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大小姐,难道你不想吃,也不饿嘛?我刚才可就听见你的肚子在咕咕叫了哦!”李成看着木子李似笑非笑的说道。
“你……”木子李语塞了,因为刚才她的肚子确实叫了!
“哈哈!好,咱们先去吃饭,吃完了李成你跟我说个时间,说个数量和品种,明天我让货车直接把果树苗运到你那边去,你看怎么样?”木强民笑着说道。
“行!没问题!”那李成还能不答应,本来他还寻思着买了果树苗之后得再雇辆车给拉回去呢,现在有了木强民这句话,他就省了不少事啊。
一行人再次坐上了木强民的车,由司机开着驶向了吃饭的地方——金象酒店,金象酒店虽说不是带星的那种大酒店,但是在东风县确实最受欢迎的酒店。
比起路边的那些小饭馆来高级了许多不说,关键是里边的饭菜也确实好吃的很,一般县城里谁家来了个重要的人物,或者是谁家有个喜事之类的,都愿意来金象酒店吃饭,木强民也不例外。
要说其实李成之前还来这里吃过一顿饭呢,是和几个同样是去东风县下辖的村庄做村官的大学毕业生一起来的,当然了,不是李成请的他们,也不是他们请的李成,是县里的领导为了欢迎他们的到来在这里摆了一桌。
再次来到金象酒店,当初第一次来这里时的意气风发再次袭上了李成的心头,他忽然很事感慨,当时的自己又怎么会想到,在白马河村待了一年多之后,白马河村的一切都没有一点变化,这一年,就像混日子一样浑浑噩噩的过去了。
本来已经心灰意冷的李成,经历了坠崖撞神事件之后,再一次来到金象酒店的时候,却又恢复了当时的踌躇满志!这让李成怎么能不感慨!
“好了,就咱们三个,也没有外人,李成你不要拘束,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木强民怕李成不好意思,所以等开始上菜了的时候就对李成说道。
本来他们一行人一共是四个人的,但是小王被木强民给撵走了,所以就剩下木强民父女俩和李成这三个人了,但就算是这样,木强民还是要了一个不小的包间,一看木强民就是常来这里吃饭的,金象酒店里的服务员没有不认识他的,都很熟络的跟他打这招呼,他也是一如既往的没有老板架子。
这让李成看的都有些激动了,也不是激动别的,就是想着以后等自己也发达了也一定要想木强民这样不骄不躁的。
“你就放心吧木总,我是不会跟你客气的!”李成说话间已经拿起一只猪蹄啃了起来。
第二十一章研究虫子的恶趣味
“切!真是野蛮!”木子李一副挺不屑的样子说道。
李成满不在乎,依旧是该怎么吃就怎么吃,该怎么啃就怎么啃!
没几分钟,李成很有食欲的吃法让木子李彻底言败了,直接也拿起了一只猪蹄子啃了起了,要知道啃猪蹄这事儿可不是你想优雅的啃就能优雅的啃啊,啃到最后,木子李的手上脸上都粘上了油,看的木强民是一阵慈爱的笑意。
“老爸,你笑什么啊,不就是啃个猪蹄子嘛!”木子李吃的正带劲呢,看到老爸的笑有些不满的说道。
“那刚才我啃的时候你还说我野蛮呢,现在呢?我看你啃猪蹄子的样子怎么比我还野蛮?”李成故意很认真的说道,最重要的是,他在说这话的时候猪蹄子已经被啃的一干二净了,手上脸上的油也都擦干净了,跟木子李那油腻腻的手和脸一对比,效果太鲜明了。
不过有一个想法李成没有说出来,那就是虽说现在木子李的脸上油腻腻的,但是那些闪着光的油不但没有遮挡住木子李的美貌,反而让她更多添了几分俏皮的可爱,看着很是动人。
这也就是想想罢了,当着人家老爹的面,就是再给李成几个胆他也说不出来这种话,虽说是夸赞的话,但估计任谁听了都有点耍流氓的味道。
“你啃猪蹄子那叫野蛮,我就不一样了,我这叫秀色可餐!”木子李反驳道。
“我看你是大言不惭!”
“你……”
“好了,你们两个就不要再斗嘴了,听我说点正经事吧。”木强民打断了木子李的话,虽说对于这两个年轻人之间类似打情骂俏的斗嘴他一点也不在乎,但是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跟李成探讨一下。
“李成啊,虽说你是学农业专业出身的,也在农村待了不短的时间,但是毕竟你没有专门研究过果树这方面的东西,所以我很好奇你怎么会知道那种红绿相间的虫子就是旗虫,而且还知道用中药就能消灭它们呢?”
对于这个问题,别说是木强民了,就是木子李都充满了好奇,这会儿她连猪蹄子都顾不得啃了,看着李成等待着他的答案。
不过李成哪有什么答案啊,他也是听了林中道的话才知道关于旗虫的事情的,现在忽然被问到这个问题,李成一时间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作答,不过也只是几秒钟的事情,他虽说心里有点着急,但脑中却灵光一闪,闪出了一个想法。
李成很是淡定的一笑,然后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说出来也不怕你们笑话,我从小就比较喜欢研究虫子,不光是好虫,还有害虫我也喜欢研究,反正只要是虫类的,我都很感兴趣,而且不管是这个时代就有的,还是古代,甚至是远古时代的,只要能查的到资料的,我都有点了解。”
“关于旗虫的知识,我也是很偶然的时候在网上查到的,我记得当时网上好像是这么说的,远古时期,有一种彩色的害虫侵袭了部落人们用来果腹野果树,一位当时很受尊敬的智者就想出了用各种草药消灭它们的办法,后来人们给它起名叫旗虫。”
“也可能是研究虫子多年所积累下来的经验和第六感的原因吧,在看到那个红绿相间的虫子后,我就想起了以前看到的这个资料。”
李成的这几句话说的面部红心不跳,前后通顺毫无破绽,甚至,就连木子李都信了,但是,这些话在历经世事的木强民看来,却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劲的,但是就算有这种感觉他也不会主动去追问的,因为在他看来,如果是李成想把事实说出来的话,不用自己问他也会说的,如果他不想说的话,那就算自己问了他也一样可以一口咬定他没有说谎。
木强民是个聪明人,所以他跟清楚自己应该在什么时候装一下糊涂。
木强民没有继续追问,但是木子李却一副看到了什么怪物的眼神看着李成说道:“你竟然喜欢研究虫子,真是恶心!”
“你觉得恶心吗?我觉得很好玩啊,你看,比如说毛毛虫吧,你想想,它们灰灰的颜色是多么迷人啊,还有它们那软软的,一段一段的身躯,慢慢的向前爬的时候是不是很好看?”
“你赶紧闭嘴!”木子李很是激动的喊道:“你别说了,我要吐了!”
“为什么啊?你不觉得毛毛虫很可爱,很好玩吗?”李成一边继续逗着木子李,一边在心里为自己所说的毛毛虫好玩的恶趣味哈哈大笑着,美女就是单纯啊,这都信,自己虽说不要像她似的害怕毛毛虫,但是也不至于喜欢那玩意儿,当然了,上了餐桌的毛毛虫就不一样了。
“不好玩!我警告你不要再说了!”木子李真的急了,一双本来就不小的眼睛被她瞪的老大。
“好吧,不说就不说,干嘛急眼呢!”李成看木子李真的要急眼了,当下也不再开玩笑了。
“呵呵,李成你别介意,我这个女儿啊,什么都好,但就是怕虫子,尤其是毛毛虫之类的软骨类虫子,所以你还是别吓她了,不过对于那个旗虫我还有一个疑问。”木强民替自家女儿说了话之后又疑惑的看着李成继续说道:“既然旗虫是远古时代的虫子,为什么又会在我的果树苗上出现呢?据我所知,以前不管是南方还是北方,任何一颗基地种植的果树苗上都没有出现过这种虫子啊。”
木强民的疑惑很正常,他不仅仅是搞果树苗种植的老板,还是研究果树苗的爱好者,他对果树苗的热爱都快赶上他对女儿的疼爱了,所以对于整个果树苗种植界的一切新闻和发展就算不能说了如指掌,那基本上可以说都知道。
以他对果树苗的这么广泛的知识面都没有听说过谁家的果树苗长过旗虫这种生物,那为什么偏偏旗虫会生长在他家的果树基地里呢?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李成就没有必要用谎话遮掩了,因为他也不知道,只能靠猜测,“对于这个问题我也很纳闷,但是我有一个猜想,也许能解释旗虫出现在你的那些果树苗上的原因。”
“什么猜想,快说来听听?”木强民很迫切的问道,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只要是李成说的,应该十有八九就是对的,虽说李成只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而他自己已经是研究果树苗多年的老前辈了。
第二十二章酒逢知己千杯少
“在远古时代,咱们人类的生存环境虽然很恶劣,但是植物的生存环境却很好,因为一切都是很原生态的,适合他们生存的,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原始深林,而时代在进步,走到了今天,这个时代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空气洁净,雨水干净,风里没有沙尘暴的时代的,所以一些只能在远古时代生存的生物就慢慢的都灭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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