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贾道德在放出那招之后就没了后招,而林子夜是有余力的,于是一个‘荆棘突刺’直攻贾道德。
同样的代价,被荆棘突刺贯穿左臂的贾道德也受到相同程度的伤,左臂上的白色衬衫已被鲜血染红,脸上豆大的汗珠滴滴答答地落下,意想不到的是贾道德只是咬牙忍着剧痛,却不发出任何声音。
相比之下,林子夜更是淡定,只是脸色有些发白,右手按了在左臂的伤口上。
这时贾道德忍着剧痛勉强笑了笑,道:“尽管出招吧,贾某奉陪到底!”
“算了吧,就不比了罢”林子夜淡淡道。
什么?贾道德不解,在现在这样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花妖怎么就舍得不比了呢,况且刚才自己还打伤了它。
林子夜倒不是怕再比下去贾道德会和上次一样假装受伤跌倒而耍计谋,林子夜是倦了,像那样受伤的经历林子夜再也不想经历了。
“你走吧,你的伤若赶紧敷药的话,三个月就能好,否则这辈子就拿不了东西了”林子夜扔下这句话朝咖啡店拜拜手示意我这场决斗结束了。
贾道德百思不得其解,先不说花妖居然会放自己走的这件事,单说刚才的类似关心的话,贾道德就郁闷起来,貌似这伤是你的作为吧!
不过既然花妖要走,就让它走吧,贾道德自己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来‘挽留’它了。
我安抚了下目睹了这一幕的咖啡厅店员,说道:“这是拍戏呢,最近新出的!”然后结账走出了店门。
他二人的这场决斗我是一丝一毫都没有错过,但是我却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因为要是我打扰到他们的对决,林子夜接下来不会给我好脸色看的,虽然我还是不明白这场对决的意义何在,但既然是林子夜决定的事,就算是错的,我没有理由去怀疑。
在看到林子夜右臂被贯穿时的那一刻,我的心莫名地痛了一下,虽然我没有惊叫起来,但我赢在了脸上复杂的表情。
这似乎是一场没有比完的对决,但又像是比完了的意思,只要其中一人离开,就表示结束了。
我觉得这场决斗无论是从名义上还是心理上,都是那道士赢了。
从名义上,贾道德还没认输,林子夜便先走开了,林子夜输在了形式。
从心理上,林子夜在贾道德舞剑毫无防御时却没有进行攻击,行为判断失准,还是道士又胜一筹。
这是一场心战,林子夜有决斗的心,却没有必胜的心,而贾道德除了有必胜的心,还有决死的心。
“你,还好吧?”我指了指林子夜的伤口。
“不碍事,喝点饮料差不多就能好!”林子夜淡淡地回答道。
自从我告诉她她所说所谓的‘泡泡水’的学名叫作饮料后,她就改口叫饮料了,这让我感到很欣慰啊。
“那就好,那就好……”我稍微放下心来。
林子夜转头见我似乎还有话要说,就道:“你还想说什么?”
其实我也没有什么想说的,口气稍稍拉长了些,既然她问了,我就随便回答她一下好了。
“哎……你们妖类真好,受了伤也不用怕,喝点水就能恢复,我们人类显得弱爆了,摔上一跤就得拄拐拄半个多月。”
“哦,确实是这样,不过我可以令你有我的本事,你……愿意学吗?”林子夜眨着眼等待我的回复。
真的可以?我没有听错吧,我可以拥有妖的本事?!内心的喜悦差点就让我学当年的孙悟空拜在菩提老祖门下说:“师傅,教我长生之术!”而跪在林子夜面前了。
不过,我还是很淡定地说道:“如果可以的话,我当然愿意学,说不定还可以帮你忙呢!”
至于心里怎么想的……当然我是不会说出来的。
林子夜愿意教我妖法,但会不会因为这个我变成妖呢?
我大胆地向林子夜询问了这个问题,林子夜说:“我怎么知道会不会?!”
好吧……
第十章 林子夜的目的
自从生活中多了一个林子夜后,我总是感觉怪怪的,因为我是个有女朋友的人,林子夜的存在,无异于给潇潇增加了一个强有力的对手,就算我有百分百的自信不会爱上除潇潇外的女‘人’,可还是感觉浑身不自在,说起来,都好些天没联系潇潇了,不知道她是不是把我给忘了,呵呵,怎么会,开个玩笑罢了。
没错,我的女朋友就叫潇潇。
高考结束后,我们考上了不同的学校,这本该是导致众多情侣分手最强有力的理由,但我们的心还是在一起没分开,所以尽管是*恋,只要我们的心足够爱着对方,就算相隔更远,对方也仿佛就在眼前。
好吧,决定了,给她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吧。
嘀……嘀……
“喂?小弋”潇潇接起了电话。
“哦,潇潇啊,最近还好不?”我这人从不喜欢拐弯抹角,所以就直接问到了关键点。
“还行,你呢?”潇潇温柔的问道。
“就那样呗,不过……最近发生了些你想都想不到的事”我故作神秘道。
“发生了什么啊?”潇潇很感兴趣地问。
“一言难尽啊,等下次见面了再告诉你”我调侃道。
呵呵,我怎么可能会告诉她我的生活多了一个可能会和她争风吃醋的‘人’,也许这也是我的瞎想,身为花妖的林子夜怎么可能会喜欢上我?!
当然我之所以说‘最近发生了些事’也是为了寻找话题,最近几次在和潇潇聊天时,有点词穷的感觉。
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在和自己的另一半打电话聊天时,会没有话说。
我们之间从陌生到认识再到彼此熟悉,中间经历过太多太多,聊天时的话题也就越来越少。
抄起电话来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种尴尬相信每个人都会有……忽然想到有个人不会,林子夜不会,因为她不是人啊,电话什么的应该不会用才对。
说到林子夜,她的到来到底是在时间上的偶然还是在历史上的必然呢,无论是什么,我的命运会因为她而有所改变。
“嗯……潇潇,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好好照顾自己,爱你”词穷的我撂下这样一句话打算终止谈话。
“嗯,我知道的,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爱你”潇潇莞尔说完后,就挂机了。
有一个习惯,我会等待她先挂掉才会退出手机。
有时候我会想,情侣之间没有太多话是很正常的……好吧,我是个不称职的男友,鉴定完毕。
……
回到宿舍,翻翻柜子,饮料差不多还剩一小半,这对于林子夜的食量来说显然维持不了几天,当我打开久违的电脑时,一个主意顿时萌生了出来。
我要写书!
对,我要重操旧业,把我所经历的一切用语言表达出来,而且我这真实的经历就算写出来也不会有人认为是真的,如果有太多的人喜欢这部作品,那我就可以赚取一笔可观的稿费了,那样的话,连房租都可以一并付清。
趁林子夜还没有找来,我赶紧打个草稿,哦,对了,既然要写书,那先拟个题目再说,拟什么好呢?
啊,好,想到了,就叫《我与妖怪老大二三事》,这个题目似乎不够响亮,不过我不准备改了,万一写出来的东西内容与标题相差太远,会遭到读者咒骂的。
题目是拟好了,可内容写些啥好呢,既然标题是与妖怪老大的二三事,那就是要写我和林子夜发生过的事啊,仔细想想的话,这几天除了我为她买了饮料协助她对道士进行打击报复以外,也没啥事了啊。
怎么办,这书还没写,内容就先一步没有了,这还怎么弄,事到如今,我必须采取一些措施了。
妖怪嘛,就该有个妖怪的样子。
下午,我避开宿舍其他几位成员的耳目,坐上七路公交车就直奔林子夜的住所。
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去找林子夜,找她的目的就是希望发生一些事件,然后为我的小说积累素材。
这是个相当简朴的公寓,没有电梯,所以我只好依靠步行走上楼去。
走到二楼时,我被一个慵懒的年轻人给撞了个正着。
“呦,玉哥,这是要去那儿呀?”能让我以慵懒二字形容的只能是刘叔的房客朱玉了。
我认识他有些年头了,他身上似乎有些懒虫,整天萎靡不振地,给人一种相当松垮的感觉。
“哦,随意走走,活动活动筋骨”朱玉边说边伸了伸懒腰。
啊,这德行,是刚从被窝里钻出来吧?瞧瞧这表,都快下午两点了啊!!
“嗯,活动活动会对身体有好处的!”我几近赞美般的陈辞让朱玉差点得意起来。
“对呀,我每天都会坚持运动的,不然我的身体怎么会这么好”朱玉懒洋洋地说道,期间还下了个腰。
“真羡慕你”我言不由衷道。
“别羡慕,只要有毅力,谁都可以做到!”朱玉坚定地看着我。
“嗯”我点了点头。
“先不说了,我要进行今天的训练了”朱玉指了指楼下。
“哦,好吧”我假装恋恋不舍的说道,不就是走几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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