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上突然出现了怪异的一幕,所有无法突进去的九班学生都会将球转给张宇,在王博翰面前晃上几个假动作,张宇立即干脆的投球,虽然会投失,命中率也达到了百分之六七十,面对四班气势汹汹的进攻,有着林昂这个铁塔的阻击,九班也算是稳住了阵线,比分的差距也慢慢缩短。
在张宇再一次投球的那一刻,跳起的王博翰一个肘击打在张宇的胸口上,球在距离篮筐十几厘米的地方落下来,张宇也没有站稳,身体重心后移,幸运的是林昂眼疾手快,从后面拖住张宇,才免得与水泥地来一次亲密接触。
“靠。”张宇终于在这一刻爆了粗口,胸口上隐隐作痛,张宇对着脸上一副来打我表情的王博翰笑了笑,最后一丝养气的功夫也磨灭殆尽“撞死他丫的。”
当张宇再次接到林昂传来的球,却没有像之前那般跳投,轻轻运球,张宇挑衅一般看着王博翰,然后轻轻跳起,当上升的视野中出现王博翰身影的那一刻,张宇将球重重抛出。
没有抛物线,只有一条短短的直线,还有一声嘣的清脆声,最后是砰的一声头触地的声音,尘土飞扬“啊,太专心投球了,没注意到你。”张宇不客气的补上一刀。
王博翰被撞的头冒金花,被人扶起来的那一刻,才指着张宇身边的空气“麻痹的,你故意的吧!”
“太专心了,只看篮筐了,没想到你这个时候会跳起来。”张宇看着王博翰,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让王博翰再次憋出内伤。
场外响起宋菁略显淑女的笑声以及周子卓几个家伙放肆的笑声,绷着脸的何军揽着张宇的肩膀,再次补上一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大家不要伤了和气。”
林昂站在张宇的身侧,随时准备开动他那压路机一般的身形,来一场横扫。
战斗没有来临,王博翰被张烨劝了回去,虽然四班的这群家伙都表现的很好战,但是张烨却一直风度翩翩的样子,情绪没有丝毫的变化。
作为长久的敌人,何军毫不客气的贬低张烨“靠,装13。”即使那边听到也没有任何的顾忌。
相比于张宇,林昂的动作要更直接,面对寸头的骚扰,林昂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就像张宇说的那样,撞死他吖的,寸头被林昂一个冲刺撞到篮球架上。
“靠,你这个疯子。”当张宇跳投,视线再一次飘来,手中的球擦着头顶打在篮板上时,王博翰缩着脖子,颤着声音,他本以为自己足够放肆了,却没想到张宇比自己更放肆,每一次的投球都是陷阱,一旦自己跳起来阻止,就会有一种后脑勺发凉的感觉。
篮球再一次从篮筐外落下,张宇却没有丝毫的失落“你怎么知道我是疯子。”
“靠。”王博翰再次仰头望天,爆着粗口,宣泄着自己的情绪。
在张宇的擦头球和林昂这头压路机的威胁下,比赛终于回到正常的轨道,何军凭借着技术屡屡突破四班的防线,取得进球,张宇也投中几个压线的三分球。
比赛在半个小时的时候结束,这是之前几次比赛定下的时间,30:27的比分,当那个找来的校篮球队的临时裁判宣布九班胜利的时候,何军嘴上的笑容咧到脑后,这是他第一次赢过张烨。
没想到会阴沟里翻船,王博翰将篮球扔在地上,恨恨的看着张宇“妈的,这小子哪儿蹦出来的?”想起篮球擦着自己头皮飞过的那几次,王博翰更郁闷,那几个球已经在他心中产生了心理阴影,每一次跳起阻止张宇时都会想一想这是不是张宇的陷阱,球会不会再一次来到自己头顶。
输了这场比赛,张烨却一点也不恼怒,很有风度的对张宇伸出手“你三分投的不错,但是基础很差,需要多练,我叫张烨,有兴趣以后可以一起打球。”
“这可是我最好的哥们,张宇。”何军揽着张宇的肩膀,对张烨挑了挑眉毛“怎么样,张烨,你不是说凭我们这些人赢不了吗?”
张烨笑了笑“是我看走眼了,这次你赢了。”与何军不同,张烨总是风轻云淡的样子,仿佛什么事情都不放在心上。
“靠,你别嚣张,下一次肯定不会是你们赢。”王博翰不服气的放下狠话,却被张掖拉走“刚才那小子叫什么,张宇,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王博翰的声音依然在传来“靠,我想起来了,他是那个疯子,麻的,怎么是这个怪胎。”
张宇一直在观察张烨,相比于嘴贱什么都写在脸上的何军,张烨应该属于城府较深的,自己打了他的人,还能够笑脸相迎,除了城府深,就是真的没有放在心上,张宇更倾向于前一种。
看不惯张烨的做派,何军撇了撇嘴,骂了声你继续装,看着场外因为张烨的笑容激动的尖叫的女孩,何军更没有好脸色。
宋菁拉着汪婷和几个不认识的女孩靠过来,那是她拉来的拉拉队“张宇,你最后那个三分球投的真帅。”
比赛是最好的锻炼,自己投三分球的动作要标准了很多,对宋菁笑了笑,张宇说了声谢谢,在张宇投篮命中的时候,宋菁是喊的最响的一个。
吃着周子卓带来的肉夹馍,,张宇看着身边同样嘴里塞满东西的何军,这家伙累成狗,却还是精神十足的吹嘘着今天的比赛,篮球是一项耗费体力的运动,比赛的时候,张宇还没有发觉,结束之后,肚子就开始不听话的叫起来,四肢也有些酸胀。
赢了比赛,何军的心情很好,却又打起了算盘,劝说张宇加入篮球队,却被张宇一句没商量堵住。
站在曾家面馆的外面,张宇想起昨天晚上码字时qq上传来的新消息声音,那是华山剑仙申请加入作者群的消息,作为大涅槃的作者,张宇被爱吃猫的鱼光荣的封为大涅槃群的管理员,华山剑仙是他同意的第一个入群者。
华山剑仙是张宇的第一个铁杆粉丝,在书评区对张宇也很维护,更是大涅槃书评区的第一版主,却一直很神秘。
陈月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小宇,是不是又想你曾大哥的牛肉面了。”张宇眼前一亮,此刻的陈月穿着一件淡黄色开衫外套,里面是一间白色t恤,腿上是一条淡蓝色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白色的高跟凉鞋,蓬松的黑色长发刚刚打理过,手上一件白色手包,简约的都市丽人打扮,很难和拉面馆老板娘的身份联系上。
张宇和陈月一起走进拉面馆,打趣陈月道“陈姐,这是去哪儿旅游了?”
“又取笑我,哪有时间去旅游,去了一趟银行,存了点钱。”陈月对张宇笑了笑“是不是觉得我穿这身一点不像拉面馆的老板娘啊,这是前几天和你曾大哥去逛街的时候买的。”
第四十二章 打个酱油
相比于张宇上一次来时,拉面馆有了一些变化,在角落里多了几株绿色植物,菜单上的品类也增加了,除了面和包子外,还增加了炒菜系列,都是一些接地气的低价格菜品,在一中学生的接受范围内。
厨房里多了两个人,一个身形较胖的师傅,姓史,是面馆里新请来的做菜师傅,做的菜很受学生的欢迎,还有一个陈月找来代替曾一凡做面的,陈月的想法很简单,把曾一凡解放出来,跟着自己管理面馆,可惜,这位钟爱做面的曾大哥虽然穿着陈月为他买的价格不菲的衬衫,却依然挤在厨房里指点一下两个徒弟做面的手艺,顺便学一下史师傅的做菜手艺。
被陈月从厨房里揪出来的时候,曾一凡身上还套着白色厨师服,张宇喊了声曾大哥,曾一凡对张宇尴尬的笑了笑“张宇兄弟,你来啦。”
虽然埋怨丈夫不知道上进,但是陈月还是懂得照顾曾一凡的感受,转而跟张宇唠叨了一番拉面馆的事情,拉面馆的事业可以用蒸蒸日上来形容,陈月本就有经商的天赋,只是之前限于认知,选择了汽车站作为开店的地址,张宇的出谋划策如同打开了一扇门,自从曾家面馆开业后,经常充电补充自己的陈月本着“顾客至上,宾至如归”的理念,将曾家面馆经营的红红火火,在这一片也算是声名远播。
相比于陈月的大放光彩,曾一凡的表现要平淡很多,也就造成了曾家面馆女强男弱的局面,但是曾一凡的手艺却是曾家面馆的立足根本,一中的学生和附近的居民最喜欢吃的还是曾一凡做的拉面“陈姐,你不要一直埋怨曾大哥,店里的生意这么好,一半的功劳是曾大哥的手艺,你们俩一个主外,一个主内,是绝配。”
曾一凡忙不迭的同意道“是啊,小宇兄弟说的对,我就适合待在厨房里,店里的事情你说了算。”
陈月白了丈夫一眼“对什么对。”看到曾一凡低头一副认错的态度,陈月又将矛头转向张宇“我还指望你帮着劝一下你曾大哥,你可倒好,助长他的气焰。”
张宇对陈月笑了笑“你还不了解曾大哥,与其让他去做不喜欢的事情,还不如去研究拉面,古有武则天主政,陈姐你管理面馆的生意还不是绰绰有余。”
陈月剐了张宇一眼,没好气的说道“我说不过你,今天就不要吃面了,尝尝店里的特色菜。”又瞪了一眼丈夫“快去陪着咱们的大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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