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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功夫巨星 (将臣之名)



好刚用在刀刃上。好的歌曲,自然也要用在关键时刻。

歌曲不凡,卓玛唱得也极其精彩,但和之前,尤其是她唱《青藏高原》之时,给人留下的印象,却还是有些不及。不过,得到的分数,还是极其可观的。

第二个上场的宣扬演唱的自然还是一原创,不过这原创却已经不再是他自己作词作曲的了。毕竟,好歌曲用在这里纯属浪费。何况,他也不可能像文懿那般拥有前世无数的音乐作品宛如无限制的做出经典的歌曲来。

比赛进入后期,尤其是进入总决赛,若不是唱原创歌曲,必将很吃亏,哪怕你的唱歌极其厉害。这也是华夏歌唱新秀比赛的一个特色。也正因为每一届比赛都会涌现出许多好的原创歌曲。

所以,这个比赛的关注度才会那么高!

这也是当初那赵蕊找上文懿的一个原因。因为她知道,卓玛唱功很好,却缺少创作才华,而且那些唱片公司都被其父母打了招呼,不会签约。没有公司在背后支持,又没有创作才华的歌手,在这种比赛之中,根本走不远。

而若是卓玛被这样淘汰,对她而言无疑是十分遗憾的。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分赛区的冠亚军的争夺,根本没有实质的意义。只要不是争强好胜性子极高的人,不会将好的歌曲放在这一轮。但所有的人对于文懿演唱的歌曲还是十分期待。

文懿出品,不是经典就是精品。

这是如今网络之上最为流行的一句话,而且也是得到无数人认可的一句话,其中还包括很多音乐人。

从文懿参加比赛以来,无论是他自己演唱,还是给卓玛写的歌曲,无疑都是经典。甚至每一歌,都可以作为一张专辑的主打歌。

一阵激荡的鼓声响起,一群**着上身,身材高达的人跑步上来,而其大屏幕之上,出现一片大海,用灯光衬托,整个舞台宛如在沙滩之上。

“这音乐怎么有些熟悉啊?”一个评委皱了皱眉头,说道,“可又想不起来。”

“有些想古曲《将军令》!不过,还有些不确定。”刘乐想了想,随即说道。

傲气面对万重浪

热血像那红日光

胆是铁打骨如金钢

胸襟白千丈眼光万里长

我奋图强做好汉

做个好汉子每天要自强

热血男儿汉比太阳更光

“应该是改变古曲《将军令》,填的词。这词填得不错。而且以武术作为伴舞,也是极具创意,让人感觉傲气万丈,不知觉的热血沸腾。歌曲大气,呈现出了男儿汉的阳刚之气。”刘乐开口说道。

“哈!哈!”

演唱间歇,文懿也随着那些武术演员打起了拳术。那些拳术多是大开大合,刚猛阳刚的拳术。配合音乐,极具观赏性。

文懿如之前演唱《中华功夫》的时候,身着一身白色的练功服,打起拳来颇有一派宗师的风范。

让海天为我聚能量

去开天辟地为我理想去闯

看碧波高壮

又看碧空广阔浩气扬

我是男儿当自强

昂步挺胸大家做栋梁做好汉

用我百点惹耀出千分光

做个好汉子

热血热肠热

比太阳更光

一古曲《将军令》改编,黄沾填词的《男儿当自强》在文懿的演唱之下,有着别样的豪气,使整个现在再次陷入了空前的**。几乎全场的人都站了起来,握着拳头,感受到此时的热血沸腾。尤其是男性观众,更是激动异常。

男儿就该当自强,就该昂阔步做国家的栋梁,就该有胸襟有眼光,奋图强做好汉!

男儿生当如此!

这才是男儿该唱的歌!听着这歌都感觉自己豪气顿生,全身充满了力量。

情情爱爱,生生死死,暗恋啊,热恋啊,失恋啊!

这些歌曲听得太多太多,悲伤的,欢快的,已经让人感觉到了腻味。此时,听着这歌,有一种别样的惊喜。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怎么能写出如此豪气的歌曲。

全场气氛热烈,而电视机前听着这歌曲的人也一样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激情似乎被这么一歌给彻底点燃了。

“这歌厉害,我们这种一只脚迈入土里的人,听了之后就难拟激动的心情,感觉全身充满力量,干净十足。这小子,不错啊!他就是你那个娱乐公司的合伙人?”

“爷爷!你,你怎么下来了。”赵蕊一听,回头有些吃惊的问道。

“嗯?这小子的拳架子好纯!”那老人没有回答赵蕊的话,而是看向在台上打拳的文懿,有些吃惊的说道。

“听华哥说,文懿功夫怕是已经入化了。”赵蕊看向那老人说道,“爷爷,功夫入化是什么意思?你当年不是也练过功夫么?”

“廖家那小子说他功夫已经入化了?怎么可能!”那老人有些不敢相信的说道。

“爷爷,你还没有功夫入化是什么意思啊?很厉害吗?”赵蕊有些吃惊的看向自己的爷爷。这可是从尸山血海走下来的老人,什么风浪没有见过,早已经泰山崩与前而面不改色的人物,怎么一听功夫入化就如此吃惊。

“功夫入化,那可是宗师级拳师。劲力遍布全身,蝇虫不能落了!”那老人说道。

主角名字的问题,这里给大家真诚的道歉。十章之前,是给编辑大大审核的,十章之后是审核之后才开始码的。中间间隔大概两个星期,结果和另外码的一本书的名字给弄混了。给大家阅读带来的不便,在这里再次给大家道歉。前面的主角名字已经修改两次,但我不能保证是否还有遗漏。希望大家原谅。

第三十二章前往燕京

第三十二章前往燕京

文懿功夫是否已经入化,廖启华的眼力不凡,但却看不真切,那只是他的推测的而已。

之前文懿替他师傅挡拳的时候,就已经一步之遥就入化。而且和化劲宗师宫本次郎一战,虽然受了伤,但能将对方毙于掌下,文懿的收获定然不小,入化怕不是什么文懿。

文懿历经无数生死,实战经验丰富,经过那凶险的一战,自然很容易捅破最后那一层窗户纸。

化境宗师不多,但也不少。赵蕊爷爷那种层次的人,自然见过不少。他之所以吃惊,那是因为文懿的年纪,实在太轻。

那么年轻的化劲宗师,却跑出参加什么选秀节目,抛头露面,进入娱乐圈,这是一件让他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也由不得他不吃惊。

何况,他也是练武之人,虽然境界没有多高,但眼界却极广。

赵蕊不知道蝇羽不能落的意思。其实,这只是一半句,武术界之中对化劲的描述却是:一羽不能加,蝇虫不能落。

这种人,换句更俗的,那就是根本不怕蚊子。因为一旦蚊子落到他身上,立马被内劲勃,给震死。

“化劲打人如挂画,功夫入髓不惧枪!而且如此年轻,心性不定。这种人很危险,若是奸恶之徒,对社会的危害太大。”赵蕊爷爷看着望向自己的孙女,开口接着说道。

“爷爷的意思是说,他已经不怕抢了?难怪刚才跺了一脚,就有人以为是地震。”赵蕊有些吃惊的问道。

“呵呵,只是一般的手枪而已。若是遇到散弹,ak那种,也只有饮恨的结局。毕竟,这是热武器时代,功夫没落已经成了定局。”赵蕊爷爷笑了笑,说道,“你觉得他这个人如何?”

“爷爷不是说至孝之人,再坏也是有限的。他这人,我相交不多,但对他母亲却是极孝。为了给母亲治病,连燕京大学也说放弃就放弃,甚至不惜跑去打黑拳。”赵蕊说道,然后有些担心的看了过去。

文懿打黑拳的事情,他爷爷想知道的话,根本不需要怎么查就会知道。

“哦!”赵蕊爷爷一听,没有任何怒气,反而眼睛一亮。

武术,虽然没落。但毕竟可以说是华夏的国粹。看着跆拳道空手道在国内大行其道。作为一个练武之人,心中还是有些不喜。

华夏功夫,应该享誉世界。而这就需要一个代言人,一个能推动华夏功夫传播的代言人。

当年李小龙就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只是可惜死得太早了。

文懿以一《男儿当自强》问鼎东海赛区冠军,其后乃是宣言,卓玛屈居季军。

第二天无数媒体对这场比赛进行了报道,而网络之上也到处是这场比赛的讨论声音。

文懿无疑是正常比赛最为耀眼之人。耀眼,不是因为他获得了冠军,也不是因为他所演唱的两歌曲极其经典。而是因为他那随便的露了一手。

随便的露一手,轻轻的一跺脚,就因为整个现场骚论。那一声“地震快跑”的话语,无疑将此事推到了一个高度。

轻轻的跺了一脚,震动楼面,让人现场的观众误以为是地震造成了晃动。

这无疑是一个噱头,一个可以疯狂炒作的噱头。再加上文懿之前把少林都“不敢应战”的四个泰拳高手给打进了医院。

不用说,文懿不但音乐才华让人羡慕嫉妒恨。而更是高手高手高高手!

一脚震碎地面,震动楼面。这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么?

牛,牛叉至极!

文懿不知道,他这一脚不知道会他带来了多少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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