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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终结者 (浙东匹夫)



到了地方,顾莫杰轻车熟路安排了下去,不一会儿就上了几道鹿肉鹿血鹿胎烹饪的佳肴。因为人少,顾莫杰没让上整个的鼎,免得浪费。

“说说吧,边红兵那边怎么会突然想到惦记上我的。”

“应该是他爸安排的工程被人用计截胡了,没落到原本安排的关系户手上,结果人家后台大老板怒了吧。边家人觉得有人陷害他们。”

顾莫杰眉头一皱,顿时有些吃不下去。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边红兵告诉你的?”

温婉清垂下眼睑,不去和顾莫杰的目光对视,轻声说:“一部分是他质问我,被我挖出来的蛛丝马迹。另一方面,则是我的推测——园市局的此类项目,原本历年的中标单位,基本上就那么两家。他找我刺探之后,我心里也怀疑,就上网查了,明显是换了单位。他是前天给我打的电话,我上心了之后,就暗暗查了两天。”

靠!要不要把你愤世嫉俗的那部分智商用在这上头!

顾莫杰顿时对于温婉清的细致入微、瞎猜乱关注有些无语。

“好了,我知道了,不过那也是他瞎猜乱关注,我会提防着他神经质乱攀咬的。”

嘴里这么说,顾莫杰神色却下意识犹豫了一下。因为他想到,边红兵既然敢往这个方面想,肯定边家人在自保方面还是留了手的。说不定会有些推卸顶包甩黑锅、重新投诚表忠心之类的手段。

打蛇不死,不是好事。因为蛇是不讲道理的,哪怕你没有被蛇逮住证据,也难保蛇会不会在自己要完的时候随便狗急跳墙。

“杰哥,你瞒着我?”

温婉清地温言询问,打断了顾莫杰的走神,才让他发现,原来自己刚才夹了一块女人才吃的鹿胎。

“我视力不好,近视有800多度呢,眼镜又被热气糊了,以后我也换个好点儿的隐形。”

顾莫杰说着,把鹿胎丢回吐骨头的小盘子里。

温婉清却不顾这块鹿胎已经被顾莫杰沾唇,默默地伸筷夹到自己碗里吃掉。

“你不吃,也别仍么,多浪费。”温婉清说这话的时候,故作镇定,实则已经声如蚊讷,脸色也泛起一股桃红色。

这饭吃不下去了。

和太聪明、太出世的女生聊天,真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温婉清虽然不问俗务,可是她的敏感实在是可怕。

就好像林黛玉那样作的女人,往往也不喜欢涉俗太深,可是这不代表林黛玉们对俗人的伎俩不敏感。

“婉妹,你为什么要知道这么多?这对你没好处,我是为了你好。”

“我只是担心你不是那些官场上混的污人的对手……”温婉清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心中怦怦直跳,她隐约知道,说出这种话,是要付出代价的——比如,“你知道的太多了”之类的代价。

顾莫杰决定不再试探了,他直截了当把自己做过的事情和盘托出,都和温婉请讲了。最后盖棺定论总结了一句:

“我实话和你说了吧:我没有行惠,也没有用任何非法手段——我用的是技术手段截胡的,所以就算事情真暴露了,最多也就是被那些贪官恨上,可是他们是没有正式渠道对付我的。

现在,你一切都知道了,我自然不会让你白白知道。我会需要你去把边红兵约出来——当然,我不会让你有任何的危险,也不会让你有任何牺牲,更不会让你用寻常的借口,这一点我可以用人格保证——后面,只要按照我的计划行事就行了。”

温婉清流露出一丝释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最后问了一句:“为什么当初你会想彻底把边家坑死呢。是因为钱,还是为了不让人惦记着?你就不怕结仇?”

顾莫杰推了一下眼镜:“因为我有信心彻底掌控局面,我有太多世人无法想像的底牌。至于深仇大恨,我承认还不至于——但是对付贪官,既然能够在自身不受损失甚至略有小补的情况下,当然是杀一个算一个,勿以善小而不为。”

有些人,不能因为他没有把你得罪到死,没有彻底招惹到你头上,就不弄死他们,不对么?那是蝇营狗苟的犬儒思想,是绥靖政策。

有绝对的实力、而且还不会脏了手的情况下,是没有人会去绥靖的。

“我可以帮你。”温婉清做出了决断。说实话,她此前真没想到顾莫杰会给出这样的回答。

顾莫杰点起一支烟,想了想,支招说:“好,过几天你就打电话回去质问他,就说你听到学校里有人在散播你的风言风语,问是不是他因为追你不到手,才恶意散播的。用这个借口,把他约出来——用别的借口,估计没用,因为他会警觉。”

“约到哪儿?”

“就江南大道这边找个饭店酒吧什么的,都成。你就说你现在确实是在这儿实习,每天正正经经的,他要是再敢乱散播谣言,你会让他好看,他肯定会愿意过来窥探一下的。别的,都不用你做。”

“可以……”

顾莫杰把还有三分之二的烟掐了,抽得颇为浪费。

“婉妹,你真觉得口头答应就可以了么?你现在已经知道了我这么多秘密。”

温婉清瑟缩了一下,如同风中秋叶一般,露出了一丝壮烈的神色。

“我知道,你要投名状的。如果我不愿意,我不会听你把米的秘密说完。”

第二十八章投名状

哗哗水声当中,温婉清感觉自己的皮肤已经失去了对温度的感知。一股皮肤被烫水焦灼的刺痛,阵阵扎在心头。热水器水温计显示的温度,已经有50度了,但是她却提不起力气拧动花洒,把水温调节地低一些。

或许自虐的刺痛,可以减轻人内心对于离经叛道的负罪感吧。

她至今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出这种选择。

把自己彻底收拾干净,裹了一块浴巾,温婉清先关了灯,然后摸黑闪进卧室躲上床。今夜,她选择了在江南会留宿。

地方大,浴室自然不止一个,所以她也不用等顾莫杰先后,免得尴尬。

她知道这个男人谈不上爱他,至少不是那种爱,充其量只是怜爱,加上对她姿色的欣赏。原本,如果可以发展得更纯美一些,应该是一个男人像呵护自己的妹妹一样,把一个少女引回正途。

可惜,她知道的太多了。而且是飞蛾扑火一样,主动让对方知道她知道得太多了。纳一个投名状,已然成了宿命。

“你来的时候,应该就想到了吧,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顾莫杰的声音在黑暗中更显浑厚,对女性有一种莫名的磁性引力。

温婉清的声音有些颤抖,不过说完这句话之后就好了:“有什么好后悔的,外面等着求着被你宠幸的女人,只怕数都数不完,勾勾手你就有了。”

“可是你不是那样的女人。”

“是不是又有什么区别,至少从结果来看,我已经是了。就算我说不是,也没法证明给你看。”

废话再多,已无意义,顾莫杰并不想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伪君子,要了就是要了,还装什么好男人。他翻身揽过温婉清,大力搓揉起来。

温婉清的身子很轻盈,至少不会比最苗条时的费莉萝更重,也就八十几斤的样子。顾莫杰甚至可以用双手中指与拇指掐环,直接圈住对方的大腿根把人托起来——

古人所谓盈盈一握楚宫腰,那是说妹子的腰围和男人一条手臂的长度相仿,男人可以一只手从一边搂到另一边。按照现代换算,估计也就是反手摸肚脐的档次。

温婉清这一握,显然逼格更高——不信的,回去找妹子试试就知道。

顾莫杰自问,相对于他的身价,他在女色方面还是比较收敛的。虽然有了两个女人,经验却依然谈不上丰富,至少和温婉清缠绵了一会儿之后,顾莫杰就感受到了一股浓烈的新鲜感。

这种类型,他真没有体验过。

当初在好莱坞比弗利山之夜,费莉萝很强势,双方都是第一次,可谓是抵死缠绵,各竭其力。后来初要陆文君的时候,顾莫杰偏偏伤了腿,只能躺在那儿彻底被动,反而被菡萏初开的陆文君把握了主动。

温婉清却是彻底的被动,温婉柔媚,惹人怜悯。如同风中秋荷,随时会在疾雨中凋零。顾莫杰挑逗揉捏了一番之后,微感湿润,脑海中居然冒出了一句李商隐的古诗。

竹坞无尘水槛清,相思迢递隔重城。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残荷听雨声。

“呜……”温婉清浑身一阵痉挛抽搐,让顾莫杰差点儿就缴械了。颤栗了足足数十秒之后,又彻底地瘫软下来,让顾莫杰如卧绵上,似乎身下的少女没有骨骼一般。

“疼?”

“没事……”

“再来!”

“对我狠一点!”

一次,两次,三次。顾莫杰听温婉清的声音越来越细,不绝如缕,害怕弄出人命,终于收手了。他本是怜香惜玉之人,如果不是温婉清主动痴缠多要,也不至于如此。

“啪~”灯亮了,温婉清几乎是手足并用,连带着翻滚,才爬到床边,摁亮了灯。

光芒让顾莫杰有些不适。

“开灯干嘛,你好好歇歇。”毕竟要了人家,顾莫杰也做不出太绝情的事情,翻身抄起毛巾毯裹在对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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