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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枭 (步非凡)



林峰又伸手夺过她手中的烟,直接叼在自己的嘴里说道:“女人嘛,叼着烟,显得最寂寞了。再说了,抽烟对身体不好,以后少抽点儿。”

曹水静沉默了半晌,笑道:“听你的。”

是啊,现在的她,还寂寞么?

一阵短暂的沉默,气氛又变幻的微妙起来,曹水静睫毛微微颤动,眼中水波荡漾,那裹着的浴袍似乎也包裹不住身体中的渴望了。

“哦,对了,藏宝图这事儿虽然现在不去理会,但是那些个它国小鬼子,可不能放松。必要的时候,我看我还得找个机会去审问一下比较好。”林峰忽然想起来,对着曹水静说道。

曹水静瞪了他一眼,暗暗怪他不解风情。没好气的说:“那些人就关在万兴镇,我的人看着呢!你有空就去找他们去!我去睡觉了,累了!”

说完,曹水静便起身走回房去了。林峰看她这样子,知道自己一时不注意好像又惹了她不开心了,连忙追过去,想要弥补一下。不就是那啥啥么?大不了咱把身子都赔给她~~~结果,一扭,门不开,再扭,依旧丝毫不动。门又锁上了!

“郁闷!”林峰叹了口气,只得回去继续研究那有着五六十年历史的地图。看这模样,也就是在江南市的西北部,和万兴镇正好一个在江南市这边,一个在那边。

林峰虽然因为在外几年,对江南市的形势不熟悉,可是他毕竟是土生土长的江南市人,江南市的地形还是比较清楚的,西北那一块大多是山区。

说是山,也不见得有多高,严格的说来应该是丘陵地区。那一片连绵起伏的都是大小的山包,虽然社会和国家在进步,可是那里依旧还是属于深山老林的模样。依稀有些村落,估计是全国最为贫困的人口集聚地了。

他想找点儿资料查一查,可是曹水静家里显然没有这些东西。不得已,林峰只好先放弃了,打算审问一下那群它国小鬼子再说。

到底是打斗了一场,躺在沙发上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一觉醒来,天已经黑了。

林峰揉了揉太阳穴,暗叹现在自己真的是堕落了。以前在爷爷的督促下,每天清晨5点准时起床,做完锻炼后才去上学,在军中的时候更不得了,即便是在牢房中,也保留着锻炼身体的习惯。

现在倒好,居然有了‘一觉醒来,天都黑了’这种奇异的症状!

身上搭着一件薄被,显然是曹水静醒来之后给他披上的,屋里静悄悄的,看样子曹水静已经出去了。“温柔乡的确是英雄冢啊!”林峰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自我感叹道。

忽的发觉沙发面前的茶几上放着一张纸条,曹水静的字迹端庄秀丽,写的是:“要找那些它国人,打强子的电话130XXXX。”

她没有交代自己去哪了,林峰也不会替她担心什么,恐怕就算自己在江南市出了事情,这位黑寡妇也不会出什么事。

看时间是吃晚饭的时候了,林峰摸出电话,给孙白打过去,又给萧莫那边打了电话,打算都叫到王牌宴吃饭,顺便也商量一下这藏宝图的事情。

结果,孙白和萧莫支支吾吾的推脱了,说是有些事情要去处理一下。赵傻子一回到镇里,就去浮生若梦了,貌似他现在是贴身守护小翠了,听说事情已经解决,他便送小翠去学校了,现在正在江南科技大学那边。再问王乐,这家伙或许几天没发泄了,早早的便吃了饭,去花好月圆洗澡了。

到头来,林峰成了孤家寡人一个!

没奈何,林峰只好出门打了个车,往云南好味道而去。有一段时间没有去了,毕竟先后手里都来了几笔钱,带着几个兄弟去吃饭当然会选择好点的地方。现在独自一个人,倒是怀恋起云南好味道了,而且,上次拿着23块钱去请曹水静吃饭,欠了那位老板一个人情,今天倒是适合去还了去。

下了车,走进云南好味道,依旧是那低档夜市的模样,门口的招牌上,那稀稀拉拉好似贴着几张卫生纸似的‘云南好味道’五个字,风雨飘摇。

那老板依旧是在切着肉,忙着烧烤,或者做菜。借着昏暗的灯光,林峰赫然发现里面坐着一个熟人!

林峰走进摊点,或许是灯光太过昏黄,那人又是坐在一个角落里面,并没有注意到林峰。

给老板递了一支烟,又掏出一百块钱。这是因为,上次林峰请曹水静吃饭,吃的东西远远不止二十三块钱。这是个人情,林峰一直记得,显得必须还了。

老板接过钱,数出一沓零散钞票,要给林峰找钱。林峰拦住他道:“别了,老哥,不说上次的事情,今天我可也要吃东西的。”

听林峰这么说,老板也就不客气了,右手食指一挑,那匕首便飞舞起来,随意舞了个小刀花,问道:“那今天吃点什么?”

林峰眼中一亮,早知道这位老哥身手不凡,可是今天见到他这一根手指头玩匕首的功力,以前还是没能够看透他啊。“老哥你随意吧,多整点儿肉,再来几瓶啤酒去那个桌子。”林峰说着,指着角落里面的那人。

“小哥你认识他?”

“有点儿关系。”老板点了点头,林峰便走了过去,就在那人面前坐下了。

面前突然多了一个人,而且这夜市摊子还有不少的空位,那人明显的有点儿不快,抬起头来就打算驱赶,待到看清林峰的样子,这才一愣。

第72章:疑惑

“是你?”

“野狼,好久不见了啊。”林峰意味深长的说道,看着桌上那碗清汤面,得亏这老板心地实在,否则这年头哪个夜宵摊子还有清汤面?

被称为野狼的男人,年纪和林峰差不多大小,一身的破败衣衫,灰布褂子都要成黑色了。他点了点头,似乎想要说点什么,可终究没有开口,低下头去扒拉着碗里仅剩的几根面条。

“有个四五年没有见面了吧?没有在部队了?”林峰问道。

听到部队这个词,野狼明显的浑身一震,整个身子都颤动起来,也不知道是愤怒还是喜悦,总之是极端的情绪反应。

良久,他抬起头来,一张脸竟然平静异常,淡淡的说道:“被战狼击败的我,没有资格再待在部队中。倒是你,战狼林峰,我没想到你居然也离开部队了?这怎么可能呢?”说到最后,他仿佛是找到了一个十分好笑的笑话,笑的前仰后合。

林峰叹了口气,这个野狼,名叫高腾。和林峰是老乡,一块儿坐火车参军,又被分配到同一个新兵营。男人间的友谊,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就建立了。

高腾很刻苦,他对自己采取的是最严酷、最可怕的训练,在当时新兵连被连长看中,一年后更是得到了军区参谋长的赏识。

可是这个时候,林峰已经被当做那一年的头号王牌,选入了特战大队。

高腾暗自憋着一股气,谢绝了首长的挽留,也加入了特战大队。而这时,林峰已经成为特战大队的主力,出去执行任务了。

来自同样一个地方,自己也是发奋飞刻苦训练,可是到头来总是落后林峰一步。在当时,不论是军区首长,还是特战大队的战友,总是拿他和林峰相比,这两个人一个战狼,一个野狼,到底谁才是最强?

显然的,在当时所有人眼中,林峰要强的多。不服气的种子便在高腾心中种下,渐渐的他和林峰不再友好,处处都针对林峰,一对好兄弟最后反目。

在一次立誓要打赢林峰的对战之后,林峰赢了,高腾二话不说,离开了军部。

细数一下,这已经有四五年没有见面了。

“我早就离开了,在你退役之后,三年前在某次行动中,我犯了错误。前两个月我刚从秦城监狱出来。”林峰淡淡的说道。

高腾想要笑,毕竟听说一直的对手也落得如此地步,心中不免有股喜悦。可是当他听说林峰刚从秦城监狱出来,那本来想要脱口而出的嘲笑,却总也笑不出口。

“怎么进秦城了?”

“是小蝶,她~~~那次行动中,她被缅甸毒枭金贝莱乱枪打死了。金贝莱陷入包围,自知没有逃路,便缴械投降了。首长命令把他带回去,好好调查一些关于内地贩毒的事情。毕竟金贝莱掌握着大多数线索,可我当时怒极攻心,开枪打死了他。所以,我进了秦城。”林峰诉说着,语气淡淡好似在讲述别人的故事。

高腾长出一口气,没有对此发表任何的看法。毕竟,小蝶就是让他处处针对林峰的原因。那个善良而淳朴的女孩,最终选择了林峰。

“如果是我,我也会开枪。”高腾闭上眼睛,仿佛梦呓一般的说出这句话。

林峰轻轻一笑:“没错,我们是同样的人。”

相互被认同,原本的隔阂似乎也消去了。高腾长叹一声:“小蝶在哪?”小蝶已死,问的当然是她的墓地。

“骨灰洒在北戴河了。那里是她最喜欢的地方。”

高腾听了,久久不语,这时老板已经端上了几盘子烤肉串,乒乒乓乓的放上几瓶啤酒在桌上。

林峰撬开两瓶,递给高腾一瓶,自顾自的喝了起来,高腾也不言语,一气喝光了瓶中的啤酒。一个响亮的酒嗝之后,高腾道:“谢谢你,为小蝶报仇。如果你不开枪打死金贝莱,我现在一定好好揍你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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