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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虫皇 (梦狂风)



来吧,生命复苏与饲养。

刹时间,一丝血精热流便从李锋身体流向了半死不活的螳螂身上。

肉眼能够可以看到,此时此刻的螳螂,立马恢复了生命力,焕发出更强大的生命力,而它受伤的身体,正在快速恢复治愈。

大约过了十分钟后,李锋手中的螳螂显然已经全面恢复,精神十足,那两把螳刀,竟然还试图向自己下手。

我去,你白眼狼不带这样的,哥花费血精治好你,你竟然向我下手,还好李锋早有准备,刚好抓住它的颈部,这才避免了被它的螳刀割伤。

被全面复苏生命力的螳螂,马上进入了饲养阶段,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足足十分钟整,李锋才感觉自己的血精涌出慢慢停止了下来,他一直在留意血精的消耗度。

得出的结果,初步饲养一只螳螂要30单位血精,大概是原来的螳螂所拥有的血精五倍值。

“你给螳螂输入了30单位血精,螳螂获得异常成长,晋升为一阶螳螂王,一阶螳螂王对你的亲密度提升。”

原本只有120mm左右的螳螂,此刻已异常成长到了200mm,李锋一只手掌,差点放不下来了,初眼看上去,竟然说不出的令人心悸。

这可是大家伙啊,如此大的螳螂,被它来上一刀切割,李锋只要想想,也不由一阵发冷。

不过,越牛逼越好,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李锋已经打定主意了,非常弄一只牛逼的凶虫出来非可。

如果蚁王小黑,只能充当农民采集工,而眼下这只螳螂王,那就是自己第一个培育的战斗兵种,哇哈哈,现在看来效果还不错。

啥也不说,看着自己的血精单位还有九百多,而且每隔几十秒就会陆续增加数单位,李锋立刻毫不停顿,对螳螂进行了二次饲养。

“你目前所拥有的血精份量,可以对一阶螳螂王进行二次饲养,是否饲养。”

第二次对螳螂饲养,过程更久,这次血精的输入足足过去了十五分钟,所需血精单位是150点。

二阶的螳螂王,其躯体再一次增长,成长至250mm,与此同时,它那一对锋利的膛刀,也出现了惊人的变化,竟然是从来的绿色,渐渐渡上了一层浅金色。

一眼望上去,那就好像开始蜕化成金属般似的。

李锋看了看自己所剩下的血精,正好还可以实行三次饲养,没有犹豫,他一股作气进行了三次饲养。

近三十分钟后,一只足有300mm的螳螂王展现在他的眼前,而且那对螳刀更催向金属硬质化了,竟然产生出了一层金属反光色泽。

比从前的更坚韧与锋利,那个样子简直就像刽子手,挺吓人。

“乖乖,这可不得了。”李锋暗暗惊喜。

“恭喜,你成功饲养出了一只三阶螳螂王,该螳螂王获得号召下属的能力,统率值为10。”

“恭喜,你成功饲养出了一只三阶螳螂王,该螳螂王亲密度已达到满值一百,从而转变为忠诚。”

终于达到三阶螳螂王了,毫无意外,李锋成功获得螳螂王的亲密度达到满值,从而从化为忠诚。

简单的说,那就是从现在开始,他可以初步躯使这只吓人的螳螂王。

只不过,螳螂王与蚂蚁王有了明显不同,最大的不同之处,那就是统率值。

如果三阶的蚁王统率值拥有一百的话,那么螳螂王也就只有区区十了。

看来这莫明的提示音也不是乱来,而是会跟据现实环境事实,对待不到的饲养生物的。

很明显,螳螂的数量远远比不上蚂蚁,它们也不是群体社会结构,因此只有十个可怜的统率值。

当然,李锋也没把这当作一回事,毕竟蚁王能够号召的兵蚁是越多越好,蚁王的统率值越高,这预示着收集血精更快。

而螳螂王?

唔,这种天生战力惊人的膛刀手是战士,可不是农民,三十公分的螳螂王,已经很恐怖了,算上它那对趋向金属化的锋利膛刀。

李锋毫不怀疑,哪怕是一头大狗在它的面前,也会被这凶虫以惊人的袭杀速度,切割开两半。

“可惜,只可惜目前自己的血精并不够,要不然一直饲养到五阶,把螳螂王饲养成自己的使魔,把忠诚化为死忠,那就更牛逼了。”

李锋有些感叹可惜。

四次饲养螳螂的血精单位,已经惊人高到3750点血精,而第五次更是需要18750点。

不过数字虽然庞大,还好现在以李锋的蚁王兵团收集速度,大概一天就能够集全了。

真正令人惊人的恐怕还在五阶之后,这也难怪饲养到了五阶就是一个分水岭了。

“嗯,以后就叫你小绿好了。”看着狰狞的螳螂王凑近到自己身边眨巴着那对吓人三角眼,李锋只感觉背脊一阵发凉。

如果不是清楚小绿对自己达到忠诚,他绝对不会给这么危险的生物靠近。

“小绿,去吧,到后山去,尽可能不要让人发现你,知道没。”

趁着师姐去了上班,而慕青还未回来,李锋连忙把小绿带到后院。

虽然小绿不会说话,但他知道,这家伙既然从亲密度转变为忠诚,那么一定能明白自己的意思了。

果然,小绿这只凶家伙,那三眼角向李锋瞧了一眼,便卟哧一阵扇动,展翅融入了后山。

做完了这一切,李锋突然整个人安静了下来,短短几天时间,血精的出现,完全改变了他的世界。

接着下来做什么?

三万块?

一开始得到三万块,倒是觉得是笔天大巨存款,但现在冷却后,他却突然发现自己所拥有的本钱并不多,至少,这三万块并不能给他自己,还有家里改善什么。

心中对于力量的追求冷却,他这才渐渐意识到,金钱还是很重要的。

难道继续饲养多些一阶蟋蟀王卖钱?

不不不,先不说这么做,将会有多么惹人怀疑,而且什么卖的多了,估计也不值钱了。

一只一阶蟋蟀王,如果未经过一轮验证,顶多只能卖个一万块,卖多了还不值钱。

要是到时被自己弄到蟋蟀将军多如狗,蟋蟀之王满地走,那这麻烦就大了。

正当李锋头痛着如何利用血精赚到更多一些钱的时候。

远在秦市环西区,年老的宅院。

“爷爷,你上次不是说那个叫李什么的年轻人医术很厉害吗?他还在秦城吗?”

赵子榆一回到大宅,就风风火火问道。

“怎么了,小榆,你不是很抵触爷爷安排男生和你见面吗。”年老正在院落逗弄着金头大将军与青头阿果两在玩耍,不禁好奇回头道。

“不,我找他可不是什么相亲,是若诗她那条哈士奇受伤了,就快死了。”赵子榆眼睛红红道。

“胡闹,李锋是养虫世家,又不是兽医……”年老听了不由一阵气苦。

他还以为自己的宝贝孙女转性子,但是没料到居然是打这个主意。

“不试过怎么知道……”赵子榆一脸倔强望着她爷爷,这招不揍效,立刻抓着年老的手,摇啊摇嗔声道:“爷爷,你就行行好嘛,若诗都伤心死了,你就让他来试试。”

第十五章小样,别跟我装

“年老好,你找我过来有什么事。”事隔几日,突然接到年老的电话,李锋不禁有些疑惑,没有多久,便再度来到了年老的宅院。

“咳咳……”年老脸色现出一丝尴尬,咳了下才道:“来,小锋,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孙女儿,小榆,恩,这就是李锋了,世代养虫能手,我的金头就是他治好的。”

受到年老的介绍,李锋这才微微转身,发现在年老身边坐着一个女孩。

年约二十岁左右,长着一张清秀丽色的瓜子脸,弯弯的月儿牙,一对明亮有神的眼睛,嘴角微微翘起充满自信。

一身合体的休闲运动服,扎着一条马尾,苗条可人的身段,竟说不出青春逼人,好靓丽的一个女孩,李锋微微惊叹,一种说不出的惊艳感觉,让他微微失神。

这年老的孙女,竟然有着不输于林倩倩的外貌,这股青春靓丽就如一颗明珠,光芒夺目。

我去,这年老的孙女竟然这么靓。

“你好,我叫赵子榆,很高兴认识你。”赵子榆在外人面前,完全恢复了清冷的模样,但她那双眼睛不停在李锋身上打转,却出卖了此女外冷内热之心,她好奇盯着李锋看了一会,似乎想找出这家伙是不是这么神,竟然连金头伤得这么重也能治。

当发现李锋望向自己一阵失神,赵子榆不由笑了,笑得很好看。

自信的女孩多臭美,这名话一点也没有说错。

“呃,我叫李锋,也很高兴认识你。”李锋被惊艳了一阵,看到眼前伸出来的青葱玉手,他下意识伸过去一握。

仅是一握,女孩那修长白皙的玉手,就好似给他传来一种触电的感觉,我的娘,这妞好美,手很滑,软软绵绵的,人美,手更美,这是女神级般的美少女啊。

两人算是初步认识,年老显得颇为高兴,他招呼李锋坐下,便说起来正事。

“啊,年老,赵……唔,不对,这赵子榆既然是年老的亲孙女,怎么会姓赵,而不是姓年?”李锋呆了下。

“小榆她妈把她生下来就去世了,所以为了纪念她母亲,小榆便从小跟娘姓。”年老不愧是人精,很快看出李锋的疑惑,稍为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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