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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王启年 (归卧故山)


  话到这里低了下去,不可听闻,王启年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应该是那几个骑士和少爷想打她的主意,她父亲阻拦,便杀了她的父亲,抢了人。
  王启年伸手抓住两匹马的缰绳,对缇娜说:“你会骑马么?”
  缇娜摇摇头,王启年二话不说,将她扶上马,告诉她该怎么做,自己也翻身上马,那几具尸体,根本不看一眼,迟早伊登男爵会知道的,王启年准备带缇娜走,甚至出了利亚公国,到了城市,准备找一个好人家,给他收养,也算做事有始有终,只有远走他乡,才能避开此事。
  两匹马并不快,好在村庄并不远,庄上农民已经将缇娜的父亲收敛,个个唉叹,但这个时代的命运就是如此,他们已经麻木,见缇娜回来,胆大的村民要她快走,有亲戚就去投靠亲戚。
  缇娜强忍着悲痛,给死去的父亲磕了几个头,王启年看见缇娜的家,只有一间茅屋,十分低矮,里面隔成三间,几乎没有什么家具,缇娜用一个粗陶碗给王启年舀取一碗干净的水喝,算是待客之道。
  王启年叹了一口气,叫来两个乡亲,给了他们各一个金币,叫他们好好安葬她的父亲,便和缇娜出了村子,缇娜没有行李,身上衣服打着补丁,缇娜说,这是她母亲留给她的。
  他们走后,两天后,伊登男爵寻来了,结果在村庄不远处,发现了五人的尸首,大发雷霆,很快就知道了怎么回事,他死了儿子,不过这点他并不太悲伤,他儿子有的是,但他的脸面被打,这点他忍受不了。
  近来,他有点不顺,前不久,刚从战场上用赎金将自己和几个骑士赎回,损失了十万金币,心情这阶段都不好,偏偏又出现了这回事。
  他大发雷霆,差点将全村的人处死,好在他还算有理智,杀了人容易,杀完了人,没有帮他种田,这可不成,所以他发了一通火,打了一些人屁股,才算平息下来,但王启年和缇娜,他不会放过。
  
  第031章 学剑
  
  阿道夫骑士认真看着尸体是留下的痕迹,特别是他们的致命伤口,他在脑海中构建当时的情景。
  这些人都是只有一个致命伤,都是在咽喉部位,他是一个正式的骑士,虽然只是初阶,也就是七级骑士,他练出了剑气,一种可以附在兵器上,甚至离体的能量,与低阶骑士相比,不是同日而语。许多骑士只能到低阶骑士,终生不能进阶骑士。
  他的眼力也随着修为上升,变得高明,伤口细而深,这是刺剑所伤,角度初看差不多,但事实上,相差很大,虽然都是在咽喉部位,但角度不同,这是一个刺剑高手。
  他脑海中出现了一个人,只用一剑,剑如毒蛇,剑光一闪,一个人便栽倒在地,最后一个显然已经回马,虽然马早已走失,但尸体倒地样子,以及他们面部已经浮肿,但还可见他们死前不敢置信的样子。
  他吩咐一声,令人四下搜寻,花了半天的功夫,终于找回来三匹马,还有两匹,再也找不回来,他摆摆手,陷入沉思中。
  过了一会,他抬起头:“我们走,去见男爵大人。”
  伊登男爵听说他勘察现场,见到他的到来,从椅子上坐直了身体,问道:“尊敬阿道夫骑士,你发现了什么?”
  阿道夫带着自信:“高贵的男爵大人,凶手使用的是刺剑,剑法高明,五个人都是一剑封喉,血流得并不多,没有魔法痕迹,从刺剑上来看,凶手应该是盗贼、游侠或者刺客,但我怀疑,凶手具有骑士的实力,不然不会这么干净利落。”
  伊登站了起来,咆哮着说:“我不管他有没有骑士的实力,我只要他的脑袋!还有那个小贱人缇娜的脑袋。”
  咆哮之后,气得呼呼直喘,眼神凶狠,似乎要寻人而噬。
  阿道夫没有为他所动:“尊敬的男爵大人,恐怕迟了,凶手和缇娜已经走了两天多,而且他们有马,也不知道他们是往哪里去了。”
  “我养你们这些骑士干什么事,你们给我去追,我不相信他们逃上天去,那个凶手是什么人我不知道,但他身边有那个小贱人,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伊登又一次激动起来,脸胀得通红,手在挥舞,口中吐沫横飞,早已忘记了一个贵族应有的气度。
  阿道夫不为所动,淡淡地说:“男爵大人,他们早就出了您的封地。”
  这句话提醒了他,贵族没有征召,一般不允许带兵离开他们的封地,要出去,也只能不带武装。
  他颓然坐下,陡然又跳了起来:“给我联系白银之手,不管他们逃到哪里,我都要让他们尝到冒犯贵族的后果,另外,将此事报告给伯爵,我要从两方面让他们逃无可逃。”
  白银之手是一个杀手组织,只要给钱,不问客人什么要求,都会执行。
  缇娜这几日悲伤逐渐变淡,虽经历了一种大变,人也成熟不少,但毕竟年轻,终改不了少年人的习气。
  人一远离了悲伤,心气就活了过来,少女是第一次出远门,要不是遇到这样的事,说不定终身也不会出门,什么东西都新鲜,骑马也从不适应到了适应,甚至人和马之间有了较好配合。
  王启年对此很惊讶,他没有想到,自己无意中所救的少女,居然有这样的天赋,好像无意中她就会骑马,这不是普通的骑马,而有一种人马合一的趋势,身体自然地随马微微起伏,一丝一扣,身上肌肉居然和马的肌肉浑然一体,要是个男的,她就是万里挑一的骑士所要求的极品人才,可惜她是一个女的,虽然女的也有骑士。
  王启年虽不是骑士,但他现在也完成了骑士的基础训练,这点眼光还是有的。
  缇娜虽跟着王启年,王启年也没有亏待她,她身上的旧衣服早已被王启年扔掉,现在身上衣服是在一个镇上所定制。但她很懂得分寸,知道自己的位置,对王启年以奴仆自居,王启年没有更正她,王启年知道,她是一个农家少女,这个世界人的尊卑观点很重。
  不过,王启年并不需要人伏侍,相比起她对骑马的领悟,缇娜对伏侍人就差得远了,不过这一个少女在身边,相比之下,王启年发现他好像并不像年轻人,事实上他的肉体的确不是年轻人,而是四十几岁,但他标准有一颗年轻的心。
  缇娜一声欢呼,这个少女这几日已见到许多对她来说是新鲜的东西,开始只是张大了嘴巴,不取发出声音,后来与王启年熟悉以后,开始大惊小怪,一点也没有当日的沉稳,现在发出一声欢呼,因为前方出现一座相对较大的城镇。
  王启年一勒僵绳,对缇娜说:“我们就在这座镇上吃午饭,休息一会,再走。”
  缇娜当然没有意见,两人放松缰绳,任马信步进入镇子。在一家酒店门口,翻身下马,吩咐门前的侍者,将马牵去,用上好精料饲养,进入其中,缇娜走在王启年前面,不顾其中男人的轻佻的口哨声,径直走到柜台前,向老板娘说:“夫人,来两人的面包,还有烤肉,加一点蔬菜,再来一杯酒。”
  回过头对王启年说:“尊敬的主人,你看如何?”
  王启年点点头,没有说话,他一进入其中,空气似乎一下子压抑,王启年一身灰衣,就是进入酒店,也未将斗篷拿下,似乎永远处在阴影之中,那些轻佻的口哨声,一下子消失,酒店中难得地静了一下,不过很快就双被吵杂声所淹没。
  两人没有说话,女侍者送上东西后,也很快离开,她不知怎么的,感到一股阴气森森,只有缇娜习以为常,这是王启年还不能很好控制好他身上气势,不自觉中露了出来,由于缇娜跟他惯了,加上她本来生活之中,就充满了压抑,所以并没有觉得,但其他人不自觉地受到了影响。
  王启年啃着面包,喝着麦酒,酒并不好,他并不一定需要饮食,但在人间就得跟常人一样,他是一个巫妖,这点缇娜并不知道,对于一个生活在底层的人,知识几乎接触不到,她所知道的,只是乡民口中最离奇的传说,对巫妖没有一丝好感。
  王启年感到有一股目光在盯着他,他虽然不像常人那样,但他对别人恶意的目光很敏感,他以为这是魔法修行的缘故,他不动声色地向那个方向看去。
  他看到一个人,看起来很清秀,正在看他,见他似有发觉,目光移了开来,王启年一眼之下,就看出七七八八,这是一个好手,身体很匀称而且结实,虽然看起来很清秀,但他的手明显不同于常人,双手很灵活,而且粗大,虎口之处有老茧,但手指修长,而且很稳,一看之下,就知道他练过。
  王启年没有想到,自己一眼看出这么多东西,看来,自己修行魔法,在不知不觉中,脑子都灵活了。
  他目光虽移开,但这前他眼中的恶意不经意间流露出来,这点令王启年很好奇,自己的记忆之中,并不认识这个人,而且可以肯定,他不是创主教的人,到底是怎么得罪了他,王启年不知道,只知道他对自己有恶意。
  缇娜好像也有些不适,王启年心中一动,缇娜怎么也感觉到了?难道她正如前世周星星的《功夫》中所说,是万里挑一的武学天才?王启年都感到好笑,大概是自己敏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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