他长点记性,知道知道规矩。”提建议那运动员劝说道。
“对,说的好!不管他有什么本事,作为新进入咱们圈的新人,是龙他得盘着,是虎他得蹲着,一出道就瞧不起咱们大家,这以后真要有点成绩了,那尾巴还不翘上天?”另一名运动员拍掌叫好。
一群运动员就这样悄悄达成了对宋秋的攻守同盟。
被罗志远和宋秋打扰的主裁判严肃地巡视了一圈赛场上的运动员,等喧闹过一阵后,清清嗓子喊道:“肃静!”
场内运动员顿时安静下来,注意力又回到了赛场。
主裁判再度举起发令枪。
嘭!
发令枪响,运动员们如同决堤的潮水,汹涌而出。
马拉松赛是一场漫长的较量,因此几乎所有人都收着力气,没有一开始就咬牙使劲。
罗志远面无表情地站在原地,没有看那群起跑的运动员,而是闭上双目,站立养神。
宋秋撇撇嘴,小声嘀咕了一句:“装逼犯。”从裤兜口袋里取出国产手机,打开了“贪吃蛇”这个知名度可能仅次于“俄罗斯方块”的世界知名游戏。
“咦,我怎么觉得有奇怪的音乐啊。”一名耳朵好又靠近宋秋的观众疑惑道。
“什么奇怪的音乐,那小子在玩贪吃蛇!”旁边的观众瞅到宋秋的手机屏幕,没好气的说道。
“这种地点这个时候玩贪吃蛇,是应该说他心大,还是说他瓜皮?”
“嗨,我都说了,这家伙哪里是来参加比赛,就是存心来捣乱的。”
观众中议论纷纷,大都在指责宋秋,就算夺冠无望,至少态度也要放端正吧?
在他们看来,故意最后起跑,还在赛场上玩贪吃蛇,这都是对比赛和参赛运动员的不尊重!
罗志远睁开眼睛,锐利的目光仿佛要扫除一切阻挡在他面前的障碍——该他出发了。
他不经意地乜了一眼宋秋,双腿肌肉鼓胀,如同一支离弦的箭,猛地蹿出,只留下一个魁梧壮阔的背影。
“天哪,一起跑就这么快,他都不用留力气么。”观众惊呼道。
“没办法,谁让他让了其他人五分钟呢,他如果不这么跑,怎么追的上大部队。”
“也许罗志远就是这么厉害呢,他在国内有这么大的名气,绝不会是一个没脑子的莽汉,他这样跑正说明了他具有这样强劲的实力。”
赛场边热闹喧嚣,宋秋手机里那已成庞然巨物的贪吃蛇在一次猎食时不小心撞墙死去,他收起手机,双目炯炯有神。
十分钟到了。
第二十一章 给个教训
宋秋像一颗炮弹一样冲出去。
正在兴高采烈讨论冠军归属的围观群众只看见一道残影掠过,他们不可置信地揉揉眼睛,看着正以惊人速度越跑越远、已将消失地背影,瞠目结舌,呆立无语。
一名留着八字胡的中年男子咽了口水,怀疑道:“是我眼花了,我怎么觉得他这速度不是在跑马拉松,而是在一百米短跑?”
马拉松讲究气息绵长,因为就是世界上最好的运动员,也需要两个多小时才能跑完全程。而一百米短跑,则讲究爆发,需要在几个呼吸的时间里,将全身的力气都爆发出来,和马拉松的运力方式完全相反。一个有经验的马拉松选手是绝不会在一开始就将全身力气用光的,因为那代表着放弃比赛。
“这小孩儿看起来爆发力和体力都不弱啊,可惜看来是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否则从他展现出的运动力来看,说不准会是这次马拉松赛冠军的有力争夺者。”另外一个年长的老者看到宋秋已经完全消失在视野里,颇为可惜地叹道。
先前那名嘲讽过宋秋想要借炒作出名的老人正好站在两人身边,看到宋秋的表现,更加坚定心中的看法,撇撇嘴接道:“哪里是没经过训练,不知道省力?他这是哗众取宠,夺人眼球。我敢打赌,这小子绝对把吃奶得劲都使出来了,就是为了在我们面前露一个脸,好叫大家记忆深刻。跑不到终点没关系,他只要能够追上一个两个运动员,绝对会有新闻主动报道他,为他可惜,把他描述成一个高傲无知、又身具禀赋的天才新星。现在的网红、造星,不都是这种套路么?”
说完这番话,老人还扬着他难听枯涩的公鸭嗓子嚷道:“有敢跟我打赌的么,我赌他绝对跑不到终点。”
周围的人无人接话,显然无人看好宋秋能够跑到终点。
“我押他能够跑到终点。”大红衣裳的高挑女人不知从何处走出,按理说,她这样的美女一出现在视线里,就应该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住。
老人目光闪动,没想到真有人敢接这桩赌注。
“赌什么?”老人问道。
“随意。”红衣女人不在意地说道。
“那我们赌一万RMB?”老人决心赌把大的,毕竟这样必胜的赌局和无脑的肥羊不是哪里都有的,既然遇见了就不能放过。
红衣女人端着个青花小碗,碗里装着清澈明亮的液体,那液体在手里微微一晃,一股浓烈醉人的酒味便洒了出来,分明是少有的年份好酒,引得不少老酒鬼腹中馋虫蠢动。
仰头嘬了口酒,红衣女人手指轻轻转动着这只被华夏国瓷器宗师齐北伦喻作“千钧一小碗,一瓷抵一城”的钧瓷珍品,轻笑道:“可以,不过我如果猜对了,我不要钱,我只要你自己跳进冬湖里游个泳。”
名叫“简红玉”的红衣女人刚才早已把老人的一番言论听的清清楚楚,她自有一套识人辨人的方法,能够看出这名老人年轻时候定然是个惹人厌恶的低劣家伙,因此存心想要教训他一次。
老人一怔,旋即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好的,没问题。”
他不认为自己会输,更何况就算输了,他只要自己不认账,他不相信一个年轻女人真的敢强行让他这样年纪一大把的老人跳入冰冷彻骨的湖水里,所以这桩赌注在他眼里就是稳赚不赔的。
简红玉对老人眼神中的狡黠视若不见,仰头将一两价值堪比一斤黄金的醇酒一口饮尽,那随意的态度仿佛这不过是路边摊上十块钱一瓶的小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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