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这可仅仅只是一回内容的订阅价格!
昨天上架的时候,叶枫爆发的可不止这一回内容,而是三回!
再加上之前读者们的疯狂打赏飘红,也就是说,叶枫这一会儿能确定的准确收入,已经超过一万五了!
一万五啊卧槽!!
叶枫是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的,这会儿在心里默默算了一下,整个人都惊呆了,脸上的笑容压根就停不下来了,就跟傻了似的,坐在电脑前嘿嘿的笑着,比二傻子还二傻子。
宿舍里的几人这时候都睡的差不多了,被枫子这一阵动静又给吵醒了。
长宇迷糊着眼睛问道:“枫子,你干嘛呢?”
叶枫傻笑着:“我有钱了……”
“你咋了?”长宇有些没听清。
“我说……”叶枫忽然大声起来:“我说我有钱了!哈哈!我有钱了!”
叶枫的声音在大半夜的响起来,不知吵醒了多少熟睡中的灯光,而那声音中的欢呼喜悦,也就随着清清淡淡的夜风向着更远处飘荡去。
…………
第二天一早。
“枫子,你说说,你丢人不?”长宇坐在叶枫前面,一脸的审判模样。
旁边胖子和阿旭两人坐在叶枫两侧,将他给围在了中间,脸色也很不开心。
昨天大半夜的叶枫在宿舍发疯之后,得,整个宿舍的人全醒了,差点儿没把叶枫给收拾一顿。
不仅他们,隔壁几个宿舍的同学也都很不满意,大半夜的过来敲门,脸色都很不善,阿旭几人好说歹说这才将那些同学的情绪给抚平了。
这不,一大早的就来开批斗会了。
叶枫被他们围在中间,也是捂着脸很尴尬。
他一回想起来昨天自己那一副被钱给砸晕了的样子,就忍不住尴尬起来。
丢人!
实在是丢人!!
“行了行了,你重复一遍,你昨天晚上都说了些什么?”长宇抱着胳膊,神情很严肃。
叶枫有点儿懵:“我说什么了?”
“哟,你还假装不知道是吧?”阿旭也不乐意起来。
叶枫仔细想了想,昨天说的话好像就一句,他试探着说出来了:“我有钱了?”
“哎,还装呢!你丫说的明明不是这句!”胖子不开心了,黑着脸斥责道。
叶枫这下是真迷糊了。
记得昨天就说了这一句话啊,哪儿有别的话?
实在是不清楚了,叶枫索性随便编造了一句:“难不成是我要请你们吃饭?”
他这随口一说,压根没在意,谁知他们三人顿时脸上就露出羞涩的笑容来,拍拍叶枫的肩膀道:“哎,枫子,你老是这么客气!”
“不过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咱们不同意就太不哥们儿了!”这是胖子说的。
长宇也嘿嘿笑了起来:“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啊,可不是咱们兄弟坑你。”
叶枫:“……”
这还尼玛的不是坑啊!!
…………
下午,学校外一家餐馆。
叶枫和宿舍几个牲口直接来了这地方,算是庆祝叶枫这小子的《神雕侠侣》取得好成绩。
当然了,请客的是叶枫。
虽然被他们坑了一把,但是叶枫也不在意。
同一个宿舍的兄弟,有了喜事儿请客吃饭什么的,都是小事儿,压根不用放心上。
再说了,他是谁?
他可是目前稿费都破万的人了!
财大气粗!!
请客吃饭什么的,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天上飘来五个字,那都不是事儿!
叶枫虽然大方请客,不过长宇他们倒也没剥削他太狠,一顿饭也就花了两三百,这其中的大头还都是酒水。
几个大男人聚在一起吃饭,自然不能没有酒。
胡吃海喝一顿之后,几个大男人都有些醉意了,大马路上走路都是摇摇晃晃的,勉强互相扶到了宿舍,直接倒头就是一顿大睡。
…………
时间过的悄无声息的,很快就过了半个月。
季节已经到了深秋,街道上的秋风扫过,一些残存在树枝上的黄叶就随风飘落,让站在女生宿舍门口的叶枫莫名想起了一招武功名称。
秋风扫落叶!
额……这个时候的关注点不应该在叶枫为毛会在女生宿舍门口吗!
好吧,其实叶枫是来接秦诗出门逛街去的。
这厮昨天稿费刚刚到账了,去除摘星公司五五分成抽去的一半,还有扣掉的个人税,足足有五六万!
这对于叶枫来说,可是实实在在的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有了这么多的软妹币,叶枫的嘴都快合不拢了,就连大半夜的睡觉,都会时不时的笑出声来,那样子,简直美的他不行。
这不,有了软妹币之后,叶枫意气风发,二话不说,请宿舍里的几个兄弟又去胡吃海喝了一顿,就来约秦诗出去逛街了。
没等一会儿,叶枫就听到一阵下楼梯噔噔噔的声音,紧接着,一个俏丽的人影就出现在了叶枫的眼前。
自然是秦诗。
“你来啦?冷不冷?”见叶枫就在楼下等着,秦诗的眼神里挺不好意思的。
此时季节已经是深秋,秋风刮过,很有些冬天的寒意,似乎那个白雪飘零的季节即将来临。
“有点儿。”叶枫坏笑着,抓起秦诗的手,就道:“这样就不冷了。”
秦诗压根没想到他会做出这个动作来,当即就吓了一跳,随即白皙的小脸上浮现出一抹红晕来,看起来很暖。
第76章 :王昔和麻烦
魔都。
一家写字楼里面,一个中年男人此时正安静的坐在办公室里面,电脑音响里放着一首歌曲,是《最佳损友》。
音响是好音响,从里面放出来的声音能给人一种听觉上的顶级享受,那感觉就像是在炎热夏天喝一杯冰凉的汽水,寒冷冬季吃一顿冒着热气的火锅,两个字:舒服。
对一些人来说,音乐是不可或缺的生活,可以缺钱,可以缺物质,可以缺老婆,缺什么都可以,唯独不能缺音乐。
王昔就是这样的人。
“从前共你,促膝把酒倾通宵都不够,
我有痛快过,你有没有,
很多东西今生只可给你,保守至到永久,
别人如何明白透
……”
王昔喜欢这首歌,是真的喜欢。
他以前有个不错的朋友,没出人头地之前曾经一起在街头厮混,在酒吧驻唱,在地铁卖唱,在阴冷潮湿的地下室埋头写歌谱曲。
这样的情谊自然很可贵,但是可惜的是,任何情谊总有淡薄的一天。
他想开了,不再去唱歌,把手里所有的钱都投进了音乐市场,和别人一起开始做音乐。
依旧是做音乐,不过和以前不一样了,他把音乐变成了生意,把阴冷潮湿,每天卖唱不到五十块的梦想换了一个。
他有生意头脑,所以这些年生意做的越发风生水起,很快就成了全国都赫赫有名的音乐公司的老板。
在别人的嘴里,他是传奇,他是白手起家的传奇,是随口一句话就能让街角独自弹吉他的歌者摇身一变成为当红炸子鸡的传奇。
不过王昔这么多年始终没有忘记自己以前曾经在地铁卖唱,在冬天的地下室里裹两层被子都冻的嘴唇哆嗦的日子。
他很想找到那个和自己度过这些日子的朋友,他是个歌手,而正巧他现在是音乐公司的老板,能帮到他。
不过那个朋友已经很久没消息了,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凭借着以前对他的了解,王昔模模糊糊的能知道他的想法。
这世界上的关系真是很奇怪,总有人能陪你共富贵,却没人陪你同穷苦,这很常见。
但偏偏还有一种关系,是能陪你穷苦,能陪你在被雨水漫过脚脖子的地下室里心无旁骛的写歌谱曲,就算每天吃泡面也觉得很开心的朋友,却偏偏不能与你共富贵。
偏偏,王昔的朋友就是这种人。
王昔很可惜,但是却没什么办法,有些东西,是无论做到什么位置,拥有多大的权利和金钱都解决不了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恐怕真的就会永远在心里成为一个遗憾,会缺了那么一块。
不过还好,有这首《最佳损友》。
王昔是闲暇的时候在逐月找到这首歌的,第一次听就很有感觉,这几天都在循环着这首歌。
词曲的作者他也看了下,是个没出头的新人,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蹦出来的,但是写的歌都还挺不错的。
他的所有歌王昔都听了一遍,都还不错,以他的眼光来看的话,这些歌曲只要稍微包装宣传一下,就能卖的很不错,只可惜的是,他似乎并没有签约任何一家音乐公司。
如果对任何一家规模小一些的音乐公司来说的话,这绝对是个不可多得的天才,就算想尽办法也都会想着要把这个歌手给签约到旗下。
但是王昔没这个想法,他做音乐公司也有几十年了,见过的音乐天才数不胜数,实在对天才这个词感觉很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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