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练至顶级时,可以行如蛟龙出水,静若灵猫捕鼠。明剑理。尽剑性。人剑合一。有诗云:“翻天兮惊鸟飞,滚地兮不沾尘,一击之间。恍若轻风不见剑,万变之中,但见剑之不见人”。
江逸晨见这套东东挺有趣,就用了点心记忆下来。不过太乙玄门剑是单手剑法,练习者通常使用重量较轻的软剑,而汉剑为双手硬剑,对力量的要求显然要高出许多。
不过这点要求对于他来说并算不了什么,他将剑鞘搁到一旁,右手握住剑柄,聚气凝神,开始回忆网页中的视频和详细图解。
随后摆出起式,一招青龙出海,又一招拨云见日、恨福来迟、紫燕穿林。
动作虽然不算标准,但几式过后,感觉全身气息奔涌,加速运转,非常爽快。
呵呵,真是不错啊,江逸晨心怀大畅,于是接着一式一式练下去。
练了一阵,他干脆也不按照剑谱来了,随心所欲,挥到哪儿算哪儿。反正就是自个儿玩儿,又不准备参加什么武术比赛,犯不上那么拘泥,管它什么正宗不正宗呢。
这样一来,果然轻松了许多,加上他的身体素质本就出色,一些难度较高的动作也被耍了出来。
其实很多国人自小就受到武侠小说的熏陶,都有一份儿武侠梦,而剑,正是这份情怀最佳的寄托之物。
“好啊!”“真棒!”。
旁边突然传来几声叫好,紧接着又响起一片拍巴掌声。
江逸晨单手挽了个剑花,随后摆出一个自我感觉非常帅气的泡丝,收剑,缓缓吐出一口长气。
再扭头一瞧,果然是来顺儿等三个小子站在那里,个个脸现激动之色。
“晨子哥,从哪儿搞了把剑啊?”
“跟大侠似的。”
“让俺瞅瞅。”
三个小子簇拥过来,喜子伸手就往剑柄上抓。
“小心点儿别割着手,开了刃的。”江逸晨提醒道。
这口剑是在网上买的,当初让后勤部沈主管捎带过来,并没有当着别人开包装。所以来顺儿三人也并不知晓。
“俺知道,啧啧,还真好看。”喜子一边观赏,一边伸手轻轻抚摸剑身。
“哎,晨子哥,啥时候学的剑法啊?”来顺儿带着疑惑问道。以前可从来没见晨子哥玩儿这个啊。
“嗯,此套剑法名曰太乙玄门剑,乃太乙真人所创。昨夜他托梦于我,因相谈甚欢,特传我这套独门剑法,让我从此仗剑行走江湖,行侠仗义,以拯救天下苍生为己任。”江逸晨不紧不慢地说道,模样颇有几分神棍的风采。
“好厉害。太乙真人,那不是牛鼻子老道吗,晨子哥,你要当他的徒弟,是不是也要出家做道士啊?”喜子说着,又试着挥动汉剑,还挺沉的。
“呵呵,晨子哥,那你就开山立宗,让俺们也当个护法、大师兄啥的。”石锁儿也在一旁跟着凑趣。要说这个年龄的男性,大多都喜欢这种具备杀伤力的东东。
“现在啥年月,还开宗立派呢。这叫管制刀具,懂不?敢带着上街的话,还没等行侠仗义呢,先就被警察同志请到局子里喝茶去了。”来顺儿撇撇嘴反驳道。
国内对这些东东管得很严,每年局子都要查抄收缴大批管制刀具,同时一批人也因此倒霉。
唉,江逸晨听了这话,不由叹了口气。
汉民族自古以来就有随身佩刀佩剑的传统,但现在的当局却视之为洪水猛兽,打着社会安全的旗号无时无刻不想除之而后快。据说有些地方甚至还要搞什么菜刀实名制。
实际上这种管制在现实中并没有起到什么好的效果,前阵子某省会火车站发生一起惨剧,几名疯狂的歹徒持长刀行凶,将手无寸铁的群众杀死杀伤上百人,血流成河,一时间举世震惊。
事实就是这样,当人们面对手持凶器的恶棍,最理智的做法就是选择逃跑。如果谁敢于见义勇为,大半的结果就是成为烈士。
干坏事的始终是人,而非工具。这是个简单质朴的道理。
另外,当前汉服运动在全国很多地方展开,声势不小,从者如云。但也就仅仅限于服装、发饰、鞋履、配饰等,而同样是汉文化传承的汉剑却没几个人敢佩戴。
要知道男儿着汉服配汉剑,于儒雅之中兼具阳刚坚毅之气,方能将我大汉民族之风采体现得淋漓尽致。
可惜.........
“呸,去他个鸟蛋的,咱们在岛上谁也管不着,玩儿啥都成。晨子哥,这剑瞧着不错,刃口的钢火咋样儿啊?”喜子呸了一口,然后问起关心的问题。
“多层锻打花纹钢,别的不敢说,砍个粗铁丝、竹子啥的倒没啥问题。”江逸晨做出解释。
“那么厉害,呵呵,多少钱啊,在哪儿买的?俺也要买一把。”喜子越瞧越喜欢,随后询问具体购买事宜。
“俺也要。”石锁儿也附和。
“你们俩小子,毛手毛脚的,买这玩意儿干啥,砍竹子玩儿?得,葫芦洼那片竹林非完蛋不可。”江逸晨连连摇头。
喜子听罢倒也不再追问。心想不说就不说呗,没啥了不起的。这种东东市面上肯定不让卖,无非去网购而已,自己回头上网查查就一清二楚了。
他摆弄着汉剑,并学着江逸晨刚才的模样想单手挽个帅气的剑花,谁知腕力不够,剑差点儿脱手。
江逸晨见状吓了一跳,赶紧把剑夺回,入鞘,挥挥手打发他们该干啥就干啥去。
不过,这晨练的感觉还真是挺好的,额头微微见汗,神清气爽。看来自己以后还是少睡点儿懒觉为宜。
他取出纸巾擦擦额头上的细汗,然后提着剑返回竹楼。
第三百九十四章海豚乐球的误会
接下来的几天,江逸晨继续每日出海寻找蓝鲨大钻头,给它喂食。
一人一鲨经过多次接触,相互之间渐渐开始熟悉。
江逸晨发现,这大钻头的智商与情商还是不低的,并不像其表面上显露出的那么呆板。无论自己是在快艇护栏边上,还是戴着潜水镜跳入水中,它都能立即认出,还摇摆着尾鳍和胸鳍表示欢迎。
有时候吃东西高兴了,将尖脑袋上下晃动,直往江逸晨的身上蹭。当然,做这个动作的时候远不如乐球和雪豆那么热情,依旧板着个冷脸,毫无表情,令人感觉颇有点儿怪异。
刚开始的时候,江逸晨还一直小心提防,尽量避开身体的危险部位,手指上的冰刺也时时预备着,生怕这家伙突然翻脸给自己来上一口。
但时间一长,发现蓝鲨并未体现出一丝恶意,看来还是知道好歹的,那什么东郭先生与狼的寓言故事貌似不会重演。于是也就慢慢降低警戒级别,冰刺也不再装备。
大钻头的身体素质挺过硬,内伤很快得以好转,动作也恢复了往日的迅捷。没两天功夫又去半月峭壁下的海面连抓了两只大信天翁吞进肚皮,在自己快活的同时制造了两桩家破鸟亡的悲剧。
江逸晨见状虽有些不忍,但也没有阻止它,因为这属于自然界的规则。鲨鱼就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家伙,千万年来就是如此。并不以谁的感情为转移。
不过海鸟的味道虽然不赖,但大钻头还是最喜欢江逸晨喂给它的食物。
至于那头武功高强、霸道无比的虎鲸,自从被集束闪光雷吓跑之后,再也无法没有出现过,看样子是真的走远了。
正值江逸晨与蓝鲨大钻头通过相互交流,感情愈深的时候,这天却出了点儿状况。
误会源自于海豚乐球,当近几日都未曾出现的它一路追逐一条小金枪鱼,终于成功将其擒获纳入口中之时,突然发现前方海底江逸晨竟然与一头凶恶的大鲨鱼在一起。两者距离很近。而鲨鱼正张开了血盆大口将一块什么东西咬在嘴里。
海豚即便再聪明,终究也脱离不了动物的范畴。急切之下,它忘记了前几天才与人一起救助过那条鲨鱼,抑或者是根本没有心思去分析辨认。反正祖辈留下的遗传信息在它的脑子中根深蒂固。直觉告诉它前面是个危险至极的家伙。
乐球立即发出高频段的唧唧尖叫。尾巴用力一摆。以极快的速度冲过去,一头直接将江逸晨撞飞,随后钻到身下托起失去平衡的他往水面急升。拼命之下。力道大得出奇。
江逸晨猝不及防,被海豚撞了个七荤八素,分不清东南西北。待搞清楚状况,已经被海豚扛住腹部,一路顶到了水面之上。
咳咳,咳咳。他将脑袋探出水面,张嘴剧烈咳嗽起来。刚才事发突然,与寒冰空间之间的呼吸引导一下子就乱了套,呛水自然不可避免。
乐球才不管他如何,继续扛着他往码头方向逃跑。江逸晨又是着急又是气恼,但苦于岔了气,涨红着脸,嘴里只是一个劲儿地咳嗽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一路疾驰,直到码头前端的小钓鱼台,乐球这才停了下来。把江逸晨靠在最外面一根桩柱上,往上面拱。那意思是让他自己赶紧爬上去。
“呃,咳咳,咳咳……好……好啦,你消停会儿成不?呼,呼。”
江逸晨大口喘着粗气,将咽喉处的残余海水尽量往外咳。随后一手攀着桩柱,一手在海豚的脑门上拍打了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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