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的辩护律师还指出,妮可·布朗和罗纳德·高曼或许是被黑手党灭口。因为妮可·布朗有吸毒历史,在和辛普森离婚之后,妮可·布朗负债累累,极有可能因为支付不起毒品钱被报复灭口。罗纳德·高曼也可能是招来****势力灭口的原因,因为这位英俊的服务生工作的那家酒店本身就有****背景,在1994到1996这短短的两年时间里,这家酒店有四位服务生先后遇害。
辩护律师的辩词在证据面前苍白而无力,现场的证据全部指向了辛普森,凶杀现场两处发现辛普森的血迹;现场提取的毛发与辛普森的头发相同;警方在现场和辛普森住宅发现的血手套是同一副,两只手套上都有被害人和被告人的血迹;在辛普森住宅门前小道、二楼卧室的袜子和白色野马车中都发现了辛普森和被害人的血迹。现场的脚印和血迹都支持,辛普森是那一晚凶杀案现场除了遇害者罗纳德·高曼和妮可·布朗之外唯一出现的人。这件案子几乎可以说是铁证如山。
因此辛普森案在开审前,美国民众大多数都相信辛普森有罪,而法律也会给死者妮可·布朗,罗纳德·高曼一个公道,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却让人大跌眼镜。
辛普森的律师团队由著名黑人律师约翰尼·柯克兰,罗伯特·卡戴珊,杰拉德·乌尔曼,卡尔·道格拉斯等人领衔,此外还雇佣了美国当时最顶级的基因科学家和私家侦探为辛普森反攻。他们认为,dna技术不会说谎,但是如果加州警方刻意栽赃的话,那么一切就又都是未知数了。
约翰尼·柯克兰等人都是纵横美国各大州的知名律师,质疑警方的证据早就已经驾轻就熟。他们很快眼尖地发现,警方所提供的关键证据,诸如白色野马车上的血迹、客房后的血手套、二楼卧室的血袜子等重要证据凑巧都被洛杉矶警方的一位名字叫做大卫·福尔曼的警官发现的。
要知道案发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和辛普森家中的有多位警员,为何这么多证据都被马克·福尔曼发现了?这似乎不太符合逻辑。约翰尼·柯克兰认为,即使是福尔摩斯也不可能向马克·福尔曼这样神通广大。
庭审现场,辛普森的明星律师团开始围攻这位福尔曼警官,约翰尼·柯克兰还发现,这位马克·福尔曼案发当天并不当班,而洛杉矶警方派遣一位已经下班的警官带队去勘察现场,这一举动极不敬业。
公诉律师是加州著名的女律师玛西亚·克拉克,面对辩方律师的这一说法,玛西亚认为警察的作息规律本身就不规律,马克·福尔曼警官本人和他的同事一样,经常加班,因此大卫·福尔曼在下班时间带队去勘察现场没有什么不妥。
辩方律师却死死咬住了马克·福尔曼警官不放。辛普森的律师团队很快就在调查中发现,这位马克·福尔曼有警官有种族主义倾向,曾经有黑人投诉这位白人警官向他们使用“黑鬼”这样的种族主义字眼。
如果可以辩方律师可以证实,马克·福尔曼是一位种族主义者,那么警方发现的那些有力证据的可信度就会大大降低。因为法官和陪审团成员有理由相信,一位白人警官出于种族主义的观点,仇视辛普森这样的黑人成功者,会在现场勘查证据和办案的时候刻意栽赃辛普森。
身为警察却在公开场合发表种族主义言论,是很可能要丢饭碗的,这位马克·福尔曼警官自然在法庭上予以否认。
辛普森重金雇佣的私家侦探发挥了作用,他们找到了一位黑人青年,这位黑人青年在法庭上作证,声称马克·福尔曼曾经在加州的公路上辱骂他,他还嘴后就被福尔曼扼住了脖子,差点没被掐死。又有一位中年的白人女性在法庭上证实,她有一次开车和一位黑人朋友同行,被福尔曼警官拦下,福尔曼“忠告”她不要和黑鬼一起乘车外出。
☆、第346章 《辛普森案》(三)
辛普森的律师约翰尼·柯克兰,罗伯特·卡戴珊等人找来的两位证人的证词,使得陪审团对这位马克·福尔曼警官产生了一定的怀疑,但是这些怀疑还不足以为整个辛普森案扭转战局。
真正扭转了整个案件的是一盘录音带的出现。
面对辩方律师的围攻,马克·福尔曼警官辩护称:“我并不是一个种族主义者,至少在这过去的十年的时间里面,我可以确定自己没有用过‘黑鬼’这样的侮辱字眼。”
马克·福尔曼的这些话都被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听得真真切切,然而之后,辛普森的梦幻律师团队开始放大招了。
辛普森斥资百万雇佣的科学家,侦探和律师们,为了给辛普森脱罪,想尽了各种各样的办法,他们居然从距离加利福尼亚州千里之遥的北卡罗来纳州弄来了一个录音带,这个录音带为辛普森扭转了不利的局面。
这个录音带的提供者是一位名字叫做劳拉·麦金妮的女士,这位女士是一位职业编剧。1986年,劳拉·麦金妮女士打算写一部关于美国警察的电影剧本,她美国多个州的警察局,找那些一线警员聊天,了解他们的故事。
劳拉·麦金妮在一次来好莱坞和自己的编剧同行们开会的时候,到访了洛杉矶警察局,她随机采访了几位警察,里面就有这位辛普森案的关键证人马克·福尔曼。
在这段录音带里面,在被劳拉·麦金妮问到洛杉矶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原因的时候,马克·福尔曼说道:“还能因为什么?洛杉矶这里有太多的黑鬼,自然而然他们也就影响了这里的治安。这帮黑鬼全是下流痞子,我真不明白天使之城会有这么多的黑鬼,人们以为洛杉矶湖人队里面的魔术师约翰逊和天钩贾巴尔这样的黑鬼可以为黑人代言,但是他们只不过是一群没有进化完的黑猩猩罢了.。”
在这段长长的采访当中,马克·福尔曼居然连续用到了四十多个“黑鬼”字眼,字里行间都表明了自己是一个种族主义者无疑。公诉人律师玛西亚·克拉克表示,辛普森律师团提供的是一位编剧的录音材料,这属于文学创作的范畴,很难确定这位编剧在采访马克·福尔曼的时候有没有采用煽动性的话题来刺激他。即使马克·福尔曼是一位种族主义者,也无法就此否定他的证言都是假的。
但是马克·福尔曼的种族主义者身份曝光很显然让整个战局急转而下,辛普森的辩护律师约翰尼·柯克兰转而向法庭起诉马克·福尔曼做伪证,辩方律师开始全面反攻。
约翰尼·柯克兰律师认为,马克·福尔曼在公正严明的法庭上,公然无视法庭的尊严,谎话连篇,那么这位曾经全程参与了辛普森案件现场证据取证的法官,在私底下自然而然也就尽可能地栽赃辛普森。柯克兰律师甚至直斥洛杉矶警方根本就是存心要把辛普森做成本案的凶手,因为他是一位“赚了大钱的黑人,这刺伤了很多人的心。”
柯克兰在向陪审团的总结陈述中,将福尔曼比作阿道夫·希特勒,这一做法后来受到罗伯特·夏皮罗和至少一名陪审团成员的批评。柯克兰称福尔曼是“一名种族灭绝主义者,一名作伪证者,是美国最大的梦魇,是邪恶的化身”。
柯克兰的这种说法被公诉律师玛西亚·克拉克当庭驳斥,玛西亚声称:“约翰尼·柯克兰是在用种族主义来混淆法官以及陪审团们的对辛普森案的判断。”
玛西亚·克拉克的观点在日后得到了大多数美国律师同行们的认可。内行看门道,这位律师他们都看得出,约翰尼·柯克兰是在法庭上利用种族主义大旗为辛普森脱罪。但是这些律师也都认为,约翰尼·柯克兰这位黑人律师,在庭审的关键时刻祭出“种族主义”这一杀手锏是一个“无比聪明的决定”。
因为陪审团的十二位成员当中,拥有九位黑人民众,辛普森的辩护律师抛出让美国社会都紧张的种族主义话题,很明显会为左右陪审团的判断。
洛杉矶更是种族矛盾严重的地区,就在辛普森案发生的两年前,在1992年,洛杉矶爆发了轰动全球的罗德尼·金事件。
1991年的3月3日,原本应该是无数美国人骄傲的一个日子。因为在这一天,由“世界警察”美国领军的多国部队,在中东地区的科威特,伊拉克两地,重创了独裁者侯赛因·萨达姆的伊拉克军队,美国大军兵临巴格达城下,迫使伊拉克政府宣布接受美国为首的联军提出的停火条件,海湾战争正式结束。美军以148人阵亡、458人负伤的代价,取得重创伊拉克42个师,一举收复科威特的空前胜利。
然而在这一天,美国的洛杉矶却发生了白人经常殴打一位名字叫做罗德尼·金的黑人青年的事件。
罗德尼·金出生于1965年,从小热爱体育运动的罗德尼拥有超强的体魄,尤其擅长打棒球。如果罗德尼坚持学业的话,他是有机会进入棒球大联盟的,但是因为学习成绩太差再加上家境一般,罗德尼没有坚持自己的学业,中学辍学后就开始了打工的生涯。
罗德尼·金的脾气不好,有喜欢借酒闹事。曾经在1989年因为琐事居然抢劫了一家商店,被判入狱三年,由于在狱中表现良好,1990年的12月罗德尼·金提前出狱,警方要求罗德尼·金不再饮酒,以免出来后继续危害社会,罗德尼·金满口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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