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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兵王 (折戟沉沙0)



若是这本的反响不错,到时候,将更为优秀的【最好的我们】拿出来,相信必然能够引起更多的共鸣。

这,才是最好的算计!

踏踏踏!

顶着一天月色星辰,周大少潇洒的回到了家,埋头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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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晓梦是一个标准的文艺女青年,喜欢摄影,电影,音乐,平时宅在大学宿舍,做着一些不合实际的幻梦,有时候也会想,如果自己能够重新回到高中,如果一切能够换一个开头,是不是,会有一个不一样的故事呢。

夜已经深了,可她还是没睡,作为一名已经大二的学姐,经历和大一短暂的快意,看到了大三大四的颓丧,对于所谓大学,她也是多出了一份自己的见解。

大学,似乎是孤独的开始!

于是,她喜欢上了玩手机,喜欢上了刷微薄,平时在大企鹅上聊天打屁的闺蜜们,现在都已经进入了梦乡,只有她还躺在床上,隔着手机屏幕发出来的灰暗光芒,漫无目的的看着。

“恩!?周郎非才尽,这名字倒是有点儿意思?”

一瞬间,一个大刺刺的名字,出现在她的视线之中,随即,则是【夏至未至】这个充满文艺气息的书名,让汤晓梦心中一动,感觉到自己少女心在砰砰直跳。

这一刻,她知道,今晚自己恐怕又要当夜猫子了。

滴滴滴!

她快速的添加了【周郎非才尽】的微薄,赫然发现,这小子,竟然是个拥有800000粉丝的大亨,当下嘴角一撇。

“嘿嘿!看来这是一个网红大亨,写出来的回忆类型的校园小说啊!不过,开始的那段话,简直就像是一道闪电般,直接击中了姑娘我有木有呢!”

当下,汤晓梦快速点开了【夏至未至】的小说页面,开始看了起来。

46.那年夏天,青春10年【中】

带着开场带来的那股新鲜的文艺气息,汤晓梦很快进入阅读佳境,说起来,【夏至未至】最让人感动的一点,便是在于其前期缓慢的步调,简单的刻画,以及对人人物性格的各种精心勾勒,哪怕,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人物,都有着其自身故事。

“这是1998年夏天。7月9日。晴。没有云。一朵也没有。

这天下午的阳光和其他寻常夏天里的阳光一样好,或者更加好。于是每个人站在香樟树下都没有说话。

炎热让每个人失去了说话的欲望。张了张口就是干燥的热,像要吐出火来。

嘿,陆之昂拿着罐可乐碰了碰傅小司的胳膊,瞬间刺人的冰凉从他的胳膊迅速而细枝末节地传递到心脏去。

傅小司接过可乐拉开来,抬起头大口大口地喝下去,喉结翻上翻下的。傅小司记得自己三年前仰起头喝可乐的时候还没觉得喉结这么突兀,而自己现在已经高三毕业,19岁,应该算大人了吧,嘴唇上哪天忘记刮胡子就会留下青色的胡渣。

傅小司记得自己三年前就是这么仰头喝了一罐可乐然后就离开了初中的一群朋友。

大家只是拍了拍肩膀没有说再见,于是大家就真的没有再见过面。”

看到这里,汤晓梦不禁是露出了一抹淡淡的笑容,嘴角弯出一个可爱的弧度,算起来,她算是个知性美女,无奈的是,文艺女青年的古怪性格,导致她极少和人交流,大部分的交流,不过在网上罢了。

开头从回忆写起,这个作者不简单哦!

汤晓梦快速将之前周郎非才尽的微薄认证,以及各种资料看了看,自言自语的说道:“一个貌似看起来年纪也不是很大的小哥,居然进入了网文的坑!恩,果然是有点儿不靠谱的样子!”

一瞬间,她便是想到了自己高中时期的男友,那同样是个喜欢网文的小哥。

恩,正如周郎非才尽这个小婊砸所言:【我喜欢上了一个热爱文学的妹纸,她说她喜欢有文艺气息的男孩子,于是我投入了网文的滔滔洪流之中,4个月之后,我已经不记得那个姑娘的名字了!】

这故事里面的女主角,正是此刻在玩着手机的汤晓梦,一个已经有20岁,却依旧有着一颗少女心的学姐。

故事推展的并不是很快,开头主要交代了时代背景,男女主角,汤晓梦学姐对于双男主的设定,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痴迷,因此,当看到这本【夏至未至】,同样是双男主设定之际,脸上的笑容就已经不要不要的了。

“浅川的街道总是很干净的,而且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是香樟。傅小司和陆之昂在街边一个破烂的小摊上吃两块钱一碗的牛肉面,尽管他们身上穿着几百块的白t恤和粗布裤子。老板是个年轻人,留着拉渣的胡子但依然掩不住年轻的面容。”

“于是岁月就这么轰隆隆地碾过了一年又一年。”

“好像大家都睡着了,凌晨三点开始气温下降,周围闷热的暑气好像散了,大团大团略微带着寒意的水气弥漫开来笼罩在街心花园里面。

立夏觉得有点冷,还好腿上七七的脸传来一些微热的温度。然后立夏似乎也睡着了。

朦胧中有人给自己披了件衣服。只是太疲倦没办法睁开眼睛看看是谁。

只是衣服上青草的香味立夏是熟悉的。

立夏像是做了个梦,一切恍惚地回到三年前。

自己第一次来到浅川,一出车站被整个城市遮天蔽日的香樟吓住了,那个时候阳光如同现在一样耀眼。

浅川一半在阴影里,一半阳光照耀。

梦里很多人在笑着,满脸满脸散发着光亮的幸福。”

引子很快就结束了,却勾起了汤晓梦对于【夏至未至】的兴趣,毕竟,开头的文艺气息,加上简单直白的叙事方式,不经意间,给人带来的怀旧和感动,这样的文字,简单,直白,深邃,又有一种属于少年的情绪和感动。

“恩,居然第1天就更新了3大章,若是划分成一般小说的话,起码也是在9章的情况,不过,反正,今晚本小爷也睡不着,那么,就开看吧!”

看了看手机,已经到凌晨2点,但汤晓梦却没有丝毫睡意,而刚才故事中,展现的那种淡淡怀旧的情绪,却在无形之中感动着她,毕竟,每一个人心中,对于自己已经不能够再回去的少年时光,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一个简单而真诚的小秘密。

也许,每1个人长大之后,学会的第1个词,就叫做喜欢吧!

“当潮水涌上年代久远的堤岸,夏天连接了下一个夏天。你,什么样?

当大雨席卷烈日当头的村落,夏天淹没了下一个夏天。你,什么样?

跳过绿春悲秋忍冬和来年更加青绿的夏天。

你又出现在我面前。眉眼低垂。转身带走一整个城市的雨水。再转身带回染上颜色积雪。麦子拔节。雷声轰隆地滚过大地。

你泼墨了墙角残缺的欲言,于是就渲染出一个没有跌宕的夏天。来年又来年。却未曾等到一个破啼的夏至。终年不至的夏至。

逃过来回往返的寻觅。

他不曾见到她。

她不曾见到他。

谁都不曾见到它。那个从来未曾来过的夏至。世界开始大雨滂沱。潮汛渐次逼近。”

淡淡怀旧的气息,以及那种独属于青春的明媚过往,一幕幕记忆,在汤晓梦心中涌动着,宛如浪潮般汹涌,午夜时分,她心中百感交集,小说说到底,本质上不过是对于生活的yy,但,真正能够感动人的,反而就是最贴近现实的故事。

因为,这样的故事,才具备给人以感动的资格与基础,不知不觉之间,随着时间的继续推移,随着故事的继续演变,随着汤晓梦阅读的继续,她的眼眶,也是在不知不觉之间,变得湿润了起来。

多年以后,当汤晓梦想到当初自己第1次阅读【夏至未至】的情景时,心中充满无尽回忆,那是只属于自己的年少倾城,只属于自己的青春过往与岁月。

47.那年夏天,青春10年【下】

【计算失误,现在累得要命,,,,这是第5更,,,4000字,,,求收藏!!!!】

“果然是本好书呀!恩,这样的好书,肯定是要推荐的嘛!”

终于将已发布的9章看完,故事也已经进入中期,立夏随同傅小司一同参加华海的一个比赛,在那里领略了无尽美好的风景与年华,更是知道,原来,那个在记忆中,让自己一直都感动的作家祭司,赫然就是,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的少年。

看到这里,汤晓梦的少女心,已经爆棚了,在如今华国文学市场,这样纯爱青春类型的小说,实在是太少了,以至于一下子就见到了这样好书的汤晓梦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甚至觉得,这个晚上,自己估计是做了一个美好的梦。

这是一个关于文学,关于青春,关于梦想的美梦!

啪啪!

唔!

疼!

汤晓梦学姐用了一个很多女孩子判断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的最好方式来判断了下,结果,火辣辣的痛觉,自脸上传来,呜呜呜,果然不是做梦啊!想到这里,汤晓梦师姐便是赶紧将这本【夏至未至】以重磅推荐的方式,在微薄推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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