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是花错也已出手。
猪王的咽喉处,瞬间便出现一条淡淡的血痕,只不过,他并没有像其它那些被花叶刀在脖子处划出一条血痕的人一样,带着不可思议的眼神倒去。
猪王的眼中也带着不可思议,但却没有倒下。
仅仅是一瞬间,杨杰凯刺中他两下,花错划了他一下,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世界上还有人出手会有如此不可理解的速度,这种不可思议就像是花错此时觉得猪王怎么没有倒下的那种不可思议一样。
“你们,很强,很快。”猪王嗡声道,同时伸手在咽喉处一抹,那条血痕却似淡了几分,原来花错那一刀,只是伤及猪王的皮肉而已。
“你也不弱。”花错的这句话发自内心,这个世界上,有能躲开他数刀的人,也有比他快的人,虽然不多,但被他花叶刀划中咽喉,却只是伤及皮肉的人却只有一个,这也是他今天才知道的,这个人叫做猪王。
一旁的杨杰凯额头上已开始出现冷汗,因为他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很好的办法诛灭猪王。
这种几乎变态的防御,而且还有近乎变态的攻击,用冷兵器和他对战,就是拖也得被他拖死,杨杰凯开始后悔为了安全起见,没有带枪出来。
猪王表面镇静,其实他的内心却不比杨杰凯好不到哪里去,他从未想道过这个世界上还有如此快,如此准,如此狠的攻击!
诛杀猪王的时间已远远超出了计划,此时再多拖一分,他们的危险便多增长一分,他们绝对相信,南红已得到消息,援兵正在赶来的路上。
如果有足够的时间,杨杰凯绝对有信心独自将猪王诛杀,因为纵使猪王一身横练了得,但始终是肉,就算是他的身躯是铁打的,将之刺得满身窟窿也是废铁一堆,何况是人!
可是,他们现在在时间上输不起,在短时间内,纵使是他和花错这两大世界顶级高手联手也只能摇头。
花错再次扑上,又是一片刀光卷去,猪王身上便又多了数道血痕,可都是转瞬即逝,肌肉一收缩,创口自然止住,而且那一身横练纵使是花叶刀再快也划不了多深。
猪王只是回了一拳,花错便只能被逼了回来,他不敢硬接猪王的拳头,因为他砍猪王十刀,猪王没事,但是只要挨上猪王一拳,恐怕就爬不起来。
时间的天平向猪王倾斜的越来越沉,猪王也在等,他知道他今天若是凭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将对方诛杀,他在等援兵,援兵早到一刻,他便早一分脱离这两大高手的威胁。
一旁的花错情绪已开始有些散乱,呼吸也开始有些喘。
杨杰凯却慢慢冷静了下来,眼神慢慢变的沉静而又稳定,大脑飞速的转动着,他知道任何时候取胜的主要因素都不是武力,而是头脑。
忽然,他想到了什么,也许,那就是猪王的罩门,虽然不确定,但当下刻不容缓,只能赌上一把了!
呼——
军刺再次卷着黑色电光向猪王攻去,猪王迅疾的一闪,便轻松的躲过这一击,可是他很快便发现自己没有必要躲开对方的第二击!
因为对方的第二击并不是向他攻去,而是像他旁边的那一桌子肥腻的蹄膀攻去!
哗啦——
军刺挑着摆满蹄膀的桌子一抖,桌子便从中间破裂开来,蹄膀像四处飞去。
任何人都有自己本能反应,所谓本能就是下意识的,不经过思考的行为,本能有两种,一种是与生俱来,另一种是对自己极为重要的东西收到外力的影响。
蹄膀对猪王来说,自然是极其重要的东西,猪王允许杨杰凯在他身上刺三十下,但绝对不允许对方将他心爱的蹄膀打得四处乱飞。
他是一个极其爱惜食物的人,所以,他动了!
猪王的身形忽然不可思议的高高腾起,两只巨掌在空中瞬间便将四散飞出的蹄膀大部分揽下,与此同时,杨杰凯也动了,他并没有直接向猪王发起攻击,而是腾空一脚,准确的踢在猪王一只揽满蹄膀的手腕上。
第三百一十章 击杀
大堆蹄膀顿时再次脱手飞出,猪王嚎叫一声,身形极不自然的一扭,拼命的向要将那堆闪着油光的蹄膀捞回来。
顶棚的透明亮瓦,柔和的阳光穿过,在阳光的照射下,似乎有什么东西微微闪了一下,快的让人以为是幻觉。
猪王的手再次本能的有了动作,但这次的本能却不是因为蹄膀,而是因为他身体的某个部位传来一阵剧痛。
“嗷!”
猪王发出一声巨大的惨叫,震得天台的亮瓦顶棚直往下掉着残渣和灰尘。
他一双肥大的巨掌牢牢捂住自己圆滚滚的头,指缝间汨汨的不断向外喷涌着鲜血,知道又是一阵劲气袭向他的咽喉,他才不得不放手去格挡。
他的手放开后,左眼眶上赫然插着一柄银色小刀,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这血红的光芒!
夜枭飞刀,例无虚发!
杨杰凯的飞刀很少出手,但是每次出手,就从未落空过!
例无虚发的飞刀,射的准只是基础,重要的是对转瞬即逝的时机把握,方向,角度,对方短暂的松懈,光线,这些都是构成时机的重要因素。
原来就在刚才,杨杰凯忽然发现自始自终都是他们在主动进攻,猪王却是在一味的防守,即使是面对手下被自己一个个干掉,眼泪闪着泪光都不轻易出击。
杨杰凯可以分析出,猪王的罩门一定是一股内气,之所以不主动发起攻击就是怕体内的这股内气泄掉,曾在佣兵团,杨杰凯有个朋友是气功高手,他告诉杨杰凯,再厉害的气功高手都依赖着一口内气,只要内气泄掉,便不堪一击。
在猪王全神贯注,内气充足的情况下,杨杰凯没有十分的把握让他的飞刀得手,所以便除此计谋,猪王的弱点就是太贪吃,对食物的依恋几乎达到了病态的程度。
一个人若是不能克服自身的弱点,那这些弱点在关键时刻也许就会要了自己的性命。
猪王就是如此,对食物的病态依恋,让他万劫不复!
忽然间,几道银光闪过,猪王的另一只眼睛突然也开始向外喷血,仔细看来,却发现他的眼眶上又多了几根极细的银针。
一黑一白两道电光直取猪王颈部两侧,一道电光为划,一道电光为刺!
猪王泄掉了内气,瞎了双眼,不过他的一身神力依然未减,他那粗大的双臂带着肥厚的肉掌忽然张开,随即狠狠向内合去。
他这是在同归于尽,知道自己性命不保,所以对两道致命的电光毫不理会,只求最后一击能够要了对手的命,和对手同归于尽!
一切太过突然,这种拼命的攻击,往往能够让对手猝不及防。
可是他现在的两个对手,一个叫杨杰凯,一个叫花错,一个曾经名动杀手界,一个现在风头正劲!
一黑一白两道电光突然撤去,杨杰凯和花错同时一个后空翻,与此同时,双腿借着后翻之力狠狠踹在猪王肥大的身躯上。
轰!
猪王的庞大的身躯吃力不住,轰然倒地。
杨杰凯和花错身形刚一稳下,却又要向已经倒地的猪王发起新一轮的攻击,他们可不会认为泄了气的猪王能被自己一脚踹死。
只是,他们却忽然愣了,因为倒地的猪王忽然没了动静,只是嘴里往外大口的涌出一股股黑血。
一张脸突然从猪王的肩膀后面探了出来,这张脸在笑,笑的很开心,笑的很灿烂。
“在西郊……没人能欺负我……”
毛哥一辈子没有离开过西郊,在西郊是个人见人恨的混子,他引以为豪的,可能就是他临终前说的这句话。
胖子倒下时,他拿起了被打落在地上的剔骨尖刀,不消用力,只是轻轻竖起便可,猪王五百斤以上的庞大身躯砸下,尖刀刺穿了他的心脏,可他那沉重的躯体同样将毛哥砸成了肉饼。
花错将唐月扶起:“你的银针让我大开眼界。”
唐月虚弱的笑了笑,“你的刀同样快得让我吃惊。”
杨杰凯耸了耸肩,“如果你们继续互相吹捧下去的话,敌人援兵的速度同样会让我们大开眼界,花错,背上唐月,撤!”
花错嘟了嘟嘴,“为什么是我背她?”
杨杰凯道:“因为你们是‘情侣’”
楼下忽然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花错背着唐月无奈的笑笑:“敌人援兵速度确实快的让人大开眼界。”
唐月趴在花错背上,道:“把我放下来,决一死战。”
杨杰凯却没有啰嗦,转身蹭蹭几下在墙面上一点,随即腾空一脚将顶棚的亮瓦踢碎,站在墙头道:“谁说一定要从门口出去。”说完,一个空翻便消失在墙头。
花错将背上的唐月向上抬了抬,说道:“还好你不是很重。”说着,背着唐月也在墙上几个单点,便跳出了围墙。
三人刚跑出没多远,南红的援兵便又追了上来,此次南红赶来援兵人数之多,可想而知对猪王的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