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面用到了很多技巧性的写作手法,都是在《小兵野史》时代积累的经验,也有他这段时间看小说偷学到的技巧,当时他还太嫩,不懂得运用,只是平铺直述的写,所以读起来流畅是很流畅,舒服是很舒服,就是爽不起来,少了些波澜。
暴怒雷霆和它的名字一样,是一部读起来非常解气、爽快的小说,能很好调动读者的情绪,当然这也是需要功力的,童岩初步具备了这种功力,虽然还有点生涩,但已经勉强有了自己的风格,在读者群中很受好评。
童岩从不会提起笔记本就码字,没有一个好的规划,遇到卡文的时候太浪费时间,时间对童岩太珍贵了,所以每次开始码字之前,他都要在另一个文档里列出将要写的情节中会出场的人物,发生的事件,把几百上千字的内容归纳概括成几个字、一句话,让自己做到心里有底,然后就是下手如有神的噼里啪啦。
只要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写什么,童岩的时速都能超过3000字,一白天的时间,即便加上修改、纠错、构思、休息,童岩还是顺利写了两万五千字,晚上再偷偷用电脑写点,五千字不成问题,这就有十章的内容了,若遇到三江推和强推的时候也可以吼一声“加更喽!”
晚上,童杉杉觉得哥哥有点奇怪,整天在房间里,都不出来透透气,而且还锁了门,她很想进去看哥哥在做什么,可是却被妈妈拦住了,“你哥肯定在学习呢,不要打扰他。”
童爸也是一样的观点,“你哥这两次考的不理想,马上就期末了,他肯定是痛定思痛,想考个好成绩。”
虽然爸妈这么说,但童杉杉还是觉得奇怪,以前哥哥用功的时候可是从没不曾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的,她把耳朵贴在房门上,只听到若隐若现的哒哒声。
回到学校,童岩再次坐拥五万字存稿,底气十足,还有半个多月就要期末考了,有了这些存稿,他每晚只需要写一章就能应付读者的阅读诉求,这样他每天就能多休息一会。
习惯每晚凌晨两点睡的人,突然变成凌晨一点就可以睡,那种幸福感真的太棒了,童岩每天早上都是笑着睡醒的,白天的精神也好了很多。
有了这么好的精神,童岩再也不用站着听课了,课间的时候也会去学校的花园、果树林、小池塘一带散步,而不是趴在桌子上补觉。
巧合的是,最近宋娆也经常和闺蜜赵影在课间时候出现在那一片区域。
虽然童岩宋娆之间的那层窗户纸没有捅破,不过在童岩送了宋娆生日礼物之后,两人的关系已经不能算是纯洁的师姐弟关系了,尤其是页角的那串数字,虽然宋娆小笨蛋百思不得其解,童岩也不肯说,但她相信那肯定是很火辣的一句话。
为了能多看彼此几眼,他们默契地在课间跑到小池塘看金鱼,看到每天每时每刻都是笑脸的酒窝女孩,童岩一整天的心情都会很舒畅,如果能牵着她的小手一起看金鱼,就算做梦都能笑出声。
可惜小池塘是人多眼杂的一个地方,而且宋娆身边还有赵影那个高亮度大灯泡,所以两人的所有互动都是发乎情止乎礼的,克制,一定要克制!
临上课,宋娆把一张A4打印纸折起来交给童岩,童岩偷偷的郑重收好。
如果以为这是情书就大错特错了,童岩回到教室后,把这张纸夹在语文选读课本里,那里已经夹了几张,它们都是宋娆的“画作”,名义上生日礼物的回礼,不过童岩更愿意把它们视为定情信物。
宋娆的妈妈就是从事的美术设计方面的工作,她很小就有绘画天赋,她的美术基础也是妈妈教的,不过爸妈离婚后她就没再碰过画笔,怕睹物思人想妈妈。
不过童岩送了她那本插画版的《小王子》后,宋娆觉得插画里的小王子和玫瑰丑爆了,完全不符合她的审美,于是她重操旧业,开始自己画《小王子》插画,她画画不为名,不图利,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童岩欣赏并收藏,顺便缓解一下高考即将到来的压力。
童岩确实很欣赏宋娆的作品,那是完全不同于原作的一种画风,只是王子画的这么高大帅气,玫瑰还拟人化的有两个酒窝,宋娆同学你是想影射什么吗!
童岩把之前画的那四张又看了一遍,越看越高兴,他喜欢宋娆明目张胆的“影射”。
早知道宋娆这么有美术细胞,真应该让她帮自己画一幅小说封面,《暴怒雷霆》的封面是童岩的一个书迷小鱼儿帮忙做的,确实称得上酷炫,但和起点上的主流封面风格太过雷同,而童岩就喜欢做那个非主流。
董冕好心碰了碰童岩,“别傻乐了,老班来了。”
童岩马上把那几张画收了起来,抬头正好看见老宋,他现在对老宋的感觉很奇妙,以前觉得两人亦师亦友,现在则完全觉得他是一位慈祥的长辈,童岩恨不得分分钟跪倒在地,大呼“爹爹!”,一个字:亲切!
不过老宋可不是这么想的,他现在看见童岩就来气,这孩子怎么这么不让人省心呢,“童岩,你跟我出来一下!”
……
第75章 情书门
老宋把童岩带到办公室,一路无语,童岩在老宋脸上看到了寒霜,这,这是怎么个意思,难道我和娆娆的事……
到了办公室,老宋自己坐下,并没有让童岩坐的意思,他晾了童岩一会儿,然后恨铁不成钢道,“我之前跟你说过,高中时期不要不要总是想着爱情,因为你们现在没有爱情基础,所有的情情爱爱都是空中楼阁,倒不如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你怎么就不听呢!”
完了,完了,真的让他知道了,以后我该怎么面对老宋啊!已经入了冬,但童岩脑门上都是汗,话也没有一句,只是低着头等着老宋的批判,尽管他和宋娆连手都没有牵过,但童岩已经认定了宋娆就是自己的女朋友,这是他心里的既定事实,所以他愿意承受因此带来的处分。
宋贤成见童岩一副认错态度良好的样子,开始温风细雨般说道,“我知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道理,但是人家似乎对你没什么兴趣,你写的情书她交给他们班主任了,你放心,我不会说出去是你写的,但是以后你不能再动这方面的心思。”
“什么情书?”童岩懵了,他好像从来没有给宋娆写过情书。
“装什么蒜,我以为你会老实交代,没想到还跟我玩心眼!”宋贤成的心理很复杂,本以为童岩对他女儿有意思,结果却发现他竟然给三班的一个女生写情书,他原以为自己会庆幸,庆幸童岩喜欢的是别的女生,不会影响到女儿,但为什么会有种这小子不识货的失落感呢!
“我真没有装蒜,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误会?”难道是有人给娆娆写情书了,老宋想扣到自己头上?童岩不禁想。
“难道我还冤枉了你不成!”老宋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带着香味的信纸,“你看,这是你写的吧?”
信纸上没写名字,但宋贤成在辨别字体上有着独到的功力,当初他能认出故意改变字体的段厚的字,今天就能认出童岩的字,他的字不算多么漂亮,但很锐利,“丨”喜欢拖长,勾也折的有锋芒,再加上他独有韵味的文笔,是以当看到三班班主任手上拿着的这封情书时,他一眼就认出是出自童岩之手。
“邂逅你是在五彩斑斓的夏季,那年你十六岁,我也十六岁,五彩斑斓不是因为季节,而是因为遇到了你……”
好吧,不用往下念了,童岩承认这是他写的,他一直觉得自己没有写情书的天赋,他更适合写故事,但耐不住郑经的软磨硬泡,说什么你都是写小说赚稿费的人了,怎么可能不会写情书呢,就当帮兄弟这个忙。
于是,在郑经的坚持下,童岩利用一个大课间的时间,帮他炮制了这样一份情书,是送给三班姜昕的,她是三班最漂亮的女孩,有点冷傲,算是低配版的叶青竹。
但是童岩清楚地记得,他让郑经自己抄了一份,不要用他写的这份,他也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可是最后还是被误会了。
如果放在以前,童岩大不了就帮郑经把这事扛下来了,老宋本来就不太喜欢郑经,同样的事,放在他和郑经身上,结果也就不同,如果让老宋知道了情书是郑经写的,绝对有他好受的。
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以他和宋娆的关系,如果现在承认了,等他以后真的和宋娆好了,要回家见老泰山(也就是老宋)的时候,老宋心里会怎么想,他会不会觉得自己是个浮夸滥情的人,会不会因此觉得他不靠谱,不值得托付终身。
是啦,这事决不能承认!
“我承认,这信是我写的,”然后童岩转折,“但这是一篇小说,微小说!”
微,微小说?老宋的嘴角在抽搐,你在逗我玩吗!
“这就是我的一个练笔,我经常写一些小文章的,这个写完之后不知道怎么不见了,原来在你这里啊,老师,我能拿回去吗?”。
“放下!”老宋没胡子瞪眼道,“练笔不在笔记本上写,需要在这么精致的信纸上写吗?练笔怎么会自己跑到三班女生的课本里?你给我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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