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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宝美利坚 (落寞的蚂蚁)



也许再有那么几次捡漏,他就再也不用去配送中心去卖苦力,也不用冒着生命危险去皇后区去送外卖了。

“方伯,我想通了,今后我想跟你好好学学这古董鉴定的本事。”

金沐晨看着方伯说道,而方伯一听这话,更是乐的眉开眼笑,要知道他想找个传人,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可是却一直没找到。

“想通了就好,那就这么定了。”

他自己一辈子没结婚,无儿无女,而在美国这边的亲戚家的小孩,一个个都是二鬼子,从小在美国出生长大,连中文都不会说,和他们能谈什么中国古董鉴定的传承?

而在他眼里,金沐晨本来就是个再合适不过的人选,可惜这小子之前一直是志不在此,以前也和他说过这事,可是每次提起,这小子都嘻嘻哈哈的打岔给岔过去。

现在这小子终于开窍了,自己这一身所学,也算是有人继承了,方伯如何能不高兴?

“对了,你说你还想在这边找个房子住?我看你也别出去找了,就在我这里住下得了?我这里地方足够大,楼上你也住过,原来你的房间还留着呢。你过来正好给我做个伴!”

方伯直接大手一挥,就给金沐晨打算找房子的事定了案,以前金沐晨就在他这边住过,只不过后来因为上学和女朋友的缘故,才从他家搬出去的,那之前两人一直相处的很愉快。

而且方伯无儿无女,一个人住本来就有些孤单,而且他也上了年纪,一个人住不是很方便,其实自从之前他听说金沐晨和马凌分手之后,就想叫他回来住了,毕竟这孩子脾性他很熟悉,和他一起住也放心,还能有个照应。

金沐晨想了想,也没推辞,直接就答应了下来。

方伯的古董店一层是做生意的,二层的面积也不小,房间就有三四个,三楼还有半层,他自己一直住二楼,三楼足够金沐晨住。

金沐晨也没墨迹,第二天他就去租了一辆小货车,把自己的东西都搬了过来。

他的东西不是很多,除了两个行李箱的衣服,还有书籍电脑,另外就是一些被褥,和锅碗瓢盆之类的,当然最不能扔下的,就是那张大床。

这张床可是当年在马凌的强烈要求下,去家具店买的新床,加上床垫可是一共花了两千多刀,虽然很贵,但是这张床绝对物有所值,睡起来很舒服,所以金沐晨不打算扔掉这张床。

这些东西,如果是以前,金沐晨肯定会叫搬家公司的人过来帮忙了,可是现在他最不缺的就是力气,一个人应付起来很是轻松,就算是那张king-size的大床,他也一个人很轻松的就搬上了货车。

一个小时之后,就再次回到了法拉盛方伯的家,方伯本来还想过来帮忙,金沐晨没让,看到金沐晨一个人只用了一个小时不到,就把那些东西全都搬到了楼上。

方伯笑哈哈的来到他身前,在他的肩膀上捶了一拳:“好小子,这一个月的搬运工,总算没白干,到时把身体给练出来了。”

金沐晨笑哈哈的抬了抬手臂,比划了一下自己的二头肌:“那是当然。”

晚上方伯要做饭庆祝一下,不过金沐晨没让,拉着方伯又出去吃了一顿,毕竟两个大老爷们,就算做的再好,饭菜也就那样。

从饭店出来,方伯接了个电话,一个老友约他过去打牌,而金沐晨则是吃的有点撑,打算一个人走回去,顺便消化消化食。

夜晚的法拉盛缅街上,一派的纸醉金迷,车水马龙的景象,整整一条街的两边都闪烁着各种各样的霓虹灯。

街边人流如织,来来往往的几乎全都是亚裔的面孔,时不时才会夹杂着一些白人和黑人的面孔,如果不是那些黄色面孔的店家张口闭口那蹩脚的英文,还有那些霓虹闪烁的英文招牌,你很可能会以为自己已经来到了国内的某个城市呢。

难怪人家说,法拉盛现在是纽约除了曼哈顿之外,唯一一个二十四小时,人气都旺的地区呢。

沿着缅街向前,走上半英里,就是一连串的银行,汇丰,美洲银行,花旗等等大牌,然后就是国泰,华泰,亚细亚,冠东,移民银行等等这些华裔背景深厚的亚洲银行。

光是看着这些密集的银行,你就不会奇怪,为什么这里被称作是纽约的第二个金融中心。

三百七十多年前,法拉盛这地方只有一些零星的印第安人居住,1683年,才有大量的荷兰殖民者开始在这里定居,等到美国建国之后,又有大量的犹太人和意大利人迁入。

直到三十多年前,这里才开始有华人住进来,不过那时候主要也是以台湾过来的移民为主,但是现在这里的主力居民则是来之大陆的新移民。

至于当年开拓这里的荷兰人的踪迹,可能只能在伯尼街上,找到一辆座他们留下的古典建筑。

而且你还不得不说,中国人很会找地方扎根,除了旧金山,洛杉矶,也体现在这里,如果你打开地图查看法拉盛在纽约地区的地理位置的话。

你就会发现,从这里坐7号地铁半小时就到曼哈顿,又可以乘长岛铁路直达长岛。

开车的话495号高速公路直达曼哈顿或长岛,两个主要机场肯尼迪和拉瓜地一南一北,来去方便。

所以也就难怪这里涌入的华裔移民是越来越多,而且地价也是随之疯长了起来。

十年前这里还很难能找到一座超过十万美元的房子,而现在别说是法拉盛的核心区域这一带,就算是你往法拉盛周边的一些区域看看。

那种独立的townhouse,基本都没有低于三十万美元的。

第13章第二次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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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沐晨走在缅街上,一边感受着这里的繁华,一边琢磨着,自己该多和方伯学学鉴定的知识和手艺,多赚点钱,这样一来能快点赚到钱,然后给家里多减轻一些压力。

方伯的古董店就在联合大道上,从缅街左拐出来,穿过几条小巷,就会到方伯的古董店的后巷,不过一般在美国,很多人不会选择在晚上走这样的小巷子。

虽然法拉盛的治安状况很好,可是这里毕竟是皇后区,所以很多人晚上八点之后,就不会走这样的小巷了。

但是金沐晨到并不害怕,因为他对自己的力量有绝对的自信,而且他现在的眼力非常好,甚至夜视能力也变得非常惊人,所以他有信心能够提早发现,并且避开那些小巷子里的危险。

穿过了三条小巷,一路平安无事,即便是发现了几个在巷子口晃荡的黑人,金沐晨也是早早的就绕路躲开了那些家伙。

很快就来到了方伯家的后巷,不过刚进了这个小巷,金沐晨就听到了一声女人的尖叫,快步往前走了两步,刚好发现前边的垃圾箱旁边躲着两个黑影。

“嘿,伙计,这不关你的事,如果够聪明的话,就给我滚远点。”

躲在垃圾箱旁边的黑影,一看金沐晨发现了他,就语气愤愤的从黑影里走了出来,这是一个黑哥们,不过他胳膊里还挽着一个白人姑娘,不过显然那姑娘不是自愿的。

因为这哥们的小臂,刚好勒在她的脖颈上,而且手里还拿着一把亮晃晃的匕首。

金沐晨知道,自己遇上了皇后区最经常发生的事,抢劫!这也是很多人,不喜欢在晚上走小巷的原因。

金沐晨举起双手,往后退去:“嘿!伙计,这是个意外,我没打算惹麻烦!”

同时心里也在嘀咕,要不要这么背?

在纽约,每天晚上,最少都会有上百起的抢劫案发生,这还是报警之后记录在案的,如果再加上那些没有报警的,那么最起码每晚发生的抢劫案要破千。

不过这些抢劫案发生的地区,大多是在哈林区,辛克莱社区,这样的黑人和拉丁裔的聚居区。

法拉盛以前的治安状况虽然能算的上好,但那也是相比较而言,比起布鲁克林和布朗克斯算是好,可是和曼哈顿的上城区比,那可就没得比了。

所以技术含量最低的抢劫案,每晚在这里最少也要有十几起,如果碰上节假日什么的,这样的案件有可能还会更多。

金沐晨以前在这里住的时候,就碰上过,不过还算够幸运,他到不是被抢劫的对象,因为那时候的他一看就是个穷学生,他只是目睹过有人被抢劫。

在美国碰上这样的抢劫案,最正确的做法,就是立刻趁着劫匪发现你之前,转身走开,然后报警。

就算是劫匪发现了你,你也不要试图去见义勇为,而是趁着劫匪没有被你激怒之前,赶紧抽身离开。

这是金沐晨刚到美国的时候,所有的老师们都会教他们做的事情。

人家告诉你很清楚,碰上这样的事情,立马转身就走,千万别逞英雄,见义勇为在这里是不被提倡的。

所以即便现在金沐晨自信自己的拳头够硬,可是他也没打算强出头,去当什么英雄!

虽然现在他是功夫高手,可是他可没练过金钟罩铁布衫,更没练过白莲教的神功,所以他还没狂倒认为自己已经到了刀枪不入的地步。

更何况美国枪支可不是一般的泛滥,平均下来人手两只都不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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