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圣不由得内心也有点期待起来。虽说如此,剑圣的内心也仅仅是片刻的波动又恢复如初,除了他自己,别人也看不出他的表情变化,仿佛亿万年来依旧如此。
来到选剑山,只见一处高峰上插满各种宝剑,长短窄阔,有剑柄,无剑柄的也一样存在,每一把剑上都缠绕着锁链,看不出是什么材料打炼而成的。
剑圣转身对陈杰说了一句,“上前去,然后用自己的剑心去感应,手掐剑决,宁心静气,全力运转剑元,到时候属于你的剑就会自动飞出认主了。”
陈杰应是之后点点头就走上前去,一眼望去到处都是剑,刺入石山的深度不一,明显是锋利有别,只是不知威力又如何。
陈杰照着剑圣的吩咐,上前运转自身剑元,屏气凝神,手掐剑决,暗暗感应着。
过得片刻,整座剑冢范围内的剑都在蠢蠢欲动,大地都在微微震颤着,只听陈杰大喝一声:“剑来!!”
“嗖~”的一声,一把古朴的长剑飞出,到达陈杰的面前,静静的悬浮着,而选剑山所有飞剑再次沉寂下来,仿佛刚刚的震动是错觉一般。
陈杰睁眼看去,这把剑约莫4尺4寸长,剑柄似乎是某种神木所制作而成,剑身古朴略显暗银色。
陈杰试着拿一根长发放上去,只见头发刚碰触飞剑就已断开,可见是多么锋利。
陈杰再次闭目感受着这把飞剑的内里,片刻后似乎是掌握了某种印决,双手快速舞动,只见飞剑快速缩小然后冲入眉心消失不见。
同时这把剑的名字也浮现在心头:“洛风剑!”
剑圣看到了也不说什么,转身离开,远远说了一句,“勤修苦练吧,不懂可以问我。”
陈杰对着剑圣离开的方向深深鞠了一礼,这把飞剑太重要了。
要知道,在仙侠的世界里,御剑飞行,御剑对敌,都是需要有飞剑的存在才行,而这种飞剑在小门派传承里是很少的。
即使是大门派,如果不是立了大功或者掌门青睐,想要一把有级别的飞剑那是想都别想。
按照修仙界的定义,法宝分为先天灵宝,极品灵宝,法宝,法器等。
而这把飞剑已经达到法器的巅峰了,以后随着陈杰的实力再进一步,还有无限进阶的可能。可见这是多么宝贵!!
一年后…
余杭镇,陈杰降落下来。
没错,陈杰已经能够御剑飞行了!
这一年的时间里,陈杰的实力突飞猛进,一举突破到炼神境界的巅峰,只要感悟足够,进入化虚之境也只是一步之遥,但是这就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办到了。
要说陈杰的实力进步这么快也是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就是勤练不缀,无论什么日子,陈杰始终一年如一日的练习与感悟着剑道,天道酬勤,这话是没错的
另一个方面则是因为酒剑仙的缘故。
自从酒剑仙听闻自己有女儿的消息之后去了南诏国找圣姑确认真相,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之后又回了蜀山三个月。
这三个月内,酒剑仙尽心尽责地教导陈杰剑道之理以及修行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名师指点加上勤奋好学,外加天赋上等,也就造就了陈杰如今的恐怖实力。
达到炼神之境后期就能御剑飞行了,一开始陈杰就乐坏了,飞翔一直是人类共同的愿望,现代有了飞机,古代也终于有了御剑飞行之术。
虽然目前的速度不快,大概只有小车的速度,不过陈杰也很满意了。
如今,终于快要到剧情开始的时候了,陈杰喃喃着:“李逍遥,赵灵儿,林月如,我来了…”
第十四章 初见逍遥!来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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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杰御剑飞行来到余杭镇外,见到周围无人,才下降飞剑,跳落下来。
对此,可能有人会好奇,为什么要在镇外而且要注意有无人看到?
陈杰这次下山是来历练的!
当陈杰觉得时间差不多快一年的时候,就去找剑圣要到一个下山名额。
而剑圣也没有什么反对,只是对他说了一些下山的注意事项,以及不能在人前过分显露蜀山的名号,也就是说要他低调行事。
行侠仗义倒是没什么,为非作歹要是被发现剑圣保证会追他几条街。
当然以上是陈杰自己的理解。
来到余杭镇外,陈杰就左右探查了一下确定没人,才慢慢降落下来。
只见这里又是树林,陈杰也是无语了,跟树林也太有缘了吧,呵呵…陈杰嘴角抽抽的表情。
这里离余杭镇已经不远了,陈杰运起仙风云体步向着余杭镇出发。
“嗖~”
衣炔翻飞,劲风刮起,扬起一地落叶及沙土,而陈杰已经消失在原地!
可见其速度飞快,犹如摩托车的最高时速相仿佛。
不过是短短十来分钟,十里路转瞬及至。抬眼望去,只见余杭镇比之杭州城就小了很多。
也对,两者之间是级别差很大,此时又是午时,街面上没有多少行人,即使看到的人也是急匆匆的赶回家的居多。
陈杰身上一袭白袍,长发披肩,面容比之前更加平和。
依旧是耐看的脸型,炯炯的双眼到处张望,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迷之微笑,背负长剑,一路慢步行走着,饶有兴致的打量着周围的店铺。
飞剑放背后也是为了方便,毕竟从眉心飞出总是有点惊世骇俗,这样就不够低调了。
陈杰在路上看到一位卖菜的老农民伯伯正准备收拾菜摊回去,赶紧上前打听李逍遥的客店。
对着这位卖菜老伯开口询问:“这位大伯,在下想在余杭这里住宿,不知道这里最差的客栈在哪?可否告知一声,多谢!!”
说完抱拳一揖,却是陈杰尊老爱幼的本性未改,对于长辈依旧恭敬。
而这位农民老伯有点惊讶,似乎对于陈杰这种少侠对自己这么客气有点稀奇,连忙开口劝道:“最差的客栈就是云来云去客栈了,向那边走就能看到了。
不过老朽还是劝大侠别去那里的好,那里是出了名差,酒菜服务卫生环境样样都差啊!!”说完很诚恳的想让陈杰别去,这是老实的农民伯伯啊。
陈杰知道李逍遥婶婶开的客栈是全镇最差的,不然也不会这么明确的问出来,现在知道怎么去了就好。向这位好心的老人道谢后离开了。
而这位老人还在那里摇头晃脑,估计是在感叹年轻人都不听老人言啊。自己已经尽到劝说的责任,不听就没办法了。
陈杰向着云来云去客栈走去,到得门前,只见客栈招牌有点歪了,整体显得有点老旧,而客栈内的桌椅都被蚊虫岁月的腐蚀而变得很多孔洞。
同时,桌面有点肮脏,苍蝇到处乱飞,看的出主人家没有经常清洗,或者根本就没洗干净吧…
陈杰脑中想着,脚步不停的走入店内,大喊一声:“有人吗?”
“来啦来啦~”
一道年轻的男声传来出来,随着“噔噔噔”的声音响起,楼梯上隐约可见一头戴布帽的年轻人跑了出来。
过的一会,年轻人来到陈杰面前,低头谄媚的说道:“客官,打尖还是住店呀?
小店饭菜精良,店里特有的绍兴十八年女儿红那更是十里八乡都出了名的,客官要不要尝尝。”
陈杰这才认真打量起眼前的年轻男子,只见该男子头戴布帽,面容与胡哥的样貌有八九分相似。
双眉略弯,说不尽的市井之气,而鼻梁挺直说明也是正道中人,起码还是有点善良本性的,嘴角微斜带着坏笑,看上去就跟原剧中的胡大大太像了,陈杰顿时又激动了。
不由自主的开口说道:“胡大大,我是你的脑残粉,给我签个名吧。”
说完从不知名的地方拿出了一张白纸和一支圆珠笔,而对面的男子顿时傻眼了,这是什么情况,这人疯了还是认错人了??!!
陈杰发现对面这么久都没有反应,这才想起对面不是胡大大,而是长得像而已,应该说这里的他就是李逍遥。
不由得露出有点尴尬的笑容:“抱歉啊,我看你长得像我认识的一位名人,不由自主的认错了。”
说完呵呵一笑,摸着后脑勺暗想着:“丢人丢大了…”
对面的男子这才轻拍胸口,似乎松了一口气,对着陈杰说道:“没关系,倒是客官你要不要进小店就餐啊?”
说完拿眼撇了一下陈杰,感觉对方穿着这么白亮应该不像没钱人。
顿时表情再度变得猥琐起来,内心想着要狠狠敲一笔大的。
陈杰闻言也是有点尴尬,站门外这么久真傻,还是进去再慢慢了解情况吧。
于是走了进去,一边开口说:“当然要,我还没进食午餐呢!
给我来几个过得去的小菜就行,酒水就不用了,我喝茶就可以。”
又不是应酬,没必要喝酒,再说了,自己也不喜欢喝酒的。
说到这里,要提一下,陈杰也学了酒神咒,只是因为不喜欢喝酒,所以腰间虽然挎着一个酒葫芦,里面的酒却从来没喝过,就因为这点被酒剑仙说是真不会享受生活。
李逍遥一听,顿时眼睛大亮,这是大户啊,要狠狠地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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