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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写人生 (卷发碎花)



想法一闪而逝,听清楚进来都要干些什么后,沈琦和孙文杰去桌子上跟那里坐着的学姐要了两份表格,随后离开了这里。

一边走在路上,沈琦一边看着手上的表格。

表格很简单,很平常,无非是班级,姓名,男女这些,下面还有着兴趣爱好等空白处。

想来考核的主要难点,就在于你的作文水平了。

拿着表格的手垂了下来,沈琦沉思:嗯……写点什么呢?

既然决定了加入文学社,沈琦当然会认真些对待,万一连个报名的考试都没过去,那岂不是太丢人了一点?

刚才报名时就可以看出来了,进进出出的学生可不少,估计都是对此感兴趣的,但是一个学校的社团,估计不会收太多人,看他们那个办公室大小就知道了。

这俩天报名的学生,到最后恐怕要被唰下去不少。

题材不限,内容不限,可以写的东西很多啊……

和孙文杰并肩上了楼梯,走进教室,回到座位后,出于好奇,前面座位的俩姑娘把沈琦的表格拿过去看了两眼,不过发现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就又放了回来。

“沈琦,你们报名完了?”沈琦坐下后,前面的沈可心开口询问道。

摇了摇头,沈琦回道:“没有啊,还有个考核呢。”

“什么考核?”

“写篇八百字的作文,通过了才能加入。”

“这么麻烦呢。”沈可心惊讶道,然后一笑:“幸好我没去报名,我最烦写作文了。”

“呵呵。”沈琦一笑置之。

一旁的文杰坐下座位后,就开始填表,很快填完后,他抬起头看向沈琦询问道:“沈琦,你想好写什么了吗?”

“有了些头绪。”沈琦回答道。

经过这么段时间的考虑,他心里也有了规划。

写作文这种东西……在他前世都是他比较擅长的事情,今生就更不用说了。

可能上学的时候,小学写个两三百,三四百字的日记都觉的费劲的很,到了初中,觉得八百字的作文也挺有难度。

但那说白了……那都是肚子里没有墨水的缘故,没有货来填充文字。

沈琦作为一个“老作者”写惯了动辄两千字,三千字一个章节的网文,如今写个八百字的作文,实在是很轻松的事情。

因为那位黑胖前社长说的不限题材,不限内容,所以考虑之后,沈琦还是决定写篇议论文。

他一直不太喜欢写记叙文,因为写记叙文需要笔力,你笔力足够,才能把你想写的画面描绘出来。

重生之后,如今写到第二本玄幻,沈琦觉得他描绘画面的能力还是很强的,起码一场战斗,可以渲染的热血沸腾。

但是……写作文,还是不要用这些了,毕竟他不可能写一篇两大高手决战紫禁之巅吧。

相比之下,议论文就简单多了,说观点,举例子,而且高中时,一般语文试卷的作文要求,都是写议论文,也比较符合高中这个时间段。

马上就是午睡时间,在班级里的学生,没人会管你干什么,只要别搞出太大声音吵到别人就行了。

所以,沈琦便拿出稿纸,想了想,在上面先写了个标题。

《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

ps: 先扔上来一章压压惊,然后继续去码字,六章一个不会少。

第134章 感触

一个午睡的时间,沈琦用心雕琢,很快便把这篇八百字的议论文给搞定。

因为写惯了长章节……他刚刚开始写时,还有些收不住,字数直奔一千多,仔细调整了一下,才把字数控制到了八百多字。

接下来,就是等明天把报名表和这篇作文都交上去,然后被审核了。

沈琦觉得他还是可以轻松通过的,毕竟这一直是他擅长的东西。不过,万一要是没过的话……

沈琦没继续想,因为他觉得那实在是太丢人了。

……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每个城市的夜生活,都有其独特的风采。

一天的工作学习下来,有些人匆匆忙忙赶回家休息,和家人团聚,而有些人则在夏季的晚上,招呼上几个朋友,一起去到街边小摊喝点酒,撸个串,过的快活自在。

在学校下午的自习课上,沈琦就把作业搞定了,背着书包回到家中后,他没第一时间就凑到电脑前去码字,而是自己又出了门。

心态发生了些变化,沈琦也决定适当的放松放松自己。

毕竟,生活中,除了努力奋斗外,还有不一样的点点滴滴,五味陈杂,放松,愉快,种种堆砌在一起,这才是一个圆满的生活。

自开学前搬过来后,他还真没在晚上的时候出去溜达过。

九月份的徐阳市,气温炎热,晚上稍微好了一些,没了毒辣的太阳照射,但是依旧很暖活,街上的人们穿着短裤半袖,偶尔有人套件长袖的衬衫。

紫东花园小区不远处,就有个夜市。到了晚上,这里灯火通明,两边的炸串烤串小摊尤其火爆,每天都会热闹到九点多,才会消声硒鼓。

沈琦走在街上,看着周围的形形色色的人群。

有几个小姑娘一起出入着各个店铺疯狂购物,也有在街边小摊上,壮汉喝醉了酒大喊大嚷,被身边的朋友拦住架着回家的。

夜市不远处,有个小广场。那里玩乐的人也不少,少年郎穿着旱冰鞋,来回穿梭,两个小姑娘坐在长廊下,静静地聊着少女那猜不透的心思,还有个准妈妈,挺着个大肚子被老公搀扶着散步,额头上满是细汗,但嘴角却挂着笑容。

嗯……某组合现在还不是那么火爆。前世据说风靡了全球的广场舞还没被各个小区的大妈所知晓,广场上倒是没一群大妈在劲歌热舞。

他逛了半个小时,最终进了家小饭店,点了两道菜。自己慢慢吃了起来。

他很少在晚上这个时候,从家里出来,溜达溜达,仔细品味过城市的夜生活。

前世今生都是如此。

前世。他辍学后,工作一天下来,第一时间就回到家中。因为劳累,没什么精力出去,哪怕有朋友叫他出去一起玩,他都会委婉拒绝,推脱,不想出去。

而这种情况,在他前世写文出了些小成绩,转为全职后更加明显,每天都宅在家里,可能只是偶尔出去买菜时,会和外人交流交流。

今生……更不用多说了,沈琦仔细回想重生后的这一年,愕然发现:他似乎,从来没有在一个晚上,自己一个人出去溜达溜达,放松过心情。

这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好在,因为白天上学,他倒是不缺乏和别人的交流。

科技进步,网络发展,人呆在家里,就可以和别人聊天,打字聊,语音聊,觉得不过瘾还可以视频聊。

购物有着电商网站,吃饭可以叫外卖,可以说,一切曾经需要自己出去干的事情,如今都变得无比简单,一个电话就能搞定一切。

也就是因为这样,“宅”这个词汇,名气越来越大,什么技术宅,死宅,废宅,等等……

这不是一个好现象。

沈琦前世今生,都算是个宅男,好在他不是什么废宅,整天待在家里混吃等死,而是每天都在工作,努力,不过基本上只要下班,就会第一时间回到家中,不会出去,两点一线。

吃着饭,沈琦想了好多好多。

他内心里,也告诫自己,以后可不能一直这样下去。

每天晚上出来散散步,放松一下心情,接触一下“外人”。

吃完饭,沈琦去到收银台结账,这是家小饭店,也没看到什么服务员,一对夫妻俩正坐在柜台里聊着天。

走到柜台前,沈琦一边掏钱包,一边开口问道:“多少钱?”

老板娘从柜台上拿过账单看了一眼,开口道:“鱼香肉丝一份,地三鲜一份,加上一碗米饭一共2块。”

沈琦低头把钱包打开,发现没什么零钱,便抽了张一百的递过去。

接过钱,老板娘仔细看了两眼,辨别一下真假,随后低头找钱。

倒是她身旁的老板,在盯着沈琦看了两下后,“咦”了一声,觉得有些眼熟,开口询问道;“小伙子,你是不是以前来我们店里吃过饭?”

“呃……”沈琦搬过来快半个月的时间,这还是第一次晚上出来,平常晚饭他要么在学校食堂搞定,要么自己回家做,还真没在外面吃过。

所以,他摇了摇头,回道:“我没在你这儿吃过啊。”

“那还真是奇怪了。”老板纳闷:“我看你这样子这么眼熟呢。”

“呵呵。”沈琦一笑:“大概是以前来你这吃饭的人,有过和我长的比较像的吧。”

说完,他接过老板娘递过来的钱,从饭店里走了出去。

老板在他走后,露出沉思神色,嘀咕道:“不对啊,我肯定在哪里见过这个小伙子。”想了想也没个头绪,他便看向自己老婆:“你对这小伙子有印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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