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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魔记 (妖女木铃)



玄子墨叹了口气,微微说道:“师傅,我不是要劝你,我是想告诉你若是可以将的血移植在那些寄生物中,想必以它们的繁殖能力,将会有无数个带有解毒之血的寄生虫被繁殖出来。”

“这,可能吗?”

玄子墨摇了摇头说道:“不知道,不过可以尝试一下。”

林霄点了点头,随玄老几人重新折返回去。

实验室里,林霄目不转睛的看着轩儿的手,那里有一个透明的琉璃缸,里面密密麻麻的游着无数只寄生虫,若不是在场的几人都有不错的修为,根本无法找到这些小虫子。

“叮”一滴金血滴在寄生物上,“嗞”的一声,血红色的寄生虫瞬间发出“嗞嗞”的响声,转眼无影无踪。

“唉!”轩儿叹了一口气,扭头为大家讲解道:“师傅的血太霸道,与这寄生虫格格不入,一滴对于这么小一只的寄生物实在是太大了。”

玄子墨晃了下**,沉声说道:“既然这样,用更细的针头抽取一滴的十分之一量打入寄生虫体内。”

轩儿闻言点了点头,抽出一根更细的针头,这针比头发丝还细,若是普通人站在旁边,根本就看不见那细针头。

“刺”的一声,只见轩儿将细细的针头轻轻的刺入寄生物体内,若不是轩儿得到玄子墨的真传,这些年还有逍遥子从旁亲自**,恐怕这么精密的手法根本就胜任不了。

只见那寄生虫的身体瞬间变成金黄色,像一只金色甲壳虫,随着颜色越来越明显,寄生虫的身体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呯”的一声爆炸,金血四溅,打在缸壁上。

“唉,又失败了。”

“师傅的血能量太大,虽然量可以了,但寄生虫太小太弱,还是承受不了。”

“将师傅的血稀释,再来。”

如此反复试验,过了一天一宿,直到第1001次实验,轩儿惊喜的叫了起来:“师傅,师公,成了,成了。”

趴在旁边的玄老和林霄“唰”的一下张开混浊的双眼,死死的盯着在水缸里活泼乱跳的寄生虫,只见它通体金黄,并无不适感,在缸内不停的游动,似乎已经适应林霄的血液。

过了半个小时,这只寄生虫慢慢的游到旁边的寄生虫旁边,渐渐的与之融合,那只寄生虫起初挣扎的很厉害,身体里的红和金不相上下,不停角逐,最后,金色终于占了上风,将之同化,两只金黄色的寄生虫再次游动,不一会分裂出八只。

“师傅,师公,天啊,我们真的成功了。”

林霄苦笑了一下,“真不容易啊。”

玄子墨是最为高兴的一个,“师傅,这回你不用放血了,一滴都用不上,哈哈哈哈哈。”

随着分裂速度的加快,不出一个小时,全缸里的寄生物都变成了金黄色,而且数量成倍增长。

“快,将它们放入水源中心。”

“好。”阿娇应了一声,化作大鸟向远飞去。

不出一日,林霄几人发现西海的所有农作物上面的寄生物全部变成了金黄色,速度之快让人砸舌。

林霄几人又用此方法,分别为医院、救助站等地提供了带有解毒寄生物的水果、水和药物,疫情以风一样的速度在快速消失。

“魔主,计划失败了。”

“林--霄,想不到这样都难不倒你。”

“唉,这个林霄好厉害,不过魔主,听说西歧山将有一物降世,若是您能得此神物,不用说统一世界,就算是称霸太空也不算言过其实啊。”

“快说,是什么?”

“听说是一枚果树上的果子,名为:魔心籽。相传在一万年前,人间如炼狱一般,天地人的怨气达到最为鼎盛,这颗魔心籽就是在这个时候降临的,是由无数的怨气、邪恶和黑暗之力组成,集天地之物灵气凝聚,吃了它就可以功法大世,化为不朽的存在,上至天庭,下至地狱唯吾不从。”

“快,快命人去找。”

“属下领命。”

“哼,林霄,你以为这样就算完了吗?好戏才刚刚开始,哈哈哈哈哈。”魔主黑发涌动,仰天长笑。

一个重重的东西突然坠落,发出震天的响声。

“哼,什么人,胆敢在这儿撒野。”一缕黑烟“嗖”的一声夺出山来,只见一个淡粉色的太空飞船砸在地上,上面不停的冒着白烟,太空舱门自动打开,里面静悄悄的无一丝声音。

魔主“唰”的一声化作黑烟飙了进去,只见驾驶座上躺着一个尖耳朵,长尾巴的精灵少女,由于电脑失灵,她的飞船无法控制,能源耗尽,坠落在这片山体,人也昏了过去。

魔主“唰”的一声飘了过去,紧紧的覆在少女的头上,半晌大笑道:“哈哈哈哈,林霄,这下我看你还有什么办法跟我斗,哈哈哈哈哈。”

第44章 西岐山

站在床榻前,一双灰黑色的大手在少女的头上不停的盘旋,一缕一缕的黑气延着少女的眼耳口鼻钻了进去,突然少女的眼睛“唰”的张开,露出一抹残忍的微笑,“主人,丽莎听从您的吩咐。”

魔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的仰天大笑,淡淡的身影立在少女的面前,单手轻挑的支起她的下巴,“从今天开始,林霄不再是你的丈夫,而是你的仇人,你灭族的大仇人,记住这一点。”

“是,主人,林霄是我的仇人,灭族的大仇人。”

“哈哈哈哈哈!”

远在公寓的林霄“阿嚏”的喷了一下,“肯定有人在骂我。”

“师傅,大部分的患者已经有所好转,所有的农作物上的毒全都被解了。”

“太好了。”林霄露出久违的笑容,看着窗外的天空喃喃道。

“可惜,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得病,又不知道是师傅你救了大伙。”

林霄摇了摇头,并未言语。

“师傅,我暗中调查,发现有好几个小报记者被收买了,他们先是盯在四合院外面监视你,现在又跟到这儿来,也不知道这帮人属什么的,竟然比狗仔队还要厉害,真是寸步不离啊。”

“他们喜欢盯就盯着吧,反正我身正不怕影子歪。”

“师傅,话可不能这么说,舆论的力量还是很大的,我记得曾经听大师兄说过,你的佛法修为和人们的信仰力有直接关系,若是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只记得有一个叫林霄的人是灾星,恐怕对你不力啊。”

林霄低头不语,他又怎么可能告诉这些关心他的徒弟们,自从太空回来就感觉到自己身上的力气越来越弱,那种无形的压抑时刻笼罩着他,喝水都会塞牙的霉运时刻伴随着,这恐怕就是哲学嘴里说的影响吧。

虽然,修为并未退步,但林霄明显的感觉到时时刻刻可以吸收到的天地灵气和那股淡淡的信仰之力越来越弱,越来越淡,身体总是感觉到疲惫不堪。

就好像一辆汽车,没有油可加,一直在高速公路上快速行驶,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

林霄不知道这是不是魔主背后的目的,若真是这样,那么他真的很可怜,心机深不可测啊。

利用老百姓对林霄的憎恨来他的力量和信仰之力,使林霄的修为无一寸进步,若是林霄心志不坚,对这些无辜的百姓心生怨怼,可能还会生出些别的心魔出来,对他普渡众生、慈悲为怀的道义相违背,而他自己正可以利用自己的怨怼和百姓们的憎恶来壮大自己。

当真是好算计。

就在林霄郁郁寡欢的时候,他可能还不知道,自己的老婆丽莎,也就是第三世的柳白,已经落入了魔主之手,成为他的魂儡。

“师傅,师傅,不好了。”听到阿娇气喘吁吁的奔跑进来,林霄几人连忙抬头问道:“怎么了?”

“听飞虹长老密报,这些日子天象有变,似有一魔物将要降临。”

“魔物?”林霄惊叫一声,只听阿娇继续说道:“此物叫魔心籽,是一个果实的籽儿,据说诞生在万年以前,是集天地之灵气,和千万年来人们的恶怨和冤屈、黑暗之力凝结而成,通体墨色,若是吃了它便可天地人无所不能,道法通天,邪恶至极。”

“什么?此话当真。”

“嗯,飞虹子等七大长老用了九九八十一天推算,不会有错的。而且,他们还打探到魔主近日将去寻找这个魔心籽。”

“啊?”

几个人再次吓得惊叫一声,脸上均露出畏惧的神色。

“师傅,不可以让魔主找到那个魔心籽,否则大地将再次生灵涂炭,国不将国,民不将民,这片土地将会黑暗一片的。”

林霄点了点头,“可知道这魔心籽身在何处?”

阿娇摇了摇头,“只说这东西生长在一个叫西岐山的地方,40天后成熟。”

“西歧山?”

大家都再次陷入沉默,就连活了一大把年纪的玄子墨都说不出话来。

“师傅,我老龟活了几千年,还从未听说过这个西歧山的名字,恐怕是一处极为隐蔽之所。”

“看来,这个魔心籽真的不容易找啊。不过不容易也得找,我们必须要在魔主找到它之前毁掉它,一定不可以让他得到这枚果子,否则将无人再可制衡于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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