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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特工/我的绝美御姐总裁 (飞爷)



叶欢一脸愕然,顺手拿起枕头旁的手机,道:“你等等,我录音,你把刚才那些话再说一遍,等以后我给儿子听。这是他亲妈说的。”

李诗彤就不满的捶了叶欢一下。

懒在床上好半天,两人才穿衣起床,李诗彤拉着叶欢去逛商场,一逛就是一下午,直到天色暗下来,才哼着歌回西单园。

走在李诗彤身后,叶欢觉得腿肚子有些抽筋,看着前面李诗彤窈窕的身影,龇牙咧嘴的想,白天肯定还没把她折腾够,否则她拿来的力气逛这么久的商场?不行,为了明天不逛街,今晚好好收拾她!

发狠的叶欢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在夜里倾盆大雨从天而降的时候,就要推倒李诗彤。

李诗彤花容失色,抵死不从,一脚把叶欢踹了出去,让他去找欧阳倩,自己禁不起折腾。

站在门前的叶欢欲哭无泪,摸着鼻子愁眉苦脸看大雨哗哗,连老天都觉得自己可怜呢。

拍拍屁股上的鞋印,叶欢准备听李诗彤的话,去找欧阳倩,可才刚刚抬脚,便又放了下来。

雨下得很大,好像天空漏了个窟窿,倾盆大雨打在地上,如同瀑布般嘈杂,掩盖了一切。

天色很暗,除了道路上的灯光外,其他地方一片漆黑,就算是灯光,也被暴雨淹没了几分,变得昏暗起来。

叶欢将双手交叠在一起,手腕往外,微微用力,手指上的关节便咔咔作响。

已经很久没有真正的玩过了,不知道今晚能不能尽兴。

手腕一翻,古朴匕首出现在手中,这把匕首是他一直以来随身携带的东西,从来不敢遗忘,叶欢也不知道这匕首有什么来头,是老叔公以前给他的,很是锋利,也因为这把匕首的存在,他才能多次死里逃生,且悍勇杀敌。

叶欢动了,抬脚踩在了满是雨水的地面,溅起一脚水花,头上暴雨倾泻,瞬间将他浑身打湿,衣服黏在身上,有些不舒服。

忽然间,叶欢身体微微侧了一下,一颗子弹从他面前划过。

叶欢抬手一枚弹珠电射而去,隐入黑暗之中,没有一点声息。

“高手?我喜欢。”叶欢眉头挑了挑,嘴角却有刀锋般的笑容绽放,脚下一跺,身体横空越起,瞬间消失在路灯照耀不到的地方。

黑暗中,叶欢停了下来,眼睛闪烁凌厉锋芒,周围十二个敌人,将他团团包围。

“能不能告诉我,你们这么多暗牧杀手,怎么悄无声息躲过雷霆和龙组的视线,进入京城的?”叶欢淡淡开口。

回答他的,是凌厉的刀光,一道白芒闪烁,叶欢脸颊犹如被针刺一般疼痛。

叶欢不需要回答,除了四大世家之外,没有人能做到藏匿十二个暗牧杀手进入京城,而四大世家之中,只有钱家,跟自己是死敌。

想归想,叶欢却不会束以待毙,身体凌空翻转,躲过刀芒后匕首反握,顺势一切而下。

漆黑的身影双膝一软,跪在地上,堪堪躲过叶欢的匕首,连同其他人一起,疯狂进攻。

这十二个人,都是高手,每一个人单独拿出,都是精锐,更不要说联合在一起,那样的杀伤力,堪称恐怖,恐怕就连暗影之刃,也躲不过这样的袭杀。

科技发展到现在,早已将热武器应用得十分广泛,枪就不用说了,那是杀人利器,手雷之类的更是恐怖。

可在科技盛行的同时,个人身体的开发,也没有放下。

有些人,是可以躲过子弹的,有些人,是可以在手雷爆炸之前,或躲开或踢回的。

比如叶欢。

以他现在的身体强度,一般的子弹还真的不够看,如果把灵力运用起来,硬抗子弹都几乎没有问题,更别说老叔公给李诗彤几女的那种珠子,量子炸弹都炸不到。

这些暗牧杀手很明白叶欢的强大,他是雷霆刀锋,对热武器的了解绝地是世界顶尖级的,而且自身战斗力也很强悍,一手飞刀,让国际上多少人闻风丧胆?死在他飞刀下的人,不下一百之数。

暗牧杀手失败了很多次了,终于恼羞成怒,一次性派出了十二位精通身体格斗的高手来击杀叶欢。

可是暗牧没有想到的是,叶欢的身体强度经过几番机遇,已经不属于异能觉醒者。

情报的不足,也就代表着这次十二个顶尖杀手,有来无回。

第572章身后无忧可为国战

有人的地方有就纷争,而在国际上,这种纷争更是赤果果的血腥,除了你生我死,基本上没有其他的可能。

一切都是为了利益,不管是国家的利益,团体的利益,或者个人的利益,这些利益,就是怂恿人们拿起武器互相厮杀的原罪,而且,无从断绝。

因为国家利益,产生了间谍特工,因为团体利益,产生了雇佣兵组织,因为个人利益,就产生了赏金杀手。

国际上有杀手榜,排名只有两百位,榜上有名者,身价五百万以上。

如此昂贵的价格,自然引得无数赏金杀手蜂拥而至,不断挑战榜上的杀手,只为占据一席之地,好获取利益。

别看排名有两百,这并不多。全世界百亿人口,赏金杀手不下千万,却只有两百在榜上,可想而知这个含金量有多重,其中的厮杀,又有多血腥。

暗牧自从十年前横空出世,很快占据了杀手榜的绝大部分位置,一次次的接单完成,累积了暗牧让人胆寒的名气,杀手之王名副其实。

暗影之刃就是杀手榜上第一的人物,身手何其了得,暗牧招揽过无数次,都被他拒绝了。

但暗影之刃也不敢得罪暗牧,尽管他是第一,可也只是一个人,如果榜上有超过三人围攻他,暗影之刃也不得不花费全部实力来抹杀,而如果人数多到五个,暗影之刃只能勉强周旋,借机逃跑,如果是十人,暗影之刃绝对撒腿就跑,头都不敢回。

由此可见,暗牧派出十二个顶尖杀手,是给予了叶欢极度的重视,也代表这一次暗牧必杀叶欢的决心。

有决心是好事,能耐不够也枉然。

现在的雷霆刀锋,早已比国际上所传更加强横无数倍,特别是老叔公为叶欢筑基过后,叶欢已经可以和异能觉醒者分庭礼抗而不落下风,至于具体战果如何,暂时未知,毕竟他还没有和异能觉醒者真正交过手。

不论如何,叶欢对付十二个顶尖杀手,还是没有问题的。

本来气势汹汹,誓要击杀叶欢的顶尖杀手胜券在握,可随着战况进行,他们纷纷眼中有了惊惧,且不敢置信。

叶欢孤身一人,一柄匕首,在众人围攻中,宛若闲庭散步,轻描淡写化解一次次必杀危机,还时不时的反手回击一下。

打了半个小时,十二个顶尖杀手停手了,他们只觉得心头凄苦,且怨恨不已。

到了现在,他们哪里还看不出叶欢的能耐?不是杀不了自己等人,分明是在逗着自己这些人玩耍。

目标太强,击杀已经没有可能,杀手们很好的秉承了杀手的一贯作风,一击不中,远遁千里。

撤退。

叶欢不是逗他们玩,只是在用他们当磨铁石,验证自己现在的战斗力达到了什么样的地步。

当工具总比当玩具要强得多,就是不知道暗牧杀手领不领情,心理阴影面积是多少?

眼见十二个杀手要逃,叶欢才冷冷一笑,来了就断然没有走的可能,叶欢绝对不会放过十二个杀手逃生,既然为敌,那么不管是谁,都要付出代价。

这一刻,雷霆刀锋展现出了他的狂暴,相比之前的闲庭散步,化为了下山猛虎。

匕首以羚羊挂角的弧度出现在任何地方,总能够带起一抹鲜血飞溅,一具尸体倒地。

惊骇欲绝的杀手们准备分头逃跑,叶欢展现出来的速度却让他们如坠冰窖,当身体无法动弹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死亡。

鲜血染红了地面,血腥味也蔓延了出来,十二具尸体倒在地上,被叶欢一一拖走藏起来,准备明天送去钱家。

没了尸体,鲜血被雨水洗刷,血腥味也就随之淡去。

叶欢收回匕首,脱掉上衣,站在暴雨里洗了个澡,然后回到李诗彤的房间门口,忧心忡忡蹲了下来。

钱家。一想到这个字眼,叶欢眼中就杀意狂涌。

这个华夏政界里的庞然大物,为了杀自己,居然已经没有了底线,将暗牧杀手都带了进来。

要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很可能是华夏要员纷纷被刺杀身亡,等到发现的时候,华夏一定会产生混乱,而其他列强国家,就会有机可趁。

往小了说,钱家如果在发现对付不了自己的时候,万一将黑手伸向自己身边的人,那又该怎么办?

不管是李诗彤还是其他人,任何一个因为叶欢死去的人,都会成为叶欢心底最沉重的负担,如果是李诗彤或者唐宁等人因为自己而遇害,那么暴戾和愧疚,会彻底毁灭叶欢,要么死,要么疯狂。

只要想到那样的下场,叶欢就全身冰凉,瑟瑟发抖。

“钱家……非要让我把屠刀指向你们么?”叶欢眼中的杀意,连雨水都能驱散,暴雨渐渐的停了,天色也渐渐的亮了。

叶欢很想拉着那十二具尸体去钱家,再将钱家,杀个血流成河,哪怕自己因此而死去,也好过身边的人因自己而遭遇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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