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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编年史 (耶义)



罗锋接过李亚鹏递过来的茶杯,先是一嗅,一口轻嘬,再次饮尽。罗锋的动作看的李亚鹏眼睛一亮,面露喜色:“没想到小罗你年纪轻轻却是此道中人,深的其中三昧啊。”

罗锋喝茶的方式确实是有讲究的,先闻一下是嗅茶香,轻嘬是将茶香充满口腔,再将其一饮而尽是让你的肠道充分感受茶汤的烫和清香。

“鹏哥客气了,我哪里懂什么茶道。只不过是看了几本书照本宣科而已,不过鹏哥的茶叶果真还是不错的。”

其他的人面面相觑,只知道罗锋似乎也懂得茶道。喝茶就是这样,外行看个热闹,内行喝个门道。

这一夸算是撩到了李亚鹏的得意之处,这茶叶确实是不凡。但是正如好鞍配好马,好茶叶也需要会品茶的人。李亚鹏其实并没有抱什么希望,却没有想到罗锋竟然是一个识货之人。至于罗锋以前家境贫寒怎么可能喝过那么多茶叶,李亚鹏却是管不着了,这世界缺的最多的是知己啊。

“不瞒小罗。我这茶叶虽然比不上福建那七棵树的茶叶,但是也绝对算是极品大红袍,这是一个我的生意伙伴送的,也就是几两而已。”

罗锋脸上忍不住闪过一丝惊讶,那七棵树上的茶叶罗锋也只是听说过,传说是国家领导人专门享用的。这大红袍竟然仅次于七棵树,好吧,现在罗锋有点心疼了。

李亚鹏一直注意着罗锋的深色,当察觉到那一抹肉疼,李亚鹏心里忽然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当初也很肉疼呢!

罗锋看着杯中起起伏伏的茶叶,忍不住出口道:“鹏哥,茶叶被糟蹋了我也不说了。拜托你用水能不能讲究点?”

李亚鹏一脸懵比:“什么意思?”

“古人泡茶之水讲究甘,洁,活,清。所谓井水最次,其上为河水,再上雨水,雪水最佳是为天泉,却又不如山泉。”

李亚鹏挠挠头,有些迷惑:“小罗,按照你所说咱们的水也不算差了,好歹也在中间排着呢。”

罗锋摆摆手指:“咱们的雨水算是真正雨水吗?脏而不洁,锁于瓶罐失了灵气,它已经丧失了泡茶的资格了。”

沈春舔舔嘴巴,虽然嘴上极想说这雨水自己已经煮开了怎么会不干净?至于灵气见鬼去吧,谁见过雨水的灵气是什么样的?所以沈春忍不住开口问道:“那小罗你说咱们应该用什么泡茶?”

罗锋眼神有些迷醉,显然已经陷入文青的幻想当中,神色说不出的恬淡:“纵观咱们现在所处的环境,露水最佳,清晨朝露晶莹剔透,显于植物枝叶之上,自带植物清香,以此煮茶别有一番风味。”

沈春忍不住啧啧两声:“收集露水只是为了泡茶,是不是太费事了?”

罗锋却不以为意:“按照我想,不同植物的露珠应该分贝收集,不然会破坏水的味道。这样我们在喝茶的时候不仅能品尝茶叶的清香,还能感受水本身蕴含的味道。”

沈春人忍不住想要反驳这样做至于吗?但是一看旁边李亚鹏一副深以为然的样子,沈春很是光棍地放弃了这个想法,文化人的世界太疯狂了,自己还是老老实实当个小演员吧。

沈春一脸挫败,那边李亚鹏和罗锋隐蔽地交换了一个眼神,其中得意不言而喻。幸亏沈春没有看见,不然又得感叹文人的世界太复杂了.......

第二十三章:盛宴前的准备

罗锋感觉自己仿佛一只被人放飞的风筝,自己看不见那根线,只能随风逐流。所有的不真实加剧内心的孤独感,所以罗锋爱上了美食,只有真真切切的味道才能将罗锋拉回到现实。

罗锋喜欢琢磨美食,后来罗锋想着自己一个大男人喜欢琢磨做饭总归不像个样子,要不要找一个借口来掩饰自己。比如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就必须先要抓住他的胃,后来想想自己一个男人要靠做饭抓住女人的心,是不是有点不太靠谱?

慢慢地也就放弃了找借口,但是文人骨子里的文青劲还是让他觉得自己做饭是一种艺术,好吧,这是一种矫情。

谢谢李亚鹏的茶,整天吃肉确实需要喝茶叶。茶叶的酸性可以中和肉食的油腻,也是维生素的一种补充手段。历史上游牧民族就大量购买茶叶,因为在草原生活的他们整日吃肉,缺乏蔬菜,身上还带着膻味,主要还是油腻,茶叶就是解决这些最好的手段。

罗锋向众人打个招呼,一个人就向树林里面走去。今天是最后一天,罗锋也需要放大招了,就是他早就发现的蔬菜,现在给五六天没见过绿色东西的明星们拿来,绝对是一个大惊喜。

人呢实在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心境每时每刻都会发生变化。不知道是否是时间将激情消磨殆尽,罗锋有些好笑,自己这才不过五六天,难道激情就已经被磨灭了吗?估计是自信吧,一种对未来的自信。

苋菜是一种开绿白色小花的野菜,其生长速度特别快,每当一场大雨过后,在田野上,在房檐下都可以看到他们的踪迹。当然这不是罗锋最惊喜的,要说罗锋最爱吃的还是韭菜,不是因为它可以补肾的功效,而是单纯的觉得韭菜炒鸡蛋特别香。

罗锋的脚步并没有停,他的目光盯住了一棵野草状的植物,但是罗锋却知道这是小根菜。拽起一根,罗锋忍不住微微一笑,这植物底部呈不规则卵形,和大蒜极为相似,这就是小根菜无疑了,在野外它常常被当作蒜苗的替代品。

虽然只是发现了三种野菜,不过罗锋已经知足了。这些知识还是他在前世有一次在山中采风,一个老农告诉他的。其实在农村在现在仍旧在吃野菜,不是因为家庭贫困,而是有些野菜的味道确实很棒。

比如椿树结的香椿,用来调凉粉或者椿菜炒鸡蛋都是不可多得的佳肴。再比如还有一种叫做蛤蟆皮的野草,味甘苦,常常用来和鸡蛋翻炒,吃这种菜对于败火有奇效。

寻找到足够蔬菜的罗锋并没有马上返回营地,旁边的摄像师继续默默跟随,刚才罗锋已经通过摄像头介绍过这些野菜,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似乎没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

罗锋的念头其实很简单,既然今天是最后一天,晚上的饭也是最后一顿饭了,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搞的丰盛一点呢?既然有韭菜,罗锋一定要找到蛋,管他什么蛋?没有蛋的韭菜就不叫韭菜。

不理会罗锋这一点点执念,其实连罗锋自己都没有注意,现在自己在镜头面前越来越自然。以前还总是可以营造一些什么,现在一切都是顺其自然。说不上好坏,完全是自己的心境。

蛋似乎给罗锋玩起了捉迷藏,踩在青草上,感受着脚底柔软的触觉,罗锋忽然有一种回到古代的感觉,古人是否也会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出门踏青,郊游,打猎?

寻寻觅觅,总归是找到了几颗蛋。罗锋小心放好,将自己的背包也放在了一个地方。接着罗锋便爬树采摘椰子,更是走到山中更深处寻找到几棵野香蕉树。

不要以为野香蕉书很稀奇,在马达加斯加,在广大热带亚热带的小岛上,野香蕉树就和中国的杨树一样普遍。

收拾好一切,罗锋这才返回营地。现在已经是中午了,众人都是早上起来吃了一只兔子,中午并没有做饭,众人之间也有默契,分别在即,盛宴将会在晚上狂欢。

罗锋并没有炫耀自己找到野菜之类的,将自己的背包放在营地,打了个招呼又再次向海边走去。众人仿佛也能感受到罗锋的想要弄一个丰厚宴会的心思,没有人帮忙。

待到罗锋离开,沈春去收拾罗锋的背包,本来以为背包里面也是香蕉椰子的,但是打开一看却是一包绿色植物。

沈春忍不住询问道:“小罗带回来的是什么啊?”

导演组回答道:“这是罗锋找回来的蔬菜,里面有韭菜,小根菜,还有苋菜。”

营地里面顿时静了下来,但是每个人脸上的惊喜是遮掩不住的。沈春简直是一秒变迷弟:“小罗不吭不响的,这也太帅了吧!我们竟然有菜吃了!”

李亚鹏脸上也是带着笑意:“看来小罗是想给我们一个惊喜。”

“小罗真是太好了。”

营地顿时静了下来,小罗太好了,只是他就要走了。仿佛没有说过这一句话一样,众人继续忙碌着刚才忙碌的事情,一切仿若幻觉。

海滩上的沙子很热,罗锋一个人走在沙滩上,留下的只有一个背影和两行脚印。一如罗锋刚来的第一天怕众人吃不饱,一人前去捉螃蟹的背影。也许人生就是一个轮回,罗锋没有像其他明星一样一个人出去的时候都会自言自语,这样只有他们独自一个人的镜头也会被剪上。

中午的海水很温暖,往常罗锋从来没有这个点前来捕鱼过。但是凡事总有例外,罗锋的脸很平淡,实际上连罗锋都不知道自己内心的想法,没有不甘或是激动,只有死水般的平静。

罗锋打起了浪花,深入海中仔细搜索起来,这一忙就是很晚,收获还是很丰富的。有鱼有贝,罗锋终于露出一抹笑容,在海水的浸泡中,他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为什么自己要活的那么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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