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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宝美利坚 (落寞的蚂蚁)



还有一些也不知道是不是非洲来的黑哥们,在卖一些看起来好像是动物牙齿或者是骨头做成的牙雕,或者骨雕项链,手串之类的。

金沐晨靠近去看了几眼,那玩意雕工很粗糙,而且制作年代也不是很确定,可就是这样的一些玩意,老美却很是喜欢。

时不时就有几个大妞,或者拖家带口的中年大妈和那些黑哥们在哪里讨价还价起来。

而原兴冲冲的冲进来的金沐晨,很快就大失所望起来,这里根本就没有他期望的漏可以捡。

不过很快他就调整了心境,毕竟像那次那样的捡漏,就算是在国内也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有发生。

雄心勃勃的想来捡漏的心思,只不过在二十分钟不到的时间里,就灰飞烟灭了。

看着那帮老外,围着一个个摊子,讨价还价的不亦乐乎的模样,金沐晨真是难以理解,那些东西很多都是来自非洲或者拉丁美洲的雕刻品,而且调动粗糙,就算是有些年头,很多也都是乾隆年以后的产品。

真的很难能看出,里面有什么值得审美的价值,但是那帮老外,却非常喜欢,围着那些摊子一个劲的再转。

说实话那些东西,和咱们国内的瓷器玉器比起来,连提鞋都不配,这也真是让金沐晨更加的奇怪这帮老外的审美情趣。

不过他虽然是捡漏不成,但坎迪斯对这里的很多东西,却很感兴趣。

比如那些亮光闪闪的项链,虽然明知道是玻璃朔料的,但是她还是会饶有兴趣的带着金沐晨赶过去,围观一番。

“这个怎么样?那个也很漂亮…”

总之这是金沐晨听到坎迪斯说过的最多的话,这里那些五颜六色的小商品,让他感觉自己好像到了义乌,而对坎迪斯而言,每样东西看起来都很新鲜。

金沐晨很快就调整了心态,陪着坎迪斯在这里逛了起来,虽然捡漏不成,但是能和美女一起好好的逛逛街,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正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这次应该算是他们两人的第一次约会吧,有这样的美人相伴,要是不懂得好好享受,那就绝对是个蠢蛋。

女人们对那些亮晶晶的东西,好像永远都缺乏抵抗力,就好像金沐晨对美食一样缺乏抵抗力一样。

这样的大集市里,可不光是有那些古董和二手货值得关注,还有一样东西也同样值得关注,那就是各种各样,来之世界各地的美食。

说到吃的方面,很多中国人也许会一拍胸脯,说咱们才是吃货的天堂,美国那些东西,根本就和咱们没法比。

这些话固然有着很浓重的民族自豪的情绪,但是作为一个吃货的金沐晨,却觉得自己并不能同意上述的那个观点。

确实咱们国内有着很多,数不胜数的小吃,名吃,但是人家美国这边其实也并不差,美国人也许并不能自己做出像中国那样种类繁多,不同口味的美食。

可是这里人们的富裕程度,就决定了这里的市场地位。

每年都会有数以百万计的外国人涌入美国,而这些人则是会把来至他们家乡的美食带到美国,所以在美国,你可以不用出国,就吃遍世界各地的美食。

而这就是和咱们国内最大的不同点,国内的各种各样的美食,虽然口味不尽相同,可是却始终没有脱离中餐的范畴,而在这里,你却可以品尝到来之世界不同地区的各种美食的味道。

这一点在海斯特街的集市上就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短短两英里的市场,金沐晨只走了一半就感觉到自己的肚皮又开始像自己抗议了。

虽然捡漏不成有些丧气,不过很快从街边传来的食物的香气就把他吸引了过去,就在一个卖琥珀手串的摊子的边上,刚好就是一个做三明治的摊位。

金沐晨快步走了过去,到跟前一看,呦呵,刚好就是他好的那一口。

第18章美景-美食-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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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主是个古巴人,这时候正在飞快的切着一块猪头肉,然后在熟练的把猪头肉塞进两片面包里,配上生菜和酱料,很快一个做好的猪头肉三明治就做好了。

要知道在美国能找到吃猪头肉的地方可不多见,这小摊卖的可是古巴传统美食之一的猪头肉三明治。

两块钱直接买了一个三明治,三口两口就塞进了肚子里,还有些意犹未尽,这猪头肉烤的比较到位,外焦里嫩,口感和国内那种卤出来的味道很是不一样。

再往前走两步,则是一个黑哥们的摊位,这个哥们买的是现烤的排骨,新鲜的猪排通过特制的酱料腌制完毕,然后往烧烤架上一放,几分钟的功夫,一股混合着蜂蜜肉香就四散开来,很快就引来了诸多的美食爱好者。

美国人消费猪肉并不算多,一来是因为他们更喜欢吃牛肉,二来是因为他们的猪肉有着很浓厚的骚味,处理不好的话,味道真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了的。

金沐晨刚来美国的时候,不太知道这边猪肉的情况,在超市一看,价格真便宜,就卖过不少回去,准备做中国菜打牙祭,可是那些猪肉炒出来之后,那腥臊的味道,别说吃进嘴里,光是闻上一下,就直接让他吐了。

自从那次之后,他就再也没怎么自己卖过猪肉。

后来在这里时间久了,这才了解到,原来这里的猪肉之所以和国内的猪肉,口味那么不同,主要是因为那么两个原因。

一来是这里的猪,从来不像国内那样需要阉割,二来也是因为那些动物保护主义者闹腾的,所以在杀猪的时候,不像国内那样先来一刀放血,而是直接电死,或者通过其他的手段杀死。

所以猪血都是留在肉里面的,这样一来这里的猪肉的味道就非常的腥臊,难以入口。

但是这个黑哥们的猪排,显然是经过精心的腌制处理,味道并不那么腥臊,甚至闻起来还格外的香甜。

金沐晨当然不会客气,直接花了五刀来了一大根,一路走来一路啃,味道还相当的不错,啃完把那根肋骨条直接扔进垃圾箱,在咂吧咂吧牙花,说上一句。

“如果再能撒上点孜然,辣椒粉那就完美了…”

再往前走上两步,就看到了一个做美国传统美食的摊子,正宗的美式汉堡。

新鲜的手工牛肉饼,和汉堡店里那些牛杂碎做成的肉饼,可是有着天壤之别,直接放到铁板上煎熟,然后配上大号吐丝机烤好的面包,配上新鲜的生菜,西红柿,酸黄瓜,还有两片厚厚的奶酪,涂上美乃滋,蛋黄酱,番茄酱,很快一个正宗美国汉堡就算完成了。

作为一个肉食爱好者这个绝对不容错过,金沐晨还特意要了里面加上意大利黑胡椒香肠和培根的套装,吃汉堡的时候,怎么能忘了这些!

一口下去,茨实的牛肉饼肉香,还有被热牛肉饼熏化的奶酪带来的奶香,再加上黑胡椒香肠带来的特殊的酸辣味,还有那咸咸的培根,多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却又层次分明,这口感简直是好到爆啊。

一个大号汉堡吃下去,刚刚不过才四分饱的肚子,终于达到了六分饱的程度。

阳光,蓝天,白云,热闹的街道,绿树成荫!

美景,美食,美女,这时候如果在不懂得好好享受,那他就是天下第一大蠢蛋了!

“沐晨,我恨你!”

“为什么?”

金沐晨一口吞下手里的汉堡,瞪大了眼睛。

“我带你来这里是看古董的,可是你从进了这条街开始就一只吃吃吃,古董什么的你从来不看,难道你从来都不担心自己发胖吗?”

站在他身旁的坎迪斯,瞪着一双蓝眼睛,带着几分复杂难言的味道看着金沐晨说道,昨天自己还专门研究了一下今天要去的地方,所以才专门带这家伙来这里的。

哪想到这家伙看起来,好像对古董什么的不太感兴趣,倒是这里的美食,好像更让他印象深刻。

“额!好吧,对不起坎迪斯,其实这里的古董,我也有看,但是目前没有发现让我感兴趣的,至于发不发胖,别忘了我是干什么的?这点东西,对我来说不过就是开胃小菜。”

坎迪斯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见这家伙的时候,这家伙一个人就消灭了一份k套餐,忍不住伸手扶额。

“上帝啊!你真应该去参加大胃王的比赛!”

“哈哈,好主意,我可以考虑考虑,不过坎迪斯,我觉得你这是在嫉妒?”

“哼!我嫉妒你什么?”

坎迪斯皱了皱眉小鼻子,阳光洒下,照在她的脸上,一层薄薄的金色绒毛,让她的脸看起来分外俏皮可爱。

“嘿嘿,你在嫉妒我的胃口,嫉妒我可以敞开了怀的享受这里的美食!嘿嘿,你知道吗?刚刚我吃的那烤排骨,真的非常不错,我和你说,那肉烤的外焦里嫩,上面涂了一层蜂蜜,还浇了腌黄瓜的汤汁,有些微微发酸……”

“哦!我的上帝,你能不能不要再说了!好吧,福尔摩斯,求求你,不要再说了,你知道我今天吃的已经够多了,如果我要是像你这么吃,我今天晚上回去,要多跳一个小时的健身操你知道吗?”

坎迪斯几乎是跳着脚的冲着金沐晨说道,不知道为什么,金沐晨就是喜欢看她这样俏皮的样子,因为这让她看起来很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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