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李白此时在颍阳山,距离黄河不远。登高纵目,所以借黄河来起兴。
黄河源远流长,落差极大,如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
景象之壮阔。并不是肉眼可见,所以此情此景是李白幻想的,“自道所得”,言语中带有夸张。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
一涨一消,形成舒卷往复的咏叹味,是短促的单句(如“黄河落天走东海”)所没有的。
紧接着,“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恰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二句为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二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
悲叹人生短促;而不直接说出自己感伤生命短暂而人一下就会变老,却说“高堂明镜悲白发”,显现出一种对镜自照手抚两鬓、却无可奈何的情态。”
紫韵紫蕴评论道:“将人生由青春至衰老的全过程说成“朝”、“暮”之事,把本来短暂的说得更短暂,与前两句把本来壮浪的说得更壮浪,是“反向”的夸张。
于是。开篇的这组排比长句既有比意——以河水一去不返喻人生易逝,又有反衬作用;以黄河的伟大永恒形出生命的渺小脆弱。
这个开端可谓悲感已极。却不堕纤弱,可说是巨人式的感伤,具有惊心动魄的艺术力量,同时也是由长句排比开篇的气势感造成的。
这种开篇的手法作者常用,他如“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沈德潜说:“此种格调,太白从心化出”,可见其颇具创造性。
此诗两作“君不见”的呼告,又使诗句感**彩大大增强。
诗有所谓大开大阖者。此可谓大开。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春夜宴从弟桃李园序》),悲感虽然不免,但悲观却非李白性分之所近。
在他看来,只要“人生得意”便无所遗憾,当纵情欢乐。
五六两句便是一个逆转,由“悲”而翻作“欢“”乐”。
从此直到“杯莫停”,诗情渐趋狂放。
“人生达命岂暇愁,且饮美酒登高楼”,行乐不可无酒,这就入题。
但句中没有直写杯中之物,而用“金樽”、“对月”的形象语言来突出隐喻,更将饮酒诗意化了;未直写应该痛饮狂欢,而以“莫使”、“空”的双重否定句式代替直陈,语气更为强调。
“人生得意须尽欢”,这似乎是宣扬及时行乐的思想,然而只不过是现象而已。
“有用”而“必”,非常自信,简直像是人的价值宣言,而这个人——“我”——是须大写的。于此,从貌似消极的现象中露出了深藏其内的一种怀才不遇而又渴望入世的积极的本质内容来。正是“长风破浪会有时”,实现自我理想的这一天总会来到的,应为这样的未来痛饮高歌,破费又算得了什么。
“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又是一个高度自信的惊人之句,能驱使金钱而不为金钱所使,真足令一切凡夫俗子们咋舌。诗如其人,想诗人“曩者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是何等豪举。
故此句深蕴在骨子里的豪情,绝非装腔作势者可得其万一。
与此气派相当,作者描绘了一场盛筵,那决不是“菜要一碟乎,两碟乎?酒要一壶乎,两壶乎?”而是整头整头地“烹羊宰牛”,不喝上“三百杯”决不甘休。筵宴中展示的痛快气氛,诗句豪壮。
至此,狂放之情趋于**,诗的旋律加快。诗人那眼花耳热的醉态跃然纸上,恍然使人如闻其高声劝酒:“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几个短句忽然加入,不但使诗歌节奏富于变化,而且写来逼肖席上声口。既是生逢知己,又是酒逢对手,不但“忘形到尔汝”,诗人甚而忘却是在写诗,笔下之诗似乎还原为生活,他还要“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以下八句就是诗中之歌了。这着想奇之又奇,纯系神来之笔。”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
是屈原之后最具个性特色、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
有“诗仙”之美誉,与杜甫并称“李杜”。
其诗以抒情为主,表现出蔑视权贵的傲岸精神,对人民疾苦表示同情,又善于描绘自然景色,表达对祖国山河的热爱。
诗风雄奇豪放,想像丰富,语言流转自然,音律和谐多变,善于从民间文艺和神话传说中吸取营养和素材,构成其特有的瑰玮绚烂的色彩,达到盛唐诗歌艺术的巅峰。存世诗文千余篇。
“可以这样说,这首诗歌获得诺贝尔奖文学奖绝对没有一个人敢说一个不字。
我很喜欢刘仕元笔下的这个人物。
这个人物绝对是刘仕元描写最出神的一个人物,他也创作了这种写法,这样写写法,绝对没有一个人能够写。
似乎只有是全才的人才有资格这样写,也只有他能够这样写。
不但创作了一个人物,还为这个人物的性格创作了很多的诗歌,虽然写出来的诗歌不多,但是绝对是非常牛的,不说这些文学上的,就说那些化学的,还发现了化学的定理。
物理学上的更是这样。
这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出来的。
可以这样说,即便是现在封笔三十年,五十年,他依然是华夏发展最出色的奠基人。”昵称已经被占用说道。
“这首诗歌,真的让我感动,从这首诗歌之中,我感受到了当时的李白是多么优秀的一个人。
也让我感受到了刘仕元《梦中世界》无论是人物的描写还是其他的描写绝对都是一流的。”
就在这个时候诺贝尔文学奖那边也传出消息来了。
刘仕元的《梦中世界》入选了名单。
刘仕元的粉丝联盟自然是非常的高兴。
都想要各种办法庆祝一下。
“真的是非常的感动,如果刘仕元在获得一个奖项的话,我想说的是世界上的奖项也就只有诺贝尔和平奖没有获得了。
这样绝对是一个非常好的荣誉。”
“如果刘仕元不能够获得这个奖项的话,我想就没有人获得这个奖项了。他不获得这个奖项的话,简直是天理不容。”
“不获得这个奖项,我觉得这个奖项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我想其中的任何一部作品,绝对有理由获得这个奖项。”
第691章诺贝尔奖
“我就说他是最牛的,你还不听?怎么样?现在怎么样?这个东西出来之后,我觉得,就算是全世界反对刘仕元的也没有几个人。他是最优秀的,他的书籍之中不但有华夏的作品,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国外的一个作品,是一个悲剧作品,我个人认为这本书籍绝对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资格。”新书三千万说道。
“你说的那个小说我好想知道这个小说的名字《哈姆雷特》,很喜欢其中的人物,虽然说这个小说是一个悲剧,但是往往悲剧最为感人。很喜欢这个小说。很喜欢小说之中的人物。”风云三千里说道。
很多的人都翻了翻刘仕元的《梦中世界》其中有对这本书介绍的部分。
《哈姆雷特》是由威廉.莎士比亚创作于一五九九年至一九六二年间的一部悲剧作品。
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哈姆雷特王子因此为父王向叔叔复仇。
这本书是莎士比亚所有戏剧中篇幅最长的一部。
本剧是前身为莎士比亚纪念剧院的英国皇家莎士比亚剧团演出频度最高的剧目。
世界著名悲剧之一,也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具有深刻的悲剧意义、复杂的人物性格以及丰富完美的悲剧艺术手法,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迪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事变,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
紧接着,在霍拉旭和勃那多站岗时出现了父亲老哈姆雷特的鬼魂,说明自己是被克劳迪斯毒死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复仇。
随后,哈姆雷特利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戏中戏‘证实了自己的叔父的确是杀父仇人。
由于错误地杀死了心爱的奥菲莉亚的父亲波罗涅斯。克劳迪斯试图借英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却得知奥菲莉亚自杀并不得不接受了与其兄雷欧提斯的决斗。
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因误喝克劳迪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中毒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双双中了毒剑,得知中毒原委的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迪斯并嘱托朋友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后来人。
书中还对当时的情况进行介绍了。
十六、十七世纪之交,英国正处在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时期。这个时期是英国历史进程中的一个巨大转折。
伊丽莎白统治的繁荣时期,资产阶级支持王权,而王权正好利用资产阶级,两方面不仅不对立,还结成了暂时的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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