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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洞天仙境 (练习打字)


  他自己没察觉不到,不知道多少虫子在叮咬到他皮肤的时候,逐渐变为古铜色的皮肤灵动的凹陷了进去,如同橡胶一样,极富弹性的将蚊虫的口器弹开。
  当他将二十亩地的最后一束草拔出的时候,陡然间,周易怅然若失。
  “这么快……”周易自语道。
  他回头看了看清理出来的一片胜过足球场大小的土地,一股成就感油然而生。
  “这样也太容易了……”周易轻笑道。
  这一次,他十分的确定,自己回来种田的决定没有错。
  看着日头尚好,他拿来锄头,挖出一条小小的沟渠,将二十亩地圈住;又在地里,打出一条条排水沟。
  这个时候,日头已经西向。
  湖泊依旧如璧。
  周易满身臭汗,除去身上累赘,一个鱼跃,跳入水中。
  “我疯了——”周易跃到空中的时候,看着越来越接近的水面,心里想到。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激动的往水里跳。
  他不会游泳,虽然学过几次,知道些技巧,但不会就是不会。
  周易随时准备着遁入空间之中。
  但当他手接触到水面的时候,不知为什么,一种从未有过的亲切感随之而来,水好似他最亲密最亲近的人,给他最好的慰抚和最大的安全感。
  直到这一刻,周易才真正感受到,或许,自己的身体确实发生了某些无法言喻的变化。
  这一刻,劳累了数天之后的这一刻,他才第一次认真的打量起这具熟悉而又陌生的躯体——本来白皙的皮肤,全都化作铜黄一片;下腹,微微臃肿的脂肪化作了一条优美的人鱼线。
  他能感受到腰腹部产生的强大力量,就是这股力量让他在水中如同游鱼箭矢一般往前冲荡而去;手臂四肢,并没有鼓胀的肌肉,但流畅的线条,充满了冲击感,没有人不认为,那并不强健的臂膀下面,具有着非同凡响的爆炸性力量。
  他没有想到,不过几日的时光,身体竟然有如许的变化。
  周易有理由相信,这样的变化,除了是年轻身体的“透支性运动”的作用之外,更多的是那眼碧泉之中的水,或者是整个空间对他多次透支的身体的作用。
  当荒地开垦出来以后,一切就显得愈发的简单。
  挖坑、施肥、栽种,不过一天的功夫,周易将千许株桃树幼苗栽种完毕。
  此刻,二十亩土地,还有一小半没有被利用。
  周易又在空间中培育了诸如白菜、萝卜、辣椒、茄子等蔬菜瓜果嫩苗,一一栽种了下去。
  一场关于土地、果蔬与人的“激战”,在这暮春之暮,正式拉开序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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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岂能尽如人意

  空间中培育出来的桃树苗并没有水土不服,反而在空间泉水的帮助下,极具生机的茂盛成长起来。
  大风一过,整整齐齐的一排树苗在风中摇曳生姿,让周易十分喜悦。
  这一颗颗桃树苗,就如同他的孩子一样,被他细心的看顾;每日里,除了浇上些碧泉水,除除草,能做的不多;至于旁边的蔬果园里,早已被他用水渠贯通了。
  “旺~旺~旺——”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狗摇着尾巴叫着,不知道从哪个草丛里跑出来,光滑的皮毛上,还带着一根根蓬起的杂草,看起来有几分狼狈。
  “周小花!”周易高声叫道。
  小狗耳朵一竖,听见熟悉的声音,转头一看,立马摇着尾巴冲了过来,直往周易腿上扑。
  它是周易在家门口捡的,他二伯他爸妈都不知道这只小狗是谁家的。他喂养了几次,这只小狗就跟他跑了。
  这只狗看不出是什么品种,似乎长不大的样子,有点像哈巴狗,但也仅止于相似而已。因为身上黑白相间的花纹,周易便给他取了个名字,周小花。
  周小花原本毛色有些混杂和脏乱,被周清领养之后,待遇立马提高,不说基本的肉食,空间里的碧泉水也由着他喝,很快,就变成了一只精灵可爱、油水光滑的狗儿。
  周易抱起周小花,轻轻的拨弄着他的皮毛,将皮毛上的草刺剥掉,又给他下巴挠了会痒,这才对他说道:“我要出去给你找几个小伙伴,你去不去?”
  周易寂寞的只能跟周小花说话了。
  他实在无聊的紧。
  他准备出去卖些鸡鸭来养,当然,也包括给周小花找几个同伴。
  周小花这个小东西,只适合做宠物,是绝对无法作为山林里的帮手的。
  在这山林里,一个人,周易并没有太大的安全感;如果真遇到什么人,拿枪带棒的,说不得他可能只能往空间里躲了。
  这并不是身体上是否强健的问题,更是一个心态上的问题。
  去路比来路容易了许多。
  他健步如飞的往山下而去,穿过洞子,走了不到几分钟,便到了瀑布下方。
  周易掀开一块防水布,露出下面的N手皮卡车。
  “轰隆隆——”皮卡开动起来,往山下而去。
  也不知什么时候,周小花自个儿跳到车的副驾驶座上,如同人一样的蹲着,学着周易的样子,就是缺了个方向盘了。
  逢八赶集,这是这个乡镇上不知道多少年来留下的传统。山水变幻、高楼耸立、铁盒子做的汽车在路上奔驰,唯有这一个传统没有变化。
  周易并不急着去赶集。他早已给二伯母打电话,说要回家吃饭的。
  是给二伯母打电话,不是给他爸妈电话,是因为他爸妈现在几乎不做饭,全由在家当主妇的二伯母担当。当然,这也是两家人关系好到一定程度的原因,否则,即便是再亲的亲戚,到了这年代,哪里还能在一个锅里面捞饭吃?
  周易到家的时候,正赶上饭点。
  两家人看着他进门,所有的眼睛都望向他。
  “我哥哥变帅了!黑了一点,不过更帅!”这是周易堂妹说的。
  “嗯,是变帅了。看来去种田也有点好处,吃了点亏吧。”周妈看出周易削瘦不少,似乎有点幸灾乐祸。
  周妈是个开明的性子,心态也挺年轻,虽然开始对周易的决定不满,但过后,也就不在乎了。
  “儿孙自有儿孙福”,这一点上,周妈看得是极清的。
  周家二伯是个沉默的性子,极为传统,极好面子,也极喜欢他这个两家人家中唯一的男丁。
  “吃亏吗?要吃亏就回来,没人说你的。”二伯横了堂妹一眼,似乎对她说的有些轻佻的话不满,随后低沉着声音说道。
  他又看了周妈一眼,似乎也有不满,嘴巴微张,又道:“周易啊,要是你养了个儿子,就不要让他去吃这种亏了。”话是对周易说的,但颇有些指桑骂槐的味道。因为周妈人前人后向来厉害,若没有绝对的道理,即便是周家二伯也不敢掠其锋芒。
  周父最后才说话。他臭着一张脸,道:“别人都说我们姓周的都是种地的种。好好一个重点大学的大学生,竟然跑回来种地,怕是外面‘讨不到吃’了。”周父和周家二伯一样是好面子又保守的人。
  他似乎在将别人的话说给众人听,但其中意思,不言而喻。
  “别人说的,关你什么事?”周妈斜了周爸一眼,“你儿子这么大了,你还能养他一辈子?他自己饿不死就行了。”
  周妈看着周易,笑道:“反正我是不管你了,种田也好、讨米也好,反正你是饿不死的。”
  一顿饭,吃得众人不乐,不欢而散。
  ……
  早在周易大张旗鼓,要回老屋种田开始,这个消息就传遍了整个乡镇。
  他父母在镇上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而他向来是别人家的孩子,重点大学的大学生,本科毕业在外面赚大钱的高材生,是所有人都羡慕的对象,这一下子,竟然回来种田去,做连小学毕业的熊孩子都不愿意干的事,引起的轰传可想而知。
  有不信的,都向知道消息的打听,很快,这个消息就传遍了整个乡镇。
  周爸和周家二伯自然大感脸上无光。周妈自觉管不了,便由得孩子去胡搞乱搞,有人一问起,她便以“自嘲”的口气如实相告。
  消息已经证实,熟悉的人也不好让周家人太难堪,至此便干脆不再提起周易这个“别人家的孩子”。
  周易卖了三十只鸡苗、三十鸭苗和三只鹅苗,还有一黄一黑两只还未睁眼的小狗,开着车,直往山上去。
  他心里也憋着一口气。
  他知道自己一定会成功的,但他需要时间。
  行至半中,电话铃声响起,接起来一听,原来是远在上海的堂姐的。
  “一一,听说你辞了工作回家种田啦?”一同“易”,堂姐习惯叫周易“一一”,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啊。”
  “据说现在种田也很有前途……你要种了什么好吃的,别忘了给我寄一点啊……”堂姐笑着说道:“哎——我也想回来种田呢,不过你二伯会打死我……”
  他堂姐是某大学的研究生,毕业在上海工作,自然不可能脑袋烧坏了回家种地。听她满口调侃的口气,也知道,对方对于他这个脑残决定的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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