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遇到个抢包的,耽误了点时间。”陆云峰眼闪过一丝宠溺之色,道:“是我不好,让你受惊了。”
陆冰清摇摇头,耳边听着不良凄惨的叫声,秀眉微蹙,有些不忍心的道:“哥哥,他也没对我怎么样,放开他吧!”
“他是没对你怎么样,可他把你的护花使者打了一顿,这怎么能忍。”陆云峰笑道。
“什么护花使者啊!”陆冰清翻个白眼,小声嘀咕:“我跟他又不熟。”
顿了顿:“不过哥哥说的对。”陆冰清扭身走到李浩面前,关心道:“李浩,你没事吧?”
这一会儿的工夫,李浩被揍得鼻青脸肿,一直躺在地上不起来,不是起不来,而是在女神面前被打的这么惨,少年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和摧残,此刻根本就没脸见人。
听到陆冰清的声音,李浩扭头看了她一眼,感觉到陆冰清对自己的关心,心里暖呼呼的,但想到此时自己的样,立即把头低下,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有些踉跄,陆冰清哎了一声,想要扶他一把,李浩却拒绝了她的好意,捡起画夹,骑上自行车离开了这里。
“唉!”陆云峰看到这一幕,能够体谅李浩此时的想法,套句后世流行的话:有些人装逼成功了,于是他成了牛逼;有些人装逼失败了,于是他成了。现在李浩就是后者。
陆云峰现在也能寄希望于李浩经历这次打击后能够尽快好起来,只有历经磨难,才能让男人成熟,但就怕李浩的心理素质不够好,会钻牛角尖,那样很可能造成不好的后果。
现在陆云峰也只能看李浩自己的造化了。
护花使者走了,陆云峰便给了不良一脚,直接把他踹翻,随后脚尖闪过一道白光,照着他的小腹就是一下狠的。
不良只感到一股剧痛传来,身体像大虾一样蜷缩着,满脸酱紫,冷汗直流。
刚才那一脚,陆云峰直接踹破了不良的前列腺,而脚尖发出的白光则是光元素,涌入不良体内后,瞬间把破开的前列腺堵上。
说起来挺复杂,也不容易让人明白。
简单点说,就是陆云峰一脚把不良踹成了阳痿,以后想祸害女孩也有心无力了。
既然你敢耍,好!哥让你以后再也没可耍。
不是陆云峰心狠手辣,而是他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陆云峰早就发过誓,要永远守护自己的家人,不让家人受到任何伤害,现在这个不良却来欺负陆冰清,陆云峰岂能饶了他!
教训了不良,陆云峰跨坐在自行车上,对陆冰清拍了拍前梁:“上来,走了。”
此时周围有很多看热闹的人,面对这些人的目光,陆冰清脸上带着几分红晕,坐在前梁上,小声道:“哥哥,走吧!”
“坐稳了,走喽!”
陆云峰他们一走,看热闹的人也渐渐散去,至于那个不良,谁在乎?
过了十几分钟,天空轰隆一声,厚厚的乌云快速飘了过来,一阵急雨不期而至。
此时不良终于从地上爬了起来,感觉到小腹的疼痛,嘴里骂骂咧咧:“该死的混蛋,敢对大爷下狠手,下次大爷非带人轮了你不可!”
大雨,不良踉踉跄跄的走着,不久之后就走进了一条小巷,此时雨越下越急,住在这里的人早就把大门紧闭,缩在屋里避雨,一时没有他人走这条小巷。
不良挨的那一脚的确太狠了,现在又淋着大雨,慢慢觉得脑门有点发热,整个人都迷迷糊糊的,似乎一场感冒避免不了了。
就在这时,一个身影从不良身后快速接近,在靠近不良之后,高高举起手的利刃,狠狠从背后扎进了不良心脏的位置。
一声惨叫,鲜血迸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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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惹人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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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给陆云峰带来了一点小麻烦,因为他半路和陆冰清先进了一家服装店,帮金英顺挑衣服鞋袜什么的花了二十来分钟,这时候大雨就已经来了,幸好陆云峰来的时候带了雨披,陆冰清也有雨伞。
按照实际情况,陆冰清抱着金英顺的衣服鞋袜,套上雨披坐在前梁上,陆云峰打着伞,单手抓着车把回了家。
到了家门口,陆云峰敲敲门:“英顺,开门!我回来了!”
没过多久,金英顺把门打开了,但看到她此时的样,陆云峰和陆冰清都呆住了,因为这小丫头竟然没穿衣服,光溜溜的就跑过来开门了。
“欧巴,你回来啦!”看到陆云峰,金英顺很高兴,但是看到陆冰清的时候,却有些怯怯的向后退了半步。
陆云峰皱眉问道:“英顺,你怎么没穿衣服?”
金英顺低着头,小声道:“外面下雨,偶怕弄脏欧巴的衣服。”
这话将陆云峰心里的一丝责备击的粉粉碎,眼神瞬间柔和下来,就连陆冰清看着金英顺的目光也充满了善意。
“先进屋。”在外面站着可不是事儿,尤其还下着这么大的雨,陆云峰赶紧让两个女孩进屋,免得感冒。
关门进屋,陆云峰道:“我去做饭,冰清,你带英顺去泡个热水澡,给英顺选一身衣服。”
“交给我吧!”陆冰清微微一笑,看着这个瘦的皮包骨似的女孩,眼里闪过一丝心疼,声音温柔的道:“你叫金英顺对吗?”
“嗯。”金英顺点了点头,小声问道:“欧尼就是欧巴的妹妹吗?”
作为云海人,时不时会听到一些棒语,虽然不会说,但简单地欧巴和欧尼还是听得懂的。
陆冰清含笑点头:“对,我就是欧巴的妹妹,我叫陆冰清,你可以叫我冰清姐姐。”
“冰清……欧尼。”金英顺不自觉的用了棒语的称呼,是太深入人心了吗?
冰清欧尼?
陆冰清微微一愕,看到金英顺怯怯和不安的样,立即露出温暖的微笑,抚摸着金英顺的秀发:“很好听的称呼,以后你就叫我冰清欧尼。”
陆冰清的微笑有很强的感染力,金英顺的不安突然消融了,脸上露出笑容,连连点头:“嗯,冰清欧尼。”
女孩和女孩似乎很容易成为朋友,就比如坐车的时候,两个完全不认识的女人,只需三两句话就能变得跟认识了很多年的好友似的。
相反男人就差了很多,哪怕认识很多年的朋友,坐在一起也不见得有很多话,但真的说起感情,无疑还是男人之间更深厚,只要是认定的朋友,一辈都坏不了。
女人就不一定了,当然也有一辈的好姐妹,但一拍两散的更多,当后世网络发达以后,女人间不是流行这么一句话吗:防火防盗防闺蜜。
这句话蕴含着什么内容?自己琢磨去吧!
不过对陆冰清和金英顺来说,两人算不得闺蜜,所以相处的还是很好的,在陆云峰做饭期间,陆冰清和金英顺一起泡了个热水澡,期间陆冰清从金英顺嘴里问到了不少东西,其就问清了金英顺的年龄。
因为陆冰清觉得金英顺怎么也不像十三岁的女生,就算再怎么营养不良,也不应该连胸部都没有一丁点发育的迹象吧!经过询问才知道,十三岁倒是不假,但……这是虚岁。
金英顺的出生年月是1982年12月,虚岁的确是十三岁,但周岁却只有十一岁零八个月,这样一个年纪就和她的发育挂上钩了,不过一个还不到十二岁的小女孩就经历了这么多苦难,陆冰清对金英顺更心疼了。
金英顺是五年前逃到华夏来的,那时候她的父母家人都饿死了,她是跟着同村的人逃出来的,但是在进入边境之后,同村的人被发现,全部被打死了,只有她死里逃生,一个人逃了出来,那时候金英顺还不到七岁。
一个不到七岁的小女孩怎么养活自己?根本就没法养活,年龄太小,找工作没人要,语言不通,什么都问不到,于是金英顺就开始靠乞讨、捡垃圾为生,这期间也凭着自己的聪明,一点点观察和对照两国的语言,用了五年时间,总算能说一嘴还算流利的汉语。
只是在这五年里,金英顺经历了不下十次的生死难关,最大的难关就是生病和冬季,众所周知,东北的冬天是非常寒冷的,零下二三十度是很寻常的事,每到冬天,金英顺就会因为寒冷而生病,几乎每一年都会在冬天生两场病,每次生病都差点要了她的命。
卖火柴的小女孩甚至还可以靠着火柴的光明幻想美好,金英顺却只能和残酷的现实抗争,一次次从死神的镰刀下逃出生天。
“遇到欧巴之前,偶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偶想过,如果今天还找不到工作,不如就饿死吧!偶真的不想再这么活下去了,偶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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