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人家存心要害我,我便天生是个哑巴,别人还不是一样的来欺侮?师妹那时候待我一片真诚,可是姓万的家财豪富,万圭那小子又比我俊得多,那有什么可说的?最不该是我那日身受重伤,躲在她家柴房之中,她却会去告知她丈夫叫他来擒了我去领功,哈哈哈哈!”
突然之间,他纵声狂笑,起来拿着羽衣走到石洞之前,抛在地下,在羽衣上用力踏了几脚,大声道:“我是恶和尚,怎配穿小姐缝的衣服?”飞起一脚将羽衣踢进洞中,转身狂笑大踏步而去。
……
她却万万料想不到,狄云转身狂笑之时,胸前衣襟上也是溅满了滴滴泪水。
只是他流泪,却是为了伤心自己命苦,为了师妹的无情无义……
这段描写,已经很是清楚明白,狄云现在在世上,完全可说是生无所恋,没有一人可以关心,也觉得没有一个人会来关心他。
所幸,书大终究没有将这份绝望,完全笼罩狄云。
水笙情意暗生的那段描写,足见书大笔力。
“狄云等她走远再行睁眼,忽听得她“啊”的一声惊呼,跟着又是一声“哎哟”摔倒在地。狄云一跃而起抢到她身边。
水笙嫣然一笑站了起来说道:“我骗骗你的。你说从此不要见我,这却不是见了我么?那句话可算不得数了。”
狄云狠狠瞪了她一眼心道:“天下女子都是鬼心眼儿。除了丁大哥的那位凌姑娘,谁都会骗人。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上你当了。”
水笙却格格娇笑说道:“狄大哥你赶着来救我,谢谢你啦!”
狄云横了她一眼背转身子大踏步走开了。”
……
水笙忽道:“狄大哥再过得几天咱们便能出去了吧?”
狄云“嗯”了一声。
水笙低声道:“多谢你这些日子中,对我的照拂。若不是你我早死在花铁干那恶人手中了。”
狄云摇头道:“没什么。”转身走开。
忽听得身后一阵呜咽之声,回过头来只见水笙伏在一声石头上,背心抽*动正自哭泣。
他心中奇怪:“可以出去了,该当高兴才是,有什么好哭的?女人的心古怪得紧,我永远不会明白。”
其实水笙到底为什么哭,她自己也不明白,只是觉得伤心忍不住要哭。”
从这前后两段话里,明显已经可以看出,水笙内心深处,已经重下深情,但狄云却毫无察觉,甚至可以说是根本想不到,这世上还会有人爱自己。
其实现实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
踏入社会后,认识的朋友也有,但真正交心,可以肆无忌惮聊天说话的,又有几个?
暗中的算计,又有多少?
哪怕没仇,哪怕自己与人无害,但,就是有那么多的人,想利用你,想害你,想将你打入深渊!
有时候,我也多想像狄云那样,旁若无人地骂出声来,发泄情绪,但在这冰冷狭窄的城市,连释放自己的情绪,都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
唉,发泄了一通,写得有点乱,大家别介意。
反正以后,书大,我就是你的书迷了,
从第一章开始,就期待下一章的剧情,每一次都是这样。
在《武侠故事》订了下一期的杂志,为的只是书大你的,等你写完了,我立即弃《武侠故事》!
你在时,全力支持;你不在,那就一拍两散!
这就是我一个最普通书迷的支持!”
林牧看了后,内心情绪不由得有些波动,将他加成贴吧好友后,就继续看了起来。
这个贴子写得很杂,也很乱,但看得出,作者是真正发自内心。
因此得到了不少吧友的共鸣。
也有许多人,承诺等《连城诀》写完了,就直接弃书。
林牧想了想,还是发了个贴子,作了个声明。
“对于大伙的支持,我很感谢,也很惭愧。
其实这次的事,在他们眼中看来,完全就是我的原因,与他们没什么关系。
欺压新人,这不光是在杂志圈子,其他任何圈子,都有这种问题。
就连许多新人,也习惯了这种欺压。
但新人没能力的话,被欺压点也正常,以学徒的心态多学点东西,这很好……”
“可是……”
ps:感谢zrjs的100打赏。明天都市推荐位,嘿嘿。
第八十三章两个办法
“但若是新人有能力,能够力压群雄,为杂志赚得庞大利润,那再受这种规则的欺压,这还合理公平吗?!
杂志社觉得很公平,因为他们觉得,是他们的平台,让我成名、赚到稿费的。
对于此种心态,我只能一句‘呵呵’,懒得再讲什么反驳的话。
让我直接奋起反抗的,就是他们这种态度,一种‘你离开我们,就必死无疑’的态度,高高在上,趾高气昂!
其实我想说的是,大家没必要刻意去取消订阅,因为没必要。
是的,没必要!
这样的杂志社,这样的对待作者的态度,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称,那些最优秀的,如果会落脚这样的杂志,各位觉得有可能吗?
内力流武侠的崛起,已经是大势所趋,今年端看各路前辈高人风采,看看天下英雄,谁再独领风骚!
我一页书,虽然是后学末进,但也想与天下英雄斗上一局!
《故事会》最新连载,《侠客行》正是我上半年的作品。
想来这场必将载入武侠史册的争锋,是会在暑假开始步入火热,那时,《侠客行》已经连载结束。
没关系!
下半年,新书《笑傲江湖》,带各位力夺绝顶,到时再看天下英雄,有几人能与我为敌!”
一贴发完,林牧心中闷气尽放。
今年的战斗,是重新确立武侠界地位的一战,要说林牧没有动心过,那是假的!
如果不抓住这次机会,等那群人争出个排名身份后,自己写的就是再精彩,在外界读者眼中,也始终只是后起之秀,势必对销量与声望的增加,很有阻碍。
成名须趁早!
而这时就公开自己下一本书的名字,也有好处。
《侠客行》刚刚刊发,自己就已经说出下本书的名字,外界看来,自己对下本书的构思,必定深思熟虑。
等《侠客行》连载结束后,以这本书的精彩之处,想必自己名声将更上一层楼。
到时即使再与《故事会》闹不和,名声传出去了,也能引来其他出版社或者杂志,与自己合作。
虽然目前来看,自己与《故事会》关系很好,但经历了与《武侠故事》的矛盾后,林牧对这种事,已经不自觉有了防范。
……
再拿起《故事会》,排版什么的,倒是合眼,没什么大的问题。
网上,对这本书的风评也甚好,毕竟仅凭《侠客行》这首诗,就为本书大大增色。
第一章《玄铁令》中,从江湖争夺小小一枚玄铁令,到玄素双剑风采夺目,到最后群侠争夺小乞丐手中的玄铁令时,摩天居士谢烟客出场夺得玄铁令。
如果说之前玄素双剑的武功,虽然高强,但还是人所能理解。
但摩天居士谢烟客一出手,“弹指神通”大发神威,一举夺得雪山派数柄长剑,连玄素双剑也是虎口发麻,几乎拿捏不住兵器。
“弹指神通”,顾名思意,读者也能想到,这应该是一门指上功夫。
脆弱的手指,能够以少胜多,弱指对强剑?
对于前世的国人来说,这已经是种司空见惯的事情,毕竟上有弹指神通、一阳指、蛤蟆功、降龙十八掌,下有拈花指,多罗叶指、无相劫指,一个个,都是凶名远播的绝技功夫。
至于兵器?
那是龙套才用的玩意好吧!
但在在内力提出以前,这种说法,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整个武侠世界的武力常识世界观,都全被颠覆了!
尤其更让读者觉得爽快的……
特喵的第一章就出来绝世高手啊!
先前的《连城诀》,可以讲在《血刀老祖》一章之前,整部的打戏并不是十分精彩,对武功的描述也不怎么重视,主要笔力,都用在了情节变化,人物情感上了。
但《侠客行》第一章,就将一名绝代高手,放了出来,诚意可谓满满。
关于主角的猜测,玄素双剑明显已经pass,毕竟带着老婆闯江湖,明显是自弃主角光环。
也有人猜测谢烟客是主角,性格鲜明,武功高强,这样的角色,在以前的武侠中,很受欢迎,比如说展昭之类。
但更多的人却觉得,男主角,是那个小乞丐。
自《连城诀》第一章里,乞丐高手的形象流传开来后,在武侠中,乞丐,就不再是一见人嫌的要饭的。
反之,乞丐成了高手的代名词。
这一章里的小乞丐,年龄很小,不会武功,但章节结尾,他被谢烟客带走。
少年孤苦,被拥有一名绝技的高手带走……
这不是现成的少侠成长模块嘛!
“喂!死小孩!我洗好了,你去洗吧!”带着一身香风走进的苏桃花,毫不客气地坐到林牧床上,梳理着头发。
林牧拿眼一瞄,顿时就见她下巴上,一滴晶莹剔透的水珠,落入那更晶莹剔透的浴衣衣领,雪白的肌肤上,一层细汗笼罩着,更显得美人皮肤水嫩香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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