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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鲁立的渺小奋斗 (破灭神话)


  在潭边选景作画,可对向飞瀑,可坐进凉亭下或站到凉亭顶(有些年轻灵巧的男青年就是这样做的),也可站到拦水堤上。
  林森朝是一个要收费才给人作画的人,自然得听凭顾客的喜欢,顾客叫他选哪儿的景,他就去选哪儿的景,而不能自作主张。因此他叫程雅湘自己选。程雅湘看起来早已心有所属,想也没多想便毫不犹豫地站到了对向洁白飞瀑的堤边。
  如果是在独自一个人静静地作画的时候,林森朝握笔的手会非常沉稳、轻松,毫不颤动。但此时坐在太多人围观的地方,又意外地一下子来了两单生意,他便不能不因此有些紧张(当然同时也夹杂着一丝兴奋和激动),这样就使握笔的手频频地颤动了,额头也很快冒出汗来。为了不让自己的手因抖动而使画作的质量受损,同时也为了要让围观者看出他是一个有水平的画家,他便只有在心中不停地提醒自己:“镇静!镇静!千万不能紧张!”
  人的实力不仅表现在平时,也会显著地表现在紧要关头的。尽管林森朝此时手握笔的手颤动得非常厉害,但他才下了几笔,就知道自己能把这幅速写画得比较好了。
  出门现场作画谋生特别讲求功力,要能一蹴而就。因为经常得赶时间,不能像在家里练笔时那样从容不迫地用铅笔去先打草稿,而要用毛笔、钢笔、炭笔(随顾客挑选)直接画在画纸上,几乎不作任何修改。
  速写是一种非常能体现出作画者能力的绘画形式,它要求你要在短时间内,用简练的线条扼要地画出对象的形体、动作和神态,不仅要形似,更要神似!
  在林森朝二十年的作画生涯中,他感觉到给美丽的姑娘作画很容易,而给庸常人作画倒困难得多。因为美丽的姑娘不仅身形符合黄金分割的要求,连脸形、鼻形、眼形等等也都线条流畅、规范,少有不必要的凸凹,画起来很顺手。而平常人却不是这样。
  因此林森朝尽管至今只给一个称得上美丽的姑娘作过画,但那幅画却是他迄今为止最叫人称道的一幅画。
  程雅湘虽然名字起得很美,但她的相貌却不是真的美,而是那种很不起眼、平常到处都能见到的普通女子。林森朝刚对着她作画的时候心里就想,她人太瘦了点儿,眼睛又毫无特色,他如果不是要赚钱吃饭,那他可没什么心思给她作画!
  不知是林森朝身在佛教圣地(桃花潭在佛教某宗之一海门宗的祖庭海门寺大院内),笔下受着佛祖的庇佑呢,还是他这时的兴奋心情使他下笔如有神,总之他画的这程雅湘是又洗炼又神似,叫旁人看了都啧啧称叹。
  美中不足的是,在程雅湘神情愉快地想走来向林森朝拿画稿的时候,一只鼠妇(潮虫)抢先向她冲去,它那灰褐色的丑陋样子吓得她像遇到了鬼一样,“哇哇”地大叫,逃也逃不及!
  接下来林森朝就继续给那中年妇女画水墨画了。
  程雅湘没着急离开。虽然林森朝照定价收了她的画款,她却先默默地站在一旁观看着,见他的墨海沾了十多次墨后干了水,她竟主动拿去潭边盛进了一点儿水去。
  
第二十六章
  这时林森朝却神闲气定,该大处落墨的大处落墨,该小处点染的小处点染,潇洒自如。
  墨分五色或者加上白色的六彩,焦、浓、重、淡、清、白,林森朝挥撒得轻灵而俊秀,使墨色的丰富变化在画面上很好地得到了体现。
  林森朝不是安都本地人,或者说不是安都所在县里的人。他的家在离这个县几十公里外的另一个县的县城。在他出外作画谋生以后,他就极少回去了。在他的心目中,它是给他带来屈辱和伤感的地方,是叫他失望和无奈的地方。因此他极少挂念它,更不爱回去。不是他没乡情,而是那地方对他来说实在太灰暗了,极少给他带来希望和欣慰,他想到就心寒。
  林森朝有时想,如果他有一日能在绘画事业上取得大的成功,他一定不甘心把自己的名字跟它联系在一起,更不会为它感到自豪。
  那地方以前没在乎过林森朝,现在也一样,他从不期待它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好的消息。然而有一日,他的一个小学同学熊立强托人辗转给他带来了一封信,信中说他家的老屋已被政府征用,将补偿新房或者一大笔钱,他可以回去领取房产证或兑现钱。
  换了别人,得到这样的消息一定会非常高兴——钱财可是人生第一必需嘛,谁会嫌钱扎手呢?但林森朝却无法高兴得起来。因为那老屋给他老父和继母、老弟住着,虽然三十多年前政府给他家换发房产证时,那房产证上写下了父母、林森朝和老弟林清明的大名,但在林森朝十三岁的时候,他便给他的继母赶出了家门,从此在外独力生活了。既然那时的家都没他的份,现在事隔二十年后,他还能再身列其中吗?
  但既然别人有消息转给林森朝,林森朝又是那老屋的当然主人之一,他就不能不去争自己的房产权——他有四分之一的份额嘛。因此他带上一点儿简单的行李,作了一些其他准备后,便赶快赶回家去了。
  尽管在老屋住着的都是林森朝的亲人,但他没回到它跟前就忐忑不安,心头撞鹿:他怕与老父、继母、老弟打照面啊!他们不是恶魔,但他们给他的感觉却像是恶魔一样。可现在遇到了征房的事情,他不见他们也不行,否则会被认为自己自动放弃房产,以后想争就难了。因此他只能鼓足勇气,慢慢地走到了它跟前去。
  门洞开着,能看得见里边的简单家俱:一套七八十年代的组合柜和木沙发,但它们是粗制的那种,即使在当时也是很不值钱的;一个老式彩电以及三张矮凳、矮靠椅,还有一副烂竹床。
  谁走进这儿,都可以看出这是一户清贫之家,是没什么家财的。如果林森朝是一个有出息的人,能赚到较多的钱(也不必是个富翁),他也决不会想跟他们分家产,即使他们曾经有负于他。但他比他们更糟糕,几乎落到了无家可归的地步。因此适逢现在政府征地的机会,要补偿新房或兑付房款,他便不能不去争取获得自己应有的一份。
  在林森朝的家里人之中,林森朝第一个怕看见的是他的继母,她在他小时候曾经给过他很凶狠的印象。继之是怕看见他的同父异母老弟林清明,那个年轻人以前仗着父母的宠爱,曾经经常欺侮他。如果有可能,他这一辈子真不想再见到他们两个人。虽然林清明他不想见,但他回到老屋之后先见到的却是他。
  那时清明躺在破竹床上,袒胸露臂,手里拿着一本情书大全在看着。林森朝是个没读过几年书的人,但他知道,爱读书的人一定会比较斯文讲理。因此见到他这样,林森朝便心想:“这次我要争得自己的房产份额,应该比我原来所想象的要容易一点儿吧?”
  然而林森朝的想法却是大错特错了,因为他走进家门,还没开声呢,清明就转头看见了他,立刻瞪眼怒喝问:“你这浑蛋!这儿不是你的家,你回来做什么?”
  “我来分我的家产!”林森朝一听他那口气就上火,当即针锋相对道。
  林清明蓦地从破竹床上跳下来,气急败坏地说:“这间屋子已经被政府征去了,房产证已改成爸和我的名字,没有你的份了!”
  “你想得美,没有我的份!以前有我的名,现在也仍然有我的名,你们莫想吞光!”林森朝愤恨地说。
  “吞光又怎么样?你有本事再去改回来啊!”林清明道。
  “改!我一定要改!”林森朝气冲冲地回应说,然后便快步离去了。
  ……………………
  因为林森朝不懂维权的门径,所以他从老屋离开后,便凭直觉认定,这种事情应该找基层组织解决。他家老屋虽然地处县城较中心地段的河边,但在管辖上却属于某村委(他家一直以来都是农村居民身份,而不是市民身份,虽然打他出生时起就住在城镇,那种身份也不具有),因此林森朝便找到村委主任家去请求解决自己的问题。
  村委主任显然属于那种怕得罪人的角色,见林森朝在家中属于弱势者,没听他把话儿讲完便面露难色说:“阿朝,不是我不帮你,主要是这种事情我没办法解决,也没权去解决啊。你还是去找国土局吧,地是他们征用的,发房产证也是他们发的。只有他们才能给你解决问题。”
  听村委主任这样说,林森朝想想也是,老屋既然给国土局出面征去,房产证又是他们发的,他的问题要得到解决,当然得找国土局的人了。于是他便又赶去国土局。
  国土局的工作人员见到林森朝时显得挺冷淡的样儿,听了他的陈述后,他们找出了两份有关文书给他看,只见有一份房屋面积为二十平方米的文书上签名的是他父亲,另一份房屋面积为五十平方米的文书上签名的则是他老弟林清明。他们告诉他,这些文书已经经过公证开始生效,难以改变了。他如果对自己被排除在外有异议,心中不服的话,可以找县城关镇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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