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还称:米国海军是为了捍卫国家、维护世界和平而存在,来自外星的不明生物悍然发动偷袭,是一件十分令人“遗憾”的事情,米国陆海空三军部队不会容忍这种暴行再次发生,也不会坐视这些强盗继续盘踞在地球上每一寸海域,必定会倾尽全力的实施有效打击,最终一定能还给全人类一片纯净的天空和大海。
公告甫发,舆论哗然。米国人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缔造了另外一个文明,终于把外星生物这玩意都搬进了突发事件里,人们看到恬不知耻的皇帝想第二次穿起新衣。
不管背地里的态度是窃笑还是疑惑,不齿还是轻蔑,人们碍于情面不得不和这位皇帝继续打交道。
外交部和其他国家一样按惯例发文,表达了同情和深深的遗憾,对米国政府和人民致以诚挚的问候跟安慰,并提出愿意提供更多的人员装备,协助米国政府在事发海域加强搜救打捞工作……当然还是被米方委婉的拒绝了。林翰从容伟诚那里得到这一消息,嗤之以鼻:“大家都是意思意思而已,何必太当真?”
在他理解,米国人的公告,说了一半假话,也有一半真话。
大章鱼和鸠隼王的出现,不啻就是外星生物,只不过中间的主帅是他这个活蹦乱跳的地球人罢了。
林翰还推断,此刻米国情报局和政府的关系一定非常紧张,弄不好现在会有不知多少高级负责人被处理、解职甚至是投入了监狱。他们劫持了两个人质,却引发了导火索,捅出了个天大的窟窿。
或许正是情报局考虑到事关重大,才做出向航母上转移人质的请求并被批准。不管那场灾难到底是不是因为两名人质而起,哪怕就是碰巧发生,现在也必须有替罪羊站出来承担责任。情报局想立下的功劳和造成的损失一样大,风险也是同等的。在既得利益跟损失利益面前,米国高层无疑看重了后者。挥出去的板子,总得有人用屁股接住。
林翰“得报大仇”,略微调整了几天后又动了心思:要说惹事,貌似还有一个罪魁祸首比米国人动手的更早,那就是日国政府。而他们的罪责,恐怕一点不输于前者,甚至犹有过之。赤逸盟的亡命徒们似乎都忘记了初衷,悍然引爆梦菲亚大酒店22层的炸弹,他们杀红了眼,那可不再是什么劫持人质的步骤了,而是要顾云轩夫妇死于非命的节奏。
在当时林翰赶到了现场,可惜还是晚了一步。
如果不是敌人转移了恩师、师娘至天台上,惨剧已经上演,林翰也无法改变事实。
如今险情过去,每每想来还是心有余悸。要不要就任由小鬼子们“逍遥法外”呢?林翰告诉自己:不!
为什么他们总是可以把伤痛与灾难强加给别人,自己却不负半点责任?世上没这个道理。
佛说,有因才有果,因果均有报应。对于干了坏事却依然逍遥自在的人,佛又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林翰想对佛说:滚你妈的臭鸭蛋,如果时候未到,我先来报!
不过究竟该怎么“玩”小鬼子们,倒是颇费思量。林翰琢磨着,要么不出手,出手就要弄个不次于米国“华盛吨”号航母事件那样的重头戏,不说让小鬼子们翻不过身来,至少也得在一段时间内元气大伤。
而选择的角度和打击力度,也要仔细斟酌。米国人和日国人在本质上还是有很大不同的,要区别对待。首先在价值观上,它们体现的就不一样。米国人再怎么好勇斗狠、凶神恶煞,可是他们十分珍惜生命和安全,也比较倾向于追求自由、幸福的生活。面对失去财富和生命的双重威胁,他们往往屈服于后者。这也是国人常说的那句话:破财保命。
这种态度比较符合逻辑,也很理智,能够很容易被人接受。即便是在战场上两军交战之际,米国人前一秒还在不遗余力的发动攻击,如果后一秒被敌人生擒活捉,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投降。
有一种思维很容易左右米国人的理念:冒着生命危险在枪林弹雨中战斗可以,但是战败了,被生擒了,就意味着战斗结束了,生命不应该再为这个阶段负任何责任。在战争中我可以光荣死去,但是俘虏生涯的开启,与前者没有关系,在这时候我有继续存活下去的权利。
第六百五十章蓝色星球
与之相比,日国人倒也不是那种“舍命不舍财”的吝啬鬼,他们只是固执的把价值和目的性摆在了生命之上的高度,即所谓的“大和民族”精神,“武士道”精神,执着且疯狂。
这也是一种近乎变态的精神,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精神。在冲往夺取目标的路上,不计任何代价和后果,不理会谴责、伦理、道德与常规的束缚,甚至是毫无意义的送命。
在向既定目标前进的路上,耗尽生命可以,中途而废不行。应该说小鬼子们不是怕敌人,而是怕达不到目的。在他们面前也没有强者,能够破坏他们的计划、阻挡住前往目的的人,就是强者。
很难说小鬼子们这种扭曲的精神就比米国佬高尚。米国人的“贪生怕死”恰恰展现出了他们对生命的热爱和珍惜,死亡是最后的底限。就连搜救“华盛吨”号航母行动展开之际,米国军方的第一要义也是下达了“首先搜救幸存者”的命令,而不是下到海底看看那些缠着海藻的废铜烂铁。如果换成是日国就不好想象了,他们没有底限。
一个舰队、200亿美元,上百名士兵的丧生,林翰真的是在这一役中把米国佬打疼了,疼的直掉眼泪;然而要怎样对付小鬼子,把他们也弄“疼”弄掉眼泪,方式和途径就需要重新考虑了。
这天晚上林翰独自在别墅外的小树林中抽闷烟,静静思考问题。突然间林中传来一阵簌簌之声,鸠隼王在枯黄的叶底小心翼翼的探出半个头,向着他“唧唧”而鸣。
日国北海一战后,鸠隼王干脆就跟在了林翰的身边,没有再回吉山的老林去。它似乎开了窍,觉得陪伴着林翰是一件很“有趣”的事,这样的生活要比原来滋润。而林翰也从心底里不想鸠隼王离开,把它看做成了一个“亦友亦徒”的忠实伙伴。
因为可以跨界交流,使得林翰和鸠隼王的相处更加融洽。此外他还提供给了鸠隼王许久没有满足的口腹之欲:人参。大片大片的参叶和大块大块的人参,可以敞开心扉的大吃特吃。
这下更加投其所好。自打容伟诚这位“镇元大仙”以酒糟封锁了参田,便断了鸠隼王和它徒子徒孙们的窃食之路,尽管馋虫每日在肚子里闹腾的翻天覆地,可是面对它们的“天敌”——那团团围拢的烂酒糟却束手无策,只能蹬高爬树的抓耳挠腮,眼巴巴的干着急。
林翰如何不懂好朋友的“心”?说是相交之道也好,是对鸠隼王营救恩师的犒劳也好,把这种“山珍海味”成车成车的批发运回,只要鸠隼王喜欢,拿这些人参、参叶当饭吃都可以。
林总裁做的大买卖或者在现阶段资金上有些吃紧,不过买这些人工种植作物的小钱可一点不缺,何况又不用对人参的质量有什么硬性的要求。鸠隼王老实不客气,对着大批的人参和秧苗,如同孙猴子闯进了王母娘娘的蟠桃会,大快朵颐,乐不思蜀。
林翰存了一个心思,把鸠隼王留在身边,没事的时候可以解闷寻乐;一旦有事,比如再发生雇佣兵劫持人质那样的事件,它就会摇身一变成为一件绝好的攻击利器和得力助手。
如果硬要说林翰把它当宠物豢养,也不算过份。那些阿拉伯的石油大亨、亲王太子们穷得就剩钱了,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时候向世人炫耀自己养了一只豹子、狮子之类的宠物玩,要是和林翰比起来根本也不够看。
一百头豹子狮子,也没法和一只鸠隼之王相提并论。
别人不知道,林翰可是深切的知道,鸠隼王的能力和价值。米军的f-35战机牛逼不,在它面前也不过就是一坨屎。有这么个“宠物”相伴左右,确是一件幸事。遥想当初林翰设计把断腿的小鸟娃娃活捉,然后关在笼子里那种相处方式,和现在与它的祖师爷做“朋友”可有着天壤之别。
林翰都敢打赌,现在再来一批不知死活的家伙想打什么鬼主意,都不用自己出手,一个鸠隼王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把他们收拾了。或者因为一起联手捣毁了强大的米军舰队,有它坐镇在侧,林翰总是感觉格外的安心。
鸠隼王一直在林翰的别墅周围活动,白天化身气态四处游走,有时还调皮的飞到他在屹林办公室的窗外;夜晚则“显露”真身,在漆黑的树林中潜匿。鸠隼王的警觉性极高,如果是别人靠近树林,几百米外就会被它察觉并随之溜掉;林翰的气息和脚步声则早被它熟悉,对“老大”的到来安之若素。
今夜鸠隼王又一次迎来了林翰,显得很兴奋。双翅扑棱棱振动,舞起奇急的劲风,一飞冲天而去。
林翰仰头看着它光电般的身影在茫茫夜空一闪而没,微笑着摇头。鸠隼王在吉山的老林里是当之无愧的王者,也是爷爷辈的“先祖”,想来一定威严素著。可是“来到人间”和自己相伴以后,反倒活跃顽皮的像个小孩子,时不时的搞一把花样恶作剧,似乎是想把它心底的“童真”彻底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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