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逍城摇摇头,否定所有的想法。橙黄的月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洒在莫逍城的沉思的脸上,折射出他的重重心事。
他现在是一个平凡人,却不一个甘于平凡的人,竟然父母给了他一次生存于这个世界上的机会,他就应该把握住,做出一番大事出来。
强国强种。
莫逍城脑海中想起自己刚才对梁太正说的话,想要强国强种,在今天看来的确是一个笑话,要是发到网上,肯定有很多人喷他,你是什么西瓜萝卜皮,还想强国强种?
当代是热兵器时代,物质横流,纸醉金迷,很多人的观念已经不同,奋斗几十年,还不如有一个好老子。学得好还不如嫁得好……
而且现在是和平年代,战争已经远离社会,再也不是以前那个烽烟四起,民不聊生的时代。每人都过上了好日子,赚钱升官才是王道,练个武虽然能够健身,不过要三五年的苦练才有所成效,现在的人哪里还有这份耐心。
最重要的一点,就算学好了一身好功夫,那又能怎么样,浪费了光阴不,到了社会上,还不如一个白领混得开,武功再好,最多也是做做保镖、保安这样的活。若是用武功来做坏事,还要被国家拘捕,得不偿失。
正是因为这样,练武的人越来与少,就算有练的,七成以上都是随便练练的,到了明劲就停下了,找另外一条出路。这个世道,有功夫没用,有钱才是王道。
……
莫逍城叹了叹气,他也想过像哥哥莫威城那样开一家武馆,很快又给他否定了,自己才二十来岁,还远远不到开馆收徒的时候。
左思右想,他又想起了刚才和郭云瑶的超级尴尬事件,即使现在过去了好久,他还是会感到脸红,就算面对生死对决不眨眼的他,碰到了这样的场面,也会心跳加速,不知所措。
要是换了其他个人,他还没觉得那么尴尬,可这个人是郭云瑶,自己曾经恋人的亲妹妹,心中的小姨,他就有些接受不了了。好像是偷吃了禁果,错乱伦理,对不住死去的郭云雪。
他也知道,自己不可能一直这样单身,迟早都是要娶妻生子的,就算心里还装着一个郭云雪,无法爱上其他女人,他都要为莫家传宗接代,不可能这样一直孤独下去。
他心里已经定位,娶谁都可以娶,就是不可以娶郭云瑶,这样实在有违伦理,对不住郭云雪。
不过幸好他还年轻,没有到要娶老婆的时候,起码二十八岁上了,他才慢慢作打算。
菁菁校园,情仇纠纷
第一百章重回校园
莫逍城起得早,草草洗了个澡,吃了早餐,就出门了。经过半个晚上的休息,他的身体状态已经恢复,又龙精虎猛起来。
眉间的一点疲惫消失得无影踪,在高业先的对决中,暗劲碰撞,留下内伤,常人很难痊愈,不过莫逍城是化劲高手,对劲的运用由内到外都熟悉透顶。这样说,就算他身上贴了一块很粘稠的膏药,他也能够轻而易举地把它震脱,而且没有一点痕迹。
他到了化劲,对劲的运用可刚可柔,可以做到一个石桌上放着一块豆腐,莫逍城往豆腐上面一拍,豆腐丝毫无损,而豆腐下面的石桌会被拍成粉碎!
这是柔劲和刚劲的高难度结合。
神足不思睡,他昨晚只睡了三四个小时,都已经足够,早上起来生机勃勃,昨晚失去的体力也回之九成,再打一场都问题不大。
现在还很早,七点钟多一点的样子,莫逍城走在公园里晨运,拿出太极枪,比划起来比之前更加地轻松,多了一种不明不白的味道在里面。在外人看来,就好像是一条七米长的大蟒蛇在吐信。
传说民国“神枪李书文”当年的长枪功夫十分了得,只要大枪一抖,枪头闪电般出直径一米多的圆圈,其势恰似长江之水,磅礴千里;扎枪时,恰似流星赶月,鬼恐神惊。速度快,力道猛,且准备度极高,达到出神入化、登峰造极之境界。
李书文是练八极的,练枪成痴。打拳时,一步一拳,一步一掌,一步一肘练着走。练枪时,他一边走一边拧着大枪栏、拿、扎。
他以超常的毅力,获得了超常的劲力。碗口粗的枣树、槐树,被他的掌力一拍,就会被震死。
昼扎铜钱眼,夜扎香火头。李书文的枪法奇准,他大枪扎枣,一枪一枣,百枪百枣。在室内排掌击空,离窗五尺,穿纸震荡有声;用大枪刺壁之蝇,蝇落而壁地无痕。
当年的李书文也是化劲高手,现在的莫逍城也是化劲高手,一个练八极,一个练八极,而且两人都是喜欢玩枪的。莫逍城就算比不过李书文,也差之一二罢了吧。
唰——
莫逍城两手握枪,接着一抖,向前一送,树上一片树叶被挑下来,竟是莫逍城刺中了叶梗。单是这份眼力,这份手力劲力,都令一般的练家子望尘莫及。
七米长的大枪,枪身又韧又软,随便一动,都会左右晃动,十分地不好控制。常人有这么大的力气握紧挥动,都不能够真正地用来打人。动作一大,就会被牵着走。而且大枪的质量大,长度长,惯性也相应很大,舞动起来枪头的动作就没有那么快速了,不说打人,反而会成了累赘。
不过莫逍城的力道十足,劲力也十足,舞起这七米的太极枪就如同耍牙签,指哪打哪,一个打一个准。
……
复明大学。
菁菁校园,小草青悠,大厦林立,到处充满了青春的气息,莫逍城走在校道上,旁边有多多少少的男女学生走过,他穿着宽松的动装,很年轻,那些学生都看不出他是个老师,还以为是哪个班的学生。
也难怪,莫逍城的样子看起来就和大学生没有什么两样,不认识他的人,根本认不出他是一个大学的教师。
现在是早上八九点钟,正是早上开始上课的时候,很多学生都走在校道上去教师上课。
大学是个好地方啊,轻松,一个星期也没有多少节课,无忧无虑,正是享受人生辉煌青春的时候。在大学里,没有那么多的压力,该谈恋爱的谈恋爱,该做网虫的做网虫。大学四年,人都会增重十多斤。
莫逍城读过大学,是本科,就知道读大学的好处,他的初恋,就是在大学时期开始的。
现在回想起自己以前在大学时期的日子,还是挺怀念的,那时候的自己可谓是年少轻狂,不知道打了多少不顺眼的人,半头个月,就成了全校的名人,风人物,比当年的校草还要出名几分。成了很多女学生的大众情人,不知道收到过多少封情书。
他自己就搞不明白,自己长得和帅字完全搭不上边,那些女学生的审美观到底是怎么样的,就因为自己到处得罪人,和人家打架,得了个什么全校第一高手,就喜欢上他了?那些女生莫非是瞎了狗眼?莫逍城不无腹诽着。
想到自己以前的大学生生活,莫逍城脸上出现缅怀,过去云烟,四年的生活,有苦有甜,令莫逍城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咦,忽然莫逍城想起之前有个散打队的队长,叫周全贵的,挑战过自己,不也是什么大学的第一高手么,他是不是也有很多的女同学暗恋?
校园广播一阵短暂的音乐响起,第一节课上了。
莫逍城之前向郑校长请了假,早上给他打了电话,郑校长没有说什么,也没有问莫逍为什么请这么久的假。
这一个月实在发生了很多事情,比莫逍城以往半年加起来还要多,现在他回到复明大学,有种熟悉中的陌生。
“咦,我没看错吧,这个不是莫老师吗,我的乖乖,莫老师,你可是请了一个月的假啊。”
莫逍城刚一走进办公室门,就有一个老师发现了他,惊讶道。
这一声惊叫,立刻所有的老师都看见了莫逍城,那眼神就好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似的。又一个老师道,“莫老师,一个月了,我们还以为你已经辞职了呢,李眉老师还怨你不告诉大伙,连个欢送会都没搞。”
七嘴八舌,这些老师都在问着莫逍城话,莫逍城连话都来不及说。
不过令莫逍城奇怪的是,李眉并没有在这里,刘金德也不知道哪里去,不过他也没有在意,回到自己原来的座位坐下。
一个月没有打理过,按道理说应该表面布满了灰尘才是,刚好相反,桌子凳子,都一尘不染,好像莫逍城不是走了一个月,而是昨天刚在这里坐过。不用看,肯定是有人给他打扫过。这个人会是睡呢,难道是老好人钱云,还是对自己有几分情意的李眉?
“不用猜测了各位老师,我就是生了一场病,然后办了点事,前前后后就拖拉了一个月的时间,到了昨天才办完。对了,一个月过去,我的课程没有怎么变吧。”莫逍城道。
坐在他对面的一个物流管理专业老师给他递过一张表,“呢,上个星期学校做了相关的课程调整,莫老师你看看你的课程有没有改变吧。”
莫逍城拿过来一看,是有些调动,自己多教了两个班,课程也多了几节,从之前的一个星期十节课变成了一个星期十四节课。多几节课,他倒没有什么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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