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得知原因的王镜,当即一拳轰在他的后背,并且大声叫道:“我尼玛,你个见色忘友的家伙,我打,我打,我打打打……”
“见色忘友的东西,我也打,我也打,我也打打打……”马文杰很配合,立即跑到另一边,抡起拳头就打。
钱浩不得不连连求饶,并且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否则这两个家伙还能玩的更起劲。
罢战之后,钱浩看着穿着大裤衩的王镜,听着他唱“就这样把你征服”,不禁说道:“老王,我准备去酒吧驻唱,要不你跟我一起?”
“噗,我尼玛,老王不会唱歌。”王镜好像很怕唱歌,连忙大声拒绝。
可是,钱浩就是认定他,引诱道:“老王啊,你可要想好了。”
“嗯,老王想的很好,绝对不会后悔。”王镜抖抖白花花的肚子,十分坚定的说道。
钱浩闻言,故意一叹,摇头说道:“那真是太可惜了,这首《征服》我都快写好,感觉好适合你唱的。对了,还有一首歌,才未成一半呢。”
似乎觉得说还不够,他居然拍着大腿,唱了起来。
“一步两步,一步两步,一步一步似爪牙
,似魔鬼的步伐。摩擦,摩擦,在这光滑的地板上……”
听到《征服》,王镜就已有点心动,再听到这首《我的滑板鞋》,他立即忍不住跳起来,并且跟着唱起来:“一步两步……”
不得不说,王镜这家伙很有音乐天赋,只听钱浩唱一遍,立即学的有模有样。
不,唱着唱着,他已经比钱浩唱的更魔性。
“啊啊,钱哥,浩哥,这首歌你一定要写出来啊啊啊!”唱了好几遍,他终于忍不住跳起来,激动的大声叫道。
然而,钱浩却不理会,只是遗憾的说道:“唉,你都不唱歌,我写出来也是浪费。算了算了,不写也罢。”
说着,他还转过身,打开电脑,装作要码字的样子。
王镜有种吐血的冲动,当即忍着悲痛,屈服的说道:“哥,你赢了,我跟你驻唱还不行嘛。哥啊,你就快告诉这首歌吧!”
“咳咳,不急不急,我还没写出来呢。”钱浩决定驻唱的时候,再把歌交给他,否则这没节操的,指不定明早就变卦。
搞定王镜,钱浩便开始码字。
现在距离上架越来越近,他必须快速且持久的码字,以存更多的稿子。
上架的时候,斗破大火是肯定的,订阅打赏什么的肯定也不会少。但是,跟倚剑斗还可以,跟霸主斗就难了。
斗破毕竟是新书,而他毕竟才刚刚火起来,其铁杆、死忠无论人数还是忠诚度,都没办法跟霸主相比。
一个大神,凭借有三点,除了书的质量,以及网站的支持,余下的就是铁杆粉丝了。
论书的质量,他自然不惧霸主,斗破虽然是小白文,但读者就是喜欢,现在就是红火。说实话,这是他唯一的凭借。因为无论是铁杆粉丝,还是网站的支持,他都不如霸主。
尽管他现在很火,但霸主毕竟是至尊,网站不可能为他放弃至尊。当然,网站也不会偏帮霸主,毕竟他的潜力很大。
正是因此,他想到一个办法,不是办法的办法——凭爆更,争取读者的支持!
这不是不可能,相对所有读者,铁杆粉丝还是少数。也就是说,很多读者只读书,不追作者,不是谁的粉丝。
如此一来,他凭借爆更,自然能获得这一批读者的支持。毕竟,他发个单章:月票多少多少,加更多少多少,并且上不封顶。读者们还不立即疯狂,纷纷投票换爆发。
之所以说不是办法的办法,是因为正常来说,一个作者如果没有大量存稿,是不可能上不封顶的爆发。
当然,这对钱浩来说不是问题,网文最难的一关,也就是创作,于他而言是不存在的。他只需要码字,不停的码字,把脑袋里的文字复制下来就行。
而他,码过三百万字,手速不算最快,可绝对算快。一天不停歇,除却睡觉吃饭,他花十六个小时,大概能码十六章。一章三千字,也就是说,一天四万八千字。
这手速,绝对恐怖。当然,以前他没这手速,现在因为不需要创作,所以才码的这么快。
钱浩将这一切想的很清楚,因此接下来的几天,他都疯狂的码字,算是提前进入状态。
因为,他已决定,十月将是疯狂的十月,他要用爆更为自己创造一个奇迹。
本来,他还担心要回去看外公,不得不耽误几天。但是,他父亲打电话过来,告诉他手术很成功,叫他不要担心。另外,还开玩笑的说养病也要钱,叫他十一专心赚钱,不必回来,等寒假再回来。
父亲是开玩笑的,但他却认真对待,因为要赚钱养家,让父母不再那么劳累,也让外公能好好养病。
老人的病,不能治,只能养;老人的命,不看天,就看钱。
于是,为了钱,为了面子,也为了屠神证道,钱浩全神贯注的码起字。
时间飞速,几天时间一滑就过去,眨眼便是九月三十日。
这一天,学校已经放假,学生们几乎全都回去,会计系也是如此。而钱浩的寝室,也走的只剩钱浩一个人。
但钱浩恍如未觉,依旧坐在电脑前,疯狂的码字。经过这几天的奋斗,他的存稿已经达到二十万之多。
这个数目,绝对的惊人,绝对的恐怖,但是钱浩仍然在码字。
时间推移,夕阳西下,大地蒙上一层金黄。而很快,金黄退却,黑夜降临,不知不觉就到了深夜。
时钟滴答,十一点,距离上架还有一个小时。
第63章战鼓擂
尽管已是深夜,可钱浩仍然没有睡觉。他打开一罐红牛,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完。
没办法,他要提提精神,毕竟连续五六天疯狂码字。如果不喝点什么,他还真怕自己坐着都睡着了。
今天可是上架的日子,他可不能睡觉。虽然呼呼大睡一晚,第二天疯狂更新,超越对手,显得更装逼一点。但他并不打算这么做,因为他知道,他的读者肯定守着斗破,他不想他们白守着,也不想他们焦急失望。
喝完之后,他又点了一支烟。
这玩意他以前戒了,但大一又开始抽,不过后来又戒了。现在,他只有心情不佳,或者身心疲惫,才会抽上一支。没瘾,习惯性动作而已。
嘴里叼着烟,他开始手写单章。写的很慢,写一会儿,停一会儿,抽一口烟,好像精心打磨工艺品。
实际上,相比打字,他更喜欢手写。他喜欢拿着笔,喜欢看自己漂亮的字体,慢慢写满洁白的纸张。他也喜欢听笔尖沙沙划过白纸,那声音好像雨穿竹林打绿叶一般。
就在钱浩伏案写单章的时候,秦朝群已经活跃起来。
读者们一个个出现,好似擂鼓聚兵,迅速云集。
“大秦左相,木木报到!”
“大秦大将军,蒙恬报到!”
“大秦杀神,白起报到!”
……
“大秦第一美男子,借口报到!”
这些家伙很会玩,一个个给自己找个称号,甚至不少人直接用起秦朝人名。
随着读者的云集,群里聊的更嗨,但话题离不开即将到来的上架。刚开始,大家还玩笑着讨论上架之事。
但是,随着木木说了一句,“兄弟们,可还记得霸主之事?”
木木说了这么一句话,群里当即死寂了一秒,但紧接着就爆发议论。
“靠,怎么可能忘记?”
“霸主太霸道,我们绝不会忘记!”
“不错,就算干不过他,我们依旧要战!!”
大家都知道事情始末,知道钱浩认都不认识霸主,可霸主却狂言要教训钱浩。如此,他们自然愤怒,即使明知不敌霸主,也要不妥协死战到底。
一如他们的战歌——
“赳赳老秦,赴我国难;血不流干,死不休战。”
就在大家昂扬又悲壮的议论时,借口忽而插了一句:“怕什么,霸主成名已久,别人都不敢挑战,可咱们敢,咱们胜负皆是不败。”
“不错,借口说的对,我们迎战便是胜利。”这时,木木也出口鼓励,道,“对了,我们还要关注一下倚剑,毕竟说过上架打残他。嗯,虽然之前就已经打残他了。”
“啊哈哈,目测倚剑要悲剧了!”
“唔,木木太坏了,但是我喜欢。”
“不多说,麻痹,怎么还不到十二点?”
今夜不眠的人太多,不止钱浩,不止钱浩的铁杆粉丝;还有倚剑,还有倚剑的铁杆粉丝。
此时,倚剑坐在电脑前,颇有些忐忑,不停的喝着咖啡。
说实话,他现在没什么自信,但又不得不迎头而上。毕竟他是大神,要是不战而败,岂不是成了笑话?
“早知如此,我就不掺和了!”
他搅着咖啡,苦笑一声,忽而有些懊悔。他年纪不小了,写不了几年,近来都很低调,就是不想成为别人的垫脚石,临封笔晚节不保。然而,他没料到发几句牢骚,就和新人结怨,而且还到了这一步。
果然,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就在他懊悔的时候,剑盟突然嘀嘀作响。他点开一看,不禁身子一震,斗志渐渐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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