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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巨星 (正太冇萝莉)



同时叶晨也关注了邓朝的围脖。

···

···

此刻,叶晨在敲击着九章,十章,邓朝这货也正在看第七章八章。

他想看娜娜,此刻,这货就在看着娜娜发笑。

娜娜正在对路子野畅想自己孩子的未来:

“娜娜明显很高兴,道,那我当然不会让她看见我做的生意。”

“我就把她弄得漂漂亮亮的,去好的学校念书,从小学弹钢琴,嫁的一定要好,我见的人多了,我可会看人了,我一定要帮她好好把关。”

“如果是个男的,我就送他出国,远了米国法-国什么的送不起,送去邻国念书还是可以的,比如朝-鲜什么的。”

“我不禁异样地看了她一眼。”

“女孩子在构想未来的时候总是特别欢畅,娜娜始终不肯停下。”

“到时候,他从朝-鲜深造回来,学习到了很多国外先进的知识,到国内应该也能找个好工作,估计还能做个公务员。”

“如果当个什么官什么的就太好了,不知道朝-鲜的大学好不好,朝-鲜留学回来当公务员的话对口不对口……”

“我情不自禁地插了一句,对口。”

邓朝觉得这一段特搞笑,去朝-鲜学先进技术,能说出这话那得对国外多了解啊。

可邓朝觉得这又特可悲,他觉得娜娜就像被流沙桎梏的植物,她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是不真实的。

第一百三十八章天涯

此刻,叶晨正倚靠在座位上,放松的伸着懒腰。

斐儿这妮子实在是个乖乖女。

虽然餐馆儿已经招到了员工,即便是叶爸沈妈两人都不怎么忙,可这妮子还是每天都会朝餐馆儿跑。

当然,有这妮子在,店里的生意总是能好上不少,毕竟许多人都是冲着斐儿的签名去的吗。

哦,当然还有一些家伙是冲着合影,其中有男生,还有女生。

那些女生还好,那些男生,甚至是冒着晚上在女朋友面前跪榴莲的危险来求合影的,这种大无畏精神,实在是榜样的力量。

这妮子对叶晨说,开学他们就要去另外一个城市读书了,所以她想要跟叶爸和沈妈多呆会儿,多陪陪他们。

这让叶晨感到一些羞愧。

都说女儿是贴身小棉袄,看来就是比他这个当儿子的更贴心。

只是叶晨也清楚,虽然自己有着之前那个叶晨的记忆和身体,可终究不是原来那个叶晨了。

他也爱叶爸和沈妈,可这种爱,比起斐儿或许真是有些差别的。

不过叶晨也是每天都往餐馆儿跑的。

斐儿这妮子不怎么喜欢睡懒觉,每天早晨几乎七点多些她就会起来了,约么八点钟她就会去餐馆儿。

叶晨早晨都是将近九点钟才起的。

倒也不是他赖床,只是晚上叶晨经常去霞飞路37号帮忙,所以每天睡觉也都是在两点后了。

斐儿也是不时的去酒吧玩儿,可叶晨不让这妮子呆的太晚。

叶晨老是说熬夜会变老的,到时候就不萌不可爱了。

斐儿也是不时反驳说怕什么,反正我还小嘛。

不过叶晨在这一点上还是蛮霸道的。

每次斐儿去酒吧,叶晨都会在十二点之前将这妮子送回来。

而那些斐儿不去酒吧的晚上,叶晨回来后连灯都不开,生怕将已经睡着的小丫头吵醒了。

叶晨和斐儿两人的房间里有一盏很暗的小彩灯,每次睡觉这灯都是开着的。

借助着昏暗的灯光,叶晨总是能见到这小丫头熟睡时安静而美丽的小模样。

每当这个时候,叶晨都想要在这小丫头的小脸上轻轻捏一下,弹弹的,滑滑的。

只是,他又怕将这小丫头吵醒了。

虽然这小丫头看上去睡得安静,可叶晨却是知道,天冷的时候,这妮子还是不时蹬被子的。

不过现在是夏天,还好。

叶晨只需要将薄薄的毯子朝斐儿的小肚子上搭一搭就好了。

这几天来,叶晨都是早晨在家写小说,下午的时候再去餐馆儿,晚上不时去酒吧。

酒吧那边经营状况根本不用叶晨操心了,有朴素他们的加入,树洞乐队毕竟是经营树洞酒吧多年的,要说起来比老板沈心妮还要会经营。

沈心妮现在都不太像个老板了,更像是驻唱。

每天晚上的演唱都分为三拨。

许巍与耿直一拨,树洞乐队一拨,沈心妮各种乐器伴奏都精通,所以,许多时候都是这妮子一个人独唱。

一些需要较多乐器伴奏的,树洞乐队都会帮着完成。

沈心妮唱的许多歌都是叶晨之前创作的,《南山南》,《私奔》,《再见吧,喵小姐》。

当然,这妮子最近还在爱唱网上,又给叶晨要了一首歌。

叶晨当时还觉得奇怪,自己时常去霞飞路37号的,为什么还要通过爱唱网,这不是多此一举吗,又不是当初不认识。

叶晨当然不知道沈心妮是在想什么。

这妮子是在追求一种感觉,当初与盛夏晨风最初接触时的感觉。

在已经知道了叶晨就是盛夏晨风的情况下,再次通过爱唱网邀歌,感觉却又是另一番风味了。

叶晨虽然忙着写小说,可还是精心挑选了一首歌给这妮子发到了爱唱网上。

此刻,叶晨的电脑上就在播放着这首歌,当然,这是沈心妮录制好后发给他的:

“风到这里就停,雨到这里无声”

“它也在笑我多情”

“影子陪在身旁,细数那些过往”

“多少年快乐和忧伤”

“谁把月缺变成月圆,我用未来换你我的缘”

“从来风花雪月无常,我却不能笑着遗忘”

···

这歌当年叶晨是很喜欢的,这是爱乐团的一首老歌,当年这歌可是红的一塌糊涂。

这首《天涯》在2005年发行,现在想想也有十年的光景了。

这十年下来,爱乐团也没有了当年的风光。

只是这歌响起来,叶晨还是有些唏嘘不已。

那时的他就是独自一人走天涯。

听老歌就是这样,熟悉的旋律会让你想起当年听这歌时候的情景,之后,就是长长的叹息。

当然,除了《天涯》,爱乐团之后还出过几首传唱度不错的歌,其中《放开》和《秋天的童话》,也都是叶晨比较喜欢的。

爱乐团的歌总是能在最初听的时候就抓住听者的心,而长久听之后,也算是比较耐听的了,

叶晨给沈心妮这《天涯》,关键还是觉得这首天涯能唱的爽。

这妮子与斐儿不同,斐儿的性子就是小清新,唱小清新的歌曲对斐儿来说本身就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可沈心妮就像是被厚厚的冰霜覆盖着的火山。

她那纤细的身子里,其实是有着一个小宇宙的,还是随时都能爆发的小宇宙。

所以,叶晨也不希望这妮子一直唱《南山南》,《奇妙》这种,也不能让这妮子冰霜下的火山一直憋着啊,那么,就用这首《天涯》来爆发和释放吧。

“迎着太阳看着远方,我只要你的一个承诺”

“无论你这话是真还是假”

“是我心中完美的天涯”

“迎着太阳看着远方,我只要你的一个承诺”

“无论你这话是真还是假”

“我愿陪你走天涯”

叶晨这里正听着音乐在那闭目养神,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紧接着,就是一串清脆的声音:

“傻哥哥,保送的最终名额下来了,快看看吧。”

等这妮子走进屋见到叶晨那慵懒惬意的样子,小姑娘又嚷道:

“哼,傻哥哥,原来斐儿不在家的时候你就是这么享受啊。”

这妮子扮出一副气愤的模样,她走到叶晨近前,对着叶晨鼓了鼓嘴。

叶晨觉得有些无辜。

自己之前可是一直都在码字的,这也只是码完字才靠在椅背上歇息了有十分钟,这个时候斐儿这丫头就来了。

“嗯,不过呢,这歌还蛮好听的,是什么歌啊,谁唱的?”

小丫头下一刻就笑了起来。

毕竟她不是冰霜少女,装深沉是装不了多大会儿的,再说了,人家沈心妮那也不是装的,那是骨子里自带的。

不过望着斐儿的笑,叶晨觉得更心虚了。

毕竟这歌是沈心妮唱的啊喂,这叶晨还没来得及跟斐儿上司汇报呢。

ps:额,之前几章呢,写《1988》多了点,说起来还是因为小正蛮喜欢那书的。

不过以后在抄书的比例上小正会减少的,多上干货。

第一百三十九章蛙声十里出山泉

上次叶晨让沈心妮唱了那首《淋雨一直走》的小样,这小丫头的眼神就有些幽怨。

虽然叶晨也知道,这妮子其实也不是真的生气什么的。

那是她表达与哥哥亲近的一种方式,或者说,那是在宣示主权,宣示你叶晨是我叶斐的哥哥。

可即便斐儿不是真的生气,叶晨还是觉得,自己怎么说都得对妹妹更好一点,至少,要让这小丫头知道哥哥一直在她身边,让这妮子觉得安全。

“小丫头,你之前说保送的结果出来了?”

叶晨转移了话题,他可不愿意与斐儿谈论这歌是谁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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