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异口同声,秦歌笑了笑,流兮也是无奈的摇头笑笑。
天色已晚,搭起了帐篷,女孩子们睡觉,秦歌变成了所有人的守护神和护花使者,有秦歌在外面坐镇,她们睡得那叫一个香甜,可是,第二天,只走了十五公里。
第三天,走了十公里,所有人都说累的不行了……
是诡异?还是新鲜劲儿过去了?值得深思啊~~
第1038章娇妻贤良
然而,这只是秦歌因为长时间的奔波劳累,再加上在东海市这大半年以来,精神紧绷,敏感程度越来越高,突然之间看到这如此优美的景色,变得有些难以自持,一下子放松不下来而已。
前前后后,离开了直升飞机之后,足足长达了五天的时间,一群人才算是找到了距离热带雨林附近的一个村落。这里,民风淳朴,人民善良,热情好客,秦歌等人到的时候,全都是迎接的。
在这种地方,若非旅游,正常时段之下就不会遇到外来行人,甚至,这里连手机这种现代化的通讯产品都不能用。
正好,秦歌也觉得自己亏欠了这些女人们太多,这次来这里,除了自己突破火劫和雨林花雕木,就是要好好的放松一下了!
在这里喝的是当地自酿的浊酒,吃的是各种纯绿色天然无公害的食物。
但是,说到要进入这热带雨林的腹地,这当地土著居民是说什么也不让秦歌等人进去!
这些人当中,流兮还算是比较精通各国语言的,陈陈,也就是之前的cc,也算是略知一二,秦歌也是略懂皮毛。
跟这些人说了很多,这些人之强调,这里面真心是非常的危险,各种走兽飞禽,各种凶猛怪兽,甚至是一草一木,都会给人带来致命的伤害!
可是既然来了,总要进去见识一下的。
秦歌是自信任何飞禽走兽也伤不了自己,最后,也得到了证明,然而,一己之力,带着这么多人进去,这些当地的居民还是都不同意!
最后商议决定,秦歌有实力,可是这些女孩子们没有,那就由秦歌带领,一次只能带过去一个,进去游玩,在一定的时间内,就要回来。
这可真是让人无语了,要不这样的话,这里当地的村民就要自发组织,带领着这些人进去!
那秦歌是必须不能同意的,一方面,自己进去并不只是游玩,有些秘密,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另一方面,从当地村民的表情和言辞来看,这热带雨林之中,的确是飞禽走兽成大堆!
如果因为自己的任务和需要,让别人进入险境,显然不是秦歌的作风。
这里的民风真特么淳朴啊,秦歌无奈,反正自己现在时间多的是,那就一个一个的带着进去吧。
反正,自己真心是亏欠了这些女人们太多太多了……
最后的最后,和当地的居民商议决定,一个人,一天时间,早上八点钟出发,晚上八点钟就要回来!
全部由秦歌带领,谁先谁后,那就要看自己商量的结果了。
第一个,秦歌选中了蓝诗,其他人,都在这里吃着住着,这些人也当然不会有意见,毕竟,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天时间,而且,那是和秦歌单独呆在一起的时间。
翌日,早上七点多钟,秦歌就起床准备了,到了早上八点钟的时候,所有人都聚在了一起。
蓝诗和秦歌两个人,穿上了越野的服装,背上带了少部分的食物和水,带了一些紧急疗伤的药物,还有一些战斗武器等。
“走吧秦歌,只有十二个小时哦,抓紧时间。”
选择蓝诗,秦歌是有自己的目的的。
从自己最开始来到东海市开始,就租住了蓝诗的房子,随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回到家中的时候,总有那么一份热乎乎的汤面在等着自己,蓝诗,是一个好女人……
也是第一个和自己确定关系的女人,然而,她无怨无悔,从自己身上得到的东西也并不多,只是偶尔自己给她一个小惊喜,更多的是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和杀手,竞争对手,让惊喜,也变成了惊吓……
“放心吧柳姐,每个人,都有属于我最独特的十二个小时,这次旅行,所有人都之终身铭记的!”
言罢,就带着蓝诗一块儿出发了。
热带雨林,传说中的热带雨林,是地球上一种常见于赤道附近热带地区的森林生态系统,主要分布于东南亚、澳大利亚北部、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非洲刚果河流域、中美洲和众多太平洋岛屿。
热带雨林是地球上抵抗力稳定性最高的生物群落,长年气候炎热,雨量充沛,季节差异极不明显,生物群落演替速度极快,是世界上大于一半的动植物物种的栖息地。
热带雨林无疑是地球赐予人类最为宝贵的资源之一。由于现时有超过四分之一的现代药物是由热带雨林植物所提炼,所以热带雨林被称为“世界上最大的药房”。同时由于众多雨林植物的光合作用净化地球空气的能力尤为强大,其中仅亚马孙热带雨林产生的氧气就占全球氧气总量的三分之一,故有“地球之肺”的美誉。
热带雨林主要的作用是调节气候,防止水土流失,净化空气,保证地球生物圈的物质循环有序进行。
进入到这森林里面,可以说,整天都是雾蒙蒙的,阳光有,空气充沛,氧气充足而且是非常清新的,让人忍不住就想要张开双手拥抱着大自然所给予的最美好的地方!
秦歌带着蓝诗,从早上八点钟出发,大概走了两个小时,上午十点钟的时候,阳光是彻底出来了。
阳光充沛,雨水和氧气也充沛,走在这里,并不使人觉得疲倦。
“累吗?”秦歌温柔的看着蓝诗。
“还好~~”蓝诗温柔一笑。
“坐下来休息一下,属于我们两个的十二个小时,是独一无二的。”
“好。”
蓝诗轻咬嘴唇,点了点头,那种温柔可爱的样子,别提多让人迷醉了,尤其是这里湿热的温度和气候,更是让人**很是强烈!
作为第一个和自己确定关系的女人,秦歌知道今天,才算是把蓝诗抱在了怀中,把她的手,握在了自己的掌心。
而蓝诗,也是为数不多的一次,靠在了秦歌那并不宽阔的肩膀上,不够宽阔,却很温暖,不够坚实,却最有安全感。
“蓝诗~~一年之前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你还记得吗?”
第1039章最美的年华遇见你
蓝诗嘟了嘟嘴唇,不知道秦歌突然间这么问是什么意思,不过,她是一个非常听话的女孩儿。
冥想了一下,咯咯发笑,“当然记得啊,那天,你真的好丑,就好像是风餐露宿一般的人,从原始森林里面出来的,突然就要租我房子……”
“那既然我这么丑,为什么还要把房子租给我呢?”秦歌笑了笑,温柔的刮了一下蓝诗的鼻子,“嗯?”
蓝诗被秦歌的挑逗搞得羞红了脸,“那,我当然不知道了,可能,这就是缘分吧……”
“嗯,缘分,我也比较相信缘分!”秦歌长出了一口气,从怀中摸出了一只香烟,点上,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烟雾淡淡散去……
蓝诗温暖的靠在了秦歌的肩膀上。
女孩儿都是喜欢回忆过去的,秦歌没有说话,蓝诗则是说个不停了,“对了,你还知道吗?当时的你,是多么傻,都谈好了租房子的价格,你竟然告诉我你没有钱……”
“那时候啊,如果不是你打走了孙有亮救了我,在我眼中,你真的不可能是一个好人……起码,我是不可能和你合租的……”
“哈哈……”
蓝诗说到这里,秦歌也是开怀大笑起来,“那时候,说我是从原始森林出来的人,倒也并不算错,我的童年,我的二十岁之前的时光,我自己都没有印象,只有刀枪棍棒,只有各种任务和血腥厮杀……”
说到这里,他叹了口气,抽了一口香烟,“在那最美好的年华,我却活在了战场上……”
“不……”
说到这里,蓝诗摇了摇头,“其实,那些你不喜欢的生活,并不算是最美好的年华,美好的年华,不是某一个特定的时间,而是某一个特定的感觉……”
“所以呢?”秦歌看着蓝诗笑道。
“所以,我还记得有一本书上说过这么一句话叫做,不是在最美好的年华遇到你,而是遇到你,就是最美好的年华……”
“对!”
听到蓝诗这么说,他的心情是激动的,“不是在最美好的年华遇到你,而是,遇到你就是最美好的年华!”
…………
远处,那像是绿色的地毯一样,时不时的还有一朵猪笼草,虎视眈眈的看着秦歌和蓝诗两个人……
“哎,秦歌,你今年多大了?”
“22.”
“你二十二岁,我二十一岁,你有成功的企业,我有稳定的工作,大学毕业,走向社会,那,我们什么时候结婚呢?”
“等到……”
想到这里,秦歌忽然想到了一个词汇,叫做,“父母!”
如果京城的少主殿下古尘沙找到了自己父母的消息了之后,那么,举行一个和十几个人一块儿结婚的盛大婚礼,是绝对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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