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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修真庄园主 (左岸云天)



唐承轩站在老板身边,向塑料袋子里看了一眼,只见里面是一只黑色的小狗,蜷曲着身体,一动不动,一副气息奄奄的样子,好象随时都要断气。禁不住有些好奇:“老板,这是怎么回事?”

老板叹了一口气,说道:“说来话长,这也是一只德国牧羊犬,生下来没有多久,是我一个老朋友家里养的,我那个朋友孤身一人,子女都跑到国外去了,只留下他和老伴两个人在家里,前两年老伴也走了,只有他孤零零一个人了,就养了一只德国牧羊犬做伴,据说还是他儿子从德国搞到的纯种,前一段时间生了两只小狗,结果前几天出去溜狗的时候,被车给撞了,狗当场就死了,幸亏人还在,也住进了医院,他就把两只小狗,托付在我这里养着,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两只小狗都不行了,昨天死了一只,今天这一只也快断气了,我都不知道怎么和他交代。”

唐承轩听了,默默无言,掏出钱包交完钱,老板拿出一个塑料笼子,将两只小猫和两只小狗装进去,唐承轩接过笼子,转身出了店铺。

刚走出门口,就听见那个年轻姑娘说道:“老板,这只狗已经没气了。”

老板凑过去看了一眼,将手伸到小狗的鼻子下面,试探了一下,说道:“拿出去埋了吧。”

等那个姑娘走近时,唐承轩用神识一探,发现那只小狗气息奄奄,若有若无,只剩下一口气了,唐承轩心中一动,开口说道:“姑娘,我正好要出去,让我帮你埋吧。”

那个姑娘见是店里的客户,手里还拎着刚买的小猫和小狗,况且是一只死了的小狗,也没有多想,将塑料袋子递给唐承轩,说道:“那真是太谢谢你了。”

唐承轩接过塑料袋子快步离开,手中输入一股真气进入小狗的身体,维持住小狗的生命,让它不断气,一边迅速向四周打量,想找一个没人的地方。

可惜现在正是人多的时候,街道上人来人往,街道两边的店铺,也都是连接在一起的,唐承轩可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玩消失,只好耐着性子,走出宠物市场,走到一个拐角的地方,唐承轩看见周围的人不是很多,就走到人行道上一棵大树的后面。

将手里拎着的笼子,和黑色的塑料袋子放在地上,唐承轩打开黑色的塑料袋子,将手伸进口袋,从空间仓库里,取出一瓶稀释成一百万倍的紫元液,假装是从口袋里掏出来的,打开瓶子,将小狗的嘴扒开,滴了一滴紫元液进去。

对于紫元液的效果,唐承轩只是听七宝童子说过,并没有直观的映象,更加没有实验过,而且也不敢随便实验,所以碰到这只垂危的小狗,唐承轩不由得动了心,这么好的实验材料,到哪里去找?所以才赶紧将这只小狗骗过来。

喝下紫元液之后,只片刻的功夫,那只小狗的气息,就渐渐粗壮起来,慢慢的睁开了眼睛,抬起头来,看了唐承轩一眼,甚至还哼哼了几声,完全不象刚才一副断了气的样子,虽然还比较虚弱,站不起来,却基本没有什么大问题了。

看到这个结果,唐承轩大喜过望,从实验的效果来看,紫元液果然不愧是疗伤至宝,即使稀释了一百万倍,但是对普通人和动物来说,无异于救命的仙丹,只片刻的功夫,就将性命垂危的小狗,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自己以后也可以放心的使用了。

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将笼子和塑料袋子收进空间,取下伪装面具,唐承轩从另一个方向离开了。

第十七章林少华

走到大街上,小心查看了一下四周,发现没有人注意自己,唐承轩放下心来,看了看时间,才十一点二十分,这个时候干什么好呢,唐承轩不由得有几分踌躇。

忽然想到高中时候的好哥们林少华,他家里好象就在花鸟虫鱼市场,开了一个门面,就在这条街上,林少华、周淮安、孙翔,这三个人,都是唐承轩上高中时代的死党。

林少华和孙翔一样,高中毕业以后,没有上大学,而是回家帮父母干活,林少华的父母开了一家花店,据说生意不错,唐承轩到他家里去玩过好多次,店里却是从来没有来过,毕竟有父母在,大家都不太自在。

唐承轩掏出电话点了几下,选到林少华的名字,打了过去。没一会儿那边就接通了:“喂,是阿轩吗?你现在在哪里?”

“少华,是我呀,我现在在外面出差,你在干嘛呢?”

“我还不是在店里面,今天我爸妈都出去进货了,留我在这里看家呢。”

“哦,是吗,我正好路过这里,就想着给你打个电话问一问。”

“那你赶紧过来吧,正好陪我吃饭,我再打电话,问一下阿翔有没有空,哥几个一起聚一聚。”

“好的,我马上就到。”

唐承轩转身向花鸟虫鱼市场走去,走不多远,就看见林少华家开的花店,主要是名字太好记了,就叫林家花店,简单明了。

林家花店的门口,摆放着数十盆各种各样的鲜花,有玫瑰、牡丹、茉莉等等,五颜六色,看起来特别漂亮,靠近门口的地方,放着若干束鲜花,唐承轩对于这些花啊朵啊什么的,一向不太感冒,看了一眼,就走就店去。

林家花店比较大,装修的很豪华,店里面错落有序的摆放着一盆盆的鲜花,看起来就象是走进了花园一样,柜台前面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正是林少华,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正在和一个年轻的姑娘说着话。

看见唐承轩走进来,林少华立马露出笑容,挥手打了声招呼:“嗨!阿轩,好久不见,怪想你的。”又转头说了几句,那个年轻的姑娘转过身来,冲唐承轩微微一笑,走到一边忙碌去了。

林少华走过来,拉着唐承轩向后门走去,后面是一个大院子,院子的两边,全是用玻璃做成的温室,里面也种满了鲜花,从温室中间的过道走过去,迎面是一栋五层的小楼。

林少华拉着唐承轩走进小楼,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问道:“想喝点什么?茶叶还是咖啡?或者饮料?”

唐承轩微微一笑,说道:“你就别问了,我还是老习惯,白开水就好了。怎么样?看你很忙的样子。”

林少华摇头一笑,从旁边的柜子里,拿出一瓶纯净水递给唐承轩,自己拿了一瓶碳酸饮料,说道:“有什么好忙的,每天都是这些破事,我干了这么几年,真是干腻了,你说我一个大老爷们,成天和这些花花草草的打交道,简直不能忍受,真是羡慕你们几个啊,等下半年我妹毕业回来了,就把这些事情都交给她,我也要到外面去闯荡一番,开一家大公司,让我爸我妈看看。”

唐承轩开心的笑了起来,这个林少华,还是有一股孩子气,开公司就是为了让爸妈看的,不过他这个人,对朋友兄弟是相当讲义气的,遇到什么事情,该出手时就该出手,没有二话,他这种性格,不知道是否适合当老板,唐承轩不想打击他的积极性,就说道:“好啊,等你出来开公司,干大事业,我就来给你打工。”

林少华撇了撇嘴,说道:“这是什么话,说真的,我现在正在找路子,如果有好的发财路子,你可要来帮我,哥们一起创业,一起发财。”

林少华一边说着话,把碳酸饮料放下,一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包金喜牌香烟,递给唐承轩一只,自己也拿出一只香烟点上,唐承轩本来是不抽烟的,后来和女朋友分手以后,慢慢的染上了这个习惯。

自从洗筋伐脉,修炼到先天境界以后,唐承轩好象对这玩艺没有什么感觉了,可抽可不抽,不象以前,有了烟瘾,就时不时的想抽上一根。

“对了,你在那个鑫鹏贸易公司里面当业务员,现在干得怎么样了。”

“我运气很好,碰到了一个大学的校友,比我早几届毕业,是我的顶头上司,对我相当不错,所以混得还可以。”

两个人一边抽烟喝水,一边聊天,时间倒也过得很快,忽然,门口一暗,走进来一个身材高大,面目俊郎的青年男子,约莫二十三、四岁,穿着一身黑色的警服,原来是孙翔来了。

林少华一见孙翔这样,就开始挖苦他:“我说阿翔,你小子怎么穿成这样就来了,就不能换一身打扮,我本来还准备带你们去新开的福华大酒楼,好好吃一顿,现在怎么办,就在我家里对付一顿得了。”

“哎,别啊兄弟,你不知道,哥最近忙得很,可是一接到兄弟你的电话,哥这不是立马放下工作就来了吗?千万别在家里对付,咱还是去酒楼吧。”

三个人在屋里小坐片刻,就一起起身向外面走去,林少华已经交代好了店里的职员,三个人也不坐车,慢悠悠的向前走。

福华大酒楼是一家新开张不久的饭店,就在旁边的商业步行街上,离这里很近,据林少华所说,那里面的饭菜很有特色,不是本地的老板,据说是从东海市那边过来的,在东海市也是比较出名。

这里的福华大酒楼只是一家分店,不过大厨是从东海市那边请来的,东海市是一线大都市,能在那里混出点名堂,应该也是有些本领的。

现在正是中午吃饭的时候,等唐承轩三个人走到福华大酒楼的时候,只见酒楼外面的停车场上,已经停满了各种车辆,走进去一看,里面已经坐满了人,生意真是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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