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学上的好好的,为什么去了美国?成了美国人的英雄?
崇洋媚外?不思报国?数典忘祖?
并没有谁能给出答案,或者说没有人敢给出答案。
因为这是一个“先去美国,再发达”,和“先发达,再去美国”的问题。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其中,一定有蹊跷。
所以,这个时候,沉默,才是最好的选择。
媒体沉默,不代表民众沉默,私下里各种论坛早就翻了天了!
陆小七的身世背景和上学经历,很容易就能找到,甚至他当年的同学、当年的孤儿院,都能出来“现身说法”。
人们逐渐都了解了陆小七,有人同情他,有人赞扬他,因为他从小到大的表现,只能用“励志”一词来形容,难得的是人还很善良。
或许网上查不到他究竟为何去的美国,但是起码能证实他是个正直善良的人,那就够了。
………………
燕京。
一家超市里,一个戴着红帽子,穿着超市制服的女人正在货架上理货。
如果陆小七在这里,一定会惊讶——这不是堂堂朱家的大小姐,朱语嫣吗?
陆小七最后一次见到她,她甩给陆小七去美国的签证和机票,说她要去做spa;如今的她,早已失去了当初的光鲜靓丽,脸色不正常得有些枯黄,手上全是老茧,原本如青葱般细嫩的手指,指关节变得粗大。
超市的围裙下面,是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她的双目总有些失神,和当初桀骜不驯,不可一世的样子相差实在太大!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原因当然很多,打从一开始,她就打定主意,一定要嫁给王正锋,嫁入王家这个豪门,然后她的家族必然能得到不可想象的好处,从此以后,就是真正的贵族,而非仅仅是富豪之家了!
她以为弄走陆小七,就有机会和王正锋“终成眷属”,她准备了一个自认为天衣无缝的计划,来俘获王正锋的心,谁知道却撞见王正锋和另一个女人很亲密地在一起!
那一瞬间,她明白了,什么喜欢男人,什么中暑晕倒,统统都是装的!
为的就是让她死心!让她知难而退!因为朱家虽然不是官宦世家,但也算是大鳄,不能硬来伤了和气!
人家早已有喜欢的人了!
她飞上枝头变凤凰的计划泡汤了,她没有勇气去和那个女人争,因为那个女人家的背景不比王家弱上分毫!
人家这才叫做“门当户对”啊!
心灰意冷的她回到家里,以为这辈子只能这样了,作为一个富家女度完一生。
可是她没想到,她眼里可怜虫一般的陆小七,到了美国之后,居然变成了什么超能英雄!
这怎么可能?
这简直比童话故事还扯!
随着陆小七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能力越来越强,即使是远在华国的高层,也都注意到了他。
然而,已经晚了,陆小七早已经被改成了美国国籍!
他们知道,美国是不会放人的,绝对不可能!
于是,很自然地,他们很快就查到了当初那个动手脚,让陆小七快速离开华国,并且动用关系,快速更改陆小七国籍的人——朱语嫣!
接下来的事,就“巧妙”了。
一个个连环的“巧妙”下来,朱语嫣的家族抛弃了她,她辍学了,并且找不到任何轻松的工作,只能站超市,拿着微薄的薪水度日!
第一百七十一章 仙女虫
朱语嫣现在是普通人了,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当初她视陆小七为蝼蚁,现在她自己成了蝼蚁,陆小七却成了超级英雄。
不管她是反省也好,憎恨也罢,陆小七都不会知道了,就像当初她对陆小七说的,层次不一样了,虽然都生活在地球上,但注定不会再有交集。
全世界各国对陆小七的看法,他自己并了解,他和安妮小八一起回到了别墅。
陆小七和安妮还是学生,除了上课时间,其他时候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别墅里——没办法,他现在走到街头,无论如何都会被认出来,比大明星还要大明星。
安妮最近正在努力学习华语。当然了,小八就是最好的老师,说句不客气的话,他的华语比陆小七这个华国土生土长的人还要好,谁叫人家是机器人呢?
从甲骨文到简体华文,从诗经到现代文学,华夏上下五千年,博大精深,包罗万象,但他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所以说,安妮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华语学习者,因为旁边的人形资料库实在太牛叉。
因为安妮的体质,她的大脑比凡人不知强大多少倍,所以就连小八也在惊讶她的掌握速度,没过多久,她就能用相当标准的普通话日常交流了。
按照这个进度,再过不久,就算让她去华国参加“华语桥”比赛,估计捧个冠军回来也不在话下!
所以,当陆小七再听到安妮背唐诗的时候,也就不再觉得惊奇了。
小八也有事做,用他的话说,他的仿生皮肤也许不能再适应接下来的战斗了,而老是顶着个骷髅外表实在不好看,于是他打算给自己打造一副盔甲,就像他之前说的,要像电影里钢铁侠那样,可以穿在身上飞的那种!
………………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别墅客厅里,安妮闭着眼,摇头晃脑地背着李白的《将敬酒》,这摇头晃脑的动作是跟小八学的,小八骗她这样读更有意境,结果安妮信以为真,养成了习惯。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嗯?”安妮睁开了眼睛,皱起眉头。
“怎么了?背不掉了?”小八已经做好一只手甲,正在旁边测试,这手甲使用的是坦克装甲专用合金打造,关节处留出几个孔洞可以让小八伸缩他的合金爪子。
“不是”安妮转脸朝向南方,“难道是我的错觉?为什么我感到南方极远处有魔气?难道小丑现身了?”她并不知道小丑已经变成凡人,而他们寻找小丑多时未果,所以第一反应就是小丑出现了。
“你能感觉到大概距离吗?”坐在沙发上的陆小七问道,脸上表情严肃下来。
“嗯,我试试!”安妮有闭起眼睛,过了一会儿,她的神情有些怪异:“这股魔气好像不太纯粹,好像还夹杂着别的东西,若有若无的,而且距离实在太远,我只能感觉到是在南方,但不能确定具体位置!”
………………
南极,罗斯冰棚。
一座冰山下,有一处冰层开裂,裂缝很大,可以让远处的罗斯海的海水涌进来。
一群帝企鹅正在这里觅食。
虽然它们在陆地冰面上行走时,一步三摇,很是憨态可掬,但是在水里,它们全都是游泳健将,这处刚裂开的冰层是最好的觅食地点,因为冰下的鱼虾需要氧气,所以这里短时间内必定是鱼虾汇集之地。
冰层裂缝里,大概40多头帝企鹅正在追着一群小鱼快速游动,突然,其中一只帝企鹅被一道黑光击中,身体被贯穿,鲜血流出,把周围的海水都染红了!
一旁的其它企鹅受到惊吓,它们以为是天敌南极海豹过来了,争先恐后地往上游,想赶快爬上冰面。
又一道黑光射出,另一只企鹅被打碎头部,立刻死去了。
一群企鹅惊慌地鸣叫着,爬上岸就四散而逃。
“哗!”
两具企鹅尸体从水里“飞”出,落在冰面上,血液继续流淌,很快又被寒冷的天气和冰面冻成了血色的冰晶。
一个全身灰褐色皮肤的怪物跃出水面,外形有些近似人类,但是四肢极长,四脚着地,与其说是像人,不如说像猩猩。
怪物全身无毛,仿佛这冰天雪地一点都不能影响它似的,肚子下面,还拖着一条长长的脐带!
天!这玩意儿难道是初生的?
它的脑壳很大,有着狮虎似的上下颌,满嘴利齿,背后肩胛处隆起两个肉包,也不知是何用处。
它像狒狒一样走路,来到两只死掉的企鹅前停下,一屁股坐在冰面上,抓起一只,用利齿撕开企鹅的肚皮,然后吃起内脏来!
很快,狼吞虎咽的怪物就把两只企鹅吃得只剩下一层皮,舔干净皮上的血汁,怪物随手把它们丢掉,然后意犹未尽地舔舔自己沾血的手掌。
吃了“小半饱”的怪物,皮肤上突然亮起复杂的血色纹路,但只是一闪,就消失了!
怪物的鼻子在空中闻了闻,然后朝着一个方向嗥叫一声,快速跑了过去——他要觅食!两只企鹅根本不够塞牙缝!
要知道,这两只进了怪物肚子的帝企鹅都成年了,身高超过1米,体重超过40千克!
………………
太平洋。
茫茫的大海上,一艘科考船正沿着规划好的航线,驶往南极。
全体船员,连带船长以及科学家们,一共87人。
这段海上旅程大概一共要用一个多月的时间,为免旅途无聊,船上配备有很多娱乐设施,甚至在内仓还有一个很小的迷你篮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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