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现在如此,也是一代枭雄。
在陆明众多对手中,根本无人可比邢天风!
“弱者吗?不,不,不,有了劫波杯,我一定会成为强者的,我一定可以!”所有人离去,包括陆明也不见踪影,只剩下一个手捧骷髅头歇斯底里地咆哮的萨迦巴斯。
只有风,在轻轻的吹。
仿佛,在无声地嘲讽着弱者无力的呐喊……
第684章 我来跟大家谈笔生意
陆明本来想溜回枫丹白露别墅,然后搂着受惊的小美人,一边安慰,一边以狼爪上下出动之类的。
没想到半路,沈轻舞就给他发了个信息。
他一看,只好先赶去龙腾公司的新址,处理关押在那的佣兵问题。
所有的佣兵都让军方极其高效地拉到了龙腾公司的新址边上,一句话不说地用高射机枪将他们围起来。虽然华夏军方个个杀气腾腾,但佣兵们分成两帮,一帮人得意洋洋,面无忧色;另一帮人却死气沉沉,愁眉不展。
警察在用最快速度地善后,用尽办法消除着恐怖匪徒当街袭击无辜市民的影响。
这些头疼的事,军方是不管的。
反正警察在之前的围捕中没有出大力,正好收拾烂摊子。
而且,警队里的头头都让上面的老头子骂傻了,许多人的饭碗恐怕都难保,因为在早上,最有实力的特警和刑警,竟然派去黑风山捉拿子虚乌有的劫匪,中了敌人的调虎离山计,也暴露了高层的决策指挥失当;而且在之前的营救人质过程中,警察队伍让匪徒佣兵的火力压制,完全不起任何作用,这也让老头子们的颜面大损。警察如果不能用来保护市民,哪还要警察来干嘛?幸好陆明这边所有人安好,无一损伤,否则警察头头们估计会吃不了兜着走!
现在收拾烂摊子,还算是将功补过,否则更加完蛋。
当然警察中也有牛逼的,比如之前抗命不去黑风山的罗刚,这家伙知道黑风山没劫匪,脑残了才会去,同时也以老警察的触觉,他感觉有些不对,最后抗命不去,被上级狠批一顿,勒令放假回家中休息。
结果这家伙在大街闲逛之下,无意中撞见大案,反而立了大功。
罗刚这家伙也受过陆明不少好处,加上本身实力就强,与杜子联两人一明一暗,算是蓝海这边白道上的牛逼人物了。
他一发威,拿下不止十名佣兵,出了大风头,也勉强替警察挽回一丁点面子。
总体来说,市民对警察的姗姗来迟是严重不满的。
在最需要他们的时候,这些家伙不在,而且来的警察也让佣兵火力打压,最后还要别人过去营救他们……
这太让人无语了。
要不是还要一个罗刚顶着,估计记者会直接写‘警察无能’这样的大标题。本来政府为了和谐社会,还想掩盖此事的,没想到人质中就有记者,而且在几幢大厦中,无数宅男宅女用手机拍到了各种各样的照片,早发到网上,网上也吵翻天了,想捂根本捂不住。
所以,上面的老头子们勃然大怒,一个个打电话下来骂人。
一个骂得比一个狠!
至于佣兵,则让军方抓到龙腾公司的新址关着,反正那里原来就是刺刀1937部队的军事基地。
这些跑来华夏滋事的佣兵,要全杀光他们,还真不符合华夏的‘良好’国际形象,如果法治他们,将这些家伙判刑坐牢啥的,那是白养,浪费米饭!上面的老头子头疼无比,最后决定,装着不知道,扔给陆明,反正他爱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
反正世间媒体都偏爱这小子,无论他要杀要关那些佣兵,相信人们都能接受。
而且,说不定他的小脑袋还能想出什么好法子。
于是就有了沈轻舞发信息让陆明私人去处理佣兵这一个先例了……
“既然如此,那我就以毒攻毒好了。”陆明半路上遇到冷酷男2号开车前来相接的车子,在驶去龙腾公司时喃喃自语。
在陆明赶到之前,两帮佣兵正在对骂,骂得脸红脖子粗。
原因是这样的。
一些被俘虏的佣兵,发现有一部分认识的家伙得到‘良好的待遇’,比如不用戴手铐,渴了有水喝,而且军人在问话或者关押时,也不拳打脚踢,最后一问,才知道这些无耻的家伙竟然临阵起义了,也就是说,这些家伙做了叛徒!最无耻的是,这些家伙做了叛徒还不止,还美其名:‘为正义而战’。狗屎,该死的佣兵要是为正义而战,那恐怕地球都要灭亡了!
“你们这些叛徒,该死的叛徒!”被俘虏的佣兵愤怒地咒骂着。
“谁理你,你们这些傻瓜!白痴,别想将白痴传染我们!”临阵起义的佣兵,则认为对方是傻瓜,不识时务。
“马特和光头,你们这两个可耻的叛徒,如果让老大知道了,他一定会生剥你们的皮,你们等着!”在明湖大厦里被俘虏的佣兵比较硬骨头,也是死忠分子。
“日,黑狗,你妈的能活着走出去再说吧!老大又怎么样?他敢跟功夫小子为敌吗?”光头大胡子冷笑道。
“听着,我跟你们是不同的,我可是米拉女神的忠实追随者,而且已经脱离了组织,我们的兄弟都跟我一个想法,那就是追随米拉女神!之前我们是迫不得已,不对,我们是里应外合,米拉女神一到,我们就全体反正了。而且我们在营救人质和搬尸上有巨大的贡献,跟你们完全不是一类人,我们为正义而战,你们是无耻又卑鄙的劫匪!黑狗,你继续乖乖地做你的俘虏吧,我们可不奉陪!”最先向米拉投降的佣兵队长,得意洋洋地站在手下的中央,他手中不但有矿泉水,还有一块面包。
“没有错,我们也是龙女的粉丝,我们也对释放人质有巨大的贡献,而且那个2号大叔答应给我们将功赎罪的机会,你们别说了,我们绝对不会改变立场!”向林雨涵投降的佣兵头领也斩钉截铁地回答。
“对,对,我们作为龙女她的铁杆粉丝,是绝对不可能拿枪与偶像为敌的!”他的手下一阵赞同。
“强人,真是强人,偶像和粉丝都整出来了,天哪,我们太落后了。”佣兵队长马特,狠狠地咬了一口手中的面包,咕囔着:“兄弟们,我们也算是米拉女神的粉丝吧?”
“当然是,米拉女神万岁!”他的手下立即欢呼起来。
“你们……”对面那群佣兵,让这些无耻的同伴气得差点没有吐血,难怪会败得那么惨,原来这群家伙根本就是叛徒,而且还背叛得光明正大又理直气壮。
佣兵队长马特跑过去那边,与向林雨涵投降的佣兵头领握握手,问道:“兄弟,你是哪个佣兵团的?厉害啊你们,龙女的粉丝,你的脑瓜真是好使,佩服!我叫马特,是全体佣兵第一个向米拉女神临阵起义的!来,我们来认识一下,相信以后还会有更多的合作机会。”
那个佣兵头领立即给马特一个拥抱:“兄弟我叫法克,你别笑我们,我们真是龙女的粉丝,否则怎敢胡乱冒认。马特你也可以啊,竟然认个米拉女神……”
马特笑了:“我更不是乱认的,我认识米拉女神,是以前进黑暗殿的时候,很久了。”
两人的口气,俨然就是米拉和林雨涵的熟人。
事实上,在投降之前,米拉和林雨涵压根就没有听说过他们这一号人。华夏军方的士兵没有理会这些家伙的争吵,而且觉得他们这样分化最好,就怕他们一条心团结无比,像这样的争斗,对于关押和管理这些反而最有利。
佣兵双方还是吵闹个不停,就差没有动手。
当然他们也不敢动手,因为华夏军方那些杀气腾腾的士兵不说,还有比狮子更加巨大的狼狗,正在虎视眈眈地看着他们。
要是惹得华夏军方的士兵不爽了,随便一松手,相信没有十个八个佣兵,都填不满这些狼狗的肠胃。
据说狮子一顿能吃二十公斤肉,这狼狗比狮子还大,谁身上有二十公斤的肉给它吃?
何况有十几只这样的大狼狗!
哒哒哒哒哒……
华夏军方的士兵端枪往天空扫了一梭子,破口大骂道:“你们这些渣滓,都给老子安静一点,功夫小子马上就来了,你们立即排好队,否则我不介意将你们变成的午餐肉,告诉你们,这些狼狗刚刚在香港赶回来,还没有吃午饭,你们都给我机灵点!”
这话吓得佣兵们差点没有尿裤子,死不是最可怕的,就怕死之前看着这些大狼狗惬意地啃着自己的骨头……
迅速无比,所有的佣兵排成几个整齐的队列。
当然,还是分成两帮。
等冷酷男2号开车载着陆明来到之时,这些佣兵的队列,简直比线划出来还要直。
所有人抬头挺胸,呼吸屏住,俨然就像等着领导检阅的大兵。
陆明下车,佣兵们虽然极想看看传说中的功夫小子是个什么样的人,但鉴于华夏军方的铁血纪律,个个尽量做到目不斜视。他一步步走来,就像踏在佣兵们的心房,所有人都拼命地吞咽着唾沫,希望自己镇静点。虽然不明白功夫小子为什么会来,但估计是好事,因为他要杀自己,一个命令,华夏士兵的枪就会响起,又或者那些恐怖的大狼狗就会扑上来,吃一顿它们推迟了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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