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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牧场 (扬帆小虫)



  “哈哈,吓了我一跳,要是期待了这么久却没打中,我觉得我能记一辈子!”

  两人追得快,五六十米的距离一会就到了,这时候大鹿已经躺下了,四肢抽搐,呼吸急促,脖子上一个血洞,还在慢慢的流着暗红色的血,前半个身子都染红了,看的两人震撼不已!

  以前哪见过这么血腥的场面!

  两人呆呆的看了一会,强忍住胸口的气闷,对视一眼,秦逸掏出手枪,上前,一枪打在还在急促呼吸的大鹿脑袋上,结束了它的痛苦!平复下心情,一人拉着一条前腿,往树林外走,第一次见到这么血腥的场面,难免有些堵心,需要时间适应,以后打猎次数多着呢。

  路上,两人从初始的震惊,慢慢的恢复正常,心里都看开了,又变得有说有笑,讨论着鹿头标本和这张完整的鹿皮。

  “这应该是白尾鹿了,刚才我看它跑的时候,尾巴翘起来是白色的,鹿肉我还没吃过呢,今天回去让莱恩帮忙收拾下,咱俩留个鹿腿尝尝。”秦逸的心思都在鹿肉上了,作为一枚吃货,咱要称职啊!大吃货秦逸心头感叹。

  “鹿肉还是不错的!”说完,叶放又看看鹿角,一脸的遗憾,“鹿头你也留着吧,也带不出国!”

  “算了吧,鹿头我去奥古斯塔皮货店看看,做好了我帮你留着,以后你在美国买了房子再拿回去!鹿皮就给我吧,我留着给我妈做个皮护腿!”

  主屋里好几个鹿头标本,每一个鹿角的分叉都比这多,已经不稀罕了,除非是自己猎到的。

  “那成。”叶放听秦逸这么一说,觉得也对,以后要是真在美国有了房产,这个鹿头标本放在书房,那可是很好的摆件啊,更何况还是自己第一次猎到的鹿!

  回到驻地,有了这么大的收获,两人也没了继续打猎的兴致,把白尾鹿拴在小黑马背上,回家!

  回去的路上不再打猎,两人骑着马一阵狂奔,不到1小时就回到了主屋。猎物就放在草坪上,秦逸回屋给莱恩打了电话,让他来帮忙处理这头白尾鹿。打完电话,没多久,莱恩就来了,带着一套的工具,秦逸请他进来喝杯咖啡休息下再开工。

  “逸,你们收获不错啊,十叉的白尾鹿,这个季节在山下可不容易碰到!”莱恩把工具放在门后,坐下接过咖啡喝了一口。

  “这可是叶打到的!我们也没想到,本来就没期待能猎到这么大的白尾鹿,完全是惊喜。”

  莱恩笑着恭喜叶放,叶放的笑脸更加灿烂!

  “莱恩,叶想把鹿头做成标本,奥古斯塔有谁会做吗?”

  “皮货店的老乔伊斯就能做,他那是祖传的手艺,你屋里的这几个标本都是在他那里做的!”莱恩扭头指指客厅一角摆放的标本,突然又想到秦逸还在用备用的马鞍,“逸,你也可以在那里选一副自己的马鞍,一个牛仔没有自己的马鞍怎么行!”

  秦逸点点头,等下就送过去。

  莱恩喝完了咖啡,带上剥皮刀来到门外,让秦逸帮忙从仓库搬出架子,把白尾鹿挂上就开工了。莱恩手速很快,鹿皮完整,鹿肉光滑,让在一边学习的秦逸很赞叹。

  忙活了十几分钟,莱恩把白尾鹿身上的皮子剥好,把鹿取下来,沿脖子切开,用鹿皮一包,交给秦逸,然后开始清理内脏。

  最后整理好,秦逸留下一条鹿后腿,其他的都给莱恩,让他带回去分给牛仔们。

  回屋洗个澡,秦逸开车带着叶放去奥古斯塔,找皮货店老板老乔伊斯,让他帮忙制作鹿头标本,鹿皮也要炮制。

  到了皮货店,走进去就看到里面摆满了马鞍、水勒缰、汗垫等等马具,还有牛仔服和皮靴。一个微胖的老头,戴着黑色的棒球帽,正用一双黝黑粗壮的手做着一副马鞍,看到有人进来,手上不停,中气十足的招呼:“嘿,伙计们,看上什么自己选!”

  “老乔伊斯?你好,我是逸,这里有一副鹿头,想请你做一副鹿头标本。”秦逸边说边从手提袋里掏出鹿皮和鹿头,至于叶放,早被那些牛仔衣服吸引了!

  “逸?哈哈,看来我这里来了大主顾了!”老乔伊斯笑着开个小玩笑,“都放这里吧,逸,标本要1个月,鹿皮一周就可以了,你要是不急也可以一起来取!”

  “一起吧。谢谢你,老乔伊斯!”秦逸就是懒散,才懒得多跑一趟!

  “不不,该我谢谢你,你给我带来了生意!逸,你不选一些喜欢的马具或者牛仔装吗?”老乔伊斯赶紧推销,听说这新牧场主正在学牧场活,这可是有潜力的大买家啊!

  “当然!”

  先去看马鞍,大部分是牛皮,也有鹿皮,更少的是一些驼鹿跳羚等的皮子。

  秦逸选了一副精致的牛皮马鞍,其他什么水勒缰、汗垫、肚勒,选了一套,又来到牛仔装区域,选了两套皮套裤和牛皮马靴,找到叶放,他也选了一套马具。

  两人结账出门,看看时间都5点了,开车回牧场,家里还有一块鹿肉等着呢!

  开车走在公路上,看着路两边的几家农场,想想,自己也来了半个月了,咋就没见过牧场邻居呢?这也没个邻居互相走动走动,既然要长久的住下去,就要融入周边的邻居才好啊。改天去拜访一下,然后牧场办个邻居聚会,把大家都请来,大家一起热闹热闹应该就熟悉了。

  秦逸的思维跳跃性很强,想到聚会,很快想到吃的,结果就想到了家里冰箱放着的那一块鹿肉,怎么吃呢?

  一路上都在想这个问题,到了家,终于有了决定,卷饼!至于鹿肉这高档食材做卷饼是不是掉份,咱才不管它呢,自己吃着爽,就有价值!再说啦,大俗即大雅,咱可是正经的俗人!

  秦逸也不耽搁,让叶放陪着赖皮玩耍,自己去和面,趁着醒面的功夫,就去把鹿肉切下两斤,烧一锅热水焯一下,捞出来切长条,再切了青红辣椒丝和葱姜末备用。这些忙活完,醒面也差不多了,秦逸动手擀了六张饼,平底锅小火烧热也不放油,直接开烙。

  锅铲搏斗了十来分钟,烙饼全部出锅,又是乒乒乓乓三五分钟,热气腾腾的鹿肉也装盘了,端到客厅,早就闻见香的的叶放已经等着了,直接开饭!

  饼摊开,放上鹿肉,这么一卷,叶放就拿起来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只觉得烙饼筋道、带着些甜味,鹿肉滑嫩、汁水丰盈、滋味鲜美,这两项一组合,那激发出来的口感和香味,直叫人欲罢不能!

  忍不住又咬了一大口,竖起大拇指,含糊地赞叹:“绝了,这玩意看着不咋滴,味道真是没的说!”

  顾不上多说,埋头大啃,不到一分钟就消灭一个,接下来三分钟又吃了两个,看得刚刚吃掉第二个卷饼的秦逸目瞪口呆,你丫的也不怕噎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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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七章 割草和兔子窝窝]

  秦逸起身帮他倒了杯水,回来看他还盯着卷饼看,顿时觉得眼角抽搐,吃了三个还没饱啊?

  秦逸做的烙饼不小,肉料也足,一般人吃两个就饱了,这家伙一口气吃三个,还盯着自己的那一个看,都不怕撑得睡不着!

  “还想吃啊?想吃我明天早上再做,今天就别吃了,也不怕撑死!”秦逸把水递过去,也没倒多少,现在刚吃饱,不宜喝太多水。

  “这么简单的一个卷饼,咋就这么好吃呢!”叶放接过水,确实也有点撑了,那今天就这样吧,明天再吃!

  “别喝太多水,先带着赖皮出去溜一圈,消消食。”秦逸坐下,剩下的鹿肉都摊在烙饼上,汤汁也倒上,卷起来美美的吃,看得一边的叶放眼馋,只觉得自己应该吃慢点,好味道慢慢品!

  叶放起身捉着沙发上的赖皮,出去遛圈!

  吃完卷饼,回厨房洗刷好,秦逸出门去了酒窖。果汁已经放了一天,澄清的差不多了,秦逸打算现在就装进发酵桶,这样一星期后就有果酒喝了。做了单纯的苹果酒、李子酒、大鸭梨酒,秦逸又鼓捣着混合几种果汁,想看看能酿出什么味道来!忙活了1小时,回屋看到叶放正在喝茶,两人坐下聊一会,感觉消食差不多了,就都回屋洗澡睡觉。

  天亮了又是老一套工作,吃完早饭,莱恩打电话过来,明天牧场西区牧草要收割了,还要找几个临时工来帮忙。秦逸接到电话很开心,终于可以试试大型割草机了!

  至于找临时工帮忙,秦逸交给莱恩负责了,莱恩在这边生活这么多年,人脉还是有的,给牛仔酒吧老板艾萨克打个电话,他在那边说一声就都知道了,酬劳就按这边的市场标准稍高一点,60美元一天绝对大把人抢着做。

  今天一天,秦逸没带叶放去外面逛,两人在露台喝喝啤酒看看风景,享受一下牧场生活的悠闲,傍晚再欣赏一下夕阳笼罩,把大地都染成金色的壮观。

  第二天一早,刚吃过早饭,莱恩就带着几个牛仔过来了。莱恩和伯克,还有库伯两兄弟都是牧场的牛仔,别的几个牛仔都是第一次见,看来是莱恩请的临时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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