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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飞扬 (不信天上掉馅饼)



“你爸爸……小燕,你是说,说小桐她爸爸也是,也是因为这个……”

叶妈妈终于回过神来,不由得脱口惊呼,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眼中全是恐惧之色。

燕飞扬微微颔首。

“正冲箭主伤人……而且流水阴浸,阴气很重。阴盛则阳衰,阴气太盛伤其魂。阳气大衰,时间一长,魂难守舍。”

三魂离体,性命休矣。

“那我们怎么办?马上把这条水渠填了……”

叶妈妈毕竟是成年人,马上就开始切入技术层面来解决问题。

燕飞扬轻轻摇头,说道:“最好是搬家。填平水渠,治标不治本。这条水渠已经搞了五六年,整座宅院的风水都被破坏掉了,阴气重重,就算现在把水渠填平了,短时间内也很难达到阴阳平衡。尽早搬家,我再给阿姨开张药方,估计有半年左右,基本就能恢复了。”

“真的吗?”。

“那你快开药方吧……”

叶小桐又惊又喜,兴奋得小脸光彩奕奕。

李无归笑道:“你得先给人拿纸笔去。”

“哦哦,好好……”

叶小桐如梦方醒,急匆匆跑进屋里,拿了钢笔和作业本出来,交到燕飞扬手里,脸红红的,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我没有医院的那啥,只有作业本,可以不?”

“可以。”

燕飞扬笑了笑,接过纸笔,也不客气,当即就在作业本上写下一个药方,下笔有力,龙飞凤舞,直透纸背。

“照着这个方子,每天一剂,中午阳气最盛的时候喝下去。先吃半个月,半个月后再看情况,换方子。”

第17章 晚餐

“燕飞扬,你懂得真多。”

看着手里的中药方子,叶小桐由衷赞叹道,雪白的小脸涨得红彤彤的,煞是娇艳。

燕飞扬笑笑,随即正色说道:“阿姨,尽早搬家,这是关键。”

到了这当口,叶妈妈对燕飞扬那一丝疑虑早已抛到九霄云外,闻言连连点头,一叠声答应:“好好,我们这几天就搬……反正这房子太大,家里没……男人,住着心里也不踏实……”

说着,眼里泪光莹然,显然是想起了故去的丈夫。

其实,叶冠军新丧未久,如果不是因为紧接着发生了那么多出乎意料的事情,只怕她们母女眼下都还沉浸在对亡者的思念之中,难以自拔。

姜鸿盛这么横插一竿子进来,顿时将一切都搅得乱七八糟了。

燕飞扬颔首称是。

房子太大人太少,本也是阳宅风水中的一大忌讳,谓之宅大欺人,乃凶险之兆。

“吃饭咯……”

保姆大嫂高声招呼起来。

这位保姆四十几岁,身高体壮,粗手大脚,干活很利索,原本是叶妈妈老家的一个亲戚,论起来要尊称一声“嫂子”。自从叶妈妈身体垮了之后,这些年一直都在叶家帮忙,照顾一家大小,十分尽职尽责。

如今叶冠军过世,叶家麻烦不断,往日亲近之人唯恐惹火烧身,都渐渐疏远,唯独这位保姆大嫂还在“坚守岗位”,也算难得。

仗义每多屠狗辈,是之谓也。

“小燕,小李,进屋吃饭吧。”

燕飞扬微笑说道:“阿姨,就在院子里吃吧,空气更清新。”

“好好,那就在院子里吃。”

叶妈妈对女儿这位年轻的同学,早已刮目相看,自然是一口答应。

当下保姆大嫂将饭菜端到外间,叶小桐在一旁帮忙,她性格文静,做这些事情也是轻手轻脚,却绝不会让人忽视她的存在。

今儿晚上的主菜是一大盘鸡肉,用辣椒,五花肉伴着爆炒,再加油豆腐,用大海碗堆尖一碗,油津津的,红绿相间,当真是色香味俱全,令人一见之下,便即食指大动。

另外还有一碗水煮鱼,一碗墨鱼炖猪肚,一碗炒苦瓜,一碗白菜,在桌子上围成一圈,热气腾腾的,煞是诱人。

“小燕,小李,喝点酒吧?听小桐说,你们也喝酒的……”

叶妈妈微笑问道。

看来叶小桐对他们的情况打听得还很清楚。

燕飞扬便瞥了叶小桐一眼,叶小桐俏脸一红,微微侧过头去,轻轻咬了咬嘴唇。

“那就喝点?”

李无归望向燕飞扬。

燕飞扬笑了笑。

叶小桐说得没错,他们是喝酒的,不过叶小桐绝不知道,他们喝的到底是什么酒。那种酒,每一小杯都需要他们用一整天的时间去炼化,去吸收。

如果是不知情的人,一不小心误饮了那酒,只怕浑身上下都会烧成一团火。

“小桐,去倒酒……”

见燕飞扬点头,叶妈妈忙即吩咐女儿。

往日叶冠军在家,也喜欢小酌一杯,通常都是叶小桐给爸爸斟酒。叶冠军也很享受这种天伦之乐,每次从女儿手里接过酒杯,都笑呵呵的。

不一会,叶小桐端着两个玻璃杯,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

玻璃杯不小,是那种能装三两多的大酒杯,里面装的酒浆黄澄澄的,如同琥珀一般,透着一股药香,倒也颇为诱人。

“这是小桐爸爸以前喜欢喝的药酒,酒还可以,药材也是经过挑选的,还算不错。”

叶妈妈说道。

叶冠军在卫周也要算是声名在外的“富豪”,虽然和大都市的真正富豪比起来,最多只能算是一个土豹子,不过在西南小城,就很了不得了。泡个药酒,自然要用上等的药材和酒水。

燕飞扬端起酒杯,放在鼻子下轻轻一嗅,便微笑着点了点头。

酒是好酒,药也是好药。

“小燕,小李,我不能喝酒,以茶代酒,敬你们一杯,谢谢你们在学校里帮了小桐那么大的忙!”

叶妈妈举起茶杯,客客气气地说道。

“哪里哪里,阿姨太客气了,不过是举手之劳……”

李无归连连摆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别看李无归出手时毫不留情,归根到底,他也还只是一个十八岁的高中生罢了。

燕飞扬轻轻一笑,不说话,只是举起了酒杯。

晚饭的气氛颇为温馨。

“来来,小燕,吃菜,年轻人要多吃点……你老家是哪里的?”

“阿姨,我们老家是吴山的。”

叶妈妈吃了一惊,显然对这个答案有些意想不到。

在卫周,吴山基本就代表着闭塞,贫穷,愚昧和落后。卫周地处数省交界,境内多山,沟壑纵横,交通极不便利,自古苗瑶杂处,在偏远的深山老林之中,迄今还存在着不少半原始部落性质的山寨。

而吴山,就是深山老林的代名词。

吴山是一个很大的地名,处于卫周深山老林的最深处,不少地方至今都还没有通车,也没有通电,那里的山民,还过着刀耕火种的日子。

叶妈妈当真想不到,这两名英气勃勃的少年,竟然是从吴山深处走出来的,不但上了卫周一中,还进了奥赛班。

据叶小桐说,燕飞扬的成绩非常之好,从来都没有下过年纪前十名。

原以为也是卫周城里的子弟,再不曾想,居然是吴山人。

当真是要逆天了。

“啊,那你的父母,是在卫周上班吗?”。

叶妈妈好奇地问道,从燕飞扬身上,实在看不到半分山村少年的土气,这个小伙子,无论坐着还是站着,或者行走,都气度俨然,举手投足之间,大气磅礴,一看就受过极其良好的教养,不带丝毫小家子气。这可不是朝夕之功,一定是自幼便潜移默化,才能培养出来的气质。

叶冠军发达起来之后,叶妈妈也曾经见识过卫周城里不少官宦富贵人家的子弟,还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燕飞扬这样的风度。

李无归脸色微微一变。

燕飞扬倒是神态自若,淡然说道:“阿姨,我从小和爷爷一起长大的。没见过爸爸妈妈。”

“啊?”

叶妈妈和叶小桐都同时惊呼了一声,随即满是歉意。

“对不起啊,小燕,我……”

“不要紧,习惯了。”

燕飞扬依旧淡淡的,不过眼中分明有精光一闪而逝。

叶小桐伸出筷子,夹了一块鸡肉,轻轻放进燕飞扬的碗里。

燕飞扬也不说话,夹起来就吃。

一时间,气氛变得有些沉闷。

“小燕,听说你们成绩非常好,想过没有,考哪个大学啊?”

很快,叶妈妈又找到了新的话题。

燕飞扬的回答再次出人意料,笑着说道:“阿姨,我打算考首都中医大学。”

“你想学医啊?”

叶小桐很惊讶。

通常来说,在他们这样的高中生而言,如果不是家教渊源,一般是不会考虑上医科大学的,更不用说上中医大学了。

“嗯。”

燕飞扬点点头,没有多做解释。

“学医好,毕业就能做医生,白衣天使嘛,治病救人,工资高,社会地位也高,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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