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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大明星 (沉入太平洋)



而陆晨也是愣了愣,娜姐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快去吧!”

她显然有点不放心,又补充加了一句:“记得不能卖便宜了!”

陆晨醒过神来,笑道:“谢谢娜姐,我先过去了。”

当他跟陈建豪离开之后,大房间里就剩下了娜姐、李虹和王小帅三人,后两者面面相觑,好像是都不敢相信刚刚发生的事实。

李虹犹豫了一下,对娜姐说道:“娜姐,你是不是太,太...”

她小心翼翼,酝酿着用什么词语说最合适。

李虹也是过了30的女人,容貌也不出色,所以在忘忧草酒吧里面,她和娜姐的关系很不错,两人有着不少的共同语言。

因此有些话别人不敢说的,她敢问。

娜姐笑笑道:“你是想说我太高看小陆了吧?”

李虹讪讪一笑,但默认了。

娜姐轻声说道:“小陆入行的时间很短,原先他的水平并不高,但是有天赋有潜力,而且现在已经显露出了才华,所以我想忘忧草是留不住他的。”

“我能肯定的是,小陆不会立刻走,我很理解小叶的想法,但我很清楚小陆是个重感情的人,对于前辈也很尊重,不是吗?”

李虹默然点了点头。

她知道娜姐的这几句话是对自己,也是对叶振阳和王小帅说的,意思很明显。

不管服气不服气,能够拿出两首出色原创作品的陆晨,和他们已经不是同一个层次的歌手,他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

这样的人,能同事一场是缘分也是机遇,如果像叶振阳那样只怀着嫉妒之心,就会白白错过机缘,什么光都沾不到。

但陆晨真的会有飞黄腾达的那一天吗?

李虹还是有点不敢相信,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不愿意去相信。

李虹脸上细微的神色变化没有逃过娜姐的注意,但是娜姐没有再多说什么。

机会需要自己去把握,有些事也需要自己去领悟!

至于别人能不能懂,她就不会去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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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灰姑娘》词/曲:郑钧。

第十四章深藏的骄傲

跟着陈建豪,陆晨来到了酒吧上层的预留席位区。

忘忧草酒吧是由一座旧仓库改建而成的,由于层高有六米多将近七米,所以被改造成上下两层,中间位置空出留给舞台,格局构造得很巧妙,将整个空间充分都利用了起来。

如同后海的大多数酒吧那样,忘忧草酒吧安置了预留席位区,里面有三张酒桌子不管生意多好,都会空着等待可能不会出现的贵宾。

因为开酒吧做生意,人脉关系是非常重要的,陈建豪本来就交游广阔,如果有好朋友或者不能得罪的人物突然摸上门来,偏僻这个时候酒吧里已经客满,连坐的地方都没有,那无疑是十分尴尬的事情。

所以才有了预留席位区的存在。

来找陆晨买歌的人能坐到预留席位上,那肯定不会是普通角色。

也许是看出他有点紧张,上楼梯的时候陈建豪小声说道:“不用担心,卖不卖都随你,有我在,没有人会特意为难你的。”

陆晨松了一口气,说道:“谢谢老板。”

陈建豪真的是位很不错的老板,虽然平常对人严厉了点。

预留席位区的三张酒桌有两张是空着的,靠近铁艺围栏的那张桌子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三十来岁左右,西装笔挺配着一副金丝眼镜,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一看就知道是那种职场精英。

那女的要年轻很多,身材娇小容貌能打八分,穿着打扮颇为休闲,她握着手里的酒杯,正好奇地左右张望,似乎对酒吧里面的一切都感到很新鲜。

“宋经理,我将人带过来了...”

陈建豪带着陆晨走了过去,笑着说道:“这就是陆晨,小陆!”

西装男等到陈建豪走到自己身前才站起来,他的脸上浮现出一层淡淡的笑意,矜持地冲着陆晨点了点头。

一旁的那名女子慌忙跟着起身,却忘了放下酒杯,结果酒水都洒了点出来。

陈建豪介绍道:“小陆,这位是轻雨传媒的副总经理、经纪部经理宋信伟先生,这位是总经理助理董璇小姐。”

轻雨传媒?是那位脾气很大很傲娇的苏轻眉还不死心吗?

陆晨心里想着,同时不卑不亢地向西装男伸出手:“宋经理,您好。”

宋信伟伸手和他握了一下:“你好。”

陆晨又向那位董璇小姐伸手:“董小姐,您好。”

董璇赶紧也握了握,有点小结巴地说道:“好,陆晨你好...”

陆晨莞尔一笑。

这位总经理助理实在太嫩了,完全是个刚入职场的新鲜人。

当然他用不着去关心对方是否能胜任总经理助理这个职位,客套过后,大家就在酒桌旁坐了下来。

宋信伟开门见山地说道:“小陆,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今天晚上过来,是应苏轻眉苏总监的委托,想向你购买一首歌的版权。”

说着,他冲董璇点头示意,后者立刻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取出了几张纸。

宋信伟继续说道:“我们公司法务部已经确认,这首名字叫做‘同桌的你’的版权完全归你所有,因此愿意高价买下它的全部版权,这份合同请你过目。”

陆晨不动声色地接过了合同。

轻雨传媒确认歌的版权很简单,只要通过《大中华音乐库》进行查询就知道了,无论是歌名、歌词或者曲谱都可以搜索得到。

这就是《大中华音乐库》的权威和方便之处,虽然登记注册的费用很高,但是在法律上避免了可能的版权纠纷,省去了很多的麻烦。

而且只要陆晨愿意,他也能通过《大中华音乐库》来完成版权交易。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

他的目光飞快地扫过合同上的一列列条款,很快就锁定了重点。

那就是出让版权的价格,上面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地写着:¥20000.00

后面还有大写的贰万元整。

两万块!

第一眼看到这个价格的时候,陆晨真的有点心动了。

他以前拼死拼活打两份工,每天工作的时间超过15个小时,所赚到的钱扣除日常生活开支之外,每月能寄回家里的也不过四五千块而已。

而现在他只要在这份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就能轻轻松松拿走两万。

最重要的是,在他的记忆里面还有着无数的好歌,卖掉一首真的无关紧要。

在陆晨的对面,宋信伟透过金丝眼镜的超薄树脂镜片,敏锐地发现了前者的神色变化,他的眼眸里闪过一抹细不可察的不屑之色。

如果不是苏轻眉的要求,作为轻雨传媒里的堂堂副总经理,他才不会亲自带人过来,和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谈一份仅仅只有两万块钱的小合同。

当然这两万块钱对眼前这个小子来说肯定是笔巨款了,估计都晕头转向了。

幸运的小子!

然而陆晨并没有被砸晕过去,了解了价格之后,他开始仔细地查看其它条款。

越看脸色越是难看。

出让《同桌的你》除了署名权之外的所有版权条款算正常,陆晨也认可,但是不允许他在任何公众场合继续演唱这首歌是什么鬼?

也就是说他卖了歌之后,连在忘忧草酒吧里都不能唱了?

还有一条就是轻雨传媒对他的作品拥有优先权,在前者没有确认放弃之前,他不能将自己以后所创作的作品再转让给第三方!

真是日了狗了!

如果陆晨没有仔细看合同就匆匆签了下来,那就等于是被绑在了轻雨传媒这条船上,失去了对自己作品的主动权。

高价利诱的背后果然是埋伏着陷阱的。

陆晨明白过来,很坚决地将这份合同还了回去:“抱歉,这份合同我不能签。”

同样的话,他在昨天跟苏轻眉说过一次。

宋信伟正等着陆晨签字,完全没想到陆晨会拒绝,不由愕然:“什么?”

陆晨将话复述了一遍。

这次宋信伟总算是听明白了,他有种被羞辱的感觉,当下就变了脸色:“我能知道为什么吗?是因为价钱的问题吗?”

“那我想你应该知道,这个价钱是别人不可能给出来的!”

其实这一点陆晨是了解的。

现在的时代已经不是八九十年代,网络的兴起和盗版的盛行,导致了唱片业的极大衰退,如今的歌手明星们拼的是粉丝经济和眼球经济,各种疯狂炒作,各种博出位赚人气,早就不是出张畅销唱片就能赚个盆满钵满的时候了。

流行音乐的词曲作者,地位自然也大不如前。

而且现在科技发达,哪怕是普通人也能借助《唱作大师》之类的软件进行创作,作词作曲的门槛被大大降低,市场上充斥着无数三流劣作。

业余的作者写出首还能唱的歌,不用花钱在《大中华音乐库》登记注册,只要上传到某个音乐网站证明了自己的版权,三百五百就愿意卖出去了。

职业的词曲作者价格要高不少,但是新入行的或者是三流底层的作者写一首歌,最多也就要价两三千而已,还得是有人要,更多是打折处理都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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