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样的女人,林逸没辙了。
小青瞪着林逸,忽然说:“你说你很喜欢余华,那么告诉我,余华最著名的一句话是什么?”
“这个……”林逸结巴了一下。小青嘻嘻一笑说:“我最喜欢他的一句话是: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
林逸诧异了,“这句话应该是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面说的吧。”
“余华说的,就是余华说的!”小青再次像被踩着尾巴的小猫,叫了起来。
林逸只好很无奈地说,“好好好,是他说的,好了吧。”晕啊,可怜的海明威,你的名言被剽窃了。
“你是不是在笑话我?”看着林逸古怪的模样,小青盯着林逸问。
“我怎么敢啊,啊不是,怎么会啊,呵呵。”林逸第一次觉得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小青瞪着他,忽然又说:“你很喜欢余华这本书吗?”
林逸:“这个……我收集过他的版本,这个没有。”
“送给你。”
“什么?”
林逸还在发愣,小青已经把那本余华的《活着》初版本硬塞到了林逸怀里。
“这本书送给你,我们既然是朋友了,互相赠送东西也是应该的。”小青很豪爽地说。
林逸看看怀里的书,再看看小青,然后说:“那我送给你什么呢,要不,送给你200元钱吧。”
“你啥意思?!”小青狠狠地瞪着他。
林逸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我没别的意思,真的,那你说,你想要什么?”林逸有些郁闷,自己身上真的没什么东西可送了。
“能不能送一张你的照片给我?”
“什么?”
“不愿意就算了。”
“不是啊,我身上没带照片。”林逸解释道。
小青嘻嘻一笑,“这个简单。”说着就掏出了手机,然后对林逸招招手,“过来。”
林逸硬着头皮过来。
小青身边坐着的那位兰花指出差大哥被挤的挪屁股,嘟囔了一声:“讨厌!”
林逸摆姿势,和小青用手机合照。
“你瞧,这不就行了吗?”
林逸,无语。
……
不远处,苦逼的徐大少刚刚给三位老人家打完茶水,回头想要看林逸一眼,顺便说说自己是多么劳苦功高,没想到一探头就看见林逸正在和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合影拍照。
当即,徐大少就把脑袋缩了回去,不禁感叹,这个老大也太有能耐了,在火车上还能挂点,哎呦,怎么办才好,要不要给香港那个打小报告?不过作为小弟卖大哥是不是不太好?还是算了吧,让他自求多福,只看那女人德性,估计也不是省油的灯。唉,老大的口味偏重啊。
……
从东莞到南都差不多要21个小时,一路上,到站下人上人,林逸周围的座位换着不同的面孔。
自己身旁的胖女人下去了,换成了一个喜欢打瞌睡的大妈。对面的兰花指大哥下去了,换成了一个戴着耳机听歌,嘴里嚼着口香糖的女孩子。
小青和林逸谈了一路的余华,还有余华的作品,不过大部分时间都是林逸在说,她在听。
她听的很认真。
林逸给她讲《许三观卖血记》,讲到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却依然用卖血换来的钱来给一乐治病时,她流泪了,说:“许三观真傻。”
差不多把这部书的故事讲完了,忽然小青说,“我在下一站就要下站了,你给我讲一讲《活着》吧。”
林逸诧异:“你不是看过来吗,还要我讲?”
小青就说:“我喜欢听你讲,不行吗?”
林逸说:“好吧,我讲的不好,请多多包涵”
最后一程,林逸就开始给她讲《活着》,讲老人“富贵”坎坷多灾多难的一生。
这一次她没有哭,只是在痴痴地想着什么。
……
小青下站了,对面又换了一个人,一个抱着公鸡的痩老头,抱着的公鸡和他自己一样瘦。
林逸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有些不踏实。他掏出那本小青送给自己的小说,准备翻看几页。
这时,夹在书页中的一张纸条飘落下来。
林逸怔了一下,将那纸条捡起。
只见纸条上用铅笔字歪歪扭扭地写着,大小,人口手,日月天……在这纸条下方,则是很吃力地写着:好相(想)学会写字阿(啊)。
顿时,林逸明白了一切。
为什么她会把这本书送给自己,为什么她会说那句话是余华说的,为什么她执意要自己给她讲《活着》
一个连字都不会写的女孩,却有着成为作家的梦想。也许她以前有机会学习写字,可是生活的重担却没给她这个机会。也许她正在努力地学习写字,可是生活的重担却依旧在和她你追我赶……
林逸眼前再次浮现出小青爽朗的笑容,也许自己再也见不到她,但可以保证,以后也绝对忘不掉她,忘不掉她送给自己的这本书。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
火车汽笛声拉响,南都车站到了。
林逸帮助三位大师把行李从车上取下,苏雪,小薇,熊经纪等人正在下面等他。
林逸和徐大少陆续下车,最后当林逸下车的时候,忍不住多看了一眼这辆即将再次起航的列车,与小青的相遇,宛若梦一场。
人生就是这么奇妙,而回到家的林逸,也将开始新的旅程。(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八章,又升级了
南都似乎什么都没变,和林逸去香港那时候一样,只不过林逸老姐林雪开的那家饭店生意越来越好了,以至于店前车水马龙,客人不绝。
回到南都,作为晚辈,林逸还是邀请岳汉,江东和王振三位老爷子喝一杯的,也算是欢散宴,酒席就摆在老姐店里。
酒宴上,三位老头开怀畅饮,人在香港的时候还知道节制一点,现在回到家文人墨客艺术家那种放浪形骸就露了出来。
岳老爷子喝酒前要吟诗作对,说这才够味道。林逸觉得他是不是看《金瓶梅》看多了,还以为是西门庆在喝“花酒”。
江老爷子好一点,喝酒前喜欢唠叨两句,大体都是大炼钢铁那时候,大家伙没酒喝,就去偷工厂的酒精兑酒喝。林逸有些尴尬,老头嗓门太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老姐这里卖假酒。
至于老头王振,则不发一言,低头喝闷酒。直到酒宴差不多了,老头才端起酒杯对林逸说:“来,和我碰一个。”
林逸知道他可能有话说,就和他碰了酒,一饮而尽。王振也一口喝光,然后吧嗒嘴说:“林逸啊,你说我们是不是没缘分?”
林逸一愣,不明白啥意思。
王振就又说:“本来我是想收你做徒弟的,可是你看不上我呀。”
林逸:“哪里,我怎么会”
“别解释,也别谦虚。我知道你有本事,左右开弓,书画双绝嘛,你在香港算是出名了。别说是我,他们俩也对你很是敬佩。这么大岁数的人,敬佩你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我们也算是见证了一个天才的诞生。”
林逸现在最怕听到的就是“天才”这个字眼,自己到底有多大能力他自己最清楚,就说:“您老千万别夸我,和你们比起来我差远了。”这话绝对实心实意,可是听在三位老头耳朵里,却是虚伪,小伙子太虚伪了。
“好了,让你别说这些,你就是不听也不和你绕弯子,既然你不愿意做我们仨人徒弟,那就加入我们的书画协会吧!”
“啊,什么?”林逸张大嘴巴,他可是清楚地知道南都书画协会像南都作家协会一样,很难加入。主要是南都在这两方面人才辈出,很多人挤破头皮想要进入这样的协会,以便如虎添翼,平步青云……为什么这样说,因为你一旦加入了这样的协会,很快就能进入政协,从而参与南都政治文人参政是最大的荣耀,就像南都第一作家“二月河”一样,光宗耀祖,光耀门楣。
像林逸这么年轻的书画家,如果可以真正进入书画协会,无疑,对于未来他的前途有很大的助力。
王振三人之所以这样做,那也是因为看得起林逸,看好他各方面的能力,以后出国参赛考察交流的时候,也能多一个像他这样的“生力军”。
原以为这样巨大的诱惑,林逸听了一定会喜出望外,欣然接受,可是他们错了
“对不起啊,三位前辈,你们的这个邀请我不能接受。”林逸说。
“什么?”
“为什么?”
“怎么可能?”
三个老爷子讶然,连手里酒杯中的酒水都激动地抖了出来。
以他们来看,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儿,林逸怎么会拒绝?他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林逸亲自倒了一杯酒,举起来对三位老人家说:“老爷子,我知道你们对我好,想让我出息,不过我林逸志不在此,还望你们多多包涵。”说完举杯,一饮而尽。
见林逸都这么说了,强扭的瓜不甜,就算你送给人家一场大富贵,人家不稀罕,那也没辙。
“好好好,自己想怎么做,你自己决定,我们也不勉强你,不过我们还是希望你能考虑清楚……”说完,三位老爷子也举杯饮尽。这事儿就算揭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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